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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全世界只有台灣法官要被害人奪刀奪棒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全世界只有台灣法官要被害人奪刀奪棒嗎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11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台灣法律的問題出在甚麼地方
: 一直以來很多人討論的,就是這個心證的問題
: 因為法律不可能定義的巨細靡遺
: 所以很多時候都需要法官的判斷來進行最後的裁決
: 而法律專業在培養時
: 也會教授證據力的判斷
: 必須要符合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

你文很長, 我先回這一點。
跟大家報告一件很殘酷的事實:

台灣的法官,並沒有受過認定事實的“訓練”(培養),
大家都是自學的,或在實習的幾個月看學長怎麼做。

台灣的整個法學教育,除了民事有王澤鑑的書可以看以外,
其他領域,包含刑事、民事,完全沒有怎麼認定事實的教學,
也就沒有 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的教學。
證明: 沒有任何課程,學生真的拿過完整的卷宗!
學習司法官、學習律師都一樣,
要到考上後,才利用那一點點的實習時間,自己想辦法學一點,
但這完全憑個人有沒有意願,
因為實習的最後考核,主要考的就是書類,也就是檢察書類、判決書,
這些就是公文書,
而公文書最重要的是格式,用字遣詞有沒有符合要求,內容…還好。

也就所以,絕大部分讓人不滿的判決,都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
法律見解有問題的,考不上,因為整個系統都在教法律。
問題永遠在: 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異於常人!

但更殘酷的事實是:
論理法則、經驗法則,實務上不被採認為判決違法的理由,
你用這二個的東西上訴,會被直接程序駁回。
所以網紅律師都會教:一審就是拚命聲請調查證據就是了,這樣才能上訴。
原因為此。

簡單的審判心理學:用經驗法則、論理法則說判決不對,
跟指著鼻頭說法官笨、沒腦、沒出過社會,
是等價的名詞。

解決:學士後法律,律師執業n年後才能任法官職。
困難:薪水。 一個月十來萬叫這種水準的人當法官,
本身就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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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tak 10/03 12:49國民黨的卷宗也是教你殺人吧 搞笑喔

herro760920 10/03 12:50一個月十來萬給他們嫌太多了

ray2000 10/03 12:51叫個高中生用常理來判決都比法官強

tradeent 10/03 12:51跟薪水無關,高薪也一樣沒經驗

www6412 10/03 12:53在台灣學法律單純證明會讀書而已

vwpassat 10/03 12:53應修法規定法律系學生都要當義警四年,

vwpassat 10/03 12:54畢業後考上律師執照,也要先當十年警察

vwpassat 10/03 12:55,並且在警務工作中與歹徒搏鬥死亡,才

vwpassat 10/03 12:55能真正拿到律師執照,就能篩掉不合格者

v86861062 10/03 13:00真慘

k44754 10/03 13:00廢話一堆

k44754 10/03 13:01鬼島法官大招---自由心證

Tenging 10/03 13:05實務上沒當警察的根本沒資格當法官

dlw 10/03 13:22原來法官才是真正的法盲,因為脫離現實

k798976869 10/04 07:24酬庸大法官才是真的法盲 一堆沒當過律

k798976869 10/04 07:24師 沒當過檢警 沒當過法官 的靠顏色當

k798976869 10/04 07:24大法官才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