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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灣的交通亂象根源到底是什麼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台灣的交通亂象根源到底是什麼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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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ReTWRoad/videos/854038313384898

最近我都在看這篇

標線改造台灣路是不錯,它畫的標線提出很多建議
但這篇談得很亂

1。我們可以說國外有什麼法律,多先進,想抄
我們也可以說國外有什麼標線,設備,多先進,想抄

因為設備是中立沒性格的,而法律定了,不遵守的話違法,有罰則
接著就會一直催警察去抓,警力不足就全罵警察,罵立法
"都是你們不嚴抓,罰得又不夠重;重罰就會有用"

典型的舉例就是以前宣導戴安全帽:你看,重罰就有用,大家就戴了


2。但是這篇在講行人不守法
在新加坡,行人可以任意穿越馬路;但法律並不允許


我說亂就亂在這:外國的法律是香的,外國不守法時也是香的
而台灣如果不守法,就是來亂的,是沒受教育的
我剛爬文爬到有人舉台灣鄉下,說那就是沒教育,沒水準

那你要不要去說新加坡的行人違法是沒教育沒水準?

我可以說,台灣的鄉下和新加坡也很像好嘛
難道行人亂穿越馬路,在鄉下會認為你活該,把你撞死就算了?
車不亂撞人,人可以亂過馬路,警察懶得抓

幹,這不是很像嘛

但有人會說,在鄉下可以任意臨停,警察不抓,這就嚴重了
不不不,台北交通擁擠,台北任意臨停才嚴重
鄉下任意臨停,那叫方便;問題不嚴重

所以比如我車臨停在單線道,你後車必需違規逆向才能過去
有人就不敢跨雙黃線,要前車走;你違規會害我違規
老實說警方根本不想理,所以限縮檢舉,說必需警方到現場才能開單
這時又有檢舉魔人叫警方來,警方來了又不爽:他是有礙著你嗎?你繞過去不就好了
說真的你繞過去就好了,只要沒人檢舉你就好
但就是有人設局檢舉;我塞住你,但你逆向跨越雙黃線時,我檢舉你 XD
違規的是我,但我亂停是限縮檢舉,你跨雙黃可檢舉(我不清楚哪些限縮啦,亂舉例)
這樣就只有我整到你

見鬼了對不對?你繞過去就好,鄉下交通不嚴重,這小事

結果有人說這不能當小事,違停是大事,行人任意穿越是小事
等等,這些網紅現在是要當立法帝王了是不是?
人家要進立法院三讀才能建立公共秩序,確定行使公權力的範圍
而你竟然要用文字就癱瘓立法院
你要告訴我:這條法是嚴重的,政府不抓就是失職
那條法是不嚴重的,警察不該去抓

話都你說了算,也不用行文新加坡政府來背書,這樣是有多亂
網紅解讀國外文化,不會有藍色窗簾的嫌疑嗎?

有人這樣解讀:新加坡任意穿越馬路違法,但警察抓得不嚴,人民過馬路時要自己注意
這樣是有效率的,但如果出車禍,人民要自己負責


這個如果在台灣學,就會變成人民要自己小心過馬路,但撞到了汽車沒責任
嚴重時汽車根本不會相讓,要撞來撞,反正你等於簽了生死狀

奇怪了,那林佳龍要你見大車退三步有錯嗎?你可以違法但自己負責啊
我提醒你注意也只是提醒,我又沒叫大車撞你。。
那重機想上國道,有人說'你上,只要簽生死狀我沒意見',這意見又有錯嗎?


有人這樣解讀: 新加坡任意穿越馬路違法,但警察抓得不嚴,人民過馬路時若被撞,
車仍然要賠

注意到這個和上面的解釋不同,但都有人說他見到例子
我們可以理解成這是薛丁格的法律,只有撞下去才知道哪一種生效
可是如果這條成立,那台灣就別視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為惡法,一堆人喊應該廢
這條法才是向先進國家看齊的

因為我可以違規,但你還是不許撞
我們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其實寫得很清楚
要'能注意'才有責任
具體的說上面兩個可以整理起來變成不矛盾:
如果你行人有注意,車輛夠遠然後穿越馬路,那麼車輛不能撞,撞到車要賠
但如果你行人沒在注意,車輛還不夠遠你就穿越,那麼車撞你是沒責任的
你必需給車輛保留足夠的反應時間;你穿越,你也還是有責任

這說法比較符合人情義理了,而我們寫在法制裡很清楚明白
至於引不引用涉及自由心證,交給法官
說穿了,薛丁格的法律裡,重點就在法官

所以各位別再說撞法官了,你撞了法界任何人,你都是全責,賠到破產
但如果撞到行人,有機率說你有路權,撞人輕罪 :P
在這裡,我們把釋義權交給法官,立法被法官架空
法律不重要,法官說了算

所以現在是網紅和法官在爭奪法律釋義權,共同架空立法院
但同樣的法律被漠視,新加坡就是香的,台灣就是臭的

你告訴我,這樣要怎麼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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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樣是無法系統性學習的
法律被去中心化了
去中心化的演進方式,就像蟲化蛹,現在一刀切開只會是鼯鼠的飼料而已
等羽化成蟲,才會知道是美麗的蝴蝶還是肥胖的蛾

重點不在國外多好,國外好我們知道
但要有一個適合我們的學習方式啊

如果說警察不抓就叫好棒棒,那我們現在限縮檢舉就是對的囉?
那還整天罵交通部幹麻

檢舉魔人過度的檢舉已經造成社會困擾了

如果說,法治社會應該由法律來規範
那就經由立法,該嚴的嚴,該鬆的鬆,但別限縮檢舉;每條法律都要尊重
那這樣是系統化學習沒錯了,那我們就別強調新加坡警察不抓啊
反而是他們不經修法途徑就放寬行人權限但運作量好是種巧合
(也不能說巧合,應該說是歷史文化的良好醱酵
就像啤酒酵母是菌,我的香港腳也是菌,但菌種要嚴格管理,要是好菌)
台灣學不來的,台灣就像看人釀酒就也釀一缸,會釀出的只有香港..呸呸呸


我們既然沒這文化,就要系統性的學習,不能只說警察不抓就好
這樣就把法律與社會的互動,又釋權給警察
法可以立,警察可以不抓,看這是有多亂


當然學習標誌標線及使用設備(比如安全島規劃)是比較中性的
不過區間測速也是國外來的耶,大家又不高興了

說起來既然區間測速進到台灣會走鐘
大家是哪來的自信,認為自由車流進到台灣不會走鐘?

任何一種新制度的學習,只是讓引進者有優先釋義權而已
就像'日本綠燈過十字路口不必減速'
就有人學到台灣,變成'過無號誌路口也不必減速'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898239

多恐怖啊,我們一定會學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不是只有台灣政府連抄都不會抄
我們的人民也是好嘛。。

我抄的,我第一個引進的,我就能抄成我喜歡的樣子
大家要想到這個問題

所以任何自私而不夠全面的引進,都是擴權的手段
香嗎?我的香是你的臭
我愛吃臭豆腐但你不愛啊
不尊重別人的香,是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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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wang 10/19 00:44什麼交通民團 都是東抄西抄 跟台灣法律

nikewang 10/19 00:45一樣 以前抄抄歐美日移植台灣就變香

最討厭的就是批評老年人 你年輕人也會變老,未來新的年輕人又抄新法,又說你學的是臭的 這樣根本不尊重以前的學習,那以前幹麻學? 以前是以前,在以前就是對的,要用這種態度去更新 要批評老年人可以,說老年人反應慢,這種中性的批評 但是對法律,對文化的解讀,老年人學的就是當年的善 除非你抓到的這個老年人,用當年的標準,他也是惡 不然不該說老年人就怎樣 時化在變,真理在變,尊重這個過程。。

※ 編輯: HuangJC (123.205.228.99 臺灣), 10/19/2024 00:52:07

> 你要告訴我:這條法是嚴重的,政府不抓就是失職 > 那條法是不嚴重的,警察不該去抓

體現在重機上國道,我認為警察就是該嚴抓,因為命令是這樣 網紅企圖癱瘓我們的警察系統是不對的 但是國家已經立法通過了啊,警察憑什麼抓我? 是,你可以告警察,麻煩去告 直接癱瘓警察行政命令系統是怎樣 再說了,法律怎麼解釋,有那麼單純嗎? 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是充滿但書 依法可以公告行駛的路段;但沒規定要全線可行駛啊 這是目前的解釋;那我看來也沒問題

※ 編輯: HuangJC (123.205.228.99 臺灣), 10/19/2024 0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