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 都委出聲了!
到底多給的20%有沒有違法阿
目前看下來認真找不到是違反了哪條法律
你要說市府自創容積獎勵
如果法律沒有禁止,市府這樣做就是不違法不是嗎
市府提出條件,京華城做得到,就給容積獎勵 這沒什麼問題吧
至於一堆人在洗木可知不知道,跟違不違法沒關係阿
今天只要是違法、他知不知道也沒差,反正就是違法了
所以有哪位大大可以指出給20%到底是違反哪條法律嗎
※ 引述《seabox (呂雅筑)》之銘言:
: ※ 引述《moneybuy ()》之銘言:
: :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 都委出聲了!早就示警「不應以不知道一語帶過」
: : https://tw.nextapple.com/politics/20240903/3BF03BA16CE9248CEE7544B69E78B80C: 柯文哲人設基本上已經跟傳統藍綠差不多了
: 帳務不清不楚
: 跟財團友好
: 還有我不知道
: 這種就是標準的傳統藍綠政治人物
: 唯一剩的人設剩下清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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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這篇很純
北院寫的都不用看
我是認真求解,看了版上這麼多篇 真的找不到是違法在哪
北院也寫邵秀佩畏罪潛逃耶 XD
法律上限560沒法沒據督到840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蔣市府都說沒違法了
一樓反擊一下 我想看多純
現在的違法都是立基在監察院的糾舉
北院已經寫有客觀違法事實了
101也有拿20%容獎..也不是都更案
我還是比較好奇 這樣當初說同意的 不就通通
違法
我好奇的也在這,因為都審會的成員應該都是建築專業吧 如果明知違法還硬幹,根本不用管有沒有收賄 直接可以抓了吧
不合法就修法 很藍白啊
幾百億的案子市長連看都不看會不會太蝦
他有沒有看不影響有沒有違法
自己google好ㄇ== 無知就謙虛點
是啊 他們進行了違法決議 所以彭振聲是P
傻鳥數學 多20趴 560會變840
M才被羈押
這麼龐大都不看了那小案子更不會看八
沒有違法?你當應曉薇彭振聲是在渡假嗎
應曉薇是因為有收賄所以違法
不如問問現在的台北市長啊看他覺得
有沒有違法
依法辦事很難嗎 小草對柯文哲的標準有這
麼低嗎
北院是看北檢給的資料判定又不是真的違
法院認定主管機關有推動都委會進行違法
法
決議的嫌疑 才羈押彭振聲
原來授予特定利益法無禁止就合法 筆記
這是有跟京華城交換特定條件才給的容積獎勵 並不是無償授予
高雄市也可以問問 畢竟他也有個破
千%的
合法怎麼需要賄賂官員?
監察院與法院都有講過這件事
破千的又是哪條法 暖城法喔?
沒看就是放水圖利阿 不然以後當官的都不
本身決議不違法 應曉薇幹嘛收賄去幫忙推
動?
看公文反正蓋章下去收錢就行了 也沒犯罪
所以違了什麼法?20%不能給?
柯:圖利但沒違法
被問就說我連公文都沒看 不知道 沒事
柯文哲知不知道那是他的問題 今天有沒有違法就是客觀事實,他不知道你要說他無能也可以 但並不影響有沒有違法,所以我就想知道給20%到底有沒有違法
合法柯文哲還會賣無能 說什麼都不知道嗎?
收錢不行啊 收錢就變應洨威了耶
以為藍的做合法的事就不用收錢喔?
市府的制度他就是不能去參與去知曉,就像
賴清德不該去知道檢察官的辦案內容一樣
你要說賴清德無能沒上班?
所以上面一堆說違法 其實也根本不知違啥?
對,我看了很久 就是找不到到底違反了哪條法律 有爭議歸有爭議,違不違法才是重點吧
高雄市破千的基礎容積跟京華城的本來就
不同
還是你要說 這麼大的案子 賴清德怎麼可能
不知道辦案細節?
柯文哲說不知道 跟違法 有三小關係?
沈慶京:感謝幫我圖利
你要說圖利那就是要等法院判決阿 沒判決前就是沒違法,但是有爭議而已
陳其邁有關心國賓容積率破千嗎
你有沒有20趴的地可以給我啊 我也很需要
她們金流屬實就是行賄
CF的我也不知道違法在哪
「不知道這件事」跟「不知道這件事是否違法
」的差別,真的有那麼難懂嗎…?
說圖利 可以是沒有明知違法的事實
所以到現在還不知道違哪條法
不是都更,卻用了都更,又加了20%自創容
積獎勵
你說的都更就是指這20%喔,是同件事
還在都更, 101容積也多了20% 都更在哪?
北院寫的違法是要上了法院判才知道吧!
是說,威京一直都說不是都更,是都市
計畫啊
本來就是用都市計劃24條, 一堆人在那嘴都
更/危老 才能用20%, 笑屎
這20%就是市府有裁量權,用條件就能換
自己去看101弄了那些東西換這20%容獎
留言一堆法盲欸
再獎都更/危老的,就用101封他們嘴
不知道不明瞭啦!
邏輯上應該先有20%違法判決再來追
圖利才對
不要再扯別的地方好嗎?這就台北市的事
基準、法令規定就框在台北 扯高雄怎麼不
說台中??
現在就整個顛倒 先把人抓去關 其他
101大樓從630%容積率,提高到752.62%
再說
也差不多20% 我建議北檢發通知書
向當時蓋章的市長查證
監察院會對101大樓發出糾正案嗎
如果先把人抓去關 最後卻是沒違法
動動腦吧,沒違法阿伯為何要裝成低能兒
不就要冤獄賠償 還不都是民眾買單
這就都市計畫24條 地方自治而已 扯一堆毛
怎麼裝成低能兒?說來聽聽
夠純夠挺,草值拉滿
綠營覺得不可以 所以違法
多20%給建商蓋豪宅,怎麼不給小草們啊
新建案只要開放足夠的法定公共空間就可以換取更多的容積獎勵喔 那這樣內政部也違法?
你看 連我們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還在那
邊柯文哲不可以不知道
你說有公益性質就算了,豪宅要獎勵啥
這要問專家才有解吧
可以質疑給20有沒有放水阿 去看會議記錄嘛
怎有人在洗幾百億的案子 這是標案嗎?
柯文哲就交給專家去判斷了呀 看什麼議
會紀錄?
專家告訴你沒有 你要信專家還是苗博雅
就問一句,莫好處,你幹嘛幫忙
請看telnetpttcc的圖,京華城是有給市府好處的 所以市府才給20%
一堆人在那邊哭不該不知道 你有知道了
什麼?
你是第一天出社會嗎
看到誰喊不該不知道就跟著喊?
幾百億的利益,隨便送給建商財團?
當年大巨蛋,才為了幾千萬的權利金就爭到
面紅耳赤,沸沸揚揚
現在忽然說財團也是市民,也是好朋友
我也覺得幾百億的利益不能輕易放給財
團 既然監察院糾正了 那就改吧 至於
是不是違法 就等法院判決
可以的話 就叫沈捐多一點
違反黨的意志
20%又不是送的,京華城也要付社會成本
哈哈這篇有夠鳥 法律既然沒規定
怎不84000%?還是99999%?
所以我才想知道到底是無法在哪 有爭議可以各說各話,違法根本什麼都不用說了
首先他就不是都更 為什麼可以「比照都
更」給予? 所謂的依法行政 能懂?
哈哈有喔 上限就是1.5倍喔哈哈
沒有可以各說各話的空間
現在前副市長就被收押,還在問有沒有違法
彭振聲被收押應該是因為有收賄的可能吧
你不要用你以為去理解三權
都市計劃24條哪有寫都更?幫我找看看
你的以為不重要 行政就是要依法行政
你要討論的是他們認的那20%內容到底
已經不是有無違法的問題。而是柯文哲有沒
毫無根據創設獎勵給特定公司
有事的問題
合不合理,北院根本也還沒審理
這就是要有人吃牢獄之災 就是這麼簡單
如果給20%就是違法,那都審會的人是不是也都違法了 那根本不用管有沒有收賄阿 直接都可以抓了
是都計法24條 不是依都更/危老的專法玩喔
只是依照監察院糾正認為客觀來說應
今天柯文哲運氣好沒與會看起來沒事
柯文哲說謊說不知道就是要撇清
不合法。那就是20%創立名目的問題
你看看彭?
在扯啥都更
會議記錄 開會紀錄都放在那裏
那些專家當時都討論京華城應該"做更多"
沒規定->自己創設?no 應與立法研議草
案立法yes
還在都更/危老...裝睡的叫不醒
這94權力分立 不然要立法院和議會衝小
立個姬芭毛法啦 到底有沒有看24條
他們要的是送計劃書跟變更計畫
有爭議判輸就糾正改善 違法就是違法
兩件事是分開的阿
來爭取 至於內容能不能過就要再看
hy那個我黑單了 完全不懂前因後果==
看不到你了 拍謝 你完全理解錯誤
邏輯這麼差只會黑單 果然是傻鳥一隻嘻
毫無根據創設獎勵就是繞不去的關卡
不然早就依法行政沒那麼多事了
這題本來就很簡單
交換條件換容積率,101就有了,哪來自己創設
如果沒經法院判決,只有監察院的糾正就算“
關說->施壓都委會->毫無根據創設
違法”,那農業部的進口雞蛋跟經濟部的再生
能源也是“違法”,給你參考
對,就說客觀違法只是目前檢方跟
北院初步看法 現在重點是收賄跟圖利
101就有了=這件沒問題 XD 邏輯都太跳
沒問題是怎麼沒問題 101是根據什麼
監院糾正案一堆 行政上有問題跟違法
還有這件是根據什麼
根本兩回事
說真的 你完全沒搞清楚
有沒有陳報上級專案走 還是自己亂搞
你有注意到差別? 你沒有==
那白癡還在跳針真的不簡單嘻嘻
h大我這輩子第一次挺你把你在爪版的狠
勁拿出來
那白癡傻鳥一隻邏輯死亡就黑單躲起來
根本沒得討論阿
為什麼要搞懂個人的臆測 浪費時間
你怎麼會問傻鳥 他們懂啥 請問正常人
這種屁話要多少有多少 一直要別人
聽你說 自己都聽不進別人的話
因為法院沒判違法 所以蔣就繼續蓋
都有公開內容了 還自己連連看 然後
說自己是對的 就像綠檢沒查證就認
自己創立 那個也是以前就有的
為別人有潛逃的疑慮 然後像這些垃
直轄市的裁量權 自治法也會通過議會
圾 話噴一噴 就走了 也不會道歉
你指控他自創新法 那議員通通共犯
去看苗博雅的質詢
不看垃圾造謠仔的話術 沒誠信
頂多就是對都省會的意見有異議
被監察院糾正必須改善 光這樣還沒辦
法直接連結違法
說真的,這種交換條件討價還價就是跟鑽
還有那個也翻車了 更新一下
漏洞沒兩樣,你要定獎勵就應該條件都明
定不是每個個案用交換來交換去,講難聽
還在苗,真的白癡到不行
點就是故意留個洞給執政的喬,但是大家
都有默契的不說破,今天要是有人硬要戳
就請通盤檢討不是個案檢討
獎勵依據的法源就是都更法第65條的自治
授權
現在的點本來就是都計法這次的交換有沒
有空先去查高雄吧 傻鳥
有問題,一堆白痴說違法
不看圖利收賄 來違反刑法哪條
這個獎勵授權沒有硬性規定地方自治團
北院真的認為違法 就判 蔣勒令停工
體一定要以法律形式規定獎勵給予方式
不然監院只是糾正說以後要審議 蔣市府
認為合理也繼續做
所以市政府可以自訂一個地方獎勵法列
表,也可以視情況彈性裁量20%
還在都更65 這件就不是都更
更不是都市計畫24 根本沒有當地分區發
展計畫 是不可以適用都計24的 救命哦
你們是真沒懂==
檢察官本來就得以有違法的前提去蒐集
沈就是用都更去申請的
各種證據阿 這是他們的職責
只是蒐集證據的同時要有明確的推斷跟
證據 才能搞羈押 搜查就是
檢察官都認為這人無罪了他還辦什麼案
...其實560也沒依據,就是地方定的
所以沈現在在哪裡==
不要鬧了啦
沈慶京是因為行賄所以被羈押吧...
你要先釐清都更法適用的範圍
沈跟應有一腿 跟他申請啥有關係嗎?
真的腦殘欸 沈跟其他人有圖利收賄的問
沈跟應N年前就黏在一起了
題,馬的真的是傻鳥一隻
你覺得他為什麼要行賄…
動腦
他會行賄自然是要更多的容積獎勵 但你行賄去叫人做違法的事那可不是每個人都想做
北院只是引用監院資料,院本身又沒查
所以你為什麼沒證據就亂扯?
都更什麼的都合法來 搞這些他是白癡?
560的依據不就是監察院的糾正公文嗎
動腦 如果有的話
要不然柯市府原本都是維持郝市府的
還沒崩潰完阿 不動腦的傻鳥
救命哦 都在瞎講 就是單純沒任何依據
真的智障 沒出過社會是不是
這題真的很簡單… 不要為了護而護
有沒有合法要討論 拿錢疏通就是好做事
如果光被糾正就有違法 第一次被糾正
柯都沒事了 就事論事不難
所以沒證據可以鬼扯?這更恐怖吧
不就應該給一堆人該被關了
沒判決就說違法 糾正完蔣市府還讓他們
繼續做 他們的全都圖利是嗎
我好奇的也在這,如果法律就是規定不能給20% 結果都審會通過了,那都審會個每個人就都違法了吧
跟法盲綠畜爭辯 你就輸了
以民主論,人民直選的地方政府本身就具備一
定的創制權跟裁量權,是地方自治的基本精神
。說白了,這案子要不是是柯,根本不會有違
法的疑慮,頂多就是懷疑內部是否有收賄跟圖
利。
沒錯啊,監察院糾正文就沒說違法,苗博亞質
詢時也沒說本案違法犯紀啊
前面好像有人貼 監察院的新聞稿
監察院新聞稿都寫明了 是依照都市計
畫法
不是能不能給20%,而是那20%是喬出來的
沒有標準,20%只是能喬的最大值,這個
就已經很有圖利心證的空間了,更不用說
又涉及賄賂的成分
所以給20%沒違法,違法的事因為有行賄跟收賄 這樣講對吧
所以重點在這裏 有圖利有收賄就判
那20%只要不超過就是符合市府的裁量權
阿一堆說這20趴本身違法 問你違反刑法
刑庭裁定徑自認定違法就很奇怪,都計是行政
法,要判斷也該是行政法院來判
他們糾正的點是 20%超出了內政部上位
哪條,又沒人說得出來
法的上限
也就是說他們這個糾正不只是說不能給
京華城20%
還包含台北市議會 應該去修正這個自
治法的內容
苗質詢就問了,有沒有別的例子是使用都
監察院的糾正是說不能引用都更...就真的沒
市計劃24條申請容積過的,官員沒人敢回
答,舉什麼101的就先下去吧!
沒有別的例子代表沒有,所以違反哪一
圖利以明知違法為要件,這個案子如果彭沒拿
錢拿真的是白被關了
條?都計24就沒明定標準
這也是監院糾正的原因不是嗎
就是看20%有沒有符合公益對價跟都市現
代化更新的精神而已
都市計畫法24 就是個開大後門的法…
至於是從什麼時候就定在哪裡了 查吧
都計法能列舉所有類型才有鬼,自然是授權
都市計畫法24 的內容我只能說
那麼多專家開那麼多會 你覺得他們都明
知違法而為之?
但這部分很大涉及委員的裁量心證
圖利廠商 但是可以提高區域發展
那麼圖利應該也不是罪了
如果委員留後手就給個18%這樣,好像沒
有圖利的遐想
都計24 真的是怎麼用看人的
這案子講結論啦 背後圖利收賄一定有人
搞,但巧立名目 這名目還真不一定違法
一樣 民進黨沒違法其他都抓走
頂多有問題 以後訂個標準出來
質疑了一下就很純 到底是誰更純呢~
以為誰當選 什麼狗屁事情就自動解決了
事實上大部分還是老樣子
權限就給市政府自行決定阿 沒違法
這個還沒判啦 所以圖利罪的要件應該用別
的羈押的
那以後公務員考試就訂,捐10萬做公益考
試成績就多10%,以100分為限。反正最高1
00分,也沒有規定說不能加分,又有公益
性質
違法的點就是黨說你違法就是違法
你去建議啊 笑死
這案子唯一 “可能” 違法的就在是否準用都
更獎勵辦法,也是游淑慧主張的。但“準用”
本身就是在當某法律或規定本身沒有明確規範
某種情況時,可以借用其他已經有的類似規定
,作為參考來適用於該情況。
沒有法源依據硬幹不算違法?
沒有違法那為何要推脫說不知道?
直接回法官我知道且20%不違法
你看不會被羈押
就是...你要說出違反那個法呀? 說不出違反
哪個法,怎麼說違法?
給獎勵 原來不用法源依據喔 何況 建
商說啥 政府就同意 這不是小草最討厭
的官商勾結
不管有沒有違反,柯文哲就是違法
只要能準用都更獎勵辦法,20趴哪有問題?不
然高雄的總容積率1000多趴哪來的?
法源依據就是準用都更獎勵辦法
你唯一能嘴的是,京華城算都更嗎?
上面有人說了,準用就是起碼要用性質接
近的案件比較條件跟獎勵的的優劣,這樣
才不會被認為是圖利,阿現在彭就是自己
主導一套獎勵條件,最後打算挖洞用市長
裁量權核准過關才被認定有犯罪嫌疑
最主要癥結應該在有規定的條件下可以給
容積獎勵,但卻沒有說硬給容積獎勵有什
麼處罰吧?所以兩方變成你沒有符合規定
就給所以違法,另一方就說好啊那違法處
罰是什麼
所以就是市府有裁量權能給20%沒違法,至於要怎麼給沒有法律明確規範
傻屌屁話真多
黨定調後,青鳥從9/2晚開始洗柯 我不知道
唉
市府要公綠廣開人行退縮樓地板回饋
然後不給容積獎勵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講難聽點是北市府用容積換公設回饋好嗎
你不給容積獎勵就變北市府收受不知道
從哪來的樓地板面積 妥妥的不當得利耶
成都
台北市自己的法務局:都委會無權依
照都計法24條創設獎勵容積
法沒禁止,人民可做,不是政府可做好嗎
政治是依法行政,法沒給的,不能自行設立
政府是依法行政
不懂容積率卻知道都委幹什麼 又露餡
問題是台北只有京華城這樣玩到多20% 只
要拿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來換就好欸
小草為了護神什麼都能講
党說違法就是違法
一樓指點一下,北院哪裡說20%違法?
青鳥答不出來哪裡違法,只會顧左右言他
101當年都開6次會弄到20%了……
青鳥居然拿謠博雅質詢當神主牌...謠博
雅的質詢根本是錯的
20%違法的話那早就停工了
目前全台審議容積獎勵的應該全都停擺
沒有依照都更條件走啊,你可以去看苗博雅
辯論
綠法
還在謠博雅辯論...沒救了,會做字卡跟
手板就是對的?
穿西裝,拿手板,對著麥克風,開始手舞
足蹈,結果講的都是錯的,造謠笑死人
說真的 如果真的違法 你覺得北檢還會讓
他走出來嗎? 噓文的都比檢察官強喔?
現在就沒違法啊,只能找金流找貪污
23
寫這篇新聞的意思是只有他給的是專業判斷 其他人都不是嗎? 不是這樣的吧 我相信當時在場都是專業 同意比反對多 所以本案通過15
有人會洗說他因為反對被換掉, 就順便提一下 都委會委員以續聘3次為限 這位仁兄他從2017當到了2020,續聘3次了。 不論他有反對沒反對或是請假無意見1
委員會是多數決,所以少數人有沒有提840是不行的? 有提840,那好,有沒有去檢舉違法?沒有檢舉 那你是在叫個p? 有提840,那好,確認沒有違法,所以你當時也認同這840是ok的吧? 那你是在叫個p?6
2021年9月9日 台北市都委會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案 此前曾具名表述反對意見的 曾光宗、黃台生、郭中瑞等人本屆未續聘 決議當日8
看到有些藍霉名嘴還在打柯不知情是無能 我就整個黑人問號 媒體這幾天問台北市市長李四川 會否停工京華城16
蠻好笑的 任內最大改建案 在那邊窩不知道 7點半上班是去吹冷氣睡覺的喔 今天如果是馬英九說不知道大巨蛋容積率或郝龍斌說不知道美河市容積率X
柯文哲說到底還是要負政治責任 但是話說回來 我們選出的民意代表 大致總統小至議員 是否每個都三頭六臂樣樣精通4
根據新聞內文,第一段內容表示他知道各次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紀錄都有公開可以參閱 結果下面馬上說他已不是委員,無從了解該次(第783次)的審議過程!!!??? 但事實卻是 第783次跟他之前參與的幾次都委會會議一樣都有完整公開在網路上8
如果以私人企業來比喻 今天就好像董事長跟客戶談完一筆生意 董事長蓋了章一層層交辦下去 然後最底下工程單位開始處理 而工程問題是技術問題
爆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四、 全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 或柯文哲是否明知系爭20%容積獎勵係屬違法。 但是,柯文哲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也無相關專業, 他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並非無據。爆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PS.底下部分資訊有誤 蓋章的部分 是彭副市長直接代為蓋甲章 我相信柯p對於840%是真的不知情的 很多網友舉例苗博雅的質詢60
Re: [新聞] 京華城案羈押庭11時結束 柯文哲堅稱未收賄你到底在迴圈什麼東西 現在就是這個840%過程完全合法 但獎勵容積過高遭到質疑 加上抓到應的4500金流,才去查圖利跟貪汙 有圖利跟貪汙,這個840才會違法,不然他就是縣市合法裁量權89
Re: [討論] 柯文哲:公文不能推給某一個人哪有這樣的先說我跟阿北一樣不知道 昨天才去看京華城的會議記錄 第9項附件三1091012專家學者會議 真的想了解來龍去脈,不是因為政治影響思考能力的人可以點進去看35
[討論] 小草請進 誠心請教這篇先不與小草爭執,誠心請教小草 京華城容積560 -->840%,沒有法律依據,只有台北市政府自創的一些獎勵方案: 單純的 事實 如果這招真的可行,以後地方政府都可以創造一些天馬行空的名目,讓財團可以無限制的 蓋樓27
[討論] 北院認為容積率違法 北市府總要有人扛吧如題,清晨羈押庭結束,彭副羈押阿北交保 根據台北地院正式新聞稿中的第三點: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 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 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23
Re: [討論] 苗博雅三年前真的苦口婆心在勸...這段影片蠻不錯的,沒有媒體名嘴的加油添醋,我們來看看京華城案到底有什麼問題? 13:38 柯:大致上知道,細節不知道 14:29 苗:是根據哪條法律給與容積獎勵? 15:28 官員:都市計畫法第24條 15:36 苗:都市計畫法第24條哪裡說可以給與容積獎勵?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7
[討論] 法律專業角度分析柯案無保請回刑法第16條規定,原則上不允許因不知法而免除刑責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 其刑。」 從語義上,似乎是: 有正當理由不知法律--免除刑責3
Re: [新聞] 法官相信柯文哲不知京華城容積獎勵違法?可是不聽法務局的話耶 就算議員算什麼 法務局總是有律師資格或有法律專業素養的 請問台北市法務局有人有背書無違法嗎 法務局代表都明講了:都委會無創設容積獎勵的權力 : 民進黨還不是又哇哇叫要柯文哲自掏腰包賠錢 : 甚至再加碼柯文哲是索賄不成才推翻都委會共識決
爆
Re: [新聞] 擋3大法案? 柯建銘稱「不急」:藍白委62爆
[問卦] 為什麼8+9都可以穿名牌、開雙B?89
[問卦] 新北耶誕城是不是退燒了???56
Re: [問卦] 中共打來是誰要去面對?爆
Re: [新聞] 卓榮泰:天災來時 地方要自己面對50
[問卦] 蔡依林為什麼要把香爐穿在身上==44
Re: [新聞] 民眾黨版財劃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喊可接39
[問卦] 一樣宣傳魷2 為何差別待遇呢?31
[問卦] 1000萬房貸 壓力有多大?42
[問卦] 蹦闆為什麼不敢提到增重失敗32
[問卦] 每年中央少的錢 就撤掉數發部 不就好了34
[問卦] 8+9是都有割胃才這麼瘦嗎?爆
[問卦] 為什麼日本有辦法讓89變成過街老鼠?爆
[問卦] 為什麼高雄人覺得北中在搶他的錢78
[問卦] 政黑:財劃法 台北拿那麼多錢幹嘛用26
[問卦] 高雄人一直看造型氣球不會膩嗎22
[問卦] 大安國小是天龍小學嗎8
[問卦]八又翻? 現實風向一面倒 根本不挺統神?22
[問卦] 人力費上漲 未來長照怎麼辦?36
[問卦] 如果超哥 蹦闆打起來要選一邊?20
[問卦] 曼谷觀光是怎麼打造那麼強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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