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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真是狂!走人行道遇違停車竟這麼做 「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真是狂!走人行道遇違停車竟這麼做 「作者
Omight
(我來了)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6

※ 引述《lolahjy (我是貓,名字還沒有)》之銘言: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0918/C4C991D3AC26D35D71C367E3F2266DC2
: 《壹蘋新聞網》
: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大安區1名何姓男子(35歲),不滿巷弄內1部小客車違規停在: 標線型人行道上,竟直接爬上引擎蓋上後踩過擋風玻璃從車尾下車,造成前擋風玻璃破損: ,自己的腳也受傷,轄區警方獲報後,分別依毀損、過失傷害法辦兩方當事人;另警方對: 駕駛人邱男(27歲)違規部分舉發「在標線型人行道臨時停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3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目前找到跟行人不走人行道有關就這兩條

看起來行人為了閃避違停車輛繞到馬路上

並不會被開罰 沒有踏行違停車輛之必要

這樣一來"怕違法而踏上車輛 不小心踩破車窗"

這件事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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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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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Mood 09/18 17:32廢話,誰不知道啊。

vowpool 09/18 17:34不能奔跑喔 那我最近在路跑就不能跑路上

a76i 09/18 17:35你要怎麼定義正當理由

ladioshuang 09/18 17:40在車多的馬路上路跑,其實對健康更糟

hermanwing 09/18 17:42怕被撞應該說的過去,非必要自己承擔

hermanwing 09/18 17:42風險

palapalanhu 09/18 17:42本來就沒理由非踩別人車

ytkuang 09/18 17:42那也是行人應該要停下來等車開走再通行

hermanwing 09/18 17:43應該報警等警察來

bboring 09/18 20:05我以前大學同學做過一樣的事,淡江往大

bboring 09/18 20:05學城的路被車檔住,直接踩過去被車主揍

TSMCfabXX 09/19 10:34為什麼「行人應該要停下來等車開走」

TSMCfabXX 09/19 10:38你要等一輩子嗎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