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 翁曉玲:按大法
民國73年1月27日所做成的釋字第185號解釋文節錄: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為憲法第七十八條所明定,其所為之解釋,自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違背解釋之判例,當然失其效力。
翁立法委員是不願面對,還是害怕想起?憲法法院所做成的判決本來就可以拘束各機關,給不懂憲法的人講公法問題,果然還是太難了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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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支又要操弄民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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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生氣表示沒義務遵守判決
噓
斷章取義 你把整句話看完好嗎
推
你說的對 你說說看“釋字第18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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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作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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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期待綠狗(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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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重選啦 廢物立委都滾 尤其DPP
噓
所以立法院通過的預算命令也請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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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遵守喔^^
推
這個國家是人民的,不是憲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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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是人訂的,但凌駕人民之上還滿怪的
推
人民最大 阿扁當初就說有抵抗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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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立法院是官員 不是人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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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官員是沒抵抗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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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阿扁就是在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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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憲法是全國人民透過民主所下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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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決定,任何國家機關都要遵守憲法。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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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果今天解釋憲法的機關不當解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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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憲法本無的概念,假借解釋憲法之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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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憲法之實。這時候這個機關的解釋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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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就顯得欠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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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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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本來就沒規範官員能不能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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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就自由心證去解釋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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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大法官,現在都懷疑立法院代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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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釋字案有沒有被後來的XX官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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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犬法官自訂審判時有精神障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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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死刑 從國民政府來台或是從對岸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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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從來 沒有 完全 不存在 這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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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自行跳過立法院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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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正當性
噓
不遵守會怎樣嗎? 有罰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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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藍就腦霧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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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說憲法不當解釋就不當解釋 小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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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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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違憲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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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都可以說謊了,人民為啥要遵守?
噓
半桶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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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林終於把中國民國憲法當寶了
推
所以哩? 原民補償預算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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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綠共獨裁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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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以前常討論的, 惡法亦法,還是惡法非法的疑義。 違憲的法律,黨不公布不遵守, 違憲的判決,不拘束會怎樣, 這應該可以聲請釋憲,6
翁美玲是不是不曉得 大法官可以解散政黨 解散理由是什麼? 就是翁美玲今天講的 不遵守憲法啊1
連具有民意基礎的立法院決議 司法院都敢不遵守 立法院根本不需要遵從 大法官判決 這些大法官都是政黨走狗4
各位發現了齁 由於憲法很多都寫的模稜兩可 讓可以解釋憲法的大法官有最大的權力 阿對大法官有提名權的總統權力更大 最好笑的是,民進黨明明反對中國民國4
解散政黨後也就是藍白少掉不分區立委 民進黨單獨過半 這時候總預算就可以通過了 也解決現在立委不敢倒閣問題 即使重選上任至少也要半年6
噗呲 但黃國昌不是這麼說的耶 「我們在憲政秩序下面, 我即使再不同意你做的決定, 我可以寫文章批評、我可以說我哪裡不同意你的看法,![Re: [新聞] 「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 翁曉玲:按大法 Re: [新聞] 「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 翁曉玲:按大法](https://img.youtube.com/vi/ymR6Ed5f2aQ/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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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對了 在野黨根本不應該承認這個判決的正當性 直接拒絕這種不符三權或五權憲法 不符所謂立法監督行政概念的判決 這種判決本身就違憲 違反民主憲政精神 除非有人認為我國憲法是獨裁行政精神 否則根本不用承認大法官的判決2
所以現在五權分立是這樣嗎? 行政院:有行政權 而且也可以不守法 可以不受監督 可以說謊 可以嗆聲 立法院:可以立法 可以審預算 但立的法遵不遵守是另一回事5
台灣的法律漏洞蠻多的吧 官員說謊會怎樣嗎? 有罰則嗎? 立法院不遵守大法官判決會怎樣嗎? 有罰則嗎? 沒罰則的話,不遵守的話會怎樣嗎? 有沒有八卦X
就事論事 一 我國的確並未明定不遵守大法官憲法解釋後會有什麼罰則 目前是有法條規範卻無罰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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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Live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開票直播稿都幫你寫好了 解釋字號 釋字第987號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13年11月31日 解釋爭點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違憲? 解釋文18
[討論] 羅智強:釋憲過我也不修法快笑死 藍營立委的水準真的是... 到底有沒有在念書啊 憲法 第 78 條1X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 你才是笑話吧? 1.大法官不能接受委員以問答問 請委員後續補充書面資料 2.委員不能接受行政官員以問答問![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https://i.imgur.com/yA1mXc4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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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蔡易餘立委今日貼文蔡易餘委員,已連任第三屆立委,台大法律出身,律師資格,指Iwin事件該回歸 「法務部統一解釋」,宜再斟酌。 憲法第七十八條明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據此,依舊制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案件法,已有多次「統一解釋法律」之解釋。6
Re: [問卦] 當年人民明明反對甲甲結婚!!!!!!!!!你先把同婚的來龍去脈搞清楚 2017年5月24日 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說明不讓同性結婚是違憲的,立法者應該在兩年內立法(專 法)or修法(民法或其他法律),如果立法者兩年內都沒動作,那就可以直接依民法結婚 2018年11月24日6
Re: [新聞]「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翁曉玲:按大法官邏憲法訴訟法 第 38 條 判決,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 我一個外行隨便找隨便看,就找到各機關必須要實現判決內容義務的法條了 這個中國人是怎樣? 不用遵守公然違法嗎?1
Re: [問卦] 憲法法庭是不是可以廢了?警察開你紅單的時候, 需不需要先問憲法法庭程序上有無違背法治國原則? 警察用現行犯抓你時, 需不需要先問憲法法庭有沒有違憲? 你的主題很好,但.. 台灣實在太重視理科教育, 民主教育、法治教育反倒都只有幼幼班的程度, 搞到行政官僚胡搞瞎搞都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