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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歷經三年 北檢終於簽結許永輝案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歷經三年 北檢終於簽結許永輝案作者
KTR5566
(KTR)
時間推噓 6 推:8 噓:2 →:55

※ 引述《Hyuui (修)》之銘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書函
: https://tinyurl.com/bdda9psy
: 歷經三年,北檢終於簽結許永輝案,我幫大家摘要重點:
: 一、核四廠試運轉測試成功,負責人許永輝簽署程序書,
: 且原能會已審查通過系統功能試驗報告。
: 後來因為核四封存,原能會停止審查少數待改善項目,
: 台電也沒有再做補正。
: 二、試運轉報告不含施工建築規格,經查符合招標規範。
: 所以許永輝說規格不相容,雖與事實不符,但不違法。
: 三、試運轉報告不含抗輻射標準,經查抗輻射標準仍為180天。
: 所以許永輝說標準降低為100天,雖與事實不符,但不違法。
: 四、試運轉報告不含防火風門標章,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未具美國標章,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五、試運轉報告不含蝶型閥焊接,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蝶型閥不符要求,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六、試運轉報告不含圍阻體設計,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蝶型閥圍阻體不符要求,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七、試運轉報告不含統包改分包,
: 經查核四廠分包為台電配合國家政策採購。
: 所以許永輝說統包改分包,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八、試運轉報告不含包商施工,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包商施工有問題,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九、試運轉報告有含核反應爐洩漏測試,
: 經查測試成功後,由許永輝、台電、奇異公司共同簽署,送原能會審查。
: 原能會函請台電完成美國法規品保文件簽署,再報審查。
: 試運轉報告不含該項品保文件,
: 所以許永輝說曾被退件的一半事實,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十、綜上所述,許永輝於公投期間發表反對核四之言論,
: 皆屬個人意見而非專業判斷,即使不符事實或無關權責,
: 受言論自由保障,不違法。
: 背棄專業,踐踏同僚,為黨辦事,升官發財。
: 補上祝賀一句:恭喜許處長榮升副總。

我就問

為啥公開發表這麼多與事實不符的言論可以受言論自由的保護 被認定不違法

而平民老百姓偶爾在社群媒體轉貼個訊息

或是買到臭蛋上網反應讓黨不開心

就會立馬被社維法抓走

這是怎麼樣的裁量標準?

只能說在台灣

有些人的言論比你還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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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放棄和有人要我放棄,是完全不一樣的。心想放棄吧,是對自已曾經選擇過的事,變得有疑問了。可以想成是,一開始就沒有特別想做那樣的事。受夠了單調的工作,覺得厭煩時,就看你是怎樣想的。如果想的是,是自已想做這工作,但別人想要我放棄。如果這樣想的話,態度就會改變了。
-----村上龍【最後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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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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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09/11 13:05所以他被罰了嗎==

gay7788 09/11 13:06北檢的標準很一致啊,會打擊党的就是造

gay7788 09/11 13:06謠,會打擊敵對党的就是自由

pondaha 09/11 13:06https://i.imgur.com/3HpYJaN.jpeg

su4vu6 09/11 13:06你都說要等判決了== 怎還在討論抓沒抓走

gay7788 09/11 13:06參不透不是北檢的問題是你的問題

Anvec 09/11 13:07他高升了

Anvec 09/11 13:07有綠腦看不懂

Anvec 09/11 13:08說他沒有瀆職 是說謊 說謊沒關係的 北檢不

Anvec 09/11 13:08

dontaskme 09/11 13:08動物農莊真實上演

Anvec 09/11 13:09他在公投辯論會上說核四有問題 是在說謊

Anvec 09/11 13:09所以沒有瀆職 然後就升官了

fufufugogogo 09/11 13:09不然你要投國民黨

dark0224 09/11 13:10因為是天下第一舔

o9714540 09/11 13:10因為社維法是行政法啊 傻子

nikewang 09/11 13:10他有黨証

Anvec 09/11 13:10投民進黨會滅國

Anvec 09/11 13:11在公投辯論會上造謠說謊 影響國家重大政策

Anvec 09/11 13:11草泥馬

tamama000 09/11 13:11代表反核派就是一堆造假仔

jma306 09/11 13:13 顏色正確 就沒有色違法的限制

UC93 09/11 13:15人治社會 無解

ter2788 09/11 13:26有沒有符合黨意才是抓人標準

palapalanhu 09/11 13:36不意外

anchorman13 09/11 13:48有黨證才有言論自由

edison033033 09/11 13:49有人發言真的是 再爛也要支持小綠綠

magamanzero 09/11 13:55已經簽結了 當然沒有罰阿 一樓是?

peterjfs 09/11 14:01不爽來投票啊,贏者全拿

mortleo 09/11 14:05與事實不符是黃士修的認知與事實不符。

mortleo 09/11 14:06https://i.imgur.com/NffEdSS.jpeg

mortleo 09/11 14:07不在試驗報告項目內的事情,怎麼構成公

mortleo 09/11 14:08務員登載不實、廢弛職務釀成災害?

Hyuui 09/11 16:20@mortleo 原文用詞是指被告「與實際情形有

Hyuui 09/11 16:20所出入之言論」,建議你重新學習閱讀。

mortleo 09/11 16:36@Hyuui 你從(二)裡面找出你說的那段來

mortleo 09/11 16:52你說的那段只有在(三)出現。而整份回

mortleo 09/11 16:52覆中,未達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或廢弛職務釀

mortleo 09/11 16:53成災害的原因,不是因為他說的不是事實,

mortleo 09/11 16:53而是他說的事實非他認為試驗負責人簽核

mortleo 09/11 16:53試驗報告所管控的項目。

mortleo 09/11 16:55整整十頁的回覆,你挑了一句當浮木,真是

mortleo 09/11 16:55好棒的閱讀能力。

mortleo 09/11 17:02好棒棒

mortleo 09/11 17:22寫這封回函的檢察官也真是辛苦,不僅從刑

mortleo 09/11 17:22法的構成要件去確認,還針對事實進行查

mortleo 09/11 17:22核,卻被你省略的摘要不是摘要,重點不是

mortleo 09/11 17:22重點。

Hyuui 09/11 21:56@mortleo 所以你說的跟我有啥差別?

Hyuui 09/11 21:58急著反對,結果你說的,我早就都寫了,笑死

Hyuui 09/11 21:59但凡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都看得出許的問題

Hyuui 09/11 21:59只有你氣急敗壞,是被戳中什麼痛點吧

mortleo 09/11 22:15你在自述心境嗎? 你那邊有提到除了(三

mortleo 09/11 22:15)以外,許說的都是事實?你那邊有提到,

mortleo 09/11 22:15所有的項目都不在試驗報告中,無法構成

mortleo 09/11 22:16公務員登載不實跟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違法

mortleo 09/11 22:16要件?

mortleo 09/11 22:19我可沒像你斷章取義,上色上一半。以偏

mortleo 09/11 22:19概全。拿(三)裡面一句話就套用到其他

mortleo 09/11 22:19項目。反而檢察官對你的一句話「應屬誤

mortleo 09/11 22:19解」,卻可以套用到所有跟試驗報告有關

mortleo 09/11 22:19的項目。

Hyuui 09/11 22:27@mortleo 檢察官認為,因為試運轉報告不包

Hyuui 09/11 22:28含那些項目,所以我告發瀆職,應屬誤解。

Hyuui 09/11 22:29這種邏輯大家接不接受,我想你應該有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