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這種理由以後沒有可以交保的
不然通通交保放到龜山島去嗎
喵的這種理由為押而押
以後就算你一審無罪
到二審也會忽然變有罪
沒有什麼無恥的事不敢做的
已經是無法無天的狀態了
鬼島
桃太郎在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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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nter0954 (27.247.34.5 臺灣), 01/01/2025 21:48:44
※ 編輯: hunter0954 (27.247.34.5 臺灣), 01/01/2025 21:49:14
小時候當同學的我看都不行
推
龜山島又沒監獄
爆
首Po看了一下高院裁示的幾大串證理由 有一項叫做現今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 難防串證 這個是直接開大絕了吧 要用這理由我看根本沒人可以交保了吧 交保制度是不是該廢了啊 有沒有八卦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https://i.imgur.com/GPIe9u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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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以為 高等法院的法官是比較有法律素養的法官 大法官則是比較德高望重的法官 這才發現 我錯的離譜![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https://i.imgur.com/GxQSKrO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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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不久前,沒戴眼鏡、剃光頭、買小電視...都可以被名嘴繪聲繪影說是在隔空串證、 打暗號、盯案情下指導棋了! 那麼,既然在羈押期間就已經無法防堵串證,那現在用這理由也未免太牽強了吧!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銘言 : 看了一下高院裁示的幾大串證理由6
我想要問 2024投給賴清德的人 到底在想什麼? 看到現在這個情況 你們還有勇氣提美麗島跟228嗎? 2024投給賴清德的人 現在在想什麼?8
高院說這種話的嗎 所以用網路的人就有串供 偽證之嫌 拿去世界上不被國際笑死? 奇怪第一次聽到科技發達 可以押人限制人權 馬英九押人 賴皇也押人 台灣的總統跟維尼熊的差別是?![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https://img.youtube.com/vi/Si8zshM8KZ0/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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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這樣搞.. 那應該把交保制度取消啊 只要檢方疑懷,就直接把人抓進去 關到認罪啊 但是認罪放出來之後,喊冤翻供 就再抓進去關![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https://i.imgur.com/IrBH02u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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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幾乎沒有人不用網路的 高院的法官倒是說看看 要怎麼樣才能讓人不能用網路聯繫 其實只有一招 就是關起來 完全控制他不能使用網路對外![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https://i.ytimg.com/vi/IrKeiUFsuj8/maxresdefault.jpg)
羈押預防不了網路串供啦 電影都沒在看 買通獄警 要網路有網路 要女人有女人![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Re: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https://hwms.epa.gov.tw/dispUploadBox/PJ-EPATW/Ckeditor/2014070210123937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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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察官當庭再先看一下,為何第一次交保500萬被高院踢回去? "高院合議庭認為,桃院未說明何以鄭文燦無羈押原因、必要性及依據為何, 是否諭知交保500萬元等處分,即能排除鄭逃亡,或與其他共犯勾串、減證, 認為桃院有裁定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為裁定。" 簡單來說,高院認為你桃院法官連說明都懶得說,就想放人走。5
[討論] 高院說的理由 鄭文燦也都有鄭為何能交保1、與其他被告證詞不一 2、秘密通訊串證可能 3、不認罪 莫名其妙無藥可救的司法 還是因為鄭文燦有黨證7
[討論] 依照高院裁定理由柯文哲押定了~高院這次講的很死 高院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 ,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 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 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5
[問卦] 高院這樣,以後看守所夠關嗎?高院今天提出了一個見解 因為科技發達,所以有各種通訊方式可以串證滅證 OK 好,我同意,那當初為何不押林秉文? 超思案母女不用押起來? 只要最輕本刑在3年以上全部押起來啊 因為科技發達,所以有勾串可能嘛8
[討論] 高院理由如果成立高院裁定撤銷桃園交保理由: 1、高院新聞稿說:「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被告得輕易與上述涉案 人接觸、聯絡,參諸被告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 響力,檢察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這個理 由如果成立,那現在現在還在外面的林姿妙、高虹安、顏寬恆等人是不是都可以用這個理5
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高院用秘密通訊當理由裁定交保撤銷發回 明顯違憲!!! 這才是真正的毀憲亂政! 建議民進黨立刻聲請釋憲4
Re: [問卦] 發回重審之後改判的機率有多高?更正一下, 高院發回地院「更裁」, 案子剛送進法院, 法院連審都還沒審, 還沒有審,要怎麼判?3
Re: [討論] 依照高院裁定理由柯文哲押定了~不過柯的辯護人一定會說: 照高院跟北檢的邏輯,以後任何有多共犯的犯罪,包括鄭文燦案跟林姿妙案等,所有被告 一律要全羈押,永不得交保。 因為交保放出來之後,每個被告跟證人之間都有機會利用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 察覺之判斷 ......2
Re: [討論] 最新/北檢再抗告成功!(高院新聞稿)二、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被告4 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被告 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 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不得與同案被 告或證人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之誡命,是否確能防免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