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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路口奪命!北市砂石車撞機車 祖孫當場遭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路口奪命!北市砂石車撞機車 祖孫當場遭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8

其實混流有很多問題要解決
首先講一個大家很熟悉的
加速度問題

機車是常速不高,尾速高,加減速快
(尾速高,機車要騎上八十不難,但有常態八十巡航嗎?)
汽車則是常速高,加減速慢

因此假如機車鑽到汽車前方,鑽的瞬間是拉高轉速,不難
但鑽到定位後可能就放油門了
(因為那並不是很大的空間,本來就是去搶別人的安全距離)
而汽車被搶了這個距離之後卻必需剎車
如果機車搶進來之後,汽車也只要放油門,根本不用踩剎車
更甚至汽車根本不用在乎機車的存在,沒看到你也沒關係,反正你加速就跑走了
那就沒事

在我的經驗裡,機車搶進來後,有時我必需緊急剎車
車裡所有沒放在地板上的東西,通通都會滾到地上去
這個就是很過份的鑽車了
(有好幾次我只把電腦放在副座,都變成需要送修,電池都會爆開,修起來好幾千)

勉強只能說是後車讓前車,既然鑽到前方了,後車就是得讓
但既然後車的東西都滾到地板上了
其實我也是拼了命擠出反應速度才能讓你的
只要注意力不夠集中,那就是擦撞
只要車子沒有緊急剎車能力,那就是追撞,壓車,車騎上車
通常小轎車是停得住的,而砂石車是停不住的
這時算砂石車的錯嗎?我不覺得
反應時間在網路上可以查到數據
現在判決都開始引用
如果反應時間不夠,那麼後車責任會減少

那麼大車要多長的安全距離?
我這麼說吧!如果還有安全距離,我就會加油門了
所以除非是被紅燈拉長距離,或是前車加速而我沒追上
更好的是車太少,而我已經加速到道路速限
因為不超速所以拉遠了距離
否則是根本沒有安全距離的,別進來就對了

何況既然是混流,你為什麼進得來?
不是應該排在我後面嗎?
到底從哪裡超車的?
還是不斷穿插著混流,和機慢車道的雙重身份?
我通常這麼想的:如果你是機慢車,那你出去就別再進來
如果你出去又進來,那我就檢舉了;有檢舉都有成案,但檢舉還要截圖真的很麻煩

不過還有另一個狀況也很麻煩
有點像數學上的'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

試想像在我前方有兩輛機車,一快一慢
那麼我要跟上哪個速度?
答:慢的那個

如果有一排機車,那麼跟在最慢的那台後面,是肯定沒有問題的
如果不肯,那就幾個選擇:1。超車 2。逼車
以超車來說,除非慢車的前方有空位,否則不前不後根本沒完成超車
若是超過最慢那台,但右側仍然卡著幾輛機車,然後一路右向壓
這仍然是逼車啊!向前逼或向右逼是有多少差別?

對我來說,比最慢一輛還慢並不是問題
反正他只要慢到誇張,那我就超車
成問題的是在我後方還有機車,會覺得我怎麼這麼慢,大型路障
說真的汽車要快不難啊,能維持的常速是很高的
現在慢是因為不逼車,要比前方最慢一輛還慢而造成的
我肯慢,但我後方的機車不肯慢!

那輛後方機車會超車,而且常是由右側超
有時則是左方一輛,右方一輛同時超
由右側超時,因為我前方有輛機車
所以後方這輛就要鑽,要蛇行了



B 車

轎轎 A
車車





如此圖,下方機車往上,會經 A點 再往 B點斜鑽
然後轎車其實是要剎車讓的,這樣鑽進來安全距離都不夠

我常想的是:我照規矩不超前方機車
那後方機車也別超我,別併行

不過常會有好幾輛鑽過去,仔細一看常是 Uber eat...

所以我對這些外送員沒什麼好感
這些機車應該算是營業用車
必需把車牌放大印在後方才對
要出來混就要用營業級的標準
車牌放大印就是要方便我們檢舉的
你看小貨車也是這規矩啊
甚至連申訴電話都會打上去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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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gheong: 袂泅牽拖大細球 02/08 21:05→ Chengheong: 漚梨仔假蘋果 02/08 21:06好了,你可以刪你的本文了
這兒不會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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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216.2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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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19 臺灣), 11/15/2021 22:54:31

doro0202 11/15 22:55沒辦法,台灣人就是跟泥鰍一樣愛亂鑽

TerryKu 11/15 22:56台灣也沒打算把這現象做檢討

TerryKu 11/15 22:57所以排隊的會像白痴

llzzyy01 11/15 22:57現在政府對汽機車併行就是採放任態度

llzzyy01 11/15 22:59照道理車道分割 是建立在車流不動情況

llzzyy01 11/15 23:01然後一堆機車族根本沒有正確駕始觀念

llzzyy01 11/15 23:01就變成原案中亂超車到大車前被撞

機 B 車 A' 轎轎 A 車車 機 車 應該這樣才能超 如果非得要右側超車,那麼首先不要併行太久,而且只能在直線路段 一但是轉彎路段就會有內輪差,非常危險! 接著就是不要切進來就逼汽車剎車,不要刷卡,不要嘲笑汽車的 A柱 因為本來交通規則就不允許這樣了 所以因 A柱看不到的理由絕對成立! 必需要到 A'點才切進來 當在汽車正前方時,才能假設被汽車看到 而這段距離已經得是安全距離 因為如果前方出狀況,機車要緊急剎車 而汽車能用的反應時間,就至少得有安全距離 所以 A'到汽車前方,必需是安全距離的長度,才可以切進來 進不來就不要超車啊 要知道我開轎車,我也不肯和其他轎車併行的 我開轎車都怕了,機車比我還勇敢是怎麼回事...

TerryKu 11/15 23:06台灣制度就奇怪,照理道路應該都一樣規則

Tattoo 11/15 23:16台北人太慘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19 臺灣), 11/16/2021 00:05:16

aforest49 11/16 05:51電腦摔過幾次還不用安全帶綁起來?

daipon 11/16 07:54推個。但你會被機車路權支持者批評吧?

devil0915 11/16 08:05常常因為煞車東西就一直摔?我看你的

devil0915 11/16 08:05開車習慣也有待改進

我剎車東西不會摔,是有機車鑽進來逼停才會,這也算我的錯? 所以我該怎麼做?不刹車撞下去嗎? 另外綁安全帶只代表東西不會摔了,不代表這樣剎車是對的。 我是用東西會摔來形容我剎車多急,而既然這麼急就不合理。 不是我只要勉強剎得住就可以鑽進來,萬一我剎不住這不是等車禍? 我摔下車的包含眼鏡,壞是不會壞,要擺地板還是綁安全帶? 小東西一堆,就很討厭覺得亂鑽的逼太過分 用機車來說,你帶個豆漿也灑一地了,當然是亂吃別人安全距離的有問題, 就算說不固定有錯,固定起來豆花也變奶昔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19 臺灣), 11/16/2021 13: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