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覆議後的表決門檻?
小時候公民課教的,我記得覆議後投票的門檻會變2/3,
但查了法條台灣是不是門檻變1/2了?
這樣不就是同一群人同一件事再重新投一次票有意義嗎?
美國總統否決後國會重新表決的門檻也是變三分之二
下面是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57 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
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
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1.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2.
二、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
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
Sent from BePTT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90.109 (臺灣)
※ PTT 網址
爆
Re: [新聞] 快訊/網傳確定不普發一萬 綠黨團否認:會這樣急著否認 意思就是 大罷免如果大成功 那行政院就可以名正言順透過覆議案 把這個特別條例退回立法院重新審議 不發這一萬元啦 而這大罷免大成功條件也不難得到 只要有六個藍委被罷免 藍白加起來的席次就只剩下56席 你會說 56席還是比51席多啊 但是憲法增修條文對覆議案的規定是這樣的![Re: [新聞] 快訊/網傳確定不普發一萬 綠黨團否認: Re: [新聞] 快訊/網傳確定不普發一萬 綠黨團否認:](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6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憲法 第 57 條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 二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https://i.imgur.com/tBWRc8Bb.jpeg)
8
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阿肥我認真真心求問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說明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 Re: [新聞] 藍委提案電價調整須國會同意 經長:剝奪](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5
Re: [討論] 法學探討 法律三讀不副屬不公布會怎麼樣中華民國憲法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其中57條被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取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第 2 項2
[討論] 關於行政院提覆議案的問題請教目前立法院的現況為 1. 國民黨為最大黨 2. 民眾黨投票時不是支持國民黨,就是不投票 因此只要國民黨想過的法案,基本上沒有過不了的 可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有權提出覆議案3
Re: [黑特] 三讀但總統不公布不就好了先回頭看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吧: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1
Re: [新聞] 覆議表決徵求6壯士!柯建銘嗆藍白「好膽略 對於程序,柯建銘說,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一定要提出覆議,《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定行政院得經總統核可提覆議案,同時規定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不信任案,通過後解 散 國會。黃暐瀚追問,柯建銘不怕解散國會嗎?柯建銘直言,「趕緊的趕緊的,半夜都等你
Re: [新聞] 快訊/藍白再勝!立法院否決行政院覆議案只能說啊,整個過程根本就是笑話一則... 而翻了下釋字五二零號 其中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憲法第五十七條暫停適用):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 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X
Re: [黑特] 為什麼要倒閣?倒閣就是塔綠斑的假議題啊~ 來來來~ 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 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
Re: [討論] 賴清德有一個大絕招憲法增修條文已經改了啦 覆議案只要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以上就可以了, 以前綠共黨會那麼囂張, 蘇光頭敢在立法院直接說在那叫什麼的原因 就是當時綠共黨立法委員自己單獨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