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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關於第二十五條反質詢...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關於第二十五條反質詢...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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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文的是塔綠班叫死忠仔在做的吧?
你連法條都不會找
你找的都寫保留,送院會處理了
還給我鬼扯一堆廢話?
你要不要先說這是哪個側翼給的假訊息?
如果你的智商不知怎麼找
沒關係,但我沒義務幫你就是讓大家笑死忠仔的智商而已

還有啦
法院也是三個法官判
如果是政治人物,你要不要質疑政治傾向?
檢察官一人就決定要不要起訴,你要審查政治立場?
行政機關一個科長就能罰鍰,你有做政黨查核?
我就看主子餵屎紿屎忠仔吃到滿腦屎吧





※ 引述《killua92 (樁白)》之銘言:
: 今天齁,戰國策不知道出了甚麼毛病
: 給小草網軍這麼巨大的工作量,洗了好幾篇的國昌好棒棒文
: 先給道德長城的連結:
: https://youtu.be/yfwXL_sJTlI?si=AoCC8sIlG-3oSYpp&t=4559
: 黃國昌:今天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說:你反質詢,我要罰你錢!沒有人設計法律這麼粗魯的: 黃國昌:你反質詢,主席要制止你(你不可以這樣喔),主席制止你,你還不聽,也不是現場主: 席或質詢的官員(喔!你反質詢 我要罰你10萬),是不是真的有構成,給予處罰,還是要到院: 會裡面做決議,而且喔,你不要以為院會做的決議是結果,反質詢官員如果不服,還可以去: 行政法院救濟. 最後的司法審查或司法救濟,最後在把關的是誰?還是法院
: 來 我們來看一下法條
: https://reurl.cc/yLlGRD
: 法條連結在此
: 國會擴權法第二十五條(反質詢) 黃國昌最高機密三讀通過版本
: 第二十五條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 m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
: 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
: 被質詢人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主席得予制止、命出席,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答復: 。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保留,送院會處理)
: 一、為完備立法院監督行政之權,修正本條之規定。
: 二、條項變更,於被質詢人答復超過範圍時,主席之制止權移列至第四項。
: m三、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
: 藐視國會行為之義務,且亦不得無故缺席,以維護詢答之品質,使國會能夠善盡監督之義: 務,故修正本條第二項與第三項。
: 四、本條增訂第四項至第七項。
: 對於被質詢人有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其他藐視國會行為或無: 故缺席等行為時,按其情況予以如下之不同處理:
: (一)對於藐視國會之被質詢人,主席及質詢委員得提議,經出席委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 提議,m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
: 萬元以下罰鍰。
: 前項情形,經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m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 m前二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
: 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m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之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
: 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 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 經院會決議,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 (二)除對藐視國會之被質詢人裁處罰鍰外,亦得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 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依情事移送彈劾或懲戒。
: m(三)政府人員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 來喔
: 節目上黃國昌又使出經典招式,話只講一半!
: 讓小草們佩服到變成瘋狂小草拼命在拜神,跪舔
: 首先呢
: 在院會裏面表決誰有沒有說謊!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國會在表決誰要罰二十萬,
: 誰要移送去地檢署,當成被告給檢察官查,
: 這東西是
: 用表決的
: 用表決的
: 用表決的
: 這個小草們覺得沒問題嗎?
: 小草們捏著覽趴想一想,玩狼人殺的時候投票殺人時你都在想甚麼?
: 遊戲是遊戲,拿遊戲上面的東西搬到立法院 真的都笑不出來
: 質詢擴權,增加罰則,定義又不清楚這個處罰算不算一種政治決定?
: 而且黃國昌故意跳過這段"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
: 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 這裡會不會破壞國家的保密機制?
: 我們現任立委就有一個正大光明洩密了
: 而且只需要看主席同不同意?小草覺得沒有問題嗎?
: 只要徐巧芯質詢,馬文君要求,國家機密就要當場解密...小草難道覺得沒有問題?
: 然後這些反質詢,藐視國會罪
: 都只要院會表決你有問題,就可以直接罰你
: 等你接到罰單,再自己跑法院,
: 所以齁
: 這一條法案不就是要搞政治追殺嗎?
: 我可以一直罰你,罰你,罰你,罰你
: 過了半年一年,法院說無罪,
: 然後那些投票的立委都可以沒事?
: 都可以不用負起任何責任?
: 阿法院判無罪,
: 立委又可以繼續批鬥司法,就像現在批鬥大法官一樣
: 不管怎麼樣立委都可以沒事
: 真他媽的有夠爽
: 小草們的理想世界
: 你ok 我不要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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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聰明跟支持民進黨只能三選二

如果你有良心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不聰明
如果你聰明又支持民進黨,那你就沒良心
如果你有良心又聰明,那你就不會支持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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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ke2017 06/08 18:53那幹馬不相信司法,北七藍白狗

killua92 06/09 00:29通篇髒話 真的很懶的回應

antistar 06/09 00:49你連三讀的法條都不會找,拿個側翼給的

antistar 06/09 00:49假資料當然只能自慰懶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