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院敢不敢判高虹安無罪?
最好是她敢這樣判啦!她頭上還有最高法院她不知道嗎?除非她想要拿自己的年終考績來換
,而且就算她想要,旁邊二個陪審法官也不一定肯呢!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台上字第2959號
㈡、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關於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由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之規定,及從公費助理費用之撥付方式,係由議員提交助理名單並載明助理費數額及助理本人帳號後,再由議會直接撥付至助理本人帳戶等情以觀,可見公費助理補助費,非屬議員之實質薪資範圍,亦未具有對議員個人實質補貼之性質,自須議員已實際遴用公費助理,議會始得依該條例規定將補助費支予公費助理。是議員事先要求公費助理交出個人帳戶之存摺、提款卡或印章等資料,由議員全權保管使用該補助費者,則議會所核撥之補助費,形式上雖撥入公費助理個人帳戶,惟實質上已被議員直接領取而據為己有、任己花用,難認公費助理有具領該筆款項。此與議員所聘用之公費助理於具領補助費後,係依雙方合意,將部分補助費交予議員者,始有該公費助理補助費於此情形,若用以支付與議員職務具有密切關連之其他超出公費助理人數上限、實際上亦從事助理業務之私聘助理薪資,而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之情形有別,亦與議員實際上並未聘用助理,而虛報以詐領核銷公費助理補助費等情尚有不同。原判決認定上訴人主觀上有詐領財物之不法所有意圖,已說明高雄市議會編列預算將公費助理補助款,依議員申報名單直接撥付至各公費助理帳戶,並非併同議員得領取之各項費用撥付予議員本人該補助費係各助理執行
助理職務而取得之薪資報酬,自始非屬議員之實質薪資,亦無實質補貼之性質。並敘明上訴人擅以蘇子龍等人名義向高雄市議會不實申(溢)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復事先要求其等交出個人帳戶供上訴人支配使用各該補助款,而實際取得議會撥付予助理之補助款,顯有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領意圖甚明等旨,此與實際聘用之公費助理於取得議會所匯入之薪資後,自願將部分款項領出交予議員運用之情形有別。核其論斷,尚無適用法則不當之違法。上訴意旨仍執前詞,主張其並無詐領財物之犯罪意圖云云,無非徒憑己意泛詞指摘原判決不當,自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 引述《quid1121 (小雞雞)》之銘言:
: 截錄中央社部分報導
: 憲法法庭表示,聲請人另空泛主張相關規定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
: 憲法第18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直接影響原因案件裁判
: 結果等語,未有基本法理論據,本件聲請自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系爭規定違憲的具體
: 理由。
: 過去高虹安曾說 有人會搞定司法
: 從憲法法庭駁回釋憲理由中 看到對聲請人即高院的評語
: 高院2萬字釋憲=空泛主張 意旨不符 無基本法理依據
: 是說 二審高院續判 高院敢不敢判高虹安無罪呢?
: 有人會搞定司法 有機會搞定到第三審嗎?
: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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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行 最多更審而已
法院法官辦案成績考查實施要點 八、各類辦案成績分為左列項目考查之: (一)結案件數。 (二)結案速度。 (三)當事人折服率。 (四)辦案維持率。 前項各款成績及總成績之計算,超過一百分者仍以一百分計。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3473-77118-1.html何謂維持率? 分為上訴維持率和抗告維持率,對下級審而言,指在一定期間內經上級審裁判駁回(即維 持原判)件數占駁回和廢棄(撤銷)原判件數百分比。部分廢棄(撤銷)以駁回0.5 件、 廢棄(撤銷)0.5件計。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221.68 臺灣), 02/09/2025 03:17:24我比較想看新竹挖洞挖8年,智商超高
新聞有報 法官考績多半最高 一件不算什
麼
都差不多等退休了,老公好像是司法院高層,
哪裡不敢?
合議庭另外兩位如果真的有辦法有魄力,當
初怎麼會搞出這齣釋憲鬧劇?
高虹安和水母就是運氣超好,抽到了上上籤
我猜二審大概就是無罪或是緩刑,等三審決
勝負
你的判例是議員吧,旗袍法官就認為立委
跟議員要分開看...
而且高虹安一審浮報加班費工時跟回捐其
實都被判無罪,有罪的部分只有本薪低薪
高報的部分。所以高院判決有罪無罪都有可
能吧 XD
把加班費拿來自己用,實在沒良心。
12樓理解不太對,加班費浮報也被判有
罪,主要是因為本薪低薪高報,而從本
薪對應的加班費自然也高報,加班費不
是時數高報,是基礎基數高報。
立委跟一般人不同,可以貪污
如果我是法官,有人能拿10億搞定我,
敢啊!只是現在才二審不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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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截錄中央社部分報導 憲法法庭表示,聲請人另空泛主張相關規定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 憲法第18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直接影響原因案件裁判 結果等語,未有基本法理論據,本件聲請自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系爭規定違憲的具體 理由。2
高院為什麼要提釋憲? 意思就是 這樣的證據我判下去就是第一例了喔 可能會形成判例喔 之前的吳成典案沒有助理認罪 大家都主張有做事沒詐領
推 perry52: 你的判例是議員吧,旗袍法官就認為立委 111.253.211.17 02/09 05:14 → perry52: 跟議員要分開看... 111.253.211.17 02/09 05:14 推 perry52: 而且高虹安一審浮報加班費工時跟回捐其 111.253.211.17 02/09 05:20 → perry52: 實都被判無罪,有罪的部分只有本薪低薪 111.253.211.17 02/09 05:20 → perry52: 高報的部分。所以高院判決有罪無罪都有可 111.253.211.17 02/09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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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的案子 綠畜要翻車了先上法條 立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 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 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 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24
[討論] 評高虹安舉吳成典案例自辯簡介: 吳成典請了助理,向立法院申領助理費 助理將錢「全部」回捐給吳成典辦事處及新黨服務處用。 最高法院認為沒有詐領助理費二大理由: 一、真的有聘用助理。6
[時事] 女兒車禍不能上班仍詐助理費 前宜蘭縣議綠共連自己出車禍的女兒都能拿來當搖錢樹 真是沒人性 真是人一綠 心就黑 女兒車禍不能上班仍詐助理費 前宜蘭縣議員張秋明遭起訴 04:102024/03/09 中國時報 李忠一 、宜蘭![[時事] 女兒車禍不能上班仍詐助理費 前宜蘭縣議 [時事] 女兒車禍不能上班仍詐助理費 前宜蘭縣議](https://img.youtube.com/vi/oZ5FzgZAkyc/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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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會不會搞到最後pass?如果要用內文提到的大水庫理論。並參考桃園市議員張肇良貪污無罪的例子。 高虹安大概要能證明:高有自掏腰包(不是從零用金pool提領)有超過46萬元且直接用於 他的助理們身上 而且是直接用在助理身上(高虹安辦公室裝潢自負20萬還不一定能算進去)(私聘林家興 每月兩萬已經是從公積金支付也不能算進去)![Re: [討論] 高虹安會不會搞到最後pass? Re: [討論] 高虹安會不會搞到最後pass?](https://www.taisounds.com/images/default_og_img.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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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涉貪開庭追小金庫 小兔驚爆:我連1查了一下內文中提到的張肇良的案子,應該是少數議員被起訴詐領助理費但貪污部分可以 無罪的議員。 雖然也有虛報,但因為支出大於所得,且未挪私用,所以貪污部份無罪。 但登載不實還是有罪。 相信高虹安律師團應該會仔細研究這個案例看能幫高虹安多少,對高來說最好的結果就是![Re: [新聞] 高虹安涉貪開庭追小金庫 小兔驚爆:我連1 Re: [新聞] 高虹安涉貪開庭追小金庫 小兔驚爆:我連1](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8/05/phpvmQAwA.jpg)
Re: [新聞] 高虹安捲公款私用風波 林耕仁明赴北機站「提供事證」說到詐領助理費後回捐公用 阿童已經有經驗了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童仲彥在2011年10月間,假借以每個月3萬元價碼,聘用蔡男當助理 ,向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多元。童仲彥否認犯 罪,強調聘請助理有循正常程序,強調「我絕對沒有貪污一毛錢」,辯稱蔡男認同他的政1
[討論] 浮報助理費也是違法的喔不是說真的有聘用就合法喔 浮報也是違法 比如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41號刑事判決參照 節錄1
Re: [新聞]桃園市議員張肇良疑涉關說違建 檢調兵分10分享一下 張肇良以前也被起訴詐領助理費,但貪污部分卻被判無罪。應該是少數能躲過貪污的案例 。 雖然也有虛報,但因為法院認定支出大於所得,且未挪私用,所以貪污部份無罪。但登載 不實還是有罪。![Re: [新聞]桃園市議員張肇良疑涉關說違建 檢調兵分10 Re: [新聞]桃園市議員張肇良疑涉關說違建 檢調兵分10](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8/05/phpvmQAwA.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