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會不會搞到最後pass?
如果要用內文提到的大水庫理論。並參考桃園市議員張肇良貪污無罪的例子。
高虹安大概要能證明:高有自掏腰包(不是從零用金pool提領)有超過46萬元且直接用於他的助理們身上
而且是直接用在助理身上(高虹安辦公室裝潢自負20萬還不一定能算進去)(私聘林家興每月兩萬已經是從公積金支付也不能算進去)
就現在看到的新聞資訊,目前能算進去的大概是:
1.給陳奐宇的6000元政論通告費+價值四萬元手機 (高虹安律師主動問陳有沒有收到)
2.委託私聘助理特哥 蔡維庭寫Line程式 十萬 (看起來不是從零用金支出,但還要看後續新聞有沒有更多資訊)
3.私下補貼李忠庭助理降薪的兩萬一千元 人民幣 (大概新台幣九萬四)
(李忠庭說這非零用金,其實應該就是幫高虹安說話她能自掏腰包出錢,不過當然這筆法官認不認可能還有爭議)
簡單來說高可能還要再提出她還有再自掏腰包至少三十多萬左右台幣用於助理的證明,才有可能構成大水庫理論。
順到一提,大家如果關心高虹安的法庭攻防,太報目前報導是最詳細的(記者可能都有進去旁聽), 可以參考。
https://tinyurl.com/4ne4jd6b
下面是張肇良案資料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50482
「曾三連霸的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與助理共謀以少報多、虛報助理薪資詐領補助款,一審判張貪污部份無罪,但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共8罪,判刑2年10月,均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張於6年7月間,取得助理費用而未支付共904萬元,但私聘6位助理共花費1214萬元,其「支出大於所得」,且與議員職務有關事項,未挪為私用,今仍判張貪污部份無罪,檢方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若議員明知未實際聘用,卻以人頭充數虛報公費助理(即所謂人頭助理),按月領取經議會核銷的助理補助費,致出現議會撥付公費助理補助費,非全然用於支付所申報公費助理薪資的「名實不符」情形,申報該人頭助理的議員應負起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針對張肇良被控觸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的貪污犯行,高院指出,議員取得助理補助費後,如果確實全數用於公務,並非將它中飽私囊,則主觀上並非不法意圖。」
※ 引述《pupuliao (pupu)》之銘言:
: ※ 引述《cowbei978 (靠北九七八)》之銘言:
: : 標題: [討論] 高虹安會不會搞到最後pass?
: : 時間: Thu Apr 18 16:29:51 2024
: : 先定義pass
: : 高不是被判貪污罪就算pass了
: : 隨著密集的開庭越來越多細節被揭露
: : 1. 公積金的繳回
: : 陳奐宇在偵查時說,他自己「既非自願、也非被迫」回繳加班費,而是合意,「是在工
: : 圍下的無奈,無奈也是一種合意」
: : 如果是合意的、非被迫,那不就沒啥好講的
: 這邊如何辯論都沒有任何意義
: 已經有很多真實案例,助理說是自願非被迫,結局就是偽證罪處理
: 出來工作就是要賺錢,不想賺錢的去當義工,不要當大家是傻子
: : 2. 公積金買的東西
: : 例如
: : 咖啡機:高說不喝咖啡,是給辦公室同仁使用
: : 雙眼皮貼:為了立法院開議臨時需要拍照用
: : 等等東西能跟公務扯上關係,那也很難被以貪污定罪吧
: 或許部分是可以扯上公務,但只要證明部分是私人事務就可以了
: 另外 拍照應該不是公務,我們支付立法委員薪水並不是讓他拍美妝的
: 如果這樣可以下次請立法院提供每個委員治裝費、化妝費
: : 3. 制度的來源
: : 「小兔」建議循前立委模式設立公積金
: : 高虹安本欲建制打卡 指兔姐以「首例會上新聞」勸阻
: : 加上小兔自己又認罪了 感覺會背鍋啊
: 制度來源也沒有任何意義
: 法院只是針對你的行為判刑,又不會管誰教你犯罪的
: 你今天闖紅燈被抓到,難到你跟警察說 是我媽教我可以闖紅燈,難道就不會被開單?
: 作為助理們的老闆,本來就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 小兔有沒有罪 那是是小兔的事情
: 這跟你有沒有貪汙是兩回事
: : 今天開庭的新聞:陳奐宇作證 「高虹安指示銷毀手機電腦紀錄」
: : 會不會最後高被判滅證罪、登載不實罪之類的
: : 沒被判貪污、褫奪公權,雷聲大雨點小
: : 以上都有查證新聞報導啊
: : 案情有理解錯誤的地方幫忙補充~
: 除非他能拿出足夠證據證明他在公務上的開銷遠大於公積金
: 那大概有機會透過大水庫理論輕判
: 不然就乖乖下去吧
--
有人會搞定司法 我不擔心 !!!
到底是甚麼零花錢可以這樣花46萬,然後還
不是用在公費上
買兩個便宜包就沒了吧 ?
LV Ellis 一只 23萬多
不貴 但還要貼3千就是
辦公室裝潢又不是高一個人在用,當然是算
公務支出
回樓上,這可能要看法官實際有什麼見解,
但如果依照檢方之前QA, 高虹安要湊超過46
萬公務支出最好還是都直接用於助理會比
較保險。
辦公室裝潢有另外一筆預算阿..
Perry52的圖內容就是高虹安無罪啊
完全咬不到高虹安身上 除了小兔說高虹安要她
浮報的證詞 其它助理都說是小兔講的
高虹安只要說小兔自作主張浮報 她以為是大家
自願捐款 她就下莊了
原來是小兔堅持要在高泓安臉上掛雙眼皮貼
啊,厲害了,地下帝王
不可能啦,這樣拗的結果就是法定負責的人
有罪
微信轉薪水又開了新案子看了快笑死
微信轉薪水 XDDD
林濁水沒事 助理判緩刑 給你參考
299109
就説大水庫只有馬英九前總統能用。我管
公司賬戶,偷偷拿了一部分炒股票,後來
再把偷出來的部分還回去。這樣有可能無
罪嗎
私人公司 隨你搞
做人失敗,下屬把你舉發到法院,法院能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
imgkiller 這還真的無罪。這種事情鬧上法院
,大家就知道這家公司內控有問題,老闆很丟
臉。通常是私了和國軍一樣
我弟嘴巴一直說要舉發 他也沒有舉發 惹老闆
不爽 我弟日子也不好過
鬧上法院的後果,輕則老闆出門談生意被酸
重則股價暴跌。我小時候聽到這些吃裡扒外
的員工暴富還不用付出代價,覺得很吃驚。現
在我知道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你說的那起就沒流到林濁水那邊囉
不懂為啥立委一直要拿議員當舉例,之
前就說了,議員助理薪資撥給議員身上
再給助理,跟立委助理國會直接撥給助
理然後回捐主動被動差很多。
46萬是已經扣掉支付公費和私聘助理後的金
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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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評高虹安舉吳成典案例自辯簡介: 吳成典請了助理,向立法院申領助理費 助理將錢「全部」回捐給吳成典辦事處及新黨服務處用。 最高法院認為沒有詐領助理費二大理由: 一、真的有聘用助理。10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太長啦 節錄重點 0. 助理費用存在以少報多 1. 沒看到7萬元問政費用有用於辦公室事務 2. 有看到回捐記帳上明顯私用,如洗頭,可見高虹安有將回捐助理費挪為私用 北檢行文邏輯上我的理解是沒看到7萬元有於辦公室事務6
Re: [新聞] 童仲彥將入獄!詐領市議員助理費5萬餘元但高院傳訊童仲彥前妻李秀環以及其他助理,查出童仲彥當時向市議會報領薪資12萬3千 餘元,雖他謊稱聘用蔡男擔任助理而被戳破謊言,但他確實另外以月薪18,000元聘請另 名陳姓女助理達4個月;因此扣除實際助理費用後,高院認定他詐領51,842元。 2020/08/05 12:5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三連霸的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與助理共謀以少報多、虛- 說到詐領助理費後回捐公用 阿童已經有經驗了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童仲彥在2011年10月間,假借以每個月3萬元價碼,聘用蔡男當助理 ,向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多元。童仲彥否認犯 罪,強調聘請助理有循正常程序,強調「我絕對沒有貪污一毛錢」,辯稱蔡男認同他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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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浮報助理費也是違法的喔不是說真的有聘用就合法喔 浮報也是違法 比如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41號刑事判決參照 節錄2
Re: [討論] 為什麼公積金可以拿去雇用別的員工?因為法院就是有前例 雖然不確定法官的心證怎麼判的 實務上有前案就可以引用參考 二審指出,陳傑麟取得補助款總額為34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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