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原來NET也是假老二啊!!
關於金額的部分感覺推文不容易說清楚,回一篇好了。
某些側翼一直在洗林右昌時期5050萬是固定權利金不含土地租金,
但實際上在市府的簡報早就有說明,5050萬是固定權利金+土地租金。
https://i.imgur.com/pcJXQ1b.png
換言之,大日承租時期東岸的市府收入為
固定權利金3418萬2000
變動權利金 44萬7784
土地租金 1631萬8000
合計 5094萬7784
而按照謝國樑說法,微風未來要繳交的是
固定權利金1500萬
變動權利金2200萬
土地租金 1155萬
輿情費 1920萬
合計 6775萬
首先我要靠北一下謝國樑這邊的說法,
第一是這個輿情費,雖然側翼目前把這個輿情費講得天花亂墜,但這個費用並不是謝國樑首創,
https://i.imgur.com/HWIZdJf.png
實際上,你直接在促參公共建設資訊網搜尋「輿情」,
就會冒出「基隆市開元、銘傳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契約書」,
裡面也有幾乎一模一樣的文字,只是要求金額是400萬,
這是甚麼時候的案子?
2020年5月,謝國樑什麼時候上任?2022年12月。
所以基隆至少林右昌時期的促參案就已經在要求參與廠商要編列輿情經費了,
順便我們再把
「為因應契約期間之輿情反映、科技發展、政府政策及其他提升服務品質措施,
民間機構應於許可期間內編列」這整段丟Google,
可以發現新北市樹林區第七停車場委託經營案、新北市新莊區文中五臨時平面停車場委託經營案、
乃至於更早以前臺北縣還沒升格成新北市時,蘆洲市重陽市場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案都有差不多的敘述,
這個輿情費實際早就出現在多個縣市的民間參與案中。
換言之,高機率大日這邊簽的約也有輿情費只是不知道多少
(但由於目前各促參公開資訊平台資料都因不明原因連結失效,我現在是搜不到當初的簽約草案)。
把這1920萬算進去是完全不合理,那麼實際可對比數字變成:
大日承租時期東岸的市府收入
固定權利金3418萬2000
變動權利金 44萬7784
土地租金 1631萬8000
合計 5094萬7784
微風未來承租繳交的市府收入
固定權利金1500萬
變動權利金2200萬
土地租金 1155萬
合計 4855萬
然後是土地租金,按照促參法第15條規定,
興建期間按該土地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及其他費用計收租金;
營運期間按國有出租基地租金計收標準6折計收,
而「國有出租基地租金計收標準」的規定,
是國有出租基地一律依照土地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收租金,
這部分理論上法律訂死是不能改變的,而基隆公告地價並沒有下調是逐年增長,
那麼按理土地租金應該是要增加,怎麼會土地租金降低近500萬?
先假設這部分沒問題,單比權利金部份,
大日承租時期權利金
固定權利金3418萬2000
變動權利金 44萬7784
合計 3462萬9784
微風未來承租權利金
固定權利金1500萬
變動權利金2200萬
合計 3700萬
換言之,權利金部分固定權利金大幅降低,變動權利金是回歸正軌,
畢竟之前東岸商場年營業額有6億以上,降低固定權利金增加變動權利金是比較合邏輯的合約。
But,謝國樑說2200萬是用營業額12億計算,
我國的促參案規定一般是以營業額XX億以下收A%(A>1)、XX~XX億之間收B%(B>1.5)、XX億以上收C%(C>2),
之前的草案是營業額1億以下收1%、1~3億之間收1.5%、3億以上收2%,
以此計算得出100萬+300萬+1800萬=2200萬,
但如果微風之後營業額只有跟NET持平6億的話,
變動權利金會是100萬+300萬+600萬=1000萬,
實際權利金收入為1500萬+1000萬=2500萬,短少960萬權利金收入,
微風付的「權利金」要跟NET一樣多的話,年營業額額要是11億。
所以結論下來,謝國樑這邊可質疑的點有:
1)明明土地公告現值年年拉高,為什麼土地租金反而減少了500萬?
2)變動權利金的計算均只採用法規最低要求,市府以什麼根據得出日後營業額可以大幅增長?
而不是在那扯什麼輿情費(這個林右昌標案也有收)。
--
http://i.imgur.com/NPOsw0h.jpg
--
呸
噁
不是耶 他們租的標的物內容其實差很多啊
微風北車30億還是人來人往
無論簽約怎麼簽,實際上就是東岸那整
塊租出去、市府能收入多少的問題。
你基隆要12億才有謝口中的2200
如果只有六億那就2200萬腰斬
林右昌這邊胡扯5000萬不含土地租金是
不對的,謝國樑這邊以12億為基礎計算
變動權利金也是不合理的。
無論你站在哪邊立場,我認為數字拿出
來都要公開透明。
變動權利金會有2200萬根本瞎掰吧
按合約「如果」年營業額有12億確實是2
200萬。
問題是是不是真的能有12億營業額存疑
。
那直接用120億下去算就屌打林右昌了
我們就算假設微風比NET會經營商場好了
,如果以前的資訊東岸年營業額6億為真
,微風再厲害能把營業額翻倍嗎?
問題這是招標結果
如果20+10再遇到疫情,就更少
但net遇到疫情還是照繳一樣金額
net 不也投了?
如果更多,為什麼不是net得標
NET照繳?繳錢給市府的是大日,
謝國樑就給個椪風水雞的數字,隨便講一個
變動權利金可以到2200萬
市府是跟大日收錢不是跟NET收錢,大日
的合約是以經營停車場為基礎不是商場
。
還有3+2變成20+10的問題吧,你3+2可以短
時間視情況調整租約,20+10你替後面多少
任決定了?
數字來看微風有好到值得給長約?
這是ROT案不是OT案,ROT簽長約很正常
好嗎?
全台灣各種ROTBOT案都是幾十年,按這
個邏輯是不是每個都幫後面好幾任決定
?
賺6億 只給44萬變動才有問題吧?
大日的約期短,是因為最初簽約是簽OT
案,只有經營停車場沒有包含商場改建
跟營運。
直接用短期OT案來包裝長期ROT案,不就
是這次問題的根源所在?
你自己隨手Google一下「ROT」「年限」
之類的關鍵字,就能找到一堆高雄、宜
蘭的ROT案內容立約期是10年、20年、35
年之類的。
所以你想指控全台灣ROT案都是圖利廠商
,幫後面好幾任縣市長決定?
如果腦子正常就會知道,廠商願意投入
數億改建成本、還要之後每年投入上千
萬營運經費,如果你只保證他經營五年
哪個廠商願意加入促參?
如果廠商願意,為什麼當年NET不直接跟
市府簽約,要透過大日搞這種模糊的合
約關係?
昨天新聞有報ROT案是說微風再投資一億多
微風的變動權利金直接算好算滿?
林右昌就說相對於投資數額給20年約長得不
微風一開始投標簽約是說要投3億啦,後
面講的不在合約裡先不用算。
合理,其次一億多有一半是翻新停車場鋪面,
林右昌搞OT案包裝ROT案又很合理了嗎?
根本就沒必要,是為了把投資金額灌水
還不是只要合乎利益就柪個「這個OT案
有ROT精神」呼攏過去。
看你這篇仔細的程度比其他草包律師強的多
專業
有些人連ROT OT都搞不清楚 只會鬼扯20+
10 高鐵還50年 中共都打來了可能還沒T
回去給政府 你怎麼不說是圖利殷琪
58
Re: [新聞] NET槓上基市府!謝國樑親上火線 喊話林謝市長公布微風提供的條件了 包括固定的權利金是每年1500萬元,除此之外,還包括了每年2200萬元的變動權利金、每年 1155萬元的土地租金、每年1920萬元的媒體通路回饋等四個部分,換言之,微風每年應支付 給基市府的租金總額高達6775萬元 那有問題嗎?變動權利金還可以依照每年的利潤向上滾修 比NET每年打死5000萬有利啊40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想不到這件事竟然可以回溯那麼久 還扯上2018市長選舉 2015年12月 大日開發取得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OT)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11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我有幾個問題 1. 市政府收的權利金,是否含有使用目前包含建築物的估值? 2. 目前收的權利金,是否和大日得標時是以一樓及地下停車場為主的權利金為一個標準 會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因為NET如果有去投標,應該是知道市政府有把建物估值作為權利金 算進去6
Re: [新聞] 獨家/不只東岸廣場!基隆博愛停車東岸停車場 小型車:666位 (含電動車充電車位:4位、身障車位:15位、婦幼車位:13位)、 機車位:300位 (含身障機車位:7位) 用律師算法汽車永遠停滿每小時30元、電動身障免費先扣掉 機車查不到多少錢2
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如果前市長挺NET,不論變動權利金, 那前市長的合約,收5000萬(固定權利金),市府送2-4樓產權。 現任市長的合約,收1500萬(固定權利金),市府還保有2-4樓產權。 誰才是賤賣,或者賤送!!! 雖然這種營收超高的地段,變動權利金才是主要收入。3
Re: [討論] 未來會在大巨蛋舉行的棒球比賽在上一篇有提到,大巨蛋是BOT公共建設,而不是商業項目。北市府為了催生這顆蛋,接 受了「零」開發權利金(土地免費提供)和「零」營運權利金,同時也同意遠雄蓋周邊的 商業設施(金母雞)來增加其營運收入。換句話說,大巨蛋的: 營運收入:因為有周邊商業設施,相較於單一顆蛋,營運收入大幅增長。 營運成本:少了每年付給市府的營運權利金,營運成本大幅減少。1
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我看網上一堆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 還是來帶風向的一直看不懂 首先net案有沒有違法不是我說的算 是法院判決說的算 謝國樑特別休假請副市長背鍋強行進去點交這件事2
Re: [閒聊] 關於基隆NET爭議舊案的權利金加加總總,因為是固定式權利金,每年打死就是5050萬。 新案改成租金+以營業額抽%的浮動式算法,基隆市政府官員給的數字20年粗估收入12億 如果微風能把營業額作越高,權利金市府分潤會更多。 先期微風說法預計投入約2億5000分區改造 標案內有規定1億05百多萬改善地下停車場,剩餘為改善周遭環境,無障礙、水溝、遷移xxx1X
Re: [討論] 謝國樑真的很敢耶!我也覺得你滿敢的 我找了一下新聞 謝國樑說,微風集團與市府簽訂的ROT合約中,包括固定的權利金是每年1500萬元,除此 之外,還包括了每年2200萬元的變動權利金、每年1155萬元的土地租金、每年1920萬元的 媒體通路回饋等四個部分,換言之,微風每年應支付給基市府的租金總額高達67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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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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