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十月以後是不是就沒有憲政法庭了?
現任大法官十五人中,
並為院長之大法官許宗力、
並為副院長之大法官蔡烱燉,
於一O五年十一月一日就任;
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
詹森林、黃昭元,
於一O五年十一月一日就任,
任期至一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以上7位大法官任期至今年10/31
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
蔡宗珍四人,於一O八年十月一日就任,
任期至一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以上4位任期到2027年9/30
大法官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
,於一一二年十月一日就任,
任期至一二O年九月三十日止。
以上4位任期到2031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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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今年11/1起,剩8位大法官,
而且我可以預期藍白立委+在大法官任命
的同意權上一定會強力否決,導致之後
只剩8位大法官。
翁曉玲等藍營立委的想法很簡單粗暴,
她們提出修改
憲法訴訟法第四條
(原條文)憲法法庭審理規則,
由司法院定之。
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
(新增)本法所稱大法官現有總額,
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大法官人數。
好,我們剖析翁曉玲這短短29個字,
憲法增修條文所定大法官人數=15人,
也就是說大法官「現有」總額,不管你
實際剩多少人,我就是規定你要15人,
這個法條本身就存在語言邏輯上的矛盾,
因為她重新定義了「現有」的文字意思。
再進一步看就是:
原本條文: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全體大法官決議之」
會變成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15位大法官決議之」
換言之
翁曉玲的提案立法通過後,
將來不達15位大法官的情況下,
現有的憲法法庭審理規則仍否適用?
簡言之,翁曉玲的提案即是
「用一個語言邏輯矛盾的立法去
製造憲法訴訟法的大法官人數BUG」
之後我立法不用管有沒有違憲,
只要讓憲法法庭審理產生窒礙,
什麼暫停處分、釋憲都不用擔心,
真正意義上實現國會優位。
可謂人上人的神之一手。
--
綠營一堆律師 藍營徒勞無功
用法律層面去規範憲法層面,114的板友對這位
翁教授的看法不知道是否認同??
那就變成超越憲法啦w
看起來大法官之後會很忙
整個國家憲政體制會被藍白玩到不成人形
所以現在有的民眾覺得立法委員想做什麼都可
以啊,立法委員對行政院長竟然是上對下咧...
現在民眾想什麼對這些立委來說也不重要
這些立委說穿了就是黨意代表,不是直接民
意
小藍8是不是要不舉了?
藍白腦連現有這個名詞都要硬凹惹
其實蠻希望就像賴清德說的要尊重大法官決
議,反正輸了在另作戰場就好藍白如果反了
大法官反而會在後續變成弱勢
正是如此,還有人護航咧,不管幾分之幾
,只要低於8人都不准開法庭會,有夠ㄌ
ㄙ
就破壞民主國家最基本的守護線 之後再推
給都是dpp推出不公正的大法官就好 這群
黨國妖虐就是覺得自己不會被逮 才會這
麼猖狂
那要不要把其他行政、司法、考試、監察
及總統通通用你立法權去立法廢掉好了,
通通給你國民黨立法委員來執政推動政策
?反正執政黨推什麼人及政策都要擋,
根本沒辦法推行政策
9
首Po你知道 我知道 獨眼龍也知道 在10月,會有七個大法官任期滿了 然後大法官要任命,是要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才行2
一樣直接以違憲為理由 直接照樣開啟釋憲啊 無法啟動大法官的職能 本身就是一個嚴重破壞憲政的行為 如果對憲法法庭的形成這個有意見的話1
這個就很有意思了 挑戰國家憲法法庭,有沒有危害中華民國自由民主憲政? 立一條法律,讓憲法法庭失能,這個已經是很嚴重的事情 希望憲法女俠不要搞到最後,搞到自己的政黨了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及政黨法第26條等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5
我覺得怪怪的 法律的層級是在憲法之下 所以 理論上不可能有什麼法律會卡住大法官 會卡住大法官的應該只能是憲法層級的東西 因為大法官理論上不用遵守法律5
沒差啊 藍白要玩,賴就跟你玩 賴就不簽法案 反正有沒有違憲也沒人判了 以下為流程
爆
Re: [新聞] 黃國昌憲法法庭被慘電!被問「反質詢定: : 阿肥用白話文解釋啦 : 反質詢就是給委員難看、下不了台 : 官員給委員難看就是反質詢 :28
[轉錄] 黃捷:黃國昌把法庭當個人直播秀下限黃捷臉書 憲法法庭完全是照妖鏡,藍白平常在鏡頭前的胡說八道,在大法官面前都無所遁形,實在是 太好的教材。 先講結論,大法官的發言,完全凸顯一個國家維護憲政的重要性。15
[轉錄]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憲政民主的棺材釘】 眼前的《憲法訴訟法》修訂提案,實質上會造成廢掉憲法法庭的效果。 《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 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其運作門檻是採取「現有」總額,而18
Re: [討論] 國民黨要不要臉?要修大法官現有總額是不是很多人看不懂這個修法阿 我簡單解釋 原本的憲法訴訟法沒有規定大法官一定要多少人開會 因為大法官的選任很容易因為政治因素卡住 比如阿扁時期朝小野大 就大法官難產15
[討論] 亂搞大法官的國民黨應該被解散國民黨立委以羅智強、王鴻薇等人為首,整天污衊抹黑大法官就算了,現在居然還想要提案 修法,要求大法官只有在15人全到齊時才能開會: (圖片擷取自「一個律師的筆記本」的臉書貼文)5
Re: [討論] 國民黨要不要臉?要修大法官現有總額→ chiangdapang: 這種修改沒有用,憲法訴訟法本身位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階是法律,大法官按照憲法可以宣告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任何違憲的法律違憲的 27.53.99.2 07/04 09:55 你還沒發現這個法案會產生的bug嗎? 簡單說,一旦法案通過又覆議失敗,等到十月一部分大法官任期屆滿2
[討論] 賊頭請進,關於大法官裸考的賊頭說15名大法官都是EE提名,是一黨專制 但這問題應該回頭問問自己的黨,還有先前拜會的馬狗吧 在第4次修憲的時候,確實有意設計大法官「交錯任期」 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規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 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X
Re: [問卦] 死刑存廢辯論完了,結局會如何?大家知道嗎? 有幾個蔡英文總統任命的大法官,賞味期間快要到囉~~~ ***** 任命資格 大法官之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本規定歷數次修正: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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