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暐瀚:柯若無罪將直取2028
認真討論一下,因為我覺得目前有些點是真的打動我
1. 20%容積於法無違
a.大家會質疑20%主要還是第一次羈押時
法官的羈押裁判書主張20%違法
然而這是否就是正式判決?
或是決定羈押與否的過程中所提出的法官個人見解?
想請求高手釋疑
b.目前看過一些辯護方主張20%容積屬市府裁量權
只要京華城有給與符合公益的對價給付
便沒有違法疑慮
c.帥過頭在自己的視頻中
主張京華城有給與開發公共空間、取得綠建築獎項等公益性給付
用來交換20%容積獎勵
然而上述對價給付,究竟對應20%容積獎勵
或是先前就已包含在560%容積獎勵內
還請了解案情的高手釋疑
2.柯是否明知違法
就算證明20%容積獎勵屬於違法
還必須證明下述問題,才有可能證明柯文哲圖利
a.容積率當下是否已明確違法
20%容積獎勵必需在當下無需法院判決便已明確違法
若需事後、甚至現在,才能有法院判定違反與否
則當下柯文哲已不可能有明知違反之情形
b.柯文哲是否知情
這個部分雖然有各方議員及都發局意見,表示有圖利「爭議」
但柯文哲若是主張這方面爭議全由都委會判定
而之前反對委員被撤換云云,亦可主張委員們均「恰好」任期屆滿無法續聘
並無技術性操縱委員會通過之意圖
對於柯文哲是否知悉違法,也只能停留於懷疑而無法證明
綜合來說,
以目前新聞媒體公布的訊息,尤其扣除各種未證實的消息
尤其在找不到金流的情況下
柯文哲的確有無罪可能
而一旦無罪,將能一舉扭轉之前各種黨內爭議的形象
以「司法迫害」為號召獲得大量政治利益
黃偉瀚所言,非常有可能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那他承認的部份事實是?
20%無違法就是在偷換觀念的放屁了啦
黃暐瀚真的很像一本正經的小草
黃暐翰在諷刺吧?
不符合都更哪裡來的20%
監察院寫得很清楚了 給 560 以上就有
牴觸規定
那郝龍斌、林欽榮跟林洲民都是棒槌
要請民眾黨說明 18年的建築 容積560變85
0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840
現在開放官商勾結了嗎?幾年前好像不是這
個口號,果然縣市政治版圖翻轉,就該有新
氣象。
這種程度還是回八卦版吧
竟然有會反思的政黑仔,嚇到我了
蔡正元就是說20%是市府權力 不用法源
推文的鳥鳥先搞清楚基礎容積,獎勵容
積跟移轉容積這三個東西好嗎
請問京華城有甚麼理由可以給獎勵容積?
請問京華城移轉了甚麼 我從小到大
逛那邊逛了無數次 請問移轉了甚麼東西
說這種屁話的去過京華城沒有啊
小草的無恥無知要到甚麼地步 信蔡正元
真的就算了吧
京華城與市府站商圈中間卡一個台北機
廠 所以其實一直很尷尬
又沒有松菸誠品與大巨蛋國父紀念館
不是啊 20%有給理由啊 爭議點是這些理由足
不足夠給到20% 是在鬼打牆什麼
行政法院判給678容積不行
自然給840更不行了
但判決後 柯仍給840
整合 剛開的時候還有人潮 後來
很快就涼了 luxy也沒了, lawrys也沒了
他們想用的是都市計畫法24條 都更只是
被抄的獎勵方法而已
24條讓地方可以自己訂法規來給容積獎
勵
但是這次完全沒有訂就直接參採都更的
獎勵 來給京華城才是問題
移轉容積是買來的 你在說什麼= =
再來 法院已經判決 上限就是560
台北市政府已經贏了行政訴訟了大哥
不要再拿678%來講了 行政法院判的678%輸跟
這20%30%一點關係都沒有
去都沒去過京華城的跟人瞎扯甚麼東西
不同名目混在一起講= =
這最好可以這樣主張啦
678是之前第一次蓋給的獎勵樓地板
綠建築和充電椿這種不是正常大樓就會有嗎?
憑什麼送容積獎勵
這樣主張那還開個屁都發會啊
直接簽下去啊
威京小沈錢太多嗎?
誰不要臉在魚目混珠?
跟財團勾結無罪?全推給副市長這就想下莊?
所以也沒人敢咬定違法嘛~
以後財團每個來要五毛給一塊,比照京華城
好了啦,吹半天還是回八卦版找小草網
軍取暖吧
你知道…2018還2020就已經函文告知不能
超過560了嗎
哪個函文= = 560%不是都是指基準容積嗎
原po是政黑常客竟然還被嗆回八卦
推文一堆不懂容積率計算的小鳥
20%是有爭議 但沒有違法 至少目前沒有
560變840不是有30%是買的嗎?
剩下20%才是市府裁量給的
藍粉護航柯 真窩心
30%也是市府裁量給的,並不是建商想買來抵
市府就一定要給,只是沒有超出法律範圍
下去啦
建議威京告郝龍斌瀆職跟國賠,如果840可
以是合法的,當初浪費這麼多時間空間卡
在392真是是棒槌...
96
首Po乳題 馬韓柯賴暐瀚又來平衡報導 他直言,因為柯=民眾黨,無法切割 本案若柯無罪,將聲勢大漲 直取2028 若有罪,柯黨也將一併滅黨9
我不覺得柯文哲無罪就可以當選總統耶 如果只有柯文哲無罪,但彭振聲和底下的公務員被判刑 那柯文哲無能的形象還是會深植人心,7414比較快啦! 誰叫柯文哲以前要那麼嘴,現在當初吹的、罵的每一句話,現在都變成迴力標 要讓柯文哲再次V起來直取總統大位X
柯文哲就算無罪 也沒辦法一個人選贏 藍+綠 一定要有一個人跟柯合作 不是藍+柯 就是 綠+柯 這樣子才會贏 台灣就是粉悲哀X
敝人不是命理師,只是有點興趣而已 以下是我不專業的見解 柯本身八字有未有戌,現在又是乙丑大運,湊成了丑未戌侍勢之刑 因為這是大運,不是流年 柯恐怕關到2028年新任總統上任結束才能出來X
我小草 我不希望柯文哲能選上總統 因為以塔綠青鳥畜的兇狠無恥的程度 柯文哲當選之後 將會是台灣永無寧日的開始! 而台灣被塔綠青鳥畜搞到內亂4
我的話 如果走是非不分+理性路線的話 會希望柯無罪 因為如此一來 柯聲勢大漲25
推這篇 終於有綠粉認真看待這件事 不是單純只是看鬧劇 蔡正元跟帥過頭兩個人都說得很清楚 560變840
爆
[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黃智賢世界 FB 3.轉錄內容︰ 法官是白癡?還是被嚇尿了? 北院法官,裁決柯文哲無保請回。55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 都委出聲了!到底多給的20%有沒有違法阿 目前看下來認真找不到是違反了哪條法律 你要說市府自創容積獎勵 如果法律沒有禁止,市府這樣做就是不違法不是嗎 市府提出條件,京華城做得到,就給容積獎勵 這沒什麼問題吧36
Re: [新聞] 圖利沈慶京逾200億!柯文哲遭羈押禁見理其實這東西 一定被推翻的 這個邏輯連我一個普通鄉民 不用法律專業都可以知道 法官根本就是亂判 法官的說法是 柯文哲明知違法 還堅持要過京華城案 所以他圖利 但問題是32
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柯文哲被羈押的明知違法 是指京華城不適用都市計畫的獎勵容積20% 導致560%乘以1.2倍變成672% 依據的是監察院的糾正文24
Re: [討論] 容積率違法到底由誰判定啊?是不是違法本來就要靠法院最後定奪 不管是柯文哲圖利罪內的審判,或是之後台北市政府或任何人提供檢舉 現在20%獎勵違法的輿論是因為柯文哲的訴訟策略先以沒參與,不清楚細節想脫身圖利罪 從過往的案例來看,這是最安全,容錯率最高的訴訟策略 所以檯面上的評論都抓著羈押庭法官意見中12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這個法官 知道他在說甚麼嗎? 超過560%的規定容積獎勵都是違法 那不就是所有有拿到容積獎勵的案子 都違法????? 包括台北101、台北大巨蛋、各大小百貨公司、高樓大廈, 通通都有拿過容積率獎勵12
Re: [討論] 陳智菡批苗博雅:從未講到840%數字現在柯文哲跟民眾黨死咬著柯P不知道840%這個數字 所以不知道有違法性,也就是因欠缺 不法意識 所以不構成犯罪(這是犯罪三階層的最後一層) 但是刑法第16條(違法性錯誤)規範: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 刑。7
Re: [新聞] 證實柯文哲交辦!京華城案彭振聲說明3小時 面露微笑離開炒交辦的這個根本是假議題 每件市政都碼是市長交辦 要辦柯文哲圖利除了要有圖利事實 還要有實質影響力 實質上京華城容積獎勵根本沒有圖利事實5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我對這些問題的答案也想知道 所以拉了可以抓網路資料的AI來回答看看,給大大參考。 ※ 引述《waiting312 (GAINNINZOMA)》之銘言: : 京華城的事情,看到現在覺得滿頭問號, : 有很多疑問,希望有懂公務體系的版友可以幫忙釋疑 : 先說我目前的理解,有理解錯誤的話麻煩版友指正3
[討論] 8年的公開透明果然是有用的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 一、檢察官係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 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 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乙事(下稱系爭 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
33
Re: [討論] 所以林智堅論文有抄襲嗎?爆
[討論] 小草要的金流出來囉38
[討論] 律師會勸阿北認罪嗎?23
[轉錄]陳智菡Vicky FB還要沒當過議員的教可憐哪20
Re: [新聞] 簡舒培指「裁定書寫出柯文哲收賄」43
[討論] 小草邏輯怎麼又跳回「只是政治獻金」了32
[討論] 阿北沒收賄的話橘子幹嘛不回來?34
[討論] 為什麼八卦一直洗台灣會很慘22
[討論] 哇操民眾黨即將創造第一個中國人立委23
[討論] 民眾党又造謠了23
[討論] 簡書培:有違法的話 民眾黨去告蔣萬安23
[討論] 川普當選沒幾個小時,胡塞武裝投降了!?19
[討論] 小草:柯文哲會成為台灣川普17
Re: [討論] 謝震武:謠言根本不會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65
[討論] 快訊/政院、朝野黨團達共識!禁伐補償39
[黑特] 小草一定要親眼看到現金就對了14
[討論] 簡舒培上節目打臉陳智菡14
[討論] 說真的,我柯黑還是難想像阿北收錢16
[討論] 謝龍介 你造謠黑面琵鷺做什麼?22
[討論] 小草的辯護法一直退讓耶...16
[討論] 黃國昌為什麼要培養中國人當立委?15
[討論] 北檢寫聲請扣押理由 會自稱本院嗎?33
[討論] 立法院行政局9
[轉錄] 吳怡萱FB 簡舒培今晚又再硬拗9
[討論] 許淑華可以,林智堅不行?7
[討論] 所以林智堅論文有抄襲嗎?10
[討論] 所以抽獎貪汙案 就這樣過了喔??28
[討論] 震傳媒民調:過半反對柯文哲再戰20285
[討論] 不會吧真的要往政治獻金收賄走?4
[討論] 林楚茵:雙11購物節是灰色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