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容積率違法到底由誰判定啊?
是不是違法本來就要靠法院最後定奪
不管是柯文哲圖利罪內的審判,或是之後台北市政府或任何人提供檢舉
現在20%獎勵違法的輿論是因為柯文哲的訴訟策略先以沒參與,不清楚細節想脫身圖利罪
從過往的案例來看,這是最安全,容錯率最高的訴訟策略
所以檯面上的評論都抓著羈押庭法官意見中
"20%獎勵實屬違法,有監察院報告為據" 想拉回沒羈押成功的面子而大加評論
最直接的證明就是蔣市府還沒停工京華城施工阿。
難道蔣市府是明知違法行為正在發生而不加以阻確嗎?
當初柯文哲是以現場施工與圖面不符為由而停工大巨蛋,理由很小,但違法事實明確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https://youtu.be/mme8jx5vX_8?si=9qTxYci-gGBMENq9
: 可以把這段質詢看一下
: 是2017年應曉薇質詢柯文哲、林欽榮、林洲民
: 雖然是中天
: 但有附字幕
: 沒有自己加評論
: 只是單純整場質詢照搬而已
: 如果要抓重點的話
: https://youtu.be/mme8jx5vX_8?t=331&si=tneE7JM2rzPerBYf
: 林洲民完整解釋392%與560%之爭
: 再來是11分41秒
: https://youtu.be/mme8jx5vX_8?t=701&si=cZWT1VaaFGqgLizi
: 因為要「完整」開發才能拿到560%
: 但西北角的部分從來沒有參與過
: 最後柯文哲的部分
: 他當然是不用理解到上面這麼細節的部分
: 但起碼他絕對能認知的到這塊地容積率有爭議
: 而且有圖利的問題
: 才讓台北市公務員遲遲不敢決定
: 那反過來說
: 在392跟560之間都已經吵的這麼兇了
: 最後結果變成840你就這樣同意出去?
: 都不覺得「怪怪的」?
: 難以想像啦
: ※ 引述《banbee100 (BB)》之銘言:
: : 涉及都市計畫法的容積率有沒有違法到底要由誰決定啊?當初560%和現在20%獎勵給不給
: : 過都是聽監察院的。而前陣子法院也寫據監察院報告認定違法。感覺法院也不是自己去審
: : 容積率的內容。
: : 我一直以為有沒有違法都要經法院審理,原來監察院也行喔?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M115F.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本來就是要等三審定讞阿
羈押庭參考監察院的意見很正常
羈押又不是有罪
沒錯,只是調查過程中的意見評論
高雄既千趴都不違法吧
客觀上,彭和柯都推託不知道 尊重專業
這就很有鬼
蔣萬安的態度就是20趴違法那就少蓋兩層pass
當然這樣作沒違法
羈押原因最後是寫有串證疑慮彭才被押
連停工都不必
少蓋兩層你的施工計畫要不要重送?
彭跟柯差就差在彭是在都審裡面 還被
懷疑跟威京有關不是嗎
羈押庭只是決定要不要羈押 還沒開始正式審
理
連起訴都還沒
所以扯到停工我覺得非常瞎掰
連起訴都沒有停工幹嘛
現在算調查階段怎麼要人停工
這幾天一堆小草說怎麼不停工
繼續施工等於幫沒有違法這件事蓄積正當性阿
容積獎勵的條件有那些項目,是法律明文規定
的。不符條件而給獎勵,就是違反
所以需要法院去判是否不符條件阿
說停工的都嘛預設這是違法 但事實就
還不確定
北市府認為合法繼續蓋
北市府的態度當然是等法院判決阿
誰會承認自己違法
對啊 所以說停工的人很莫名其妙啊
要先確定容積獎勵違法,才能討論是否有圖
利吧
應該是要討論圖利,所以必須先定義容積獎勵違法。這些內容可以包在柯的圖利案審判中 如果只看監察院報告,郝市府的台北好好看,送了近萬坪容積,同樣被監察院報告批評 有適法性問題,沒有公益對價性。難道也違法圖利了嗎?
至少羈押庭法官認為客觀違法
當然後面法官見解可能不同
最有趣的就是柯和彭都整個賴掉
連捍衛合法性都沒有
這是想脫身的最好方法,副作用是政治上被當87 另外現在沒有去捍衛合法性,不代表之後不能去訴求
※ 編輯: MICWAR (59.127.197.93 臺灣), 09/04/2024 12:45:14柯說的是實話 他就真的不在裡面 彭的
話就….
問題就不在合法性
柯也沒幫彭說過一句話
問題在有沒有下指導棋
這東西看起來就是要等到真的有金流對
價後才能真的判,不然頂多行政過失?
市府喊停工 你小草要賠違約金嗎 呵呵
等三審都蓋好了
木可你不可
延宕工程進度要有確切理由 天災等等
好笑的是目前只查到應曉薇的金流
所以說北檢可能智商超越阿北,在那個時間
點監察院跟都委會還處同時合法(都計法)
跟不合法(都更法)爭執狀態,自己就先覺
得違法
真正掌握行政權的金流還沒查到XD
檢察官主觀認定違法沒啥問題,問題在於他
能理出多少證據來支持
有金流才能一擊斃命,沒金流他媽搞什麼鬼
他主觀認定沒用啊 20%這邊不確定違法
圖利要怎麼成立?
除非他都抓到有收錢
議員收錢 , 然後市府從上到下整條鏈
都沒收錢 還放行惹一身腥 常理說不通
這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所有檢察官要
找出合理的跡證來補強,至少目前為止似乎
在木可這沒有足夠的跡證說服法官讓其雞鴨
都計法哪條說可以送20%容積?
金流應該不難查才對 畢竟涉及的人多
抓人羈押結果法院判合法,那全部就推倒重
來,辦案可以這樣的嗎?
圖利要件是明知違法還做 但看下來那2
0%有沒有違法都還不知道 檢察官怎麼
滿足圖利要件起訴
檢察官沒有證據
容積要怎麼給是有法源依據,行政機
關是裁量機關不是立法機關
有無滿足要件而起訴是檢察官的判斷,但法
官是看事實來裁判是否達成相關要件。看看
高的案子,檢察官起訴的基礎跟法官判的事
實是不同的
說真的沒查到金流真的不要硬搞
柯自己覺得沒違法那就勇敢的說出來
,這件事他通過的。現在大家閃到不
行,不就自己也覺得怪怪的
樓上邏輯很詭異欸 就照事實說話 有什
麼問題?
應該說這個案子很容易不小心就吃到圖利
蔣要停工可能也是需要法律上跑些東西吧
還是其實可以跳過法律 直接喊停也沒差?
章萬安又不是柯文哲 說停就停
圖利沒那麼好成立
反正 之後再來跑司法 看誰對誰錯 賠錢
難怪之前幾任寧願拖著 , cf就是那種
一定是等司法判決
沒看他閃的有多遠嗎XD
自以為厲害 啥都敢幹
對啊,行政首長問心無愧自己就要勇
敢站出來,不要推給其他人。有沒有
違法交給法院判。
不是吧 那諸葛亮應該跟馬謖一起把自
己頭砍了
連自己都不敢確定閃遠遠,再去解釋
沒違法不覺得怪怪的
上頭承擔嘛
上面既然都同意法院判前20%不一定違法,
那何來圖利之有?
不違法就不會圖利?
我開一個標案,一切都合法
但我承辦就把各種資訊先給某家廠商
^^^^^^^^^^^^^^^^^^^^^^^^^^^^^^^^^^^^^^^^^^^^^^^^^^^^^^^^^^^^^^^^^^ 你這個動作違法 違反政府採購法外,圖利另辦
我標案不違法,但有沒有圖利?
圖利罪成立前題就是明知違法而行之……
既然現在放寬20%都未確定違法,那當時柯
覺得不違法也不奇怪吧。
柯覺得不違法,那他在閃什麼?你心
中柯是個覺得自己有理會閃的人嗎
問我感受喔… 愛滋器捐案裡他沒閃,因為他一個人,一個家 現在他有一個黨,沒他會散的黨
現在還沒判當然沒違法,一直把羈押
庭的結論當一審喔
你覺得他閃他就是閃
各地縣市政府本來就有很多專家委員會
再決定事情
個案本來縣市長就不一定要參與
我自己參加過台中市的遺址審議會議
會議中會決定遺址的圈地範圍
大家認為他是怎樣的人並不具法律效力。
這個是會議中專家委員決定的
市長甚至連副市長也沒出席
這個圈地範圍實際上會影響土地的利用
幾百億的重大案件,議員一直質詢,
市長都不用去了解,聽專案報告喔,
護航個鳥
權力的縮限。
越是重大,越應該交給專家決定不是嗎?
你要質疑的是這些專家有沒有問題
有成見的人真的不用硬來說話啦…..
被找來的方式是不是就有問題了
你說幾百億,你知道遺址審議也是好幾十
億嗎?
被認定是遺址範圍,你要開發都不一定能
過,很有可能你辛辛苦苦買的地
被劃為遺址,如果專家認定有保存必要
你的地就不能下挖開發
多數決,合議制,大家都安全 市長再去推翻,指點委員會結論,才更奇怪
越重大首長越要親力親為,放給底下
亂搞,出事再來說我不知道,啊不就
很負責,好棒棒
好一點可以開發,可能也要先進行試掘
你一試掘下去,如果轉搶救,就是一兩年
都不能動工
甚至三四年不能動工
這些決定權,都是再委員專家身上
你不知道每年各縣市遺址審議委員會
有這樣的權力,是因為新聞沒再報
你也沒注意
聽你這樣講很重要捏,市長副市長不
去干涉很棒,但起碼要了解你們委員
會的決議吧
你是皇帝嗎?你就不是該專業 一堆專
家給的意見你首長怎麼獨斷獨行?
不要有問題,問市府首長卻說不知道
都你委員會決定的
市長就等結論啊
不然你希望市長怎麼改動結論?
台北市長不是等結論,柯文哲是說他
不知道結論
這樣你了解柯說法多荒謬了吧
敢停工就是政治風暴,藍白就不合啦
爆
[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黃智賢世界 FB 3.轉錄內容︰ 法官是白癡?還是被嚇尿了? 北院法官,裁決柯文哲無保請回。60
Re: [新聞] 京華城案羈押庭11時結束 柯文哲堅稱未收賄你到底在迴圈什麼東西 現在就是這個840%過程完全合法 但獎勵容積過高遭到質疑 加上抓到應的4500金流,才去查圖利跟貪汙 有圖利跟貪汙,這個840才會違法,不然他就是縣市合法裁量權55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 都委出聲了!到底多給的20%有沒有違法阿 目前看下來認真找不到是違反了哪條法律 你要說市府自創容積獎勵 如果法律沒有禁止,市府這樣做就是不違法不是嗎 市府提出條件,京華城做得到,就給容積獎勵 這沒什麼問題吧49
Re: [新聞] 柯文哲不知京華城容積 市府官員:蓋章沒本人菜鳥小律師,本日第二篇 針對容積率部分,老實說,我也不相信柯文哲不知情 但公務員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要件,從來就不是公務員知情或不知情,而是公務 員「明知」違反法令,還圖他人之利益。 在行政機關中,涉及高度專業性或屬人性事項,通常會由專家委員會以合議制方式形成決27
[討論] 北院認為容積率違法 北市府總要有人扛吧如題,清晨羈押庭結束,彭副羈押阿北交保 根據台北地院正式新聞稿中的第三點: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 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 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23
Re: [新聞]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17:00提抗告 高院圖利罪成案條件 1.明知違背法令 2.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3.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1.「明知」係指公務員有圖私人不法利益而違背法令之直接故意而言。如因疏失違背法令或19
[討論] 哪裏違法本文想討論一下柯文哲所謂的哪裏違法,儘量簡單說明,但不涉及柯文哲是否有構成"圖 利罪" 京華城能從容積率560%變更為840%,柯文哲及台北市政府的說法,主要依據是適用都市更 新條例,但此處的問題有二: 1, 要適用都更條例是有限制的,不是你大樓想要改建、重建就適用,必須是在都更條例16
[討論] 蔣市府背書京華城容積符合法令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年1月24日的新聞稿: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 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 糾正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1
Re: [新聞]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檢方: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 2.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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