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陸人不適用國籍法
一早起來就看到你在搞笑
你引述那段是,前面文字沒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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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https://taiwanopendata.com/law/1y77JSS47i3Ll2c7v7M38t315.html
查原告以系爭陳請書向被告申請頒發戶籍許可,經被告以原處分復原告略以:有關臺端
陳請於註銷大陸地區戶籍後,改以國人之無國籍人配偶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申請
在臺定居乙事。依兩岸人民條例第2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兩岸人民係以「戶籍」作為
區別標準,而非適用國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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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啊
這是原告說自己註銷中國戶籍,想透過國籍法在臺灣設置戶籍
然後被移民署打槍的事實陳述而已的
移民署被告的莫名其妙,這要去找戶政機關吧
這到底干法官啥事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裁判字號: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3 年度訴字第 323 號判決
: 裁判日期:
: 民國 114 年 01 月 15 日
: 裁判案由: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四、本院之判斷:
: 有關臺端陳請於註銷大陸地區戶籍後,改以國人之無國籍人配偶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 分申請在臺定居乙事。依兩岸人民條例第2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兩岸人民係以「戶籍」: 作為區別標準,而非適用國籍法。
: 好了吧 高等行政法院夠專業了吧
: 跟你講了兩岸人民之間不適用國籍法
: 而且這還是今年的判決
: 法院根本沒在甩你民進黨把大陸地區當外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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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5.67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zfbLRO3nCJH0
: 噓 eawu7777: 高院專業?看看他們以往判決好嗎 123.193.48.89 07/15 05:11: 笑死 開始質疑法院了
: 可惜你們也只能無能狂怒
: 因為法院判決是有強制力的
: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7.142 臺灣), 07/15/2025 05:14:06
: 推 Alcatraz666: 你拿這案例來佐證史雪燕那件事不對 218.187.133.120 07/15 05:20: → Alcatraz666: 情境不一樣,適用的法律就不一樣 218.187.133.120 07/15 05:20: 唉沒辦法 那就只能等判決了
: 四月提告到現在還沒一審,好慢
: 推 pandp: 不知道為什麼要戰這題,這種兩岸矛盾一大 111.254.27.243 07/15 05:22: → pandp: 堆 111.254.27.243 07/15 05:22: 噓 geordie: 老兄,你法律再怎麼凹,都要合憲吶,這 114.40.154.183 07/15 05:22: → geordie: 有合憲484 114.40.154.183 07/15 05:22: 為何沒有 你說說看
: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7.142 臺灣), 07/15/2025 05:22:54
: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7.142 臺灣), 07/15/2025 05:23:50
: 噓 treasurehill: 笑死,連判決內容都看不懂,張冠李 118.233.2.206 07/15 05:32: → treasurehill: 戴,就別出來丟入現眼了! 118.233.2.206 07/15 05:32: 噓 Stigmata: 支那神靈不意外 114.137.152.157 07/15 05:43: 噓 silentence: 你要不要再去重新讀一遍 49.216.175.167 07/15 07:23: → silentence: 連連結都懶得放 是想說騙一個沒查的是 49.216.175.167 07/15 07:25: → silentence: 一個嗎 呵呵 49.216.175.167 07/15 07:25: 推 silentence: 經被告以原處分復原告略以: 49.216.175.167 07/15 07:26: 噓 silentence: 也才隔不到幾個字 連誰發言都可以看錯 49.216.175.167 07/15 07:29: → silentence: 就來帶風向 不知道是不是AI的鍋 49.216.175.167 07/15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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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隻支仔
笑了,這篇打臉打的最重XD
還不只這個,本案是課以義務訴訟,
以行政機關駁回原告申請為要件,不
是撤銷訴訟,法院當不會對駁回處分
下判斷,而且原告未經訴願程序就逕
行提起課以義務訴訟被法院認定程序
不合法駁回,也就是說法院根本沒有
對實體事項作出任何判斷,想不到有
人居然看不懂,看到戶籍二個字就高
潮了,到處鬧笑話。
而且原告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証耶 然後他還拿法務部82年8月5日函,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靠北,後來行政院又函一次說反駁這種認定了,故意都不講
※ 編輯: kuninaka (36.239.85.182 臺灣), 07/15/2025 08:01:54啊不是很會吹中國好棒棒 怎又想蹭台灣?
沒錯啊,整篇判決書就是
說原告你搞錯程序,要先走訴願
根本就沒三小法院認證
那個id就不怕鬧笑話了,張口就造謠的
那一位不意外
那種等級,哪會在乎你們
他爲了要證明自己對
什麼人都挺
神靈不意外
就是中國網軍所以根本沒在怕被打臉
這種簡單的東西也能讀錯 很大概率是AI
特有的毛病
要不然這麼短的文字距離也能看錯 這已
經是閱讀能力以外的問題了
就算是AI的鍋好了 這些工具應該都有最
終確認的責任歸屬聲明和使用條款警語
吧
上面講義務和撤銷訴訟的對他們來講太
難了啦 一堆告輸就是分不清這兩個的差
異
這麼瞎的水準還要法庭直播 笑死 先學
會耐心看完判決書還是釋憲文習慣一下
吧
爆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呢,我一直覺得民進黨這些人最大的問題不是執政能力, 而是連基本的法律都可以曲解,以陸配國籍身份的問題為例, 如果有稍微對於過去這段歷史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一點理解, 根本就不會說出陸配國籍身份要看國籍法. 移民署網站上有歷年的研究論文,國籍身份問題問移民署就對了是吧?![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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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行政院通令「大陸人不是我國人」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11
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在野提縮短陸配入籍年限 陸配外配獲身分證不同路徑一次看懂 至於陸配方面,因兩岸當前互不承認,台灣當然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護照,因 此政府並非以國籍法,而是以「中華民國憲法」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 Re: [討論] 李貞秀放棄中國籍的具體做法是什麼?](https://i.imgur.com/DM4K5z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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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你們兩個前提都錯了 台灣固然部分不承認雙重國籍 但涉及大陸關係 要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而不是國籍法1X
[黑特] 哈 史雪燕案內政部鐵定吃屎終於找到一個案子 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3 年度訴字第 323 號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15 日![[黑特] 哈 史雪燕案內政部鐵定吃屎 [黑特] 哈 史雪燕案內政部鐵定吃屎](https://i.imgur.com/cNXjKIj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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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不對:[居住證]跟[定居證]是不一樣的東西,連法源都不同 [居住證] [定居證]![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 Re: [新聞]有對岸戶籍將喪失台灣身分陸委:定居證也算](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25/04/24/20250424-082945_U8719_M1049772_96a1.jpg?EMCgAPBYhfHCVjO4bA0DAwnVuMQEicW.&itok=SJmWsi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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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笑了 陸委會自己承認戶籍就是國籍之前史雪燕案 內政部很堅持戶籍國籍不同 結果陸委會後來在清查陸配戶籍時 梁文傑說,兩岸條例是寫戶籍,當你失去戶籍後,亦將失去「國籍法」上的中華民國國籍 。一旦失去中華民國國籍,也會失去中華民國國籍所連動的一切權利 轉彎說兩岸條例把戶籍視為國籍X
Re: [新聞] 「南京出生」申請國防醫遭取消資格父母都是台灣人,要怎麼報大陸的戶口? 20年前台灣人在大陸,就是被視為外國籍人士對待。 在2015年以前拿台胞證去大陸還必須先申請簽證。 而且依照對岸的戶口登記條例,不允許雙重戶口。 要取得大陸的戶口,必須先繳交台灣的註銷戶籍證明。
Re: [新聞] 「大陸人民非中華民國國民!」陸委我們來看看函釋的效力 大法官亦於釋字第137號解釋明確指出,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就其職掌所做有關 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而不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 也就是函釋就是給法官參考用的 法官覺得不對可以另外做自己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