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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死刑一致決為什麼荒腔走板?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死刑一致決為什麼荒腔走板?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時間推噓 8 推:9 噓:1 →:41

我看還是有些人不懂,所以再解釋一下:

"一致決"的荒腔走板之處在哪裡呢?
大法官做了"一致決"的判定,大家一開始都認定說,
這代表"死刑案件的所有審案法官都必須判死",一下子全沸騰了;

這時候司法院又趕快出來解釋說,
"所謂一致決指的是三位職業法官都要一致判死,
不包括國民法官,也不是全部法官一致決"。

做了解釋之後還要再做"解釋的解釋",根本就是荒腔走板,
這種大法官沒有公信力,也是理所當然啊!

更荒謬的是這個"解釋的解釋"居然是司法院一個秘書長出來說了算,
秘書長是什麼咖洨,居然能解釋大法官的解釋?

這根本就是荒腔走板到了極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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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5.1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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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ChinDer 12/23 00:41ㄜ,判決書裡本來就有說國民法官的部

LieChinDer 12/23 00:41分了,不是秘書長自己說的

那是我有點誤解,但確實是"解釋的解釋"無誤。

lono 12/23 00:43那到底是有幾個職業法官?

到現在還是弄不清楚,有人說只要最高法院一致決就好, 有人說只要每一審的法官各自一致決就好, 根本就是一團亂麻...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0:45:55

lono 12/23 00:46大法官是腦袋撞到嗎?

所以我大罵"許宗力誤國,可恨",這樣你能理解了吧?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0:47:33

polong1 12/23 00:48死刑一致決是正確的 可以避免冤獄

問題是他們連"一致決"是要怎樣一致都沒講清楚啊!!!!!!! 而且一致決基本上就像我這幾天一直講的,有侵犯立法權的問題。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0:48:51

zixiang 12/23 00:48人家問你有沒有違憲,你只要說有沒有,

zixiang 12/23 00:48或是哪裡有,哪裡沒有

zixiang 12/23 00:48這些犬法官,素質真的差到不行

LuckyXIII 12/23 00:49死刑是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一致決這個合

LuckyXIII 12/23 00:49

所以翁上人說"那大法官提高到三分之二議決也很合理",根本無法反駁...

zixiang 12/23 00:50難怪家裡有違建,立場鮮明,競選總幹事

zixiang 12/23 00:50,什麼都來也

zixiang 12/23 00:50民進黨就真的很敢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0:50:44

zixiang 12/23 00:52那犬法官還可以決定死刑合不合憲,位階

zixiang 12/23 00:52更高,那不是應該更嚴格

zixiang 12/23 00:53雙重一致決怎麼樣

zixiang 12/23 00:53民進黨就邏輯錯亂

不過我看本板的傻鳥大概都不懂為什麼我說許宗力誤國吧...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0:55:28

heavenbeyond 12/23 00:57你搞錯重點

heavenbeyond 12/23 00:57離譜之處不在於大法官判定必須「一

heavenbeyond 12/23 00:57致決」才能判死。事實上,只要大法

heavenbeyond 12/23 00:57官判定的是「必須n個以上法官同意才

heavenbeyond 12/23 00:57能判死」,那無論n是多少,這個大法

heavenbeyond 12/23 00:57官解釋都是違憲的。

heavenbeyond 12/23 00:57因為大法官只能夠解釋憲法,他們只

heavenbeyond 12/23 00:57能解釋死刑是否違憲,如此而已。如

heavenbeyond 12/23 00:57果判定死刑並不違憲,那麼大法官的

heavenbeyond 12/23 00:57解釋只能到此為止。至於其他法官是

heavenbeyond 12/23 00:57否判處囚犯死刑,在什麼情況之下可

heavenbeyond 12/23 00:57以判死刑,那是其他法官的權限,不

heavenbeyond 12/23 00:57關你大法官屁事。大法官這種搞法,

heavenbeyond 12/23 00:57等於實際上已經閹割了其他法官的獨

heavenbeyond 12/23 00:57立審判權。

heavenbeyond 12/23 00:57所以,並不是「一致決」離譜,就算

heavenbeyond 12/23 00:57大法官說「必需二個以上法官同意才

heavenbeyond 12/23 00:57能判死」,那這個大法官解釋依然是

heavenbeyond 12/23 00:57違憲的。

heavenbeyond 12/23 00:58因為國民+民眾黨是廢物,不敢上街頭

heavenbeyond 12/23 00:58抗爭到底,所以這麼離譜的大法官解

heavenbeyond 12/23 00:58釋竟然也就這樣過了。

不不不,他們12/3已經上街頭了。 你看我回王王冷那篇就知道,國民黨在憲訴法這件事變得強硬, 就是從憲八通過開始,整個態度完全不同,戰狼化了...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1:00:29

alancool 12/23 01:19一致決是專有名詞,請問不同審級要怎麼

alancool 12/23 01:19一起做"決"這個動作?根本就是國民黨看

alancool 12/23 01:19大家中文不好在誤導

那為什麼司法院要叫秘書長趕快出來澄清?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1:22:09

alancool 12/23 02:22因為有人文盲啊

alex10282 12/23 02:33全世界沒人採用的荒謬標準,真不知道大

alex10282 12/23 02:33法官的釋憲依據是啥

CrossroadMEI 12/23 06:31這根本是造法不是解釋好嗎 憲法根

CrossroadMEI 12/23 06:31本連死刑都沒講到可以超譯成這樣

f40075566 12/23 08:28謝謝法盲展現自己的水準

brian900530 12/23 08:41因為很多跟你一樣中文不好人跑出來

brian900530 12/23 08:41罵很大聲 不然幹嘛還要出來說明 這

brian900530 12/23 08:41根本叫倒果為因

那憑什麼是一個咖洨說了算?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12/23/2024 0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