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 胡方瓊:「?1
檢方的大招還要壓到什麼時候?
因為能無限續押柯文哲所以不急嗎?
趕快說動利害關係人提起行政訴訟啦。
只要行政訴訟定讞柯市府給予的容積違法,哪還需要在這邊找一堆人來臆測柯文哲有沒有「明知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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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蔡正元FB672是什麼罪狀? 台北地檢提訊柯文哲 指控柯文哲圖利京華城 給予20%獎勵容積率![[爆卦] 蔡正元FB [爆卦] 蔡正元FB](https://i.imgur.com/jDRme4R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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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藉這篇好奇問一下 羈押庭法官認為京華城都更獎勵客觀上的違法 理由是因為參考監察院的糾正案 請問監察院的糾正案效力 可以凌駕司法的判決嗎?![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https://i.imgur.com/UMfi39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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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案加新被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 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 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首先要確定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人「明知違法」做了一個行為去圖利自己或他人28
Re: [新聞] 柯文哲政治獻金案 監院裁罰374萬、沒入5事實上 民進黨自己也知道 政治獻金有瑕疵最多也只是行政處罰 面對行政裁罰 民眾黨甚至還是可以打行政訴訟15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前任市長柯文哲:我不知道合法與否 法官:明知違法,執意為之! 收押禁見! 現任市長蔣萬安:我不知道合法與否 法官:(等等我請示完上級) 大概就是這樣![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https://www.legis-pedia.com/images/share_img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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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好笑的是 程序合法+都委會決議 = 沒參加審議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羈押 欸不是現在的蔣萬安市政府公開宣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行政處分是不是合法/違法,台北地方法院呂政燁法官卻可以認定當年的柯文哲顯然明知違法,通靈了喔 ※ 引述《STi2011 (りしれ供さ小)》之銘言: : TVBSX
Re: [轉錄]陳佩琪PeggyFB文哲你所承受的持續寫歷史隨便找條新聞都可以看到"明目張膽的造謠" , "理直氣狀的造謠".."堂堂正正的造謠" 跟柯文哲有關的就是給的20%容積 ,也就是560 到 672 這才是台北市政府給的 而672 到 840 這30% 是京華城自己花錢買移轉容積的, 跟台北市政府跟柯文哲有什麼關係 台灣造謠沒人管的耶..![Re: [轉錄]陳佩琪PeggyFB文哲你所承受的持續寫歷史 Re: [轉錄]陳佩琪PeggyFB文哲你所承受的持續寫歷史](https://i.ytimg.com/vi/THMCjl9IYzA/sd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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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說京華城改建案違法的人,都認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是容積獎勵的合法 來源,但京華城沒有走這個法條,而是引用了〈都市計畫法〉。為什麼不走〈台北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因為京華城基地已經開挖了81%,超過了該條例規定的70%,已不能 適用。1
[討論] 關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相關行政訴訟法第12條 第 12 條 I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II 前項行政爭訟程序已經開始者,於其程序確定前,民事或刑事法院應停止其審判程序。 想到昨天有網友討論相關條,簡言之就是柯有沒有圖利京華城要先通過行政法院審判,
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遭疲勞訊問 黃國昌:把檢方1.新聞網址︰ 2.新聞來源︰ Newtalk新聞] 3.完整新聞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