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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鄭深元律師 脆-京華城案目前是這2個層次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鄭深元律師 脆-京華城案目前是這2個層次作者
jacklyl
(青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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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reads.com/@yuan_lawyer/post/DKPS799yZUp

2.轉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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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Cheng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3.轉錄內容︰

第一、細部計劃給予容積獎勵,並沒有違背法令,有的只是妥適與否的問題,這一部分應該尊重都市計劃委員會的判斷權限。這是本案的第一道擋土牆。
第二、行為人在行為當時並沒有「明明知道」這樣是違背法令的事,還故意去做,行為人在行為當時,心裡面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然後去做,就算事後認為不太妥當,也不會構成犯罪。這是本案的第二個擋土牆。

目前處理到這兩個層次。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關於京華城案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分析目前進度,分成兩個層次


第一:違法還是違失

到底可不可以引用24條

如果不是違法,而是違失的話

圖利罪要件明知違法就沒了,後面都不用再討論


這也就是每一個證人特別都發局相關的

都被詢問這條的關係(林欽榮、林洲民、邵琇珮)


目前3個人說法不太相同

林欽榮-我認為不行引用

林洲民-我認為可以引用,但要看內容是怎樣

邵琇珮-我認為可以引用



第二、如果是違法,是否有明知違法

這也是柯文哲律師們

去挖出檢察官筆錄上隱藏不寫的錄音的關係

邵琇珮在與檢察官偵訊時重複多次

她不認為有違法,結算現在看有問題 也應該是違失


提出用24條的是邵琇珮

所以這算是滿重要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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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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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fishfish 05/30 12:55其實不用討論法律了這件案子就是拚政

diefishfish 05/30 12:55治柯文哲才有機會出來

diefishfish 05/30 12:56大罷免失敗藍軍全部保住柯文哲就有機

diefishfish 05/30 12:56會出來

e2204588 05/30 12:56不是 第一題不是24條的問題 是細部計畫

e2204588 05/30 12:56的問題

喔喔 我誤會了 不過整體是否是一樣意思? 先看「是違失還是違法」 再看「是否有明知違法」

metam 05/30 12:57這樣說就是認輸了

好像從頭到尾都是這樣說

diefishfish 05/30 12:57政治能量才是柯文哲脫身的保命符

diefishfish 05/30 12:57台灣司法人民都不相信了何況這件根本

metam 05/30 12:57一堆人投不同意,還在沒有知道

diefishfish 05/30 12:57是政治迫害的案子

genjuromkiii 05/30 12:59律師長這樣,難怪還在關

Berotec 05/30 12:59我是覺得委託律師用「分析」滿好笑

Berotec 05/30 12:59他還能分析出不利他委託人的角度喔?

Berotec 05/30 12:59笑死我惹

Berotec 05/30 12:59聽他分析不如聽我家巷口阿婆

dawill 05/30 13:00低能草:黨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saviora 05/30 13:00我不是很懂當事者律師在還在審理中的案子

saviora 05/30 13:00把自己的策略大聲說出來的目的是什麼

可能覺得 圖利罪的策略簡單到不用藏吧? 1、是不是違法 2、有沒有明知違法

metam 05/30 13:01前面兩個林洲民、林欽榮不敢擔責任直接打槍

saviora 05/30 13:01是不是很像輸這把還是要用政治來解決

metam 05/30 13:01然後阿北還是不知道?太強了八 失智成這樣

e2204588 05/30 13:02第一個問題是準用都更 這個無法用細部

e2204588 05/30 13:02計畫解釋 準用是法律專有名詞 有明確適

e2204588 05/30 13:02用範圍 這個情況是否可以準用?

感謝補充,這目前有定論嗎?或是定論會從哪裡產出?

TWTP2018 05/30 13:03可憐啊笑屎大律師需要靠帶風向喔有錯9認

Pietro 05/30 13:04阿北贏麻了

※ 編輯: jacklyl (39.9.162.1 臺灣), 05/30/2025 13:04:37

e2204588 05/30 13:05第二個問題是有些狀況無法解釋自己覺得

e2204588 05/30 13:05合法 比如說第一次第二次都有作對價性

e2204588 05/30 13:05評估退回 為何第三次沒做就送都委會了

e2204588 05/30 13:05“因為我覺得沒做也合法”?

e2204588 05/30 13:05能不能準用只有法官說了算....

sassuck 05/30 13:06只要心裡認為不違法就沒關係嗎XDDDDDDDDD

e2204588 05/30 13:06但是我目前看到的說法認為不能準用居多

cg323 05/30 13:07發展到現在就沒準用都更這件事...

e2204588 05/30 13:09你是說公文上沒寫準用都更? 要不要我

e2204588 05/30 13:09貼給你

Sawilliam 05/30 13:09這案子就是政治迫害 反對大罷免就是救

Sawilliam 05/30 13:09阿北 大罷免失敗 賴皮德就會鼻子摸摸

Sawilliam 05/30 13:09把阿北放出來的

tonybin 05/30 13:09違不違法和能不能準用都更條例是兩個層

tonybin 05/30 13:09級的事

stocktonty 05/30 13:11做對的事 收對的錢 阿北無罪

imgkiller 05/30 13:11不對哦。國民黨越落漆,才會越往白的靠

imgkiller 05/30 13:11反而是罷免大成功。國民黨才會出力要保

h100733 05/30 13:12誰啦,上次那個說高虹安無罪的律師你忘了

imgkiller 05/30 13:12柯文哲 XDDDDD

rahim03 05/30 13:13我覺得他身為律師 蠻可悲的

rahim03 05/30 13:13那麼明顯的事情 看完監察院報告很多都很

rahim03 05/30 13:13清楚違法

mydeargod 05/30 13:14蔥黨很愛說層次

asn789451 05/30 13:15鄭律師正義之聲 最近有什麼新番號 謝

asn789451 05/30 13:15

rahim03 05/30 13:2024條去看23條第2項制定的審議原則第八點

rahim03 05/30 13:20就跟你說要符合分區管制規定

twpost 05/30 13:24京華城就不符合引用條件,後面都討論假的

pandp 05/30 13:31假如違法那就整串核准的都會關吧

apflake 05/30 13:34邵若說自己認為違法,她蓋章不就是圖利

apflake 05/30 13:36邵有蓋章,前面兩人沒有蓋章

kyn128 05/30 13:38行為人一直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這又是哪道

kyn128 05/30 13:38擋土牆呀

nonstop180 05/30 13:42就政治辦案 新竹球場那弊案都沒事了

b1184014 05/30 13:43這律師執照是用雞腿換的吧

vicklin 05/30 13:54議會質詢鐵證在那還可以裝傻不知情

chanlucky 05/30 14:11誰會坦白承認明知違法還繼續做的?

alttwin 05/30 14:16應該要進一步去看他認為細部計畫給容獎沒

alttwin 05/30 14:16有違法的理由是什麼,畢竟法無準用的明文

defio 05/30 14:47還在議會質詢的腦袋還好嗎? 苗有什麼能耐

defio 05/30 14:47要相信她?

jack7775kimo 05/30 16:09https://youtu.be/eK6eD2jOX08

jack7775kimo 05/30 16:09https://youtu.be/lLU-yXYUglQ

jack7775kimo 05/30 16:10有能耐讓大家出影片

f40075566 05/30 16:18經典文盲槓精

feedback 05/30 18:07這個策略發給小草看的,他真往那方向進

feedback 05/30 18:07行辯護,柯就別想出來了。給出的容積就

feedback 05/30 18:07於法無據,還在無違背法令。

ken3kg21 05/30 18:30哦送財團幾百億現在在說微失,這很柯師

ken3kg21 05/30 18:30

ken3kg21 05/30 18:31講別人標準都爆高 講自己就都不知道這

ken3kg21 05/30 18:31樣違法 太讚了吧 柯師傅

coolorphen 05/31 09:57乾脆改成違停好了,我們回去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