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翁曉玲:按大法官邏
覺得翁講得很好啊
明明憲法都沒寫 為啥立法院就要聽大法官的決議?
立法院立的國會調查等法案可是有白紙黑字的法條
立完法綠共都能不鳥了
為啥立法院要鳥大法官違背民意的決議?
又是綠能你不能喔?到底是要多噁心阿..
: ,卻被憲法法庭污染成國恥日。
: 王鴻薇痛斥,憲法法庭有7位大法官剩不到一個禮拜任期,卻做出傷害台灣民主的釋憲案: ,現在執政黨企圖透過釋憲弱化台灣民主、閹割立法院,但國民黨不會妥協退縮,要告訴: 賴清德、大法官,以為拔掉立法院牙齒就可以摀住人民耳朵,實在太小看民意。
: 翁曉玲批評,這次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凡是有拘束力、強制力達到監督的規定,大法官認: 為沒必要,不符憲法規定,這種作為可有學術、法治良知?大法官說,憲法沒有賦予執行: 權行使範圍,沒有授權強制首長備詢、不得裁罰官員,依照大法官邏輯,憲法裡面沒有賦: 予大法官有權力,要求立法院遵守憲法裁判義務,若大法官做出違憲違法的判決,立法院: 本於機關忠誠義務,我會在合乎憲法意指,訂定合乎民意的法律,「我們也不需要遵守違: 憲的憲法判決,沒有義務遵守違法違憲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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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都沒寫?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幹 笑死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憲法也沒要人民去立院被質詢啊!
很好,那我為何要理一個不是人民選上的
是不是沒看過憲法法條
立法委員,既然不想走法律規範,那全部
下架好了。
那我為什麼要聽得票比總統少的立委的
很好,快上街頭,看看有多少人支持違憲
原本不分區委員是要借助專業,結果變成
整天拿自己是民選 然後酸自己才代表民意
總統難道不是民選民意嗎
憲法沒寫的可多了,憲法沒寫翁小靈要領薪水1
0幾萬,直接歸零好了。
玩弄文字遊戲的小丑,廢掉酬庸性質的不
分區吧
不分區至少要兩年搭配縣市長選舉重投
不然一堆躲在不分區亂搞
憲法也沒寫小草要吃飯啊 改吃噴好了
下次闖紅燈可以不要理警察試試看
憲法說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法令和命令,
哪裡沒有寫?
看來洨草連釋憲是什麼都不知道,大概
以為是食物的名稱
你立院不鳥又沒用。其他看你立院不爽的
機關只要喊幾句違憲,你立院的法案就完
全出不了
也就是哪怕你搬國會調查法案出來,其他
人也可以完全不理你,而且笑你立院處罰
不了違抗者,因為你們本來就違憲。
太相信立法院權力至上,那才要擔心好嗎...
誰知道立這屆法院會不會逼人民有所行動
不分區太囂張大家跟區域立委投訴之類的
你以為釋憲是只釋憲給你立院看?錯!大
法官是要告訴全國人民和機關,立院新立
的那幾條法案都違憲,所以可以不用遵守
跟執行。
區域立委可能沒本錢亂講話
純噓
憲法盲
法官就是一個仲裁者啊,如果一個運動比賽
,球員都不遵守裁判的判決,這個球賽還進
行的下去嗎?更何況是一個國家運作,藍白
根本是來毀憲滅政
憲法就是規定司法院有解釋憲法法令之權
,你文盲呀?
文盲就是文盲XDD
先不提這次釋憲合不合理?如果真的對釋憲
不服,有相關法規可以上訴嗎?
不念書不用在那瞎掰
邊講邊吃螺絲是有多心虛啊
口條差到爆 一點論述能力都沒有
這種咖小當過NCC主委妳看NCC是不是該關門
憲法本來就是框架而已 所以才要大法官釋
憲 不然你換一個國家住啊
X
、 : 藐視國會罪等多項關鍵法條違憲,即日失效。國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再度痛批釋憲結 果 : 讓台灣民主大倒退,藍委翁曉玲更嗆說,若順著大法官的邏輯,憲法沒有授權司法院要 求3
我有個快一點的方法推薦給委員, 我們直接修法五院院長由立法委員選出, 三軍統帥則改為行政院長兼任, 如果被選判違憲我們也沒有義務遵守判決。 這樣不是比較快嗎==2
原文吃掉 如果藍白低能兒們都覺得不用遵守判決 其實有個更簡單的方法 繼續執行就好 當然前提是有人理你們 我怕是連人都叫不過來吧哈哈 -----6
憲法訴訟法 第 38 條 判決,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 我一個外行隨便找隨便看,就找到各機關必須要實現判決內容義務的法條了 這個中國人是怎樣? 不用遵守公然違法嗎?3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 翁曉鈴是這樣講的,『若順著大法官的邏輯,憲法沒有授權 司法院要求立法院遵守判決義務,「我們沒有義務遵守違法違憲的判決。」』 中華民國政黨法第26條內容是這樣寫的:「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 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的內容是長這樣:「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29
是這樣的。法條寫出來,總是要有人執行吧。 今天你立法院立了一個調查法,根據該法,叫,比方說某某人去問話。 不聽的話,立法院能怎樣? 正常情況下就是轉到法院系統去,根據該法令的罰則裁判之類。 現在你都不遵守憲法,也不聽釋憲,法院系統幹嘛理你。3
國民黨完全在唬洨 我們來看一下中華民國憲法原始條文 就是蔣光頭,在南京搞出來的原始條文裡面怎麼寫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78條1
懂了 政治人物、公務員表示不想遵守憲法 那不就是在暗示想革命跟顛覆嗎 為什麼不直接講白一點 反正你們的粉絲應該很支持這種行為4
口憐那.. 國民黨淪落到這地步.. 下x的民眾堂跟x昌就不提了 朱朱倫,你要確定繼續讓翁上人這樣搞喔! 總預算不審,憲法判決不遵守16
說穿了,最後就是拳頭大的讓拳頭小的服從了吧 台灣現在拳頭最大的人是誰啊 大家趕快站對邊哦 --
爆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決摘要判決主文 1.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 其立法程序雖存有瑕疵,惟整體而言,尚難謂已完全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之要求 ,致根本影響法律成立之基礎與效力。準此,上開法律尚不因立法程序瑕疵而牴觸憲法。 至上開法律之立法程序是否符合民意之要求與期待,仍應由人民於相關民主程序為民主問爆
Re: [新聞] 快訊/太陽花再起?青年學生聚集「立法院太陽花當年是反黑箱, 現在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不就是反黑箱。 立法委員是人民的代表, 法案過後,官員在人民代表前不能說謊, 不就是反黑箱的表現,結果這群人居然反對?????26
[討論] 整個憲法法庭最好笑的就是翁曉玲身為一個唸法律的 其實整個憲法法庭讓我看到笑出來的不是黃國昌 聽他論述是會生氣 真正讓我看到笑出來的是翁曉玲 翁曉玲辯論的基本意思就是18
Re: [討論] 國民黨要不要臉?要修大法官現有總額是不是很多人看不懂這個修法阿 我簡單解釋 原本的憲法訴訟法沒有規定大法官一定要多少人開會 因為大法官的選任很容易因為政治因素卡住 比如阿扁時期朝小野大 就大法官難產6
Re: [新聞] 翁曉玲主張政院覆議失敗就得接受 大法官這裡有一個話術陷阱! 這裡尤伯洋大法官,設了一個不是A就是B的結果,而讓你不得不選B這個陷阱。 但是事實上,A的成因,就是就是憲法明確告訴你當A的狀況產生時,你C(行政院)就必須 要去接受執行。而當你執行到某一個D的狀況時,再反過來尋求釋憲的手段,說明在執行 D的狀況,己經造成違憲(B)的狀況。這才是真實依憲法運行時,要合理推進的路徑丫?2
[討論] 其實尤伯祥這麼廢,也讓我改觀了…我對尤伯祥改觀了: 不以人廢言,但尤伯祥果然證明自己廢到能被老百姓打臉ww 聽說他學歷不如國昌?那他憑什麼當大法官? 蔡英文任命的喔?假博士最喜歡跟自己一樣的半吊子 進入正題:6
[討論] 我猜下一步是修改憲法訴訟法看到最新消息 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國會調查等法案的釋憲的暫時處分聲請 也就是說除非藍白違背憲法法庭的處分而繼續調查 等於是不能使用五月通過的法案 我猜藍白的下一步,應該是修改憲法訴訟法1
Re: [討論] 有一說一 明天大法官釋憲結果夾私貨可能?噓 tim1112: 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 本來就可以定義成國 150.116.43.151 10/25 00:25 → tim1112: 家立法的指導者 150.116.43.151 10/25 00:25 笑死 那要立法院幹嘛 行政院設立法局就好了。 立法院代表民意立法 大法官比民意大 教民意怎麼立法? 那誰只要養了大法官當狗 豈不變成皇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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