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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大罷免大失敗 人就要出來了? 這麼剛好?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大罷免大失敗 人就要出來了? 這麼剛好?作者
xa9277178
(楓曦)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 引述《SRW007788 (機器人大戰)》之銘言:
: 如題
: 大罷免兩場聖戰 726 823 都失敗後
: 加上在野黨主席朱朱倫喊話放人
: (途中還有威廉總統聽到放人 嘴型疑似講了什麼被做文章的插曲)
: 結果今天人真的要交保出來了
: 這一連串的經過
: 人民對司法是不是越來越有信心了?

應該是看到最新的民調吧

但坦白說 民進黨應該是沒戲了

基本上藍營基本盤本來就猛(輸民進黨我知道)

但伯仲之間 所以每次誰能贏 就是看中間選民的站邊

現在這些中間選民7成都在民眾黨這裡

簡單來說 就是瓜分

2026 民進黨很可能 一席都沒有

我可能比較壞心吧

我希望柯文哲繼續關 關到2026選舉完


只要法院繼續來個一億交保 2億交保

那個真的都足夠震撼

每次都可以上新聞 每次新聞民進黨就扣血

加上現在京華城其實已經很明確了

我修正我的用詞 京華城到底有沒有實質違法 正在討論


但檢察官的意思是

他認為京華城的審議實質違法

也就是說 針對於京華城個案處理違法(但程序合法)

針對於京華城20%容積獎勵違法-沈慶京賄賂(無法成立圖利,程序合法但實質違法)

也就是說

檢察官認為 京華城這個個案處理的程序沒問題 但京華城只要個案處理則違法

同時 京華城20%容積獎勵就是違法 實質就是讓沈慶京獲得好處(但是可以給20%的)

換句話說檢察官現在在扮演什麼角色?

檢察官在扮演都委會 都發局 台北市政府的角色

在沒有任何實質證據的證明下(我說的是京華城 別跟我扯飛輪 飛輪歸飛輪)

找不到贓款金流 找不到對價合意證據

甚至查扣柯文哲所有通訊紀錄 他連應曉薇line都沒有


檢察官的意思就是

他認為京華城成為個案 就不對

京華城什麼綠建築 人行步道 就是不可以20%

這個問題就有趣了哦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關你屁事


這個完全是人家行政部門的權限

我知道有人要跳針李述德:

具體行為內容
法院指出他主導變更地上權契約與營運契約草案
包括:

!增訂地上權及營運資產處分的例外條款;
!降低違約金標準,使遠雄每次違約僅須支付較低金額;
!刪除營運權利金條款,讓遠雄在50年營運期間內不需繳權利金,估計造成市府損失達約30億元。

李述德的情況:

他作為主管或監督該公共建設案(大巨蛋)的公務員;
明知他的變更違背原契約公告與法令規範,卻仍為遠雄謀利益;
最終造成遠雄取得巨大利益,屬於「不法利益」。

要件 對應說明
公務員身份 李述德擔任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長,屬主管職務
明知違法 變更契約條款明顯違背原公告與法令、應具備書面同意等要求
圖利對象 遠雄巨蛋聯盟
不法利益 遠雄免繳營運權利金、違約金減免等,估計30億元損失
適用法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我已經列了 為什麼李述德是圖利
他是確實違法 而且明知違法

反觀柯文哲?
????????????????????????????????????????????????????????????????????????
柯文哲到底做了什麼 違法哪個法條 你說出來 對吧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但無論如何
基本上社會共識就是
2028政黨輪替 只要藍白合誰上都可以
我覺得這些檢察官 法官 甚至「背後的人」
都一定要坐牢的
碎紙機先買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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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edalanpa 09/05 12:57大罷免大失敗柯一審還是有罪啦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21.59 臺灣), 09/05/2025 12:58:31

puppyvivi 09/07 00:16阿都審完了阿,依照法律程序就這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