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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出門買菜一回來「家被剷平」! 台中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出門買菜一回來「家被剷平」! 台中作者
w744vx9w
(騎龜飛上天)
時間推噓12 推:12 噓:0 →:63

※ 引述《patiger (唉)》之銘言:
: 這種很明顯是原地主處理不了霸佔土地租霸(?)
: 直接把土地賣給建商處理阿...

昨天回的有點晚了,這邊還是再回一次
居民都不是租霸,這些都是375延續下來的不定期租約
租地的目的是提供給佃農居住,方便佃農就近耕作附近租的農地
建這些房屋時地主的代理人也有看過,這些地上物也有門牌且繳納房屋稅
租約內容從一開始的佃農繳交規定重量的稻米,到後期改以公告糧價換算價金繳交
這些古老的"租穀單"正本都還存在
921地震後地主的美意透過代理人說是體恤震災後不收租
但實際上居民有意要持續繳租,但從此地主與代理人避不見面

為了怕牴觸土地法100條規定,不繳租會解除契約
所以居民為了表達有積極的承租意願,將每年的租金提存至法院


: = = =
: 多半一開始是...原地主想把他們無權霸佔的趕走
: 但是協商後租金補償(連請他們乾脆買下來都不要,想以幾十年前的價格購買)
: 但是真的不划算,有建商願意接手這種有問題的物件(絕對是打折收的,但總價還不是住在
: 上面的個別戶承擔的起),原地主就直接賣了
: 現在新地主就從各種手段要把這些租霸處理掉
: 租罷才想要走法律途徑走優購(優先購買)
: 認真說...去查紀錄一定有原地主多次請他們直接購買,但在上面的只有願意用租的處理,或
: 是不合理的低價...更甚者搞不好還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 而且要賣土地的時候也問過要不要優購

認真說,地主一次都沒有通知
依照土地法104條
地主買賣需要以相同條件通知租戶優先購買權,各權利人如果10日內不回應視同放棄

但問題就是""沒通知""
地主從沒有說過要賣地
如果有通知,依照實價登錄查到的交易金額
目前居民後代的發展程度也不至於買不起自己的祖厝範圍的地權

: 但整筆買賣不是個別租霸負擔得起的,租霸也不團結,總有人想撿便宜的不願意出錢,所以
: 土地就賣給建商了
: 然後被處理後反過頭來要主張優先購買權...但是來不及了就是
: = = =
: 個人猜想裡面總有幾項中的吧

抱歉,都沒猜中
沒有通知的情況下也不會有居民需要統整起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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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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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05/26 10:50阿這是要怎麼解決?

w744vx9w 05/26 10:51目前還在訴訟中,第一案都還沒判呢

Malion 05/26 10:52「地主跟代理人避不見面」《—-如果是好

Malion 05/26 10:52意不收租怎麼會這樣?

w744vx9w 05/26 10:53所以為了自保只能提存法院

baiya 05/26 10:53921不收租到現在 這局也布很久了

baiya 05/26 10:53放了快三十年了吔

lazycat5 05/26 10:55關鍵是違法

cg323 05/26 10:56若好意不收租和賣地是隔了一代的地主...

kuninaka 05/26 10:57所以就是看法庭攻防...

hqu 05/26 10:57環團死了 居住正義團死了 台中嘛呵呵呵

cg323 05/26 10:57那一切就說得通了...

baiya 05/26 10:58快三十年沒有租約關係證明 科科

w744vx9w 05/26 10:59地主本人還活著

w744vx9w 05/26 11:00現在建商就要扯這些租穀單無效

baiya 05/26 11:00快三十年 土地權應該換不少人了 霧峰林家吔

w744vx9w 05/26 11:01沒有耶 租約上地主與土地移轉登記同一人

baiya 05/26 11:05921後不是就沒交租了 哪來合約

kira925 05/26 11:11不定期租約 沒有主動提停止就會持續

kira925 05/26 11:12但你地主又刻意裝死不收 所以他們只能

kira925 05/26 11:12一直提存法院 我以為是這樣

kira925 05/26 11:12現實就是各種光怪陸離的事情

baiya 05/26 11:12樓上那是你以為 反正地現在是建商的

w744vx9w 05/26 11:13是的,為了表達積極意願只能提存

kira925 05/26 11:13爭議中賣掉丟給建商又是另外一個議題

baiya 05/26 11:14要玩法律 就是雙輸 建商不能蓋 你不能住

kira925 05/26 11:14你把地賣掉 上面的租約不會自動終止阿

kira925 05/26 11:14沒有他們不能住歐 因為是不定期租約...

kira925 05/26 11:16問題的根源就是"不定期租約"

baiya 05/26 11:17不定期租約 就是沒有合約拉

你這太扯必須得編輯回應 不定期租約=沒有明定終止期限的租約 不是沒有合約 上面我有說明了租穀單(租約)紙本都還在,連地主名字、坪數、協議內容都有

※ 編輯: w744vx9w (163.17.183.60 臺灣), 05/26/2025 11:19:16

baiya 05/26 11:18一句我土地要自用要重建 就是要還了拉

kira925 05/26 11:19你去看下民法吧 不定期租約是存在的

kira925 05/26 11:19現在比較詭的是 地主不通知終止玩怪招

baiya 05/26 11:19還有你認為的租金 人家沒去收 都放法院那

kira925 05/26 11:20實務上是提前通知就可以消滅沒錯

kira925 05/26 11:20但他不通知搞不收很奇怪

baiya 05/26 11:22樓上你這樣說不對 建商有說空地1w 建物2.5w

baiya 05/26 11:23代表建商有找那些人談搬遷

kira925 05/26 11:24那這部分就法院見了阿 只能說林家搞了個

kira925 05/26 11:24很怪的局面

w744vx9w 05/26 11:29建商不是原地主 通知租戶是原租戶的義務

w744vx9w 05/26 11:30更正,通知租戶是原地主的義務

hong888 05/26 11:42地上權住宅地主都不能收回?趕快去買京站?

aragorn747 05/26 11:55我幫你查過了 住戶敗訴極高 無租約

我不知道你去哪查的,上面寫很清楚了有紙本租約在 不定期契約需要地主與承租人雙方協議後終止合約 不是原地主說不續租就終止 你不信原地主沒告知說不續租 你是信我這居民還是信你是秦始皇?

aragorn747 05/26 11:55 原地主早已不想續租 我是不信原地主

aragorn747 05/26 11:55沒告知說不續租 然後看新聞建商去年就

aragorn747 05/26 11:55發存證函

aragorn747 05/26 11:55其他住戶接受補償搬離

aragorn747 05/26 11:56各種條件帶入 住戶還不如開專戶找人

aragorn747 05/26 11:56斗內比較快

lbowlbow 05/26 12:03反正顏色對了強拆都是正常,藍白邏輯

TWkiller 05/26 12:21雖然訴訟地主穩贏,但這樣太慢了沒效率

r1000000 05/26 12:471. 這塊建地上會有建物,主要是以前佃農

r1000000 05/26 12:47們跟霧峰林家租農地耕作,而地主為了佃

r1000000 05/26 12:47農就近耕作及方便管理,提供給佃農們鄰

r1000000 05/26 12:47近農田的土地,讓他們租地後蓋房居住。

r1000000 05/26 12:47原本佃農租地的單據延續到後來變成375減

r1000000 05/26 12:47租的租單都還在

r1000000 05/26 12:482. 原地主沒告知租戶是事實,各種帶風向

r1000000 05/26 12:48說的有通知租戶們,是原地主賣給建商後

r1000000 05/26 12:48,建商自己發存證信函通知現居租戶說侵

r1000000 05/26 12:48占他的所有地,並說給你錢限期搬走,所

r1000000 05/26 12:48以原租戶們根本一頭霧水。

r1000000 05/26 12:503. 原地主為霧峰林家後代,他人到今天都

r1000000 05/26 12:50還活著(本名:林O民),佃農們手上的租

r1000000 05/26 12:50穀單從頭到尾地主都沒變過,所以沒有什

r1000000 05/26 12:50麼地主後代繼承的問題,且法院歷年收到

r1000000 05/26 12:50租戶們的提存單後都有通知原地主,但都

r1000000 05/26 12:50沒有回應。

r1000000 05/26 12:534. 今天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原地主賣地時

r1000000 05/26 12:53並無通知原租戶,直接賣給建商,並不是

r1000000 05/26 12:53原租戶們買不起的問題,實際上交易金額

r1000000 05/26 12:53並沒有偏離市價,若能購買,誰說租戶們

r1000000 05/26 12:53不想買? 但連通知都沒有就直接賣了,這

r1000000 05/26 12:53不是正常程序及作法

※ 編輯: w744vx9w (163.17.183.60 臺灣), 05/26/2025 16: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