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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貪污$466 為什麼不跑foodpanda就好?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貪污$466 為什麼不跑foodpanda就好?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今天有個判決啊
: 貪汙$466
: 被判決2年 緩刑5年….
: 欸 不是
: 你要貪汙$466
: 幹嘛不跑個2小時foodpanda就有了?
: 台灣這個國家的司法真的越來越有趣了…

問題在於現行法規中

對公職人員行賄賂者,有涉及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違背職務則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拘役)

可是但書在於,所得、所圖得之標的為五萬元以下者,減輕其刑(這邊沒有寫「得」或「應」之類的關鍵字,因此恐怕是法院的自由心証了...)

(以上請參照《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這些貪污的種種日新月異

如果不隨著時勢而與時俱進,麻煩一旦惹上身,就脫開不了...

不管大小,只要有「利益」,都能起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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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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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fly 07/27 07:13你貼的是賄賂耶

scratch01 07/27 07:19這條跟王又沒關聯

nk10803 07/27 10:31超越藍綠腥政治就是 貪污的比藍綠少就不

nk10803 07/27 10:31算貪污 勿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