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柯文哲完全沒有被迫害,黃國昌不要再洗
我們根據刑事訴訟法
一件一件檢討檢調針對柯文哲發動調查,這個過程中的合法性
- 偵查的開啟 (刑訴228I)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開啟偵查的要件,在於「知有犯罪嫌疑」,這是一個非常低的心證門檻,只要檢察官依照偵查經驗判斷可能涉嫌犯罪,就可以發動偵查
柯文哲當時面臨的
是他的副市長涉嫌圖利、跟他關係良好又招待過他的建商已被羈押、相關議員因收賄而被羈押
而柯文哲同時又爆出 1300萬、400萬等等一堆解釋不清的假帳、老婆以兒子的名義開空殼公司、突然有大量現金可以買商辦看豪宅
這些事實,早就遠遠超過檢察官發動偵查所需的嫌疑門檻
- 搜索 (刑訴122)
依照刑訴122規定,「必要時」就可以對柯文哲發動搜索
刑訴法對於拘提、逮捕、羈押、搜索、扣押等等強制處分,分別要求要達到一定程度的嫌疑門檻,才可以發動
例如,發動羈押,必須「有相當理由」,實務上大概要求要有 50%的心證,也就是只要法院認為你逃亡滅證的可能性>你乖乖配合接受調查的可能性,就夠了(99台抗218裁參照)
而對被告發動的搜索(本案就是柯的住宅及他的黨部辦公室),只需要「必要時」,這個嫌疑門檻比相當理由更低,30%左右的嫌疑就夠了
然後黃國昌一直造謠甚麼「摸索式搜索」,造謠甚麼沒有具體事證不能發動搜索,足以證明他就是個刑訴法白癡
民事訴訟,才有「摸索證明」的概念,也就是不確定具體事證存在的時候,要求法院去調查某個「可能存在」的證據,比如不確定被告實際的財務情形,而要求法院去調查被告可能在某個銀行裡面可能藏有的存款
刑事訴訟,沒有摸索證明的概念。依照實務見解,搜索,從來不要求必須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應扣押物存在,只要在經驗法則上可以推認可能存在某種犯罪證據,就可以核發搜索票 (100台上5065決參照)
在柯文哲的情形,在他身邊的同僚大量涉案、民眾黨爆出大量解釋不清的假帳以及現金流、他的老婆開空殼公司、他又反常的用現金買房的情形下,檢察官完全有理由去懷疑柯文哲涉嫌犯案
民眾黨質疑搜索黨部沒有正當性,但是,貴黨的財務如此亂七八糟,好幾筆金流說明不清,一下授權金一下倉儲費,說法變來變去,被揭發之後又大動作的討回,凡此都足以讓檢察官懷疑黨部的金流與京華城案有關,檢察官聲請法院簽發搜索票,法院也認為達到「必要時」的嫌疑門檻,程序完全合法
- 警詢
整個訊問階段,包含警詢及檢察官複訊,涉及四個問題
有無刑求(刑訴98)?拘捕超過24小時(刑訴93II)?違法夜訊(刑訴100-3)?訊問木可是AB兩案?
按照時序依依探討
柯文哲在8/30大約中午,自願同行去廉政署接受訊問,因這時侯還沒有拘捕,所以並還沒開始起算24小時
依照氣象局日出日沒時刻表(台灣高院高分院102上訴439號參照),當天是在18:15 進入夜間,原則上從這個時點開始,就不能在夜間訊問 (刑訴100-3)
注意,在警詢階段,法律強制規定,你可以一路睡到白天,同樣依照日出日沒時刻表,你可以睡到隔天早上5:34
柯文哲如果想,其實有權利從18:15,一路睡到隔天5:34
但因為柯文哲同意夜訓,符合條文規定允許夜訓的情形,所以警詢才到隔天清晨00:40
- 警詢完畢,自願同行?逕行拘提?
由於刑訴229規定,自願到場的被告,警察不能把他「強制解送」至地檢署
所以,警察原則上只能要求被告「自願同行」到地檢署
如果被告選擇自願同行,因為是自願配合而沒有被拘捕,所以不起算24小時
如果被告不願意同行至地檢署,實務上警察會評估被告的涉案程度,判斷是要讓被告任意離開,還是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逕行拘提後,「強制解送」到地檢署(刑訴76、91)。注意因為被拘捕,所以開始起算24小時
看起來柯文哲好像沒得選,不管走哪條路下場都是被送到北檢
但其實柯文哲還是可以選,因為不同選項在24小時的計算上,會有重大差異
他可以選擇自願同行,這樣比較好看、可以給人留下配合交代案情的形象,但是壞處就是你不受到24小時的保護;
他也可以拒絕同行,要求警察出示拘票,這樣比較難看,也會留下不配合的印象,但是好處就是馬上起算24小
柯文哲選擇自願同行,所以不起算24小
- 北檢複訊
檢察官可以夜訊,這很重要,要x3
不要一直造謠檢察官違法夜訊
刑訴法只禁止警察夜訊,他從來不禁止檢察官夜訓
柯文哲當初如果想休息,警詢時就該主張了,如前面所說,如果當初他這麼主張,他完全有權利一路睡到隔天早上5點半
但是柯文哲在警詢時放棄夜間休息,進入檢察官複訊,就完全可以夜間訊問了,這不是甚麼針對柯文哲的特殊待遇,檢察官對每個刑事被告都是如此
複訊過程中,柯文哲不滿明明是調查京華城案,檢察官卻一直在問木可
爭點來了,這是調查A案,問B案嗎?
不是,如前所說,檢察官是懷疑木可金流跟京華城有關,所以才問到木可。這點檢方在之後的提審庭裡面有澄清,法院也採信。故訊問程序合法。
- 逮捕 (刑訴228IV)
檢察官夜訓到8/31的凌晨2點半左右,柯文哲表示累了,想離開
柯文哲能不能離開?理論上可以,因為他沒被拘捕
檢察官該怎麼因應?要看檢察官認定柯文哲的涉案程度而定,依照刑訴228IV規定:
a無嫌疑→釋放
b嫌疑重大,可能逃亡滅證,但沒有必要羈押→交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c嫌疑重大,可能逃亡滅證,非羈押不能阻止他逃亡滅證→逮捕+聲押
最後檢察官選擇c,在2點半諭知逮補
因為被逮捕了,所以在8/31凌晨2點半,這時才開始起算24小時,24小時內要聲押
- 柯文哲聲請提審
首先要注意,一旦提審書狀送到法院,就停止24小時的計算 (刑訴93-1)
我查不到柯文哲聲請提審的確切時間,但既然在2點半逮捕,那抓個3~4點左右書狀送達法院,應該不會差太多,而因為已經深夜,所以早上10點才開提審庭,開到12點
8/31日 4點~12點,這8個小時,不計入拘捕後24小時期間 (刑訴93-1I)
而且,這段時間,檢察官不得訊問 (刑訴93-1II)
所以你說柯文哲沒有休息嗎?
從8/31日早上4點聲請提審~10點開提審庭,應該是有時間休息的,因為這段時間不能訊問
所以你說柯文哲被連續偵訊 69小時嗎?
根本沒有
從8/30日中午警詢,8/31日2點半逮捕,實際上偵訊了大約12個小時
就算把早上8/30早上7點的搜索算進去,到8/31日2點半逮捕為止,也差不多17個小時
然後申請提審期間,就不能再問了
要一直到提審庭開完,8/31日15:00,才繼續問到晚上20:00左右,然後聲押
所謂69小時,只是有心操弄民粹的民眾黨,故意把一些明明應該扣除,且不能訊問的期間,全部加總在一起炒作而已
- 8/31日早上10點~12點提審庭
聲請不合法!
很多人都不會注意,包括柯文哲的律師
但是,提審法第1 條但書規定,如果逮捕完接著就要送法院開羈押庭,那麼就直接由羈押庭的法院來審查逮捕的合法性,不必也不應申請提審 (林鈺雄教授臉書參照)
但提審法院好像也沒特別注意,總之12點認定檢察官逮捕合法,因為事實上就合法
- 8/31日下午15:00繼續訊問~20:00聲請羈押
羈押聲請書送到法院
停止24小時計算,前面說過
8/31的2點半諭知逮捕,中間提審期間不計算,到同天20:00聲押,完全沒有超過24小時,完全合法
硬扯甚麼69小時,都在扯淡
而且8/31日20:00聲押後,也不是立刻開庭,而是到9/1早上才開庭,整個晚上,全部都是休息時間
所以你說疲勞訊問嗎(刑訴98)?
完全在鬼扯,這3天,至少有兩個時段給柯文哲休息,時間也都不短
會累,沒錯,很辛苦,沒錯,但完全沒有達到疲勞訊問的程度
實務上要求的疲勞訊問,必須是不中斷訊問,讓你累到受不了,自由意志受到壓迫,因而吐露自白,這才算
這當中,有錄音全程記錄,有沒有疲勞訊問,一翻兩瞪眼(刑訴100-1)
而且律師也可以在場,隨時提出異議(刑訴245II)
最後還要給羈押法院審查,到底有沒有疲勞訊問的情形
這三層程序保障層層篩選,沒有一個節點發生問題,也沒有見到律師提出異議
哪來的疲勞訊問?
- 結論
我能理解柯文哲這3天以來的心情
縱使事實上不是在針對他,而是對每個被告都一視同仁
但同樣的,每個被告也常常覺得檢調針對他,加上柯文哲的程序又拖的特別長,不爽檢調難免
但拜託民眾黨,尤其是你身為法律人的黃國昌
不要再造謠、抹黑、操弄民粹了
--
不造謠就不是狗昌了
他們說被迫害就是被迫害啦
迫害就押了好嗎
阿北說是凌辱,是不是SOD番號啊
民眾堂和雞蔥會放過這個搞民粹的機會嗎
說了一堆廢話。所以陳水扁算不算政治迫害
不是我在廢話 是你的智識程度不足以看懂我在說啥
阿台灣人就法盲多才會被這些讀法律的
玩
黃國昌學民法的 他看不懂
雜草真的很難溝通欸,馬上來瞎推
邪教tmd現在就是走新黨路線,吸一些激
進份子,柯走下神壇倒了,這垃圾黨又
沒中心思想,只能走這條路
你現在是第幾階段
黨媒都故意弄個700萬新聞了 還不政治迫害
為了塑造輿論放假訊息 到現在都還有人在
我們師父是說凌辱,怎麼知道檢察官會說
什麼:幹林涼黑擊敗蚵屁你招是不招?平
常嘴巴這麼臭,是不是都在呷賽?
說柯貪汙700萬 毀名譽迫害成這樣還不認
啊是關檢調屁事? 民眾黨攻擊檢調幹嘛? 就搞民粹啊 攻擊媒體,殺傷力不夠,因為民眾黨自己也有網軍 抹黑檢調,才能把柯文哲拱成救世主嘛
他就要表演 跟他講道理幹嘛
我有讓你休息啊 你自己不休息不睡覺
智障青鳥該集結到北檢抗議囉
那個什麼環境你們這些人會不知道?
休個屁
出國玩三天 可以跟老闆說搭飛機睡覺不
算我只請真正玩的一天?這邏輯只有智障
青鳥會信
違法搜查叫做沒有迫害喔,青鳥是看中
國看習慣了是吧
什麼ATM 700萬 陳珮琪金流 這種東西檢調
沒外流媒體是會報導?
你有點邏輯行不行 如果要抹,幹嘛公布兩組數據? 放700的就好啦,幹嘛又放170的?
還剛好黨媒帶頭勒
警總復辟 大陣仗搜索,馬拉松式訊問
,什麼證據都沒找到,開羈押庭直接
被法官打臉。超級丟臉
你以為狗娼有律師牌不知道24小時中斷會停止
計時嗎,操弄剩下來的蠢草而已
你有點邏輯行不行 昨天政黑不還在說170
是民眾黨方自己反置放的消息嗎
700寫的是 不明金流 陳PG解釋不了 柯文哲
也說不知道
170寫的是 PG完整解釋來源為遺產 檢不信
當事人決定被迫害不能講?
就沒迫害啊
一看就知道是檢方故意放消息來弄臭人的
今天要不是有那個黨媒放700新聞 政論全
"一看就知道" 你通靈喔 解釋一下,如果是檢調要抹黑柯文哲,幹嘛先放700萬,又放170萬?
跟上捕風捉影 我還不覺得講迫害站住腳
但出現那700新聞 擺明就是押人取供 弄不
到證據 乾脆放新聞搞臭你 要不是遇到這
法官 就算只是交保都是徹底社會性死亡
笑死人 沒有700萬,結局就是法官不會押 既然不會押,檢察官洩漏假的700萬意義在哪? 自相矛盾
今天要是這法官稍微頂不住壓力 一念之間
幻想派
想說揣摩上意交保 一個沒金流沒證據收賄
的人 就徹底社會性死亡
好可憐,被民粹雜草纏上了
還輪得到你在這邊侃侃而談只是抓抓沒迫害
好了啦 民粹仔 我跟你就事論法,你跑來跟我扯自己的幻想
更別說本來用圖利罪 什麼都問不到沒證據
還多補一條收賄去聲請羈押 擺明要搞死他
搞死柯文哲? 搞笑欸 你以為檢調針對柯一個啊? 應曉威、沈慶京、彭振聲全被收押 調查聲押柯文哲,有甚麼奇怪? 程序完全合法,搜索、提審、羈押都經過法官審查 洗這個真的沒意義 民粹仔
結果法官的理由上寫:就算考量所有檢方
的證據 也看不出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
白話文就是 檢察官你腦補得太誇張
笑死人檢察官羈押被打槍的情形到處都事 就你柯文哲變成司法迫害 有夠愛幻想
哇 開始貼標籤 民粹鳥真會玩 那自己繼續
取暖吧 你說的都對
廢話,我說的當然對 難不成你對? 整天幻想的民粹仔
推
看來看去就哪幾個id XDDD
好好笑 法官給柯文哲無保請回
看看笨鳥版氣成怎樣 就知道誰民粹了啦
你這就偷換概念啊 我從來沒有因為沒羈押生氣 我看不慣的是有心人藉著聲押的結果,操弄民粹、攻擊司法單位 從你偷換概念的那一刻,你早就自知理虧了 當然也可能是你的大腦不適合處理相對基本的文字資訊啦
看到一堆笨鳥今天發文 一個比一個長
從法官罵到柯文哲到罵小草 罵整天
一個無保請回而已 何必呢
我可沒有罵法官 我也沒罵柯文哲,自己看本文的結論 我也沒罵小草,畢竟他們只是一群智識低下容易被帶風向的智障 我罵的是帶起民粹風向的民眾黨,比如黃國昌
推 等著看抗告
先偷換概念的好像是你吼 真的笨鳥版耶
你完全沒辦法解釋黨媒為何拿到700萬ATM
假消息在那邊放欸 直接用 我看不到之術
說這種跟偵查內容相近的事外洩跟檢方無關
還不准別人說這樣叫做政治迫害 真的笨鳥
早就打臉你了,你還在啊Q 如果是檢察官要抹黑,幹嘛放完700萬,又放出170萬? 幹嘛放出陳珮琪說都是柯文哲給的錢,之後又放出陳珮琪針對每筆金流的解釋? 自相矛盾啊,你解釋不清楚啊
版水準
700萬 ATM 無法解釋之金流 明顯對被告不
利 難道陳PG自己放的噢 真的笨鳥版
好了啦,回答問題,民粹幻想仔 如果是檢察官要抹黑,幹嘛放完700萬,又放出170萬? 幹嘛放出陳珮琪說都是柯文哲給的錢,之後又放出陳珮琪針對每筆金流的解釋?
推 民眾黨和黃國昌就是要造謠政治迫害
笨鳥版水準耶 昨天笨鳥版 不是還在說170
是民眾黨方自己放的反制消息
你就稻草人理論啊 我從來沒說170是民眾黨放的 事實上民眾黨也說700跟170都是來路不明的消息 陳珮琪在現場演講也從來沒說到具體金額跟金流來源 所以你要回答問題了沒? 被打臉不敢回嗎?民粹仔
700萬 對被告不利新聞 洗了兩三個小時後
才出現170萬的反制新聞 說陳PG有解釋耶
從你開始硬凹這題 就看得出這篇完全是廢
文 對真正讓檢調被批評為迫害的偵查外洩
黨媒帶風向隻字不提 還在那假中立
很符合笨鳥版的文章
好了拉 笨鳥版 居然直接裝死當沒看到回應
你還是不敢回答問題啊XD 如果是檢察官要抹黑,幹嘛放完700萬,又放出170萬? 幹嘛放出陳珮琪說都是柯文哲給的錢,之後又放出陳珮琪針對每筆金流的解釋?
今天跑出一個700萬的影響輿論新聞 還是
檢方才會有的相近偵查內容 明顯就檢方
自己丟出來影響輿論的
檢方都幹了這種事 笨鳥版才會覺得170也是
檢方自己放的
所以你的邏輯吼 信傳媒700萬,涉及證詞內容→除了檢察官誰會知道,一定是檢察官放的 中天170萬,更鉅細靡遺地描述證詞內容→我不管啦一定不是檢察官放的 邏輯打結了啊,民粹仔XDDD 感覺你的大腦很不適合處理簡單的邏輯問題欸
笨鳥版是閱讀能力有問題嗎? 回答至少3次
笑死,你又關心政治了哦?哇活過來了
你好可悲 先學好閱讀能力 再來跟人吵架
雜草都有失憶症還是健忘症嗎?京華城只是這
幾天在燒而已,之前政治獻金假帳已經燒了
兩個多星期了,雜草馬上就選擇性遺忘 厲害
你的邏輯是不是沒學好呀
之前被扁成豬頭,現在只是無保請回就整個
請問700不明金流對檢方還是被告有利
請問170有解釋金流 檢不採信 對被告還是
檢方有利
那170是誰放的XD? 民眾黨? 可是陳智涵轉發後,又認錯了欸,亡母改亡父、首尾錢變遺產了欸XD 那篇新聞就假的啊 傻
一個700對檢方輿論有利的假新聞
生龍活虎開心得要死,阿北的窩不知道牛逼
跟一個170對被告輿論有利的反制新聞
白癡笨鳥才會覺得兩個都是檢方放的
正常有點邏輯的就會覺得 一個是檢方放消
息 一個是被告陣營反制放新聞回去
弄清楚時序欸 是170萬新聞先出來→陳智涵轉發→被揪出陳珮琪的母親還健在→陳智涵跟陳珮琪確認後發 現有錯→再修改 檢察官跟陳珮琪的證詞,民眾黨內只有陳珮琪知道吧? 如果是民眾黨放的消息,應該是先跟陳珮琪確認後,才放消息吧? 怎麼陳智涵還會放錯消息?還會道歉說自己被新聞誤倒?還需要後續跟陳珮琪確認 你的邏輯不太通順啊 傻傻的
沒證據就不用指控是誰放消息的啦 笑死你誰
真的是笨鳥版 乾 沒想到邏輯能爛成這樣
還浪費時間回一堆
那我也覺得柯P肯定有貪汙,北院怎不聽我的
而且喔 從頭到尾 笨鳥版還是不敢去面對
為什麼偵查不公開 會有黨媒在那亂報
把柯P羈押起來,阿就沒證據啊,你哪位
都出現這種黨媒亂報 要說沒有在政治迫害
那還不如去怪黨媒幹嘛亂報
笑死,還有風傳媒亂放的消息怎麼不講
發言人陳智涵自己都搞不清楚了哈哈哈
所以民眾黨只有陳智菡嗎? 全部事情陳智菡
要知道嗎?不能33弄嗎 果然笨鳥版邏輯不好
照笨鳥版邏輯 那鄭文燦收賄 就是全黨都知
隨便啊,反正蛇鼠一窩 誰弄還不都同樣可笑
別鬼扯淡啦,陳20萬是發言人,發言人都沒
反正喔 講了一大堆 講不出為什麼偵查不公
開會有訊息外洩給黨媒亂寫報導
搞清楚就亂講,你還拿一般的黨員來類比哦
XDDD 你的邏輯到底跟誰學的
你自己都講 新聞出來->陳智菡轉發
你分得出新聞是1手 陳智菡是2手嗎?
笑死 跟人談邏輯 自己邏輯爛成這樣
這不就更證明 新聞不是陳智菡發的 她是轉
你完全沒聽懂啊,笨笨的 如果依照你的幻想,170是民眾黨放的 那民眾黨唯一的消息來源,應該是陳珮琪嗎? 如果是陳珮琪透過民眾黨放消息,為甚麼還會講錯,把母親給講死了?
你就跟被法官打臉的北檢一樣啦 一廂情願
法官打臉北檢的原因就是 北檢提出的所有
說詞 好像都還是有其他可能性 不是北檢所
指控的內容
這跟消息誰放的有甚麼關連? 理虧就顧左右而言他欸
你還在一廂情願耶 真的好可憐 記者不能
誤會嗎?
陳智菡都說了 她後續第一時間查證也誤會
陳智菡能誤會 記者不能誤會? 難怪你幫北
你說170是被告方放的 所以陳珮琪放的,還把自己母親講死XD? 真的不要應凹了啦,好丟臉XD
檢說話 你的邏輯就跟北檢一樣 一廂情願
被法官打臉的那種 笨鳥
版標準言論
懶得跟你抬槓了 從你開始一廂情願 就證明
還是你覺得陳珮琪放消息的時候,不清楚自己母親是死是活? 太瞎掰了吧XD 就說你笨笨的,還不信
這篇只是假中立的廢文而已
反正你的世界裡 只有黨媒不知道幹嘛要去
抹黑700萬 一定都是意外 巧合 剛剛好
不可能是有人指點影響輿論 0可能 就這麼
剛好出現一個700萬不明金流 毀人名譽的
新聞 都是記者吃飽太閒 要來害害人
繼續假中立啦 笨鳥版不意外
民粹傻草認為陳珮琪不清楚自己母親是死是活 所以放消息時放錯了哈哈哈哈哈
你完全沒辦法解釋為何黨媒要放抹黑人新聞
還延燒好幾個小時才出現另一方面的報導
你先解釋一下,如果真如你所說,消息是陳珮琪放的,為甚麼他會把媽媽講死啊XD 沒發現自己的推理有多蠢嗎?
你好怪喔 陳PG就說了 是媽媽給的手尾錢
沒講錯啊 媒體誤會成是媽媽過世 實際是
爸爸的錢由媽媽領給她
陳珮琪沒說是手尾錢喔XD 170萬那篇新聞:亡母的手尾錢 陳珮琪事後澄清:亡父的遺產,母親繼承,為了照顧母親經全家人同意由陳珮琪使用 先釐清事實,再瞎掰吧,民粹幻想草
可憐的笨鳥 繼續凹 完全不敢面對700萬
新聞到底怎麼會跑出來 都問好幾次了
笨鳥最高品質 : 裝作沒看到靜悄悄
不是迫害 不是迫害!只是剛好有新聞要抹黑
笨鳥還在耍白癡 上面不就解釋了
PG:媽媽給的手尾錢 媒體誤會成媽過世
就這麼簡單一句話解釋的 笨鳥版看不懂
陳珮琪的說法,就不是守尾錢啊XD 他說是父親留給母親的遺產,他從母親的「帳戶領出來」 170的新聞說守尾錢,是錯的欸 傻草
你平常邏輯是不是也很爛阿 ?
你真的邏輯超爛 你自己都寫「事後」澄清
你拿「事後」的補充澄清去說她原本不是這
樣說 廢話 阿不然幹嘛「事後」澄清?
你真的北檢喔? 邏輯有夠爛
你真的可以去報考被法官打臉的北檢欸
你真的好笨喔XD 解釋那麼多遍還沒聽懂 *[33mjacklyl*[m*[33m: PG:媽媽給的手尾錢 媒體誤會成媽過世 *[33mjacklyl*[m*[33m: 就這麼簡單一句話解釋的 笨鳥版看不懂 依照你的邏輯,陳珮琪跟記者講是守尾錢 問題是陳珮琪就說不是守尾錢啊,他說是爸爸留給媽媽的遺產,自己從帳戶領出來 放在銀行裡的存款,就不是守尾錢啊 所以你在那邊幻想陳珮琪跟記者講是守尾錢,就是錯的啊 還是你不知道守尾錢是甚麼東西?
國蔥只會對後面的怒吼,結果珊珊
插隊把主席載回家,屁都不敢放
阿對了 回來回去 還是沒回為什麼會700萬
抹黑新聞欸 笨鳥版大概也只能說:我哪知
笨鳥版就這樣 自己都不知 然後堅稱沒迫害
莫名其妙一篇跟案情相近 知道有金流ATM
但金額 過程全惡意抹黑的700萬新聞 笨鳥
版:我哪知 別問我 沒迫害就是沒迫害
你真的是被打臉成豬頭還不自知欸XD 你說700萬是檢調放來抹黑柯的,我問你要抹黑柯幹嘛又放170萬 你說170是陳珮琪放的,問題是這點已經完全被我打臉了欸 因為你的蠢邏輯是 陳珮琪明知這筆錢是帳戶裡的存款,不是守尾錢,還跑去跟記者說是守尾錢,然後記者就 報導成守尾錢,然後陳珮琪又糾正不是守尾錢是存款 太智障了吧 除了你,我想不出哪個智障會幹出這種事情 再說 如果陳珮琪要放消息,她直接出面說明,或者透過黨部就好啦,她是證人,又不用遵守偵 查不公開,幹嘛透過媒體放消息? 事實上,她後來也直接透過陳智涵講出爸爸留給媽媽的遺產,哪需要偷放給媒體啊 傻傻的
操弄民粹的部分不知道跟誰學的~笑死人
乾他媽的,政黑版的湊一湊可以組一個黑
檢了,每個的專家
民進黨還特別發一篇,嫌不夠亂喔
柯文哲本人說被北檢凌虐 你說沒有?哈哈哈
你在這裡質疑黃國昌這個 會不會搞錯人?
要也是問柯吧?
身為被告誇大其辭很正常啦 刑法的凌虐,是有定義的 (刑法10VII參照) 真的被凌虐,錄音就能佐證 律師也可以異議 羈押一定失敗,理由書也會寫 最後檢察官還會有刑法126的刑事責任 你有看到律師出來講嗎?你有看他去按鈴告檢察官嗎? 沒有嘛 我不想過多批評柯文哲,因為他身為被告,心理一定很不平衡 (每個被告都會這樣),誇渲 染大自己的經歷是常有之事 但客觀上,他的說法,就是錯的
沒事 民進黨臉書已經發文澄清北檢沒問題
了,大家可以散了啦
沒證據押3天不算政治迫害喔…這不是共產
黨最愛的招嗎
傻草 被聲押後來飭回、被起訴後來判無罪的案例,到處都是 針對貪汙案,檢察官的定罪率才不到6成 照你的蠢邏輯,4成被起訴後無罪的,都是政治迫害嗎? 還有,柯文哲案的偵查流成,根本不是特例 如何不是特例?給你個概念 柯文哲遭遇的偵查流程,跟去年的司律考題幾乎一模一樣 這幾天的偵查流成,出現頻率高到都能出題了,只有民粹草會一直造謠這是針對柯文哲的 政治迫害
還是為了打柯 連共產黨都能挺了?
CF會搞成這樣狼狽大概率要怪不知道哪找的下
九流兩光文組律師吧
有定義但實務上心證50%:=我們就硬要搜,還
搜不到 嘻嘻
對被告發動搜索,心證門檻根本不需要到50% 我內文寫得很清楚,不過很顯然,你的大腦並不適合消化基本的文字資訊
要智障草就事論事好像很難耶?
你的檢察官複訊跟逮捕那段打架了,要不
要改一下?複訊那邊你說能不能睡,柯不
能決定。逮捕那邊又說理論上,柯完全可
以決定何時回家睡覺。
是我沒說清楚 對拘捕到場的被告,檢察官可以夜訊你,你既不能主張違法,而且也不能離開 對自願到場的被告(柯),檢察官可以夜訊你,柯文哲不能主張夜訊違法 當然柯文哲想走可以走 然後檢察官可以依情形逮捕
所以現在檢方就是吃虧在這裡啦,沒違法
但是觀感不好,人家都配合你問訊到半夜
了,想回家休息,然後你就給人家逮捕。
然後又被法院認定證據力不足。
我覺得這有點倒果為因 法官跟檢察官的心證不一樣,檢察官覺得犯罪嫌疑足夠,法官未必看法一樣 不能因為最後法官認定嫌疑不足,就反推說檢察官是明知罪證不足還硬要押人 如果是這樣的邏輯 那是不是所有聲押後被打槍、起訴後被判無罪的案例,都是檢察官故意迫害?
然後有沒有可能造成,以後要請人民自願
配合,都沒人要配合了。你要就逮捕我,
至少一個24小時就有結果,不會被檢方技
術性多問幾個小時?有證據就抓我,沒證
據就請你再去找再來抓我。
你一直說如果真的迫害不會說700然後再說
170,你自己試想檢方敢一直堅持700等最後
才被揭穿是亂講的嗎
照你的蠢邏輯 檢察官是故意放700→知道上法院會被揭穿→改放170 如果知道假消息撐不了1天,就會被揭穿,放出來幹麻? 故意放出來然後坐等自己馬上被打臉? 明知道馬上會被揭穿的謊言,放出來之後,立刻心虛,然後糾正? 除了你,我想不出誰會幹這麼智障的事情
推 專業文
我上面確實說的是倒果為因,但這就是一
般人的容易產生的看法。人類是感性的生
物,不是絕對理性的。
就像這次柯文哲這次,最後如果查出來真
的是彭一手主導的局。那規範上柯完全沒
問題,照流程走,專業的事項交給專業的
人員處理,不插手。但人民主觀上不會去
管這個,他們還是會貼上他無能的標籤。
大家在酸“我不知道”,換句話說就是希
望柯跟超人一樣,任何市府案件都要鉅細
靡遺的通曉。每一個委員柯都應該請自過
問面試調查,但可能嗎?
爆
Re: [新聞] 京華城案還沒問!柯文哲拒夜訊嗆「當庭逮轉載自 法老王-王至德律師 fb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 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32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先講結論 今天的爭議點會在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的「逮捕」 是不是能作為被告拒絕夜間訊問而要拘束人身自由的手段? 首先49
[轉錄] 一起讀判決:柯文哲為什麼被逮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一起讀判決fb 3.轉錄內容︰ <柯文哲為什麼被逮捕?>44
[討論] 檢方當庭逮捕 有其道理看到某板部分id開始洗政治迫害 覺得傻眼 首先 辦刑案時 為了解案情11
Re: [新聞] 京華城案還沒問!柯文哲拒夜訊嗆「當庭逮轉載自 法老王-王至德律師 fb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 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9
Re: [討論] 阿北拒絕夜間偵訊、逮捕,提審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X
Re: [新聞]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理由曝光 檢:他起林志潔教授就柯文哲被逮捕的理由已經講得很清楚(以下引述林教授之貼文): #志潔老師給說法 #柯主席不是因為拒絕夜間訊問遭逮捕而是因為欲任意離去遭逮捕 柯文哲主席並非因為〔拒絕被疲勞訊問〕遭到逮捕,而是因為〔拒絕在地檢署休息欲直接離 開〕而遭到逮捕,兩件事完全不同,請勿政治操作成我國地檢署罔顧被告人權。7
Re: [爆卦] 柯文哲遭聲押早上10點的文。 嗯,一切照著劇本走......。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6
[閒聊] 請教24小時內聲請法院羈押的起算時點...第 93 條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 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聲 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由,備具繕本並檢附卷宗及證物,聲請該 管法院羈押之。....2
Re: [閒聊] 請教24小時內聲請法院羈押的起算時點...剛好在八卦板看到有人轉貼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的臉書 內容剛好回答了這個問題 以下轉貼王律師的說法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 【柯文哲的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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