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許淑華臉書
#基泰大直
#打臉柯文哲甩鍋硬拗噴口水
#請柯文哲找回自己的良心
針對基泰大直坍崩案,柯文哲「市民」躲了幾天後今天終於正式回應,結果不回應還好,一回應就讓所有人看破手腳。原來柯文哲「前市長」的「SOP」,就是「甩(S)拗(O)噴(P)」:「甩鍋」給其他人、「硬拗」法條、對其他縣市「噴口水」。
我認為,柯文哲八成是算準民眾「不熟悉市政府相關規定」與「法規規定文字繞口繁瑣」,因此一般民眾根本難了解狀況,所以他打定主意胡說八道。
我今天就來一一打臉!
首先,柯文哲始終不正面回應大家所質疑的「球員兼裁判」問題。事發以來大家所質疑的是:
柯文哲市長任內,將原先台北市的「建築施工鄰損爭議處理規則」中,用來令 #台北市政府都發局負起會勘責任 的法條「改鬆」!
原先規定中第四條的內容是:
「…發生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件,經有受損疑義之 #房屋所有權人請求都發局協調時 ,
#都發局應通知 受損疑義戶與拆除執照申請人、工程起造人或承造人及監造人或監拆人擇 期會同勘查損害情形。」
翻成白話就是: #當民眾跟都發局求助時都發局必須把住戶與廠商一起找來會勘 。
原先這個第四條規定經過柯文哲修改後,成了如今的第六條,不但 #省去了都發局的會勘責任 ,還讓建商能 #自行認定安全狀況與損害責任歸屬 ! 只需要 #將報告書送到都發局備查 !也就是 「想看再看就好」!
從上述可知,新版的規定不但給了建商更多「自行認定的權力」,還讓都發局可以「不用去會勘」,只需要事後拿到報告後「備查」!用常理想都知道,文字上寫備查,實際上就是「再看看」!如果沒出事,誰會主動查?這就是這次基泰大直案拖了八個月民眾求助無門最後建商釀成大禍的主因。
柯文哲「前市長」對於這關鍵問題始終左閃右躲,在神隱幾天後今天終於出來受訪卻牛頭不對馬嘴。柯文哲所謂的改嚴,根本跟這次的事件無關,我也來一一打臉:
第一、
柯文哲宣稱將條文中的「得」改成「應」,就是改嚴。
實際上是:那個規定是在講 #施工前 廠商的鑑定責任。事前要鑑定留下報告,日後施工有爭議時可以參考。
問題是,大家今天是在談「 #施工後 出現鄰損,民眾要求市府協助卻求助無門」,「鄰損」一定是「施工後」才會發生,你柯文哲一直跟大家講:「你把施工前的規定改嚴了」,到底跟今天所談的「鄰損事件未即時處理」有什麼關係?
自稱科學理性務實的市民柯文哲,精準向大家示範了什麼叫張飛打岳飛!
第二、
柯文哲宣稱新規定中,建商做完前述的球員兼裁判的報告後,送到都發局「#備查」,這就是他的所謂的「增加行政指導」,這就是改嚴。
實際上是,柯文哲主動把市政府都發局的會勘責任給拿掉了,改叫廠商自己送報告給都發局存檔備查,這哪叫改嚴?
柯文哲這不只是脫褲子放屁,事實上他根本沒穿褲子!
第三、
柯文哲宣稱他要求建商需於14天內完成會勘,所以是改嚴。
實際上是:新版法規中,14天內只是由「建商」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30天內才由建商製作損害責任歸屬認定書。
依據法規,認定損害責任的期限是30天!柯文哲不要混淆視聽。
而且最重要的是:前面說過了,這些會勘報告都是由「#建商製作」,而都發局只需要「#備查」!
你 #柯文哲把市政府都發局會勘責任給免除了 ,讓建商自己寫報告,都發局想看再看,這樣你就算加上期限有什麼用?就算期限是一天,建商報告隨便寫,都發局不檢查有什麼用?
柯文哲再次示範了什麼叫掩耳盜鈴。
柯文哲自稱的三點改嚴,實際上根本是:
張飛打岳飛、脫褲子放屁、掩耳盜鈴。
由此可知,柯文哲自稱科學理性務實治國,實際上是:不尊重專業、自以為是、導致災難不斷!柯文哲自稱的SOP,實際上只是甩鍋、硬拗、噴口水!
他今天有臉對記者說:要監督者換一顆良心。
我認為不是監督者要換良心,是柯文哲要找找自己的良心跑去哪了?怎麼能夠在受災民眾的眼淚前睜眼說瞎話?
最後,我也公開質問柯文哲:為何你要免去都發局的會勘責任,讓建商球員兼裁判?自稱智商157的你,沒有沙盤推演想過,這樣的制度會產生執行上的漏洞,導致民眾求助無門嗎?你的科學理性務實呢?你這樣改的目的是什麼?改的時侯有秉持良心思考過嗎?
政治不難,找回良心而已!
感謝 溫朗東 整理六都的規範
https://i.imgur.com/sOTQ9jj.jpg
---------------------
許淑華夠了哦
不要臉的檳榔怎麼會有良心? 你有看過檳榔出來說他要求心嗎?
他有對支那一顆炙熱的紅心,對台灣永遠是黑心!
明明就是檳榔一手導演出全權授權建商可以製作假的初步鑑定報告,還可以說成是改嚴!這要多無恥才能臉不紅氣不喘的說成是改嚴!
就像膨風安說李忠庭沒有" 干政"一樣無恥。
--
文哲大A就市政無能又愛惡搞阿
市議員在睡嗎?法條不對當初不提出來
選妳作什
可能是民進黨逼他改法條的~~
柯自己修這個,又不需議會同議
這是行政規則,不是法條條例,不需要議會通過.
這個是行政命令,市府自己修一修公告
就好,議會哪有機會審查?
這規則有問題苗博雅之前有質詢過,只不過沒出
大事前都馬被虛應故事.
2樓,市府改自己的作業流程不用經議
員
某樓就是法盲,笑死我了
行政命令是柯文哲最得意的合法規避
監督!
先扯高雄台南(怎不扯台中新北)臭嘴科
柯只要說話不解釋直接扯民進黨 就是心
虛了 看破手腳
條理清晰,打臉響亮,推
行政規則不需經議會通過,只需備查
其實只要仔細想想,台北市是什麼時候開始有
那麼頻繁的天坑新聞的??
找回良心很難???
台南跟台中並列20%才合理吧
不過被同黨的認證積極度只有50%
呵呵
許這變色龍講的話早就沒公信力了
記得要去議會上班
好了啦
徐巧芯真的要記得去「臺北市」議會上
班
要被信徒出征了 保重
難怪柯媽那麼討厭許淑華
柯糞只能崩潰噓
喔 是喔
但修改是不是要經過議會同意?
講的很完整,柯粉超快防爆的
前面人家已經解釋改行政規則不須議會
同意,36樓還在問,笑死
很詳細
2樓的怎麼不回應了阿??
為什麼你們可以那麼快算出幾樓啊
有的app有自動幫算
八年爛市長柯文哲
不遵守法律就是柯文哲的日常
這臉假假女夠了喔 不準妳這樣説出來喔
你這樣讓文哲大a如何自處?
柯一貫就是推卸責任 推不掉就民進黨害的
爆
[討論] 苗博雅再上節目談台北市施工損鄰爭議規則苗博雅在一開始先是談到5月13號的信義天坑事件,徐巧芯的選區, 因此才會有了苗博雅在市議會那一段質詢,那時候他就跟市政府再 確認過北市施工損鄰爭議處理規則,他在節目上更簡要的把法條面 跟台北市目前施行的現況互相結合講給社會大眾聽56
[轉錄] 又答非所問?柯文哲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魔鬼藏在法規細節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6
[討論] 打臉苗博雅的「基泰北市損鄰規則」論述這篇是來打臉苗博雅的 前情可以看這篇 簡單說就是苗博雅講「基泰是前市府任內修改害的」 苗博雅說法130
[討論] 對比一下六都鄰損的條例看到有人整理的 高雄市 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 2.本局建管處接獲申訴後將派員勘查7
Re: [轉錄] 又答非所問?柯文哲讓建商「球員兼這篇鋒燦傳媒背後不知道是誰 但是內容就是標準的抹黑式新聞 很神奇的是自己內容都寫明了 1、以往跟現在,認同都是由建方監造人認定。 (雖然馬、郝、柯三任市府的《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中,大抵都是由建5
Re: [新聞]「基泰大直」受災戶6種求償法 專家:這樣最這問題很簡單 事情發生當然大家都罵,這時你不會看到誰是建商支持者 但後續要處理就會開始帶風向 大家都知道PTT網軍是誰花錢買的 重點是後續處理的風向1
Re: [問卦] 大直下沉事件誰要負責這就帶風向的 舊條文 第 四 條 領有建築執照之工程,發生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件(以下簡稱損鄰疑義事件2
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唉 如果看法條只看一半 就不要出來丟臉 法規名稱: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 第五條3
Re: [閒聊] 討論一下目前房產可以做的立法每次都在那邊二分法 然後不管哪種方法 都是出餿主意 沒辦法解決問題 更浪費鄉民時間- 初步認定書在 台北市爭議規則第六條就寫的很明確啦, 第 六 條 都發局受理申請後, 應通知建方會同監造方依下列規定辦理…
55
[黑特] 王義川反擊竟扯:又不是講18禁51
[黑特] 王義川說他是參加私人聚會19
[討論] 藍白跟小朋友講政治是好棒綠的是洗腦?26
Re: [討論] 民進黨當初怎不放下身段和白的8席合37
[討論] ET民調/71.5%桃園市民肯定張善政表現18
[黑特] 王義川跑去跟幼童宣導藍白修惡法喔34
[討論] 藍委:不副署、不公布 有憲政風暴15
[討論] 黃國昌哽咽,對抗惡魔黨累了13
[討論] 到底可以怎麼黑國昌8
[討論] 黃揚明:如果不副署代表卓榮泰不滿賴清德25
[討論] 溫馨提醒 今明兩天請勿超貼 謾罵17
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21
Re: [黑特] 新任美國國防副部長提名人17
[討論] 今天沒起訴???13
[討論] 民眾黨的亂帳 有進度了!!!!!!!!!!13
[討論]ET民調/鍾東錦16大政策平均滿意度破7成812
[黑特] 周榆修說還沒收到辭職信,你信嗎?5
[討論] 民進黨當初怎不放下身段和白的8席合作4
[討論] ----白痴倒閣討論到此為止----11
Re: [討論] 本省人不是來自對岸是來自哪裡?11
[黑特] 韓國大法官提名人提議空缺時可續任的制3
[討論] 這屆國會水準真的很高6
[討論] 注意!財劃法通過,台股大漲超五百點9
[討論] 有一說一,花蓮人應該超挺傅的吧10
[討論] 國昌被丟包法案 怎沒暴怒?4
Re: [討論] 民進黨當初怎不放下身段和白的8席合作5
[討論] 廖偉翔下次連任穩了X
[討論] 憲法第二條導出 國會至上7
[討論] 國民黨地方選舉強是因選民服務做的好嗎?6
[討論] 500元新鈔印傅崐萁大頭貼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