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
: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 第 8 條
: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二、當事人為公法人、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辦理法制或法務相關業務之
: 專任人員。
: 所以回黃國昌回這個要表達啥可以有人告訴我嗎?
: 訴訟代理人跟他是不是律師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 所以有小蔥可以告訴我
: 他回這樣一大段話要表達啥嗎?
: 他不是法學教授嗎?所以一定要用律師身分去嗎?
因為條文是”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而黃國昌本身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不能適用此項條款
仔細一點說:
黃國昌現在的身分是立委/律師/法學教授三者同時存在
所以
1.因為是立委 雖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照規定無法行使律師職權
2.因為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就憲法訴訟法規定不能適用第八條第3項
故因上述兩原因 黃國昌無法以訴訟代理人身分出庭
所以才以機關代表人身分出庭
以上
--
不是這樣解釋的啦
律師的部份我可以接受黃國昌的說法,但
學者的部份蔥粉要這樣槓的話,那條文也
沒說要"執業律師"才能上場啊淦,有律師
執照就具律師資格了,沒在執業的律師就
不是律師嗎?
他是說有以下身分可以當訴訟代理人
照蔥粉推翻學者身份的爛邏輯,國蔥又躲
不掉律師身份了,哭哭
跟青鳥講法律沒用啦
並沒有說他有律師身分就不能用教授資格
只要是小草 真的是很愛凹
整個在超釋..
然後他整個說法就是說他現在不是律師
然後你又要把他扯回他是律師你真是天才
小草還是去八卦板取暖吧吧 你這種說詞在
那邊肯定被推爆的
陳清秀當過律師,現在當教授不能當執
業律師。他是國民黨訴訟代理人
人家講法律,塔綠班在那邊講小草 蔥
粉。
他具有律師資格 但現在是立委 所以不
能執業律師 有律師資格但不是執業律師
所以他現在就不是律師
黃國昌說一大段就是說他現在不是律師所以
不能上
如果是律師就可以上
所以你到底要說他是不是律師
法條中律師的意思 究竟是指擁有律師資
格人士還是執業律師人士 我的認知是前
者啦 如果有誤歡迎指正
國民黨訴訟代理人陳清秀。完美反駁你
這奇怪論述了。
不用你認知了~人家舉了陳清秀給你看了
關於這點,可能要搭配律師法服用
我的認知是他是律師 所以不適用第八條
第3項
3、 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
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
或兼職,而教育部於93年5月5日訂定「公立
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亦規定
教師兼任之職務,以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
相關者為限,教師不得兼任律師職務。
你的認知跟實務上不一樣
陳清秀就是跟黃國昌一樣狀況
他一樣可以去當訴訟代理人
這位陳清秀嗎
他現在是大學教授
陳清秀有律師資格啊 不是執業律師不代
看到我貼給你看得規定沒
表沒有律師資格
所以陳清秀跟黃國昌狀況一樣
他一樣不能執業律師
懂了沒
對啊 所以兩個人都有律師資格 但都不是
執業律師 只是陳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是
因為他不是立委
他是用教授去當訴訟代理人得
然後立委可以兼任教授
誰告訴你立委是教授得了
Btw陳清秀是在東吳任教,不適用「公立各
級學校…..」
這要看陳清秀出席的身分是以律師身分
還是教授 這部分我不清楚 如果是前者代
表只要有律師資格就可以以律師身分出席
後者的話就是我認知錯了
律師是當然合格訴訟代理人,其他身分是可
以,但要經過審判長同意,至於陳清秀是否
以後者身分出席,大概是下週才能釐清的事
情,畢竟審判長週末沒上班
還有一點就是這法條並沒有說有律師資格的
人~不能以非律師資格出席
你還是沒搞清楚,陳清秀非執業律師,如
果是用律師身份擔任代理人,就代表黃國
昌也可以。陳清秀如用學者身份擔任代理
人,還是代表黃國昌也可以,懂?
怯戰就怯戰,黃國昌自認辯不贏那些法學
大咖就逃避又不可恥,你幹嘛硬要幫黃國
昌拗
黃國昌是立委不能用律師身分上場啊 陳
清秀不是立委所以沒這問題
也有可能我說錯啦 但不管是不是訴訟代
理人黃國昌不也都要出庭了? 要怯戰出
庭幹嘛?
應該是陳清秀有登錄在律師公會。黃
沒有登陸律師公會吧。
小草程度就只有這樣 自以為優質理性科學
結果不堪一擊 難怪會當小草 可悲
青鳥居然會說別人超譯,真不要臉啊
出庭但不講話啊 他如果真想當英雄就
用教授身分上台辯論
別在那邊亂解釋,只有使用什麼身份的問
題 還以上勒
為什麼不能用教授身分上場? 有說具有
教授身分的律師只能用律師身分上場嗎?
邏輯死亡
這些但書是怕阿貓阿狗下去辯論 所以才限
制律師身份或是法律相關學者
法律有很重要的觀點就是立意,一直會討論
立意如何所以要限縮解釋還是擴充解釋
除非國昌老師自認為阿貓阿狗 不然以這法
條限制的就絕對不會是他
很會欸
不是這樣解釋,那叫硬凹
如果有法律專業板友歡迎指正啊 畢竟看
法條本來每個人都有不同見解 非律師的
涵義本來就不是只有一種解釋 沒有律師
資格跟未執業律師都可以解釋成非律師
只是我認為是前者罷了
法條還不同見解,你法官膩,自由心證膩
在台灣考過證書都叫律師,沒有所謂執業不執
業的問題,有那個證照都叫律師
黃國昌也是在硬拗,他就是當事人,當事人立
委是可以直接當庭辯論的,沒有強制要訴訟代
理人,就跟民法刑法訴訟一樣,自己可以為自
己辯護
當事人有法學資格就可以辯論了
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時,則採律師強制代理為
原則,除當事人或其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具有
一定的專業資格(即具有法官、律師或法學教師
資格)
即便是強制代理人,有專業資格也可以言詞辯
論
憲法訴訟法第8條
當事人或其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具有法官、律
師或第三項第一款得為訴訟代理人之資格
其中第三項第一款,就是法學教授副教授助理
教授,黃國昌是律師,本身就適用第8條第一
項第一款,同時也適用第三項第一款,而且由
於它具有律師資格,不需要憲法法庭審判長許
可好嗎
除非黃國昌自己承認沒有法學資格,包含他的
康乃爾博士都是沒用的東西,不然法律上他就
是可以去參加言詞辯論,當訴訟代理人
但黃國昌同時也是立委啊 立委就沒辦法
行使律師職務 而且第8條第三項的前提是
非律師 黃國昌有律師資格但沒有執業 這
樣算不算非律師? 如果算 那就是你說
的那樣以法學教授身分擔任訴訟代理人
但如果不算那就不能適用該項法條
也就沒辦法成為訴訟代理人 但不論如何
最後他是以機關代表人出庭
黃國昌是立委,立委就是當事人。 當事人
可以參加言詞辯論的有:法官、律師、第
三項第一款(法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
授)。
黃國昌是法學教授,當然可以當言詞辯論
的訴訟代理人啊!
沒有你說的什麼律師還是非律師所以怎樣
怎樣,沒那麼複雜啦!
綠狗就低能兒只會吃屎
塔綠班超譯!不過昌哥怯戰倒是事實啦!
你要確定這個智商沒問題捏
律師同時也適用第三款第一項法學教授副教授
助理教授
不是第三款第一項就一定是非律師才適用,律
師同樣也適用第三款第一項
黃國昌有證照就是有律師資格,他就是適用第
一款第一項,也同時有第三款第一項,法學教
授,很難懂嗎,不管他用哪一種身份,都可以
為自己當言詞辯論的訴訟代理人
52
首Po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1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第 8 條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13
我鬼哥來幫黃國昌補充一下。 黃國昌說立委不能執行律師業務,所以他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這點是對的 。但是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第1款規定:「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 人: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原來黃國昌已經忘記或者徹底放棄他的法學教授身份了,黃國昌已經拋棄過去的自己了,這2
的 : 。但是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第1款規定:「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 理 : 人: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原來黃國昌已經忘記或者徹底放棄他的法學教授身份了,黃國昌已經拋棄過去的自己了,X
很難想像鳥類的大腦真的那麼小 憲法訴訟法難道看不出來總結就是一般來 講就是要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八條第三項 就是怕有些法學教授副教授沒有律師執照 所以特別立法說他們就算沒律師執照也可X
執業律師查詢: *本系統僅提供民國38年以後之執業律師資料; 但僅領有律師證書且未執業者,不提供查詢。 查不到黃國昌的名字
28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不過黃國昌今也強調,訴訟代理人必須是現職律師 ,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錄 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律 師法的行為。 ---8
Re: [新聞] 當釋憲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立委不能登錄執業 無法但黃國昌是法學教授阿...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兼任教師 看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黃國昌的訴訟法究竟上哪學的啊?他當年的律師資格是怎麼拿到的,考選部要 不要說明一下? 憲法訴訟法第八條是強制律師代理,也就是不能讓當事人單獨參與訴訟,沒說 機關不能派代表人以當事人身分出席耶。對,他現在因為具有立法委員身分沒 辦法加入律師公會執行律師職務,問題第八條第三項第一款允許他可以用法學
3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師 : ,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 錄 : 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 律3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這局很簡單 狗昌直接放棄律師資格,用法學教授資格出戰就好了啊 強如成步堂龍一也繳回過律師徽章,再考一次律師復出法庭 近幾年黃國昌也沒辦法當律師出庭,何不放棄! 狗昌不會怕跟阿苗一樣考不上吧!雙重怯戰!X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司法院網頁上公布: Q18 : 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憲法訴訟法對於聲請憲法審查,並未採律師強制代理,- 幹嘛一直強調律師身份什麼鬼的 之前一直對外宣稱 要自己上場辯論的 現在又在那邊說什麼屁話 之前失智忘記了 黃國昌現在想起自己不算執業律師喔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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