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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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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rhino0314》 之銘言:
: 黃國昌說立委不能執行律師業務,所以他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這點是對
: 。但是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第1款規定:「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
: 人: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原來黃國昌已經忘記或者徹底放棄他的法學教授身份了,黃國昌已經拋棄過去的自己了,
: 可以解釋很多事情,可以不要再叫康乃爾回收他的畢業證書了嗎?他根本不屑有那種東西
: 什麽法學教授,黃國昌不需要這個身份!

你這解釋有點硬要

他本來就有律師資格

如果照你說法

他以法學教授名義成為訴訟代理人

那麼如果我去檢舉黃

你能保證黃一定合法?

所謂用什麼身分申請

你是無法無視黃的其他身分的




再者

他已經是機關代理人

相當於原被告身份

必然會出庭

如果以一般法庭邏輯來看

黃是會被對方訴訟代理人提問的

卻沒辦法對對方機關代理人提問

能把黃問爆

而黃不能把民進黨問爆

不知道這還有什麼好不爽的

就dpp 來看根本爽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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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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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okayok 07/06 00:30小鳥只是要素材打嘴炮,你不用認真啦

shadow0326 07/06 00:42只有訴訟代理會被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