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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作者
y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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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想像鳥類的大腦真的那麼小

憲法訴訟法難道看不出來總結就是一般來

講就是要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八條第三項

就是怕有些法學教授副教授沒有律師執照

所以特別立法說他們就算沒律師執照也可

以當代理人

阿回到黃國昌 他有律師執照當然就是以律

師資格來當訴訟代理就等同一般被告的律

師嘛 問題就是他是立委就不能做律師的執

業行為 有違律師法啊

阿小鳥就在說明明就有教授資格…..那是人

家憲法訴訟法給沒有律師執照的人附加資

格不是用來給你們立委逃避律師法用的….

果然小鳥就是愛鑽漏洞…..

小鳥不是就很愛扯憲法的立法目的?

現在又在毀憲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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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x64 07/06 01:22人家是在笑你拿律師法當理由來辯解 懂?

Cocochia 07/06 01:28https://i.imgur.com/XEnT118.jpeg

Cocochia 07/06 01:29當事人具有法官、律師或「大學教授」….

Cocochia 07/06 01:30法學教授本來就包括在 「法官、律師、第

Cocochia 07/06 01:30三項第一款」裡面。

Cocochia 07/06 01:32可以進行言詞辯論的人:法官、律師、法

Cocochia 07/06 01:32學教授、副教授、助理。 就這麼簡單

Cocochia 07/06 01:33並沒有什麼法學法學教授因為沒有拿到律

Cocochia 07/06 01:33師資格所以….這樣的問題

MyDice 07/06 01:36我覺得吼 狗昌也應該演一下去爭取 結果….

MyDice 07/06 01:36.

swingman 07/06 01:45那之前黃國昌自動請纓是在搞笑嗎

ashley1205 07/06 01:47可憐啊

BlackDoor 07/06 02:09這種腦補那麼嚴重的腦不要也好

JGOBUYO 07/06 02:30你這個解釋不對

JGOBUYO 07/06 02:30前半段還好但後半段有點腦補了

kind5412de 07/06 02:37滿好笑的,這條目的是為了不要讓阿貓

kind5412de 07/06 02:38阿狗都可以出席,目的就是這麼簡單

Henrique 07/06 09:12夭壽 看不懂法律可以問 不要丟臉好嗎

Henrique 07/06 09:13爸媽養你這麼大 為了讓你丟人現眼嗎

Henrique 07/06 09:13憲法訴訟法寫的是資格 資格 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