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試用期能這樣吵,塔綠班到底有沒有出門找
※ 引述《HERJORDAN (不完美才美)》之銘言:
: https://i.meee.com.tw/rSqmLlS.jpg
所以代表臺灣勞基法中已無試用期這3個字...
,只是保留也不違法而已
沒有甚麼法律是叫保留也不違法拉,
勞動部那個函釋講的是說,依民法契約自由原則,
員工同意前三個月拿比較低的薪資,日後(3個月)再調薪是可以的,
但是你法律訂了以後,就不會有契約自由約定的餘地,因為會變成法律強制規定,
再來一個問題,你們這些KMTER一直說8成、8成,請問新聞稿有說多少的8成嗎,
如果國民黨的版本是27470的8成怎辦,又如果國民黨定最低就是27470又怎辦,
國民黨訂試用期最低要給27470,很容易產生當年22K的後果,就是老闆一定會只願意給
27470,當年22K就是這樣來的。
我笑你國民黨不敢訂一個更高標準拉,今年那個牛立委敢提5萬的8成,那就國民黨得分,
不過永遠不可能啦。
,原本沒在用試用期的公司也不會因為這種修法就突然改成要用試用期好嗎?
所以本來就OK了,你國民黨棟這個試用期要幹啥,根本資方打手,還敢再5/1前一天大
聲講。
塔綠班還在說啥以後每間公司都會這樣,
最是會,你根本沒經歷過當年22K社會毒打。
在那邊洗會全面8成薪到底是什麼心態阿
: 還有就是,現在還有試用期的公司有部分是沒給到8成的,這次修法就是強制要至少給8成,這對整體薪資結構當然是好事,因為就是強制原本有試用期的公司不能用試用期當藉口給過低的薪資,結果被塔綠班瘋狂洗成讓台灣全面變成8成薪,笑死人,到底有沒有找過工作阿?還是你們工作就是在ptt發文?
所以你的8成是多少 ,KMT的有跟你說嗎?是27470的8成?還是最低27470?還是3萬8成?
你都沒一個底就急著出來護航。
今天沒有試用期的規定,但老闆有辦法跟員工講好3個月後調薪,當然沒違法,
但是今天老闆沒跟員工講好,直接說我前三個月就是會給低一點,那當然就不行,
就是要防老闆趁你剛出社會不敢主張自己權益,在已工作第一個月要發薪時才忽然這樣說
你今天自願前三個月降薪,你自己跟老闆面試時講好不就好了,為何要多立這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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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201_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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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在5/1前一天燒這把火也是挺諷刺的
算80%那麼麻煩,直接都給最低薪資就好了
,3個月後再洗一批
你說得27470的8成就是跟現在法定最低相
沖,試用期不違法有一個原則是不低於最
低薪資,所以你這問題完全不成立,再來
你問的後者27470是最低,阿現在就是啦
,不然蔡英文修最低到27470是修假的逆
問題很多公司你最低薪資,就沒人要做,不
能全部打死
然後他們剛剛發言人都說了不能低於法定
最低薪資了,還說了一兩個小時了,你資
訊更新是不是有點慢?
依台灣資方的腦袋,會冒出一堆27k的工
作然後跟你說我試用期沒有扣20%,然後
原本30k的也會變成27k跟你說法律說試
用期可以少20%
有些公司性質起薪就是比較高,現在是要變
合法壓到最低9?
基本薪資位階比較高 你就算試用期薪水低
也不能低於基本薪資。目前試用期的約定也是
不要低於基本薪資就行,其他怎麼談不管
所以部會有啥喊基本薪資27K實際上拿22k這種
用試用期洗你3個月最低工資,還合法
事,有了話去檢舉
原本33k的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用試用期來
找一堆27k奴工,期滿跟你說歹勢不錄用
什麼我問題不成立 你今天敢立一個法說
27470是試用期合法薪資 一定一堆公司
我覺得樓上應該沒看過真正無良老闆
只拿27470去雇人 前3個月
喊56K 實際給28K 這目前是合法的
然後也別說啥最低薪資顧人3個月
你看到33k你會想做嗎,我是不想拉 太低了
只要員工同意就合法 我們要討論的是
你不想沒錯,因為你只考慮到你自己啊
一家正常公司 想要人才 並不會開33k這種薪
不能讓老闆有合法的藉口一率強制27470
水
講什麼80%,資方一定最低直接開下去
然後 試用期卡一個重點 無條件解雇
你就算不立法,無良公司 現在早就強制27k
沒看到我剛剛舉的例子嗎跟你談56K,試用期
今天老闆是不是可以用是用沒通過直接
所以立法給其他目前還算正常的公司當
誘因嗎
只給你5成,不就28K而已,而且可超過3個月
把你解雇
藍白就廢
你這想法我確實跟不上餒
你要鑽漏洞現在沒入法,就有漏洞給你鑽
另外現行試用期沒過,也是要走資遣流程
所以不會補漏洞提這個挖更大洞的還有
人護航我看不懂啊
並不會因為入法明確後就不用走資遣流程
挖更大洞???
不知道是腦子有問題還是怎地
無良就是無良阿 ,現在讓洞變小了
當年22k原始用意是國家補助22k 公司也
補一點 然後咧
至少它不能用56K去騙,要也33K
ronga請你講出來哪家公司目前這樣好嗎
不然你一直講有
啥鬼試用期27470合法,現在27470就是合
法薪資阿,你看到一堆公司用了嗎?大哥
,很多工作是需要交接跟學習的,你花最
低薪資請來,前一兩個月都在適應跟學習
,3個月就炒掉再教下一個?而且這種工
現實56K工作開28K有人去?
作最低薪資根本招不到人,你都不用腦的
嗎?
22K資方雙贏,壓勞工起薪還拿政府補助
你都說了 那33K試用期27K你要去嗎
笑死你竟然要把訓練成本給員工擔
然後就22k錨定了 一堆蠢草真的是腦包
然後說是為大家著想 噁心阿
老實說拉 如果我要27470聘人,我就直接開這
價格,不用試用期過後給你33k
你只會嗆人白癡 不用腦 但你比較像惱羞
我只能說 護航不下去 就會惱羞
說22k錨定了,那請問民進黨執政那麼多
年,改善了嗎?不要跟我說提高到27k是
改善喔,算上通膨27k還實質倒退勒
好笑 看來是沒經過當年 22k就是當時大
學生的價格啦
笑死當然有改善 從22K到27470當然改善
22k的錨是針對新鮮人。試用期的錨到底是多
少?
講那麼多 民進黨八年啥也沒改善你們開
開心心 現在立法設定下限塔綠班就爆氣
攻擊小牛 笑死
連續8年都改善 你馬英九當年調幾次
如果你說錨27470,那麼這跟試用期與否無關
單純就是基本薪資而已
惱羞?你到底有沒有實際找過工作啊,有
專業項目的工作你開27k看看找不找的到
人阿,你知不知道不要說專業項目了,現
在餐飲業3,4萬要找人都找不到嗎?你說
法定下去,大家都用27k當試用找免洗員
工,我倒是想問你,現在一堆工作職缺開
3到4萬都沒人要做了,你到底哪來的自信
27k免洗會有一大票阿
根本就是給老闆合法直接解雇員工機會
50K的8成是40K 40k的8成是32K 請問錨是多
少?
合法解雇,現行就可以勞資約定試用期
依法資遣員工了。就算沒試用期也可以資遣
你一下說要訓練一下專業工作最低沒人去
這跟有沒有入法無關好嗎
你標準可以一樣吧 我們再來談你問題
笑死,還真的把22變27當改善了,十年多
過去了,你22變27,通膨都不止這麼點了
還敢說改善,不就是實質倒退
科技業你沒50Kup 根本找不到新鮮人
RONGA 你去找勞基法有個你貼給我我認輸
還整天幻想因為試用期定錨在27K
給你KMT執政搞不好才在22K
3、4萬也要看工時跟班別啊,如果是大夜班
給這破薪水不如去gg當技術員
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認定
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
下,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是允許的
還是你要問別的?
我叫你去找勞基法有沒有試用期別跳針
合意試用期還能扯皮,你直接80%加
試用期,就跟可以無限制解僱
你說合法解雇嗎,去年不是有公司大規模解雇
我第一段就跟你講你永遠找步道
一堆沒出過社會的嗎
大規模依法通報就行了,小規模隨便裁員
我周遭認識的人只要是科技業,就算是剛
進去都是接近5萬水準,國巨那種被一堆
人幹的都有5萬了,你看看27000到底要找
誰,傳出去你這間公司以後都不用找人了
,根本沒人會去面試,隨便一間連鎖餐飲
現在要找員工都是38000到42000起跳,你
真的沒辦法不讓人懷疑你根本沒在工作
我都給你函的編號了
公司有合法解雇原因可以資遣要給資遣費
函釋是政府解釋不違背契約自由可以約定
跟法條有啥關係阿 RO
所以現在就是有試用期阿 沒錯啊
條基本工資根本不是改善勞權 請問你是
低端基本工資仔嗎
現在科技業你沒50K是找不到新鮮人的
跟當年22k環境是完全不同
現在法律沒有 代表不能強迫員工 別跳針
沒強迫阿 講好就行了,你不爽換家公司
這也沒強迫阿
以後有試用期代表 老闆可以強迫試用期
試用期入法,一樣可以沒試用期 講好就行
一句話就是這法通過之後以後老闆說我尊造
還強迫勒 到底有沒有出過社會
所以有人拿27k當聖經我覺得很奇怪啊,
現在到底哪個老闆用27k找的到人的我真
勞基法規定跟你簽約就好
的很想知道,飲料店員工跟小七都要3萬
以後每家老闆說我依法用試用期就定錨了
多了
然後現在是要跟你商量要怎跟你簽約就這樣
藍白粉講那麼多幹嘛?真的那麼福國利民
的法案就幹下去啊,藍白過半有什麼過不
了的案子嗎?幹嘛縮?直接幹下去不就好
了,60%的民意基礎不是嗎?
所以科技業就是台灣全部勞工喔
腦子?
27K工作很多好嗎 保全 照服 清潔多的是
樓上不就舉了餐飲業了 大約40K左右
如果你說低技術門檻的薪水,那有沒有試用期
2021年基本工資已達2萬4000元,但每月領
基本工資的本國勞工增為114萬5787人
根本沒關係好嗎,直接27K聘人
2021年還有一百多萬人拿
都有資料
不過現在保全27K北部也找不到人就是了
不用奇怪
餐飲業40k 你去找8個小時班40k給我
看
不是耶你們牛立委有說低薪工作不適用嗎
我家社區保全月休六天,扣完勞健保自付
額後領36000多
你要強迫用試用期,要先找的到員工欸,
到底哪個聽到27k試用會留下來的啊,都
說了現在3,4萬找人都很勉強了,27k到
底要笑死誰,法定不是法律規定你一定要
做他的工作欸,你給不夠連人都沒有,何
談試用期?是當現實市場本身都沒有資本
市場的機制存在喔?
保全是27K+加班費33K左右 84-1條規定
不用強迫阿~幹嘛強迫~只要說我根據勞基法
規定跟你簽約就好
你有問題嗎
剛google下服務生30K-38K 廚師33K-45K
然後這法就是說你以後簽到3萬4以下的都可
以只拿基本薪水
所以保全的低薪與試用期無關阿
2021年還有一百多萬人在拿基本薪資就對了
立法以後 每一家老闆都說要試用期 就變
有沒有試用期你一樣是領27K
相強迫大家了阿
你保全就算試用期 薪水也不能低於27K
我按照規定跟你談薪,你不要就找別家公
司。但如果所有的公司都按照規定走,你
要不要接受?
薪水好接受阿 反正試用期3個月 看你啊
這個法就是可以扣你20%~為何算試用不會到
基本信資
會被這種立委騙,給20k都嫌多
哈 沒這法試用期一樣會扣好嗎
到底有沒有出過社會
你們講的是試用期過了就炒掉找下一個,
但是你們有考慮現在市場狀況嗎?台灣現
在超級缺工喔,先不要說試用期太低有沒
有人要去的問題,你正常薪水現在都找不
到人,王品前陣子收掉不少店的原因都不
是因為沒賺錢,而是缺工到找不到員工知
道嗎?
薪水好接受?我現在接受可以不用被扣~這個
法修訂之後~我公司照勞基法走會被扣~叫好
?
你有考慮過~淡旺季問題嗎
你以為沒修法就沒試用期嗎= =
會講中文的阿三哥來了就不缺了
我公司科技業一樣有試用期 一樣比談的薪水
修法是~政府給你規定公司說我照勞基法走
現在是你跟公司商量~公司要跟你互談條件
低,印象中是9成,過試用期後會把少的補給
你
你覺得這沒差別?
還在護喔XD
現況就是 沒修法就是有試用期 你們自己商量
恩
一個是我以後只要說我尊照勞基法走就好
有沒有差別阿
不是應該說優於勞基法嗎??
為何要優於勞基法?
勞基法八成 我只有九成喔 >.^
有規定嗎
公司只要尊照勞基法走就好
吸引人才阿 你不知道現在缺工多難找人
這條規則就是給資方的福利
你沒做之前怎知道他是不是人才
是人才還會要試用期嗎
然後拿100萬人領最低我也是醉了,那些
人又怎麼被試用期影響?就已經最低了哪
還能再扣,台灣現在的市場,27k的不受
所以才要是用其阿,基本上試用期很難不過
新法影響,而3到4萬以上的勞力市場超級
缺人,你給低薪就是連人都招不到,還想
玩3個月炒人?4萬的都找不到人做了,你
還是你會通靈~
27k就乾脆一點去旁邊玩沙吧
所以這條過後就尊照勞基法走就好阿
有啥問題?
是喔 照勞基法 那現在人人都27K 好嗎
符合基本薪資 完全按照勞基法
勞基法可是說最低工資喔
但是扣薪水試用期是來給他看是不是人才喔
我用你的邏輯阿
不是人才用勞基法走有啥問題?
你知道試用期是用來幹嘛的?
試用期最多3個月 至少要領8成薪 這就是底線
對阿
正常好的公司都會高於底線
以後就說遵守勞基法走就好啊
你又知道?
然後5萬以上的科技業市場,你不要說8折
你開公司的?
有沒有人要做,就算真的招到人,3個月
也沒有哪個老闆敢踢那個新人走啦,3個
月的時間大概也就剛好夠交接跟學習而已
,你把一個好不容易訓練好能上正軌的新
人炒掉,再找下一個進來訓練三個月?更
不要說可能新進來的人還要這個新人去交
接,哪個老子被驢踢了的老闆會這樣做阿
你用一個確定的壞事去賭一個不知到會不會
發生的事
恩厲害
照你邏輯遵照勞基法怎麼沒人人27k
照我啥邏輯?
win8719: 以後就說遵守勞基法走就好啊
"試用期"的用意你懂不懂啊
對阿遵守勞基法不給低於最低工資阿有問題
嗎?
就算他在廢我也不能給低於最低工資阿
對阿 試用期最多3個月最少不能低於8成薪
你也可以沒試用期 不扣薪阿
但是試用期他廢了我就可以給8成阿
有問題嗎
怎麼這時我就一定強制3個月跟8成薪??
為何不能強制?
為何公司不會這樣做?
你敢保證一定都沒有
我只敢說有這條法出來~公司變8成不犯法
那你怎不強制領27K 一樣邏輯阿
因為有法條給他照這
可以啊
沒人做啊
但是你發8成不犯法阿
你做玩被發8成不犯法阿
因為照勞基法
你多說拉 沒人做
嗯啊
推
一個是~你不用付出勞力可以選擇不做
藍白粉真以為大家失憶吧 22k慘案
所以別再妄想啥33k試用期只拿27k這種事了
好嗎
一個是等你付出勞力了再扣2成
哪個比較窺阿
你會不會分別阿
阿你們談好的阿,不爽換下一家
一個你可以先選擇不領27k不做~一個等你做
玩扣你兩成在選擇不做
哪個虧嗎
你自己說阿
又不是每家公司都一定有試用期
我敢說這個出來之後~一堆公司會有試用期
現在就沒有嗎?
講的好像現在就沒有試用期
到底有沒有出過社會阿
你還沒回答~一個薪水低可以先選擇不做~一
個是你做玩在扣20%薪水~選擇不做哪個虧
你有沒有出過社會阿
你也可以不做啊 我公司試用期9成薪
現在事先談好你在選擇上班~以後就是遵守
你覺得OK你就來
勞基法就好
對不起喔我用遵守勞基法喔
你怎知到扣多少
而且現在法律規定最多才3個月 3個月就正常
然後你公司談好在去做喔
所以你要先虧3個月喔
笑死
了,你自己評估,OK就做阿
以後就勞基法照這~你薪水會不會被扣等你
做玩在說
現在試用期就沒虧3個月嗎?
現在是你開始做之前就先談好條件
你不會分別我也沒差對吧
就講了像我公司9成薪最少虧1成 但薪水高
我覺得OK 就做啊,我看中的是3個月後的pay
一個是事先談好~一個是勞基法照這
你不會分嗎?
講的好像現在工作都不用先談試用期喔
對阿事先談好
現在是試用期(不一定有)要全薪跟以後
可以合法八成薪,怎麼想都是勞工比較虧
以後我就說跟勞基法走
勞基法是低標....你可以優於勞基法
扣兩成要等到你領薪水出來才知道
不要再跳針了好嗎
為何一定要优勞基法
誰規定的
你沒辦法跟藍白粉談邏輯談智商談理性,因
為他們就是這樣
你優勞基法是自己想的
這條法就是給老闆扣20%的
你的薪水都能優於27K了 為啥不能優於
我公司一進來就10天假了 優於勞基法7天
因為你試用期不是人才
每個塔綠班都在說22k慘案,然後都不敢
扣你20%
提民進黨天天靠腰,但是8年完全執政完
全沒有想要改這件事,從22k升到27k感恩
戴德,然後完全忽視通膨物價漲2倍以上
,最低薪資只多25%這個事實
為啥不能優於?好公司吸引人才本來就要優
有問題嗎
但是你談好在近來~不能因為你不是人才就
扣你20%
勞基法只是保障弱勢勞工避免被剝削而已
你懂不懂這差別
你才不懂吧= =
請問一下保障啥員功?
問一下
談好在進來~跟後來被扣你保證啥員功?
不是阿 你面試本來就會談到試用期 要扣多少
有淡旺季的企業還可以在旺季前徵一大批
人領八成薪,三個月後還可以用試用不合
格砍掉一票人,還不用給資遣,財報一定
很好看
一開始就會講好了 到底有沒有出過社會
都說了面試都說了遵照勞基法
跟現在事先談的不一樣
你到底有沒有出過社會阿
樓上你不懂勞基法喔,砍人一定要給資遣費
大量砍人要提報,你三個月後大量砍人
資遣費更少阿
你看政府會不會督爆你
因為8成薪
你當作只有大公司有淡旺季問題
這玩法現在就能玩拉,不用試用期好嗎
都沒看到去年某公司大量資遣喔
怎玩?
問一下怎玩?
有勞基法規定8成薪嗎?
你想玩試用期砍人 現在就可以玩 但為啥沒
公司玩?
現在試用期就可以談要幾成薪阿 = =
原文真的很急
這個玩法是你現在要談好薪水~就算進來被
資遣一樣要給事先說好的價錢
然後這條法修下去跟員功說我尊造勞基法要
進來不進來~進來之後資遣8成薪
你的邏輯為啥 新法過後資遣費不是原本談的
因為照勞基法規定阿
同樣一開始都是講試用期8成新的情況下
公司照勞基法規定一定沒錯啊
是你的邏輯為何都覺得公司都是佛心公司才
對吧
跟你講話真累 你就相信你相信的吧
因為你先設立場說公司都是佛心公司這個就
很大問題~當然累阿
你不也預設立場
還大量砍人提報咧?試用期入法,雇
主認為你表現不佳本來就可以合法讓
你滾蛋了,以前的法院案例是要舉證
我是不敢保證所有公司都是佛心公司啦~但
是我敢保證它們一定會照勞基法走~不然會
被告
雇主打分數的表格,當然這表格上的
分數也是僱主自己心證的,除非你能
舉證自己多賣力為公司做多少業績
我預設立場~是法條走
大量資遣本來就要提報阿 人少才不用
照法條走這是一定要的阿保證會發生阿~不
然他就違法阿
你是沒看過公司資遣人喔
我預設他照法條走有任何問題嗎
你預設都是佛心公司到底怎來我不知道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可以看一下
大量資遣提報是在大部分員工都沒有
試用期的情況
還記得22K由來嗎?
所以呢?
大量資遣不包括試用期的人,因為你
本來就是被打分數的
現在一樣有試用期阿
所以照這條勞基法走打八折
你要玩試用期大量資遣 現在一樣可以玩
然後現在是照事先談好的
小草只知道法律名稱不懂法條內容
都說了
你還一直問所以了
法學緒論去讀個三年五年再出來討論
話說我去翻了下 沒提到試用期耶
你回答的試用期問題
不然這篇在討論啥..
我在回應chiangdapang
chiangdapang: 還大量砍人提報咧?試用期
入法
他說的也是試用期問題..
但是不能保證你三年後讀的通,有很
多小草一輩子讀不通的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我沒看到試用期不算
另外 我想表達的是 現行就有試用期
你想玩三個月試用後大量資遣 現在就可以玩
不用等入法後
反正chiangdapang都說試用期不算了 我相信
他 畢竟我法學弱 那為啥現在沒人玩?
會讀的通的人就不會整天喊還我七天
假或是綠營勞基法修惡了,或者讀通
後直接脫草了,笑死
是是是 您說的都對
在下甘拜下風
反正你的邏輯也就證明 就算入法 也不太會有
人玩三個月後試用期大量資遣的遊戲
反正現在也沒人這樣做
等你白紙黑字入法就會有人開始玩了
啦
是吼
我不覺得現在無良公司都是笨蛋 不去玩cc
以前法院判例有個試用期一年的啦,
試用一年被開除然後告到法院,法院
沒有適用法條,就採用一般法理邏輯
去審查僱主考評的評分表格和他的業
績,等試用期明文入法,勞僱關係會
更脆弱,小草會更慘
那個試用期的案例還是高階主管經理
人,你小草更弱勢只會死路一條
個人覺得價格談不攏換別家就是了,不需要
特別立這個法,但就算立這個法,一樣價格
不合意可以換別家,不過我最想要的還是七
天假跟大幅提高罰則下限。
老闆調監視器調你每天偷懶滑手機鬼
混20分鐘不認真上班的畫面交給法院
審你就掛了,當然其他同事可能比你
還混,但是其他同仁可能長得漂亮或
是很會拍老闆馬屁,而老闆可能就不
喜歡你,還剛好是試用仔,不砍你砍
誰?
多讀書吧...
27470為八成會定錨,定基本工資卻不會,邏
輯超過100分
認知障礙耶
那當初就不會有27K變22K的 台灣就是有工作
都在最低薪資左右的 一個22k補助導致老闆
變相說大學生畢業沒專業的一率22k起算
原po真的可憐,到底有沒有在工作?
現在是少子化請不到人的年代,不是免洗
大學生滿地的時代
在那邊27k錨定,到底什麼人只能拿這種破
薪水
原本談好月薪五萬,現在前三個月剩四萬了
智障整天洗 真煩
以後資方全部都說試用期都八成薪 只有高度
專業能挑 所以到時怪勞方專業度不夠嗎?
當初22k補助也沒說大學畢業就是22k起算 那
怎麼造成沒專業度的工作變成一個標準起算
?
到底是誰沒經歷過那段 敢講資方不會這樣做
能免費打八折 不大的是傻子
說中文好嗎
一堆人以為現在不缺工是不是 還敢給最低新
阿
小草眼中最神聖的民眾黨自己就從來
沒有遵守過勞基法,小草眼中萬惡的
資方又怎麼可能不違法或是鑽漏洞,
小草說是不是啊?不過我看像積欠金
牌霖7年加班費50萬元或是要求助理回
繳加班費的資方在台灣恐怕很難找了
耶?
為了跟祖國法律同步阿,統一後比較好管理台
灣勞工
現在就是有人再領最低薪阿~你當全台灣在
缺人嗎
就是不能低於法定最低啊
一直帶風向會拉低
地板就沒改
塔綠班可以有點邏輯嗎
你都知道22k事件了,當初多少公司改開22
k?你又敢保證以後不會改開八成?
全台領最低薪資還有一百多萬人
所以開3萬4~這法條讓你領法定最低你很高
興~然後三個月後開除很黑皮~對不起我照勞
基法走
開過公司就知道,來應徵的學經歷有
達標,面試也肯定其能力,不會有試
用期薪資也沒折扣。沒把握的就是簽
三個月的定期契約和較低薪資,合用
就續約和正常薪水,不合用就合約到
期結束。
當年22K還不是法律喔,只是補助政
策喔,都可以玩成這樣(不過馬據時
期同時也有赤藍媒每天瘋狂洗草莓族
話題幫忙打壓薪資,這其實是整套組
合拳)
定期契約在勞基法上有限制,如果一
個工作職務性質本身是可以長期雇用
的話要用不定期契約,現行雇主在勞
資合意下可以訂出試用期,但不能以
試用為理由將這段勞僱關係訂為定期
契約後又銜接不定期契約,被勞工局
抓到是會有麻煩的
以前有所屬機關在工作規則上的試用
期寫和新人先訂定期契約,被我要求
改掉,理由就是勞基法第9條
不修法的話,雇主取個類正式期,薪水
只給一半就好啦
這條法律還沒過就已經一堆公司都用最低
薪資請人,只是還有談的空間,這條法律
如果在制定下去,每家公司就"依法"都給
你用最低薪資,連談都不用談,因為"依法
”,小草是覺得會比較好嗎
缺工缺成這樣 搖飲料都能35000以上 有人
開27000幹嘛去 是自己問題好不好
為什麼試用期要領低薪?幫公司做事
公司應該連訓練都要付薪水啊
這些人是不是以為提案修法只有修勞基法
,這還會去牽涉到其他相關的勞動法律
哪種沒讀書的人會領底薪呀 嘻嘻
缺工缺成這樣?扁時代晚期的大學生
起薪多少?馬時代大學生起薪多少?
再配合赤統藍媒硬打下去不是問題,
還有現在一堆當時沒有的網紅和抖音
幫藍營洗
民眾黨有投贊成才能說藍白一起強過,提案
而已還沒投票好嗎
赤統藍媒只要每天報導專訪企業老闆
表示:‘‘近期新進年輕員工空有學
小草們都沒經歷過22K,體驗一下好了
歷,程度差,每天滑手機工作態度懶
散,爛草莓,給3萬5薪水真的值得?
’’,其實這種報導也不用每天,只
要一個禮拜2-3次,洗三個月下來各
行各業老闆降薪招人的理由就很充足
了
以前馬據時期就是這樣玩啊,不然咧
?
按到噓,推回來
都沒出門上過班嗎?
啊就給猴子薪水當然來的都是程度差,上班
態度又不好的啊
所以現在老闆試用期給27k的就民進黨好棒
棒
試用期入法,老闆給27k就垃圾國民黨
鄉民邏輯我不敢恭維欸
那些試用期半年的都不敢拿出來講欸 反正
員工為了生存只能含淚吞下去活該不敢自
己跟老闆爭
這個排版斷句怎麼了…
機車老闆試用期延至六個月以上
如果? 又在帶風向
缺工跟你後面打那大段有什麼關係啦 要把
我洗成什麼紅藍白是不是 我講的話有問題
嗎
現實就是 肯上班做勞動工作 一樣有月休8
35K以上
現在這個時機老闆開那種垃圾薪水 真的有
人會去? 27K不如去超商上大夜
如果試用期是27470那過了適用期直接343
38,最低工資直接漲兩成…。就經濟學邏
輯倒是物價不給你狂漲…訂這法條的到底
腦袋有多少洞。如果27470*0.8才是適用
期價格。那小草真的是自己割草。
結論是沒人承認自己領基本的薪資
就算打折也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更新一下資訊吧
27000是你偉大的党定的好嗎講得好像基
本工資多少是國民黨定的一樣
很多人不知道是真的腦子有問題還是故
意來惡搞的,給基本工資的公司可以一
開始就給基本工資,哪來的試用期結束
後要多2成的事情,他是說你不能這個職
位開50000,然後一個新來的菜雞你給他
試用期只給基本工資(低於80%),這個
概念
一篇釣出綠畜都起薪低端仔 笑死
垃圾塔綠斑 垃圾綠共
到底在講什麼啊,笑死。原本沒有試用期的
公司,當然會因為這個法律開始爽用八成三
個月啊
至少8成 那試用期給27000的100%也行
綠畜都拿27k是不是拉 很怕拿22k 在那邊靠
北靠母
哪家企業沒試用期?講那個,還在22k,
22k定錨你基本工資就不是定錨?那如果
立法說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那所有企業試用期會用只用基本工資當
薪水嗎?明明該靠腰的是8折太低,應該
要改成95折之類的
很多企業沒有私下訂的試用期條約好嗎?笑
死
因為27470如果是試用期的薪水,那代表以
後34337是所有職業的基本起薪囉?
造謠的哥布林仔整天只會空幹女人,領
底薪都嫌高了吧 XDDD
假議題吧 會開最低薪資的就是會開最低薪資
法條寫那麼複雜,以為每個老闆都看得懂這些
有的沒的但書嗎,一定一堆小企業自己解釋然
後賭你員工也不敢檢舉
不過還是別訂什麼八成比較好
只會給慣老闆減薪的藉口
不然就是以後應徵都要先把期望薪資拉高25%
塔綠本來就是22k的料 蔡政府拉高基本工資
他們一定死忠
政黑就是有白癡會覺得老闆會因為這樣降低
成27k的公司原本會開30k然後因為這樣降到
27k
可能現在正第一次拿八成在洗風向吧
簡單來說馬英九那個時候就是這麼搞的,所
以出現很多家裡蹲
哥布林終於又開始左起來了嗎?畜生要乖真
的是要打 讓這些畜生多輸幾次就正常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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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 試用期法制化現在是全薪而且不能有試用期 之後要要修法成八成薪 新國會新民意挺勞工 提出勞基法修法護權益 游顥、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等四位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推出 #勞動基準法 七大修正 ,內容包括:20
Re: [討論] 吳宗憲:基於勞基法,試用期不可低於27k大概最後會變成 1.最低薪資套餐 正式薪資27470 試用期薪資27470 通通最低薪資100% 用不到80%條款18
[討論] 試用期被開除有配套方案嗎?原本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的 有沒有什麼8成薪之類的 就算只幹一個月被開除 老闆仍要付資遣費、勞健保勞退等費用 甚至還要簽非自願離職等等14
[討論] 試用期-20%影響試算(中生代)試用期影響試算(國民黨版本勞基法) 剛剛看到國民黨立委澄清-20%也不能低於最低薪資27,470,聽起來好像沒那麼可怕但是我 們來算看看。 假設你是一個能力普普,已經出社會幾年,有小孩要養的人。現職的薪水是45,000,下一 份想要開50,000。4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X
[黑特] 國民黨刪掉80%,真的謝謝大家欸!首先是試用期薪水絕對不會低於基本薪資 本來就已經是這樣了 而國民黨說要修法最低不能低於80趴 同時也要符合最早不低於基本薪資的規則1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支那國民黨不意外,跟支那同軌 台灣本來就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 就算是個菜鳥員工一進來就是受勞基法保護 老闆覺得他再菜也不能任意解僱 更別提什麼試用期三個月2
[問卦] 隔壁版是不是一堆資方在反串?是這樣啦 魯叔這周黃金周10連休 吃飽沒事滑個手機 結果剛剛看到隔壁版一堆人說勞基法修正後22K就要復活? 唉,不是阿- 目前最低工資27470 工資34337以下的砍8成就等於這個數字 依照原本的勞基法都是違法 再怎麼垃圾的老闆 薪水34000以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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