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
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
所以試用期算是勞工跟雇主的約定,
基本上不要低於最低薪資,
你要怎麼約定都可以,
甚至期間都不一定是三個月。
KMT這次希望入法規定就是不得超過三個月、
不得低於約定薪資的八成,
這是「不得低於」,當然無論如何,
都不可能低於最低薪資,
在那邊酸的塔塔只是顯示自己多智障而已。
那這可以保護什麼樣的情況?
老闆只是想騙勞力,給你畫大餅,
然後你做不滿三個月,就被逼走,
但有這法之後,你要畫,那實際給的也不能少。
另外,可能先跟你說試用期薪水是多少,
先用這個簽約,後面可能就加個1K。
這個法條基本上就是把試用期入法,
大家以後大可清楚把試用期的權利義務闡明,
如果覺得8成太低,DPP也可以說要求試用期全薪,
但不是放些網軍在那邊抹,
塔塔摸著自己的良心,照照鏡子,
為反而反真的很他媽噁心。
--
一堆智障在那邊洗22k 看了就好笑
民進黨支持者就是這麼噁心啊
還在那邊27470*0.8 到底多智障才會說這
智商低成這樣難怪會投民進黨
都有基本工資了 是把蔡英文引以為傲的
自己開後門被捅爆再說人抹黑 笑死
政績看沒有嗎XDD
意思就是過試用期後企業主需加薪20%
大概差不多,但實務上如果今天談36000,雇主當然也可以試用期給36000, 那就沒有加薪的問題,試用期要解決的問題, 比較是雙方磨合期間都有比較簡易的反悔機會。
笑死自己在那邊亂開後門給企業主...
開你後門啦
藍白仔竟然還不會看!?
不然就直接把八成拿掉就好啊北七喔
我說了阿,拿掉也可以啊,看DPP敢不敢提試用期應給予全薪, 或是不得約定試用期,中南部慣老闆DPP敢惹?
對啦,對啦,你都對,快點修啦
惱羞了喔?
不得低於實際上就會變成最高標 都演過
了還不知道教訓
所以你的見解為何?試用期薪資比照正式薪資?那等於取消試用期?
感覺不錯,這法通過後,現在一堆只領基
本時薪的服務業跟保全能加薪20%
我是覺得你這版本不太實際,基本上等於墊高了20%薪資,不太可能。
試用期就跟吃大便一樣,你要法制化,不如問
自己幹嘛吃大便。
所以現在願意去談試用期的勞工都在吃屎囉?
是台灣慣老闆天堂 想想22k
說真的,我這輩子就沒領過22K,你怎麼不說訂定最低薪資, 老闆都會開最低薪資來徵才,所以不開最低薪資比較好?
最好還可以解釋成試用期過後加薪兩成勒
護航的可憐吶
我也希望這樣,不過不太可能啦,漲幅20%沒人敢喊~
加薪20?腦子真的不太好,嘻嘻
難~
拿掉再來講啦
DPP敢喊我也很佩服阿,但不用找堆網軍來潑糞
你也差不多 嘻嘻
真的有良心不難
薪資要搞名目太多了 想加薪?人資會幫
慣老闆想好公式
是,但不低於八成薪至少是一種保護。
護航失敗,藍白糞做功德
功德院長賴功德^^
因為綠老闆只想給最低薪,看看南部那
薪水。
南部老闆,勞基法可能都沒在看的
原本試用全薪變成試用領8成 好棒棒
所以你的邏輯,本來都領五萬的因為有最低薪資規定所以變大家都領27000,對嗎?
DPP八年不做 現在人家不到一年就做了 ww
都是在野黨以前無能選不好,沒有出來提案太爛
如果原先只領基本時薪,這法通過後只要
換個公司工作就加薪20%,不難
不是必須增加20%,是不得低於正式薪水80%,代表若跟正式薪水一樣也可以喔。
領全新變成八成,好爽喔
好啦,試用期都全薪,你去跟南部慣老闆說~
遙想當時的 22K...嗯…
至少我沒領過啦,你這邏輯跟最低薪資不該出現一樣。
用舊法來掩飾準備要立的新法,你要不要看
一下自己在講什麼,知道立法院在做什麼的
嗎
我還真的不知道你覺得要掩飾什麼?國會改革?所以不用改?
違法的東西本來就是大便,要把它合法吃大便
,思路清奇啊
試用期只要不低於最低薪資,雙方怎麼約定違什麼法?
結果我也被帶風向 綠畜超噁
要明定試用期期限就明定,沒事多加個薪
資不得低於80%做什麼,馬時代的22k地板
變天花板的實際狀況才過多久就忘光了?
!這種錯誤提案還能護航的,我才想吐好
嗎
試用期本來就是全薪,這法一過直接變合
法8成薪,到底懂不懂正常人反彈的原因是
什麼啊
我說啦,DPP有本事就出來喊試用期全薪,打到的就是那票南部慣老闆, 我們等DPP版本嘛?勞工最軟的一塊,DPP喊全薪我陪你噴KMT, 問題是DPP現在什麼都沒在喊你也能噴?
好啦 喜歡這法條你就喜歡囉 呵呵
我沒有喜不喜歡,也都可以討論,不要抹很難嗎?
試用期以前訂在勞基法施行細則,後來被拿
掉,現在打算又加回來...XDDDD
除非明定試用期違法,現在社會就是有試用期存在,但是又沒有法律保障, 想定多長就多長,這不就是為什麼要訂最低薪資?如果不訂,慣老闆薪水會怎麼開, 你用最低薪資去想這項規定就一樣的道理。
因為這邊是綠畜版啊!
那一開始談的薪水就是基本工資 結果打8
折不就低於了
試用期本來就是給全薪了好嗎
現實就不是這樣,我就說了,不然就試用期全薪入法阿,看哪黨敢推。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就法院實務一樣是依照
勞基法規定,哪沒有法律保障?
問題是試用期就是可以用低於正職的薪資來談,甚至用最低薪資也可以, 假如你今天試用期沒有全薪就不上班,那這條法對你一點損失都沒有; 假如你今天非常想進這間公司,面試五萬的職位,結果老闆跟你說試用期只有27000, 那這條法就對你非常有保障,本來就是給你個選擇, 照現況不用這條法,老闆也都能用27000跟你約定試用期不是?
問題是一開始你跟老闆談到的就是基本薪
資 結果跟你說試用期打8折 你還不是領
低於27k
老實說我自己試用期前後薪水都一樣啦
低於27K就是違法,這個不用討論的。
也不過前幾篇就我跟別人在講法院判例了
然後勒?判例是什麼?試用期不得另外約定薪資?
再來一般公司有的頂多是試用期後加個20
00,那這樣打8折更不划算
八折不是固定,是不得低於...跟不得低於最低薪資一樣, 如果認為八折有疑慮,那最低薪資就沒有疑慮了?
慣老闆試用期訂一年,啊跟正職有什麼不同?
好問題,但是他可以跟你凹試用期薪資低於八折,你想上班可能就會答應。
我說勞基法,你轉彎到國會改革也太遠,你
我覺得不用強制8折啊
沒有強制八折,是不得低於八折。
繼續吧不奉陪
我不知道你說要掩蓋什麼啊 是你自己瞎扯,慢走不送
※ 編輯: louiswei1986 (211.20.60.7 臺灣), 04/30/2024 14:13:11因為公司如果要開低於8折的薪水在試用
期的時候就交給市場自然淘汰 開太低就
不會有人想去啊
你不規定就是讓老闆自己去訂啊 他試用
期開太低自然會被市場淘汰 結果你訂這
個讓老闆可以跟你說法律規定8折 直接
幫老闆解套
照你這邏輯何必設最低薪資?反正市場會自然淘汰,大家都不可能低於最低薪資啊? 你自己用你的邏輯去套最低薪資就好了,同樣的事情,保障試用期的最低薪資, 是符合他正職職位的,且不得凹超過3個月,很難懂嗎?
藍沒講試用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如果
有就每人都調薪了,資方有那麼笨嗎?
低於最低薪資就是違法了,怎麼可能這個法條去跟另外一個法條打架, 除非去改最低薪資條文試用期低於最低薪資不在此限
※ 編輯: louiswei1986 (211.20.60.7 臺灣), 04/30/2024 14:15:18不得低於本俸,本俸為什麼不能是27k?
一堆智障在那邊洗22k 看了就好笑
沒有任何一個勞工會希望有這個條款BUG
現在本來就給全薪啊,朝三暮四騙小
草竟然有用喔嘻嘻。
法條跟法條打架常有的事,但以位階高的適
用。真要照顧勞工,應該明定不能約定試用
期,試用期跟畫大餅沒兩樣。
欸解釋一下藍白立委怎麼縮了好嗎?
爆
首Po蔡英文政府的最低工資是兩萬七出頭,如今藍營的法案是三個月試用期八成薪水,比22k還 低,過試用期馬上可以踢走。 笑噴,這就是某些人講的撥亂反正,一朝回到馬時代。 如果說人的命很賤,那都是自己找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終於教訓了民進黨。8
: 愚蠢的八成薪, 讓人懷念起馬政府搞爛經濟的22K 應規定試用期結束, 薪水應上調46
綠共手法太粗糙了啦!! 22k??你們是瞧不起國民黨啊!? 你們這群小草連22k都不值好嗎? 27470(法定工資) * 0.06(提撥) = 1,648.24X
這是保護社會新鮮人吧, 這個法規訂下去,雇主至少要付八成的薪資, 以後就不會有什麼試用期不支薪的情況發生, 保底做完三個月還拿得到至少八成的薪水。 對社會新鮮人來說整體情況會比現在好,X
笑死 一堆塔綠班網軍在幫賴功德洗地 在那邊鬼扯「試用期也有薪水」 如果試用期有薪水何必修法? 去南部看看有多少爛公司是試用期不給薪的7
什麼啦 國民黨最近提案: 恢復軍公教年改。 拆反滲透法。 看起來就是都會到蔡英文上任前的狀態。4
雖然我也蠻討厭KMT的,但是在批評法案之前可以稍微想一下「基本工資」的概念,尤其是? 在最低工資法通過,基本上不能有比最低工資還低的狀況,不然,就構成違法。 因此,就算通過了KMT版的草案,跟最低工資法一起適用的結果是,本來薪水=最低工資的, 因此,只有薪水在33750以上的人,才會在試用期有影響。 不會回到22k。3
: 年輕人真的好可憐,拍拍... 想當初阿叔公司的三代目年輕總A接手經營,找來阿叔幫整個公司做行銷策畫整骨 我當年就建議年輕總A要看的懂中美貿易大戰...早早布局低階勞力工廠去越南印度 總公司在台灣狂插綠電綠能標章,台灣工廠品質更好把公司的高階產品賣到德日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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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剛剛看到 多數民意那邊要修勞基法 的消息 修法要改成 試用期 資方只要給80%薪水就好 現在最低薪資2747090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吃不吃屎不是看當不當勞工 而是看腦袋是否選擇去吃塔綠班的屎 後天就是五一勞動節,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以及游顥於今(29)日舉行 記者會,宣布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14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嘻嘻 急了 以前沒有規定試用期 只要高於最低薪資一率合法 現在要法制化 定成不得低於約定薪資的八成 當然還是要高於最低薪資 為什麼帶風向成只給八成? 譬如現在規定薪資不能低於27k 難道你會看成只能給27k?18
[問題] 試用期過了老闆未調薪怎麼處理?朋友目前剛過三個月試用期 當時面試時有口頭約定試用期過後會調薪 但現在三個月過去了 老闆既沒有通知他說是否通過試用期 薪資條也沒有調整,就好像沒什麼事一樣1
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支那國民黨不意外,跟支那同軌 台灣本來就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 就算是個菜鳥員工一進來就是受勞基法保護 老闆覺得他再菜也不能任意解僱 更別提什麼試用期三個月2X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不可能到22K 都有基本工資了 27470 所以最低就是要給27470 如果試用期給基本工資 27470/0.8 = 34337 所以 試用期過後就是要調到34K 這明顯是漲工資吧 沒有這規定 基本工資領到死喔 除非是南部傳產不理勞基法的 或者修成試用期不用管基本工資1
Re: [討論] 被告知延長試用期該怎麼調適上述恕不做評論和回應 : 我知道沒有試用期只有雙方協議的,當下被問同意延長嗎就覺得有問題,啊我不延長能怎 : 麼辦,資遣我嗎? 勞基法裡沒有提到試用期,但試用期是可以存在的。 試用期可以約定試用期間的考核標準、調薪與否標準、給予公司特有福利標準,1
Re: [新聞] 藍委勞動節推修法 試用期應予法制化別的我不提,但別跟八卦版某群人一樣蠢到以為試用期違法 現行只是試用期沒有明文入勞基法 但基於民法契約自由所以勞資雙方一樣可以合意約定試用期 合法的試用期期間的待遇要等同同職位的非試用期員工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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