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求遺照版檢察官照片會被起訴嗎?
噓 treasurehill: 樓上加重誹謗喔! 118.233.2.206 07/04 19:39
→ DFIGHT: 阿現在是其他人沒有公然侮辱 阿就這幾個 123.192.89.12 07/04 19:39
→ DFIGHT: 人有公然侮辱? 123.192.89.12 07/04 19:39
→ DFIGHT: 來阿 我在發功臣照內 哪來的加重誹謗 123.192.89.12 07/04 19:40
笑死,法盲還在這邊跳針耍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上易字第123 號刑事判決
本案被告等人上開製作「遺照」、佈置「靈車」、擺放喪事用之紙人,及播放喪禮使用之「牽亡歌曲」等行為,既有暗指對方已死亡之意,明顯有以此隱喻、嘲弄對方等同死人之意,自屬負面之言行,且有以此貶低對方人格之意,足認被告等人上開行為,確有負面、不雅、貶低對方社會評價之意涵,且就此涉公然侮辱之行為部分,應無存在所謂「迷信犯」之情形。是被告等人此部分所為,就客觀之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告訴人無訛。
然後以文字指摘傳述不實之情事詆毀他人就是刑法310條的加重誹謗罪,司法人員非政治人物,沒有忍受他人批評之義務,無法主張可受公評事項免責,小草都是一些不學無術的的法盲,成天只會在網路上耍寶,不敢面對現實。
--
別打臉那些洗國蔥靈照的圖的了,他們就
分不清楚立委和司法人員的差別吧
不然要告國蔥早告了,還輪得到他們洗地
?
讚!!
認真推
他們改推槍斃賣國賊啦
他們明明就完全不懂 還可以硬槓
硬槓仔理他幹嘛
考十幾年律師著作等身號稱很懂供應鏈
但簡單英文都會拼錯的大律師 法律見解
很不錯喔 難怪考十幾年
聽說大律師年收200? 會不會比我今年
所得稅繳的還低
笑死,我說哪裡來的野雞大學畢業生在這邊吹牛瞎扯蛋
毆是喔
不是,你再怎麼貼阿北還是土城掰咖撐阿x
D 然後自己一不小心跨越紅線的話,第二
個戴男就當上了,何必勒?
誰法盲? 你特地發了一篇文 想請教你小腦
袋裏 以為發一篇文 就法盲?
等你阿 怎不來告呢? 我宣揚功臣呢!
戴男都被切割了,你哪來自信自己出事不
會勒?為什麼小草都不懂這基本邏輯勒?
好啦,要是哪天跨過紅線,記得被找去問
別哭哭啼啼就好,真的
來啊 加重誹謗阿 等你來耶
那張圖關遺照什麼事??
精神科都能來戰國際政治專家;科技金童也
能輕鬆應付法律攻防 TMD人才濟濟
藍白糞加油辣 不要幾願他力 他媽的自己不
告 又不出門連署 幹你娘真的鍵盤崩潰手喔
來來 我宣揚戰績餒 我歌頌英雄餒
司法人員是公務員阿,難道批評評論其執行
公權力之行為也是違法?
我不知道挖 原po突然tag我還突然發文餒
天曉得龜鳥龜腦想什麼
啊做圖很會 沒有一個走出門告的 幹嘛還是
游不過來 可以在中國告阿 台灣省都沒辦法
告喔
這張圖怎麼了嗎?
功臣圖餒
可以說說誰法盲嗎? 還是要哭哭回家找媽
媽了?
原po都不po圖在發個什麼鳥文我也不曉得阿
我還幫忙發也 功臣圖怎麼可以漏下呢
笑死,小草看不懂中文?你如何證明你所說的是真實的?還在跳針?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0:18:16
你對考了十幾年律師的會有什麼很高的
期待嗎
野雞大學畢業生就別出來耍寶丟人現眼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0:18:59雜草罵人弱智?你前面po圖沒事,結果
換成罵人弱智還真的是可以告了
喔是喔 你繼續阿 我也都發別人專業的發的
圖啊 當我跟你一樣法盲? 當大家都沒研究
過 就你會法律?
條文都貼給你了還在跳針? 自己說的話都無法證明為真實了,還說不是誹謗!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0:22:08
所以就說了嘛 別人可以被公然侮辱 別人可
以被誹謗 只有檢察官不行 不能受公議 這
很神奇的邏輯阿treasurehill
你他媽是看不懂中文?誹謗和公然侮辱分不清,會在這邊跳針耍寶?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0:23:00喔是喔 青鳥罵人沒事 別人罵人就有事 阿
都正常啦 我都習慣了 雙標鳥嘛
就別人沒讀書 就別人沒讀法律 就別人法盲
就別人不能罵人弱智 就青鳥可以 啊~我都
習慣了啦
這告訴乃論吧,就看圖裡的人會不會出來告
了,我猜不會,因為感覺是可受公評
喔是喔 阿我發了那麼多圖 trea就一句我
看不懂中文? 阿是啦就青鳥看得懂中文啦
別人都看不懂啦
笑死,小草法盲連誹謗和公然侮辱都分不清,天天只會在這耍寶啦!
誹謗罪和公然侮辱罪都是妨害名譽的犯罪行為,但兩者在構成要件上有所不同。栚謗罪是指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例如指控他人有具體犯罪行為
;公然侮辱罪則是對他人為抽象的謾罵或輕蔑表示,例如罵人三字經或笨蛋,但不涉及具
體事實。
?
就是因為他邏輯很神奇才會考十幾年律師
啊 不然58年次怎麼會101年才考上律師
哇塞!! 告訴乃論都跑出來了 來個好厲害
的名詞耶 豪高大!! 瞬間把廢文等級拉高
到道德倫理層級了!!
乖乖承認自己是法盲很難嗎?拼命要在這丟人現眼?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第 312 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 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第 314 條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司法人員處理公眾事務,接受公眾民主
監督與批判,天經地義
小草就是這樣讓人看不起
你時間珍貴把他約出來線下約會會不會
比較好
來啦 我繼續發圖阿 我看不懂中文啦
小草最會跳針,一個議題被打臉就開始轉移話題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0:40:00加油~
青鳥大律師可以解釋一下為何著作等身
還要考十幾年律師呢 58年次到101年43
歲才考上律師
我就說了 你以為就你會打法律條文? 誹謗
罪的構成要件 是我散布了足以毀損他人名
譽的具體事實 而且無法證明是真實 但我發
表的也不針對私德 而是針對具體案件去評
斷 若認為我有誹謗 請提告讓法院判斷 而
不是在這裡口水戰搞文字獄 根據 刑法 第3
11條第3款 我針對可受公評之事 如檢察官
對案件處理的方式 提出評論 即使言辭辛辣
也應該受言論自由保障 若大家連用圖表達
立場都不能 那這不是法治國 是寒蟬效應
然後什麼告訴乃論? 刑法第314條寫得很
清楚 誹謗 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罪 請問你
是圖中人本人? 還是你有被授權代表提告
? 如果不是 那你這樣對我大放厥詞 是否
也構成妨害名譽 說真的 你對法律條件理解
有點跳針 希望你不是在自己幻想被害的情
境裡自嗨 還是要記得 刑法是現實法 不是
你心中的憤怒指數 別跳到火星文在那邊探
討真實與夢幻什麼的 本文為政治諷刺 內
容屬言論自由範疇 無意針對特定個人 若有
雷同純屬巧合
來阿 繼續火星真實與夢幻之間阿 跳針很會
耶
笑死,我早說過了,公然侮辱要告訴乃論,當事人不告,檢察官也無法發動偵查,自然就 無法起訴,這跟恐嚇罪非告訴乃論完全不同,所以不是檢查官厚此薄彼,而是被害人不提 告,訴追條件不足,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還要想半天才懂,真是浪費大家時間。 至於你後面扯得有的沒的都是打臉自己說法而已,還是不要浪費家的時間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0:54:08好啦 你圖可以改成抓一般百姓速度一等一
抓壞人與党員 速度超級慢
下面批註 功在黨國
這些都是事實 隨時可以證明的
這樣就不違法了吧
還上色耶 超屌的 你是不是以為 告訴乃論
是 叫大家都來討論? 要不要我幫你把法條
唸一遍 順便附註注音?
好啦 我是好人 幫你釋憲啦 別說我不幫你
喔 本章之罪 須告訴乃論 的意思是 像誹謗
罪 公然侮辱罪這類妨害名譽的罪 必須被害
人提出告訴 檢察官才能起訴 不是任何人都
可以替對方告 也就是說 如果被做圖的人沒
出來告, 不會有法律責任被追究 那......
干你屁事?
笑死,那又干你屁事,你這說法不正打臉自己? 還這麼理直氣壯,沒見過這麼好笑的人啦!
功在黨國不行那賣台也不行了吧,你在打
臉鳥嗎
笑死幾個崩潰草在這邊抬槓,敢做不敢當XD
不要只會在網路叫囂啦,直接上法庭跟法官定孤枝啦!量你沒這膽啦!小草就是俗辣一個 !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0:58:24你要我可以繼續上圖阿
我敢作敢當呢 要我上圖我就繼續呢 功績滿
滿 司法改革大成功呢
欸 那是林俊顏說的喔 不是我說的哦 我們
就來試試看啊 他說的餒
笑死,這麼厲害怎麼不敢在法庭漏個臉,只會躲在網路後面叫囂,難道小草都是俗辣一個 !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00:22功在黨國哪裡損毀名譽?
蛤? 專門發一篇文 打臉自己? 這火力就
沒了? 我還打算沖一波流量呢 要不政黑全
都鳥語花香 我聞到都快吐了
笑死,連發遺照構成公然侮辱都不知道,還要在這邊耍寶丟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01:23換個法官就可以了
那發這篇文的目的是什麼?不是要嗆公在黨
國照不行嗎?
哇~ treasurehill 你真的是法律系教授轉
世喔? 每次貼條文都超會挑 來來來 你不
是說 公然侮辱 誹謗罪是告訴乃論嗎? 那
你到底在氣什麼? 圖裡的人沒出來提告 輪
到你在那邊扯半天? 還要嗆我法盲? 阿是
啦都別人法盲啦 就別人不懂法律 就龜鳥最
懂啦 你是有被委託代理還是純粹想跳針刷
存在感啊? 說真的 我從頭到尾都是在針對
具體事件 公共議題作政治評論 言詞酸一點
就跳針要搞寒蟬效應? 拜託 這年代還想靠
文字獄來壓人嘴喙喔? 你說我發遺照 可惜
啊~ 你自己眼睛可能有點問題 那叫功臣照
你要不要先去驗光順便報名邏輯訓練營再來
吵? 你一直強調告訴乃論 那......干你屁
事?
欸 我還要重複兩次嗎? 既然是告訴乃論
那干你屁事阿?
你不就是針對功在黨國照發一篇文,結果一
直講遺照?這哪招?
阿就你公然侮辱 我就不能被你公然侮辱?
阿雙標鳥 讚讚
需要我幫你放大?
笑死你連話都說不好吧就別出來耍寶了!
某方面來說小草真的很勇敢
算了,我只是看戲而已,不過這律師真的蠻
雷的,狀況都沒搞清楚就急著跳出來亂回文
,這就不是遺照阿
笑死,你要不要先看看這篇文章標題是什麼? 到底誰搞不清楚狀況? 至於某人另外跳針的照片干我何事? 你該問他啊!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22:58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23:50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24:54你截他的推文出來回,然後說自己在回標
題,蠻厲害的
笑死,你要不要先搞清楚前後文再來發言? 我本來就是針對標題回文,是某D突然發神經貼了另外一張照片來說不是公然侮辱,你應 該問某D怎麼會問我呢?小草的邏輯都這麼差嗎? treasurehill: 就公然侮辱這麼簡單還要問? 118.233.2.206 07/04 19:35 推 DFIGHT:
https://i.imgur.com/ifeuil6.jpeg123.192.89.12 07/04 19:38 → DFIGHT: 功臣照餒 哪裡有公然侮辱 123.192.89.12 07/04 19:39 噓 treasurehill: 樓上加重誹謗喔! 118.233.2.206 07/04 19:39 → DFIGHT: 阿現在是其他人沒有公然侮辱 阿就這幾個 123.192.89.1
真的好閒喔,每次路過都這麼覺得
完了 我以為tag我在說我的推文 然後突然
轉向說標題 哇塞 神奇了我的treasurehill
讚嘆我的鳥 不愧是龜腦 跳針到火星都不
夠 跳到冥王星了
小草每次被打臉就開始東扯西拉的 真的
難教
哇靠 跳針還可以繼續tag我
我笑了
笑死,自己跳針還可以誣賴別人喔,小草臉皮真的不是普通的厚喔!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32:48然後以文字指摘傳述不實之情事詆毀他人
,遺照有詆毀?越凹越難看了
笑死,這是針對某D 貼圖的部分回文,小草的邏輯真的很差欸!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34:18推
所以你到底要戰遺照還是戰功在黨國?
這你該問某D啊,怎麼會問我? treasurehill: 就公然侮辱這麼簡單還要問? 118.233.2.206 07/04 19:35 推 DFIGHT:
https://i.imgur.com/ifeuil6.jpeg123.192.89.12 07/04 19:38 → DFIGHT: 功臣照餒 哪裡有公然侮辱 123.192.89.12 07/04 19:39
推這篇
他的貼圖也不成立啊,不過你不是說在回
遺照,怎麼又有回功在黨國了,笑死
笑死,功在黨國又不是我提的,你怎麼會來找我呢? 更好小的是我是針對遺照回文,某D跳針功在黨國不是公然侮辱,你怎麼不去找他來找我 ,你是不是找錯對象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42:51你硬擷取推文中間一句來講加重誹謗 公然
侮辱 不覺得有點滑稽嗎? 你說我講這句是
錯的 那你要不要把我整段原文貼出來? 還
是你只敢貼片段斷章取義 好像誰都看不懂
中文一樣? 而且你口口聲聲說我這樣就加
重誹謗 那你請指出我指摘或傳述了什麼不
實具體事實? 不然你就只是把專有名詞當
標籤 隨便亂貼? 你根本自己才是公然侮辱
吧? 我是當事人耶 你到底懂不懂? 我從
頭到尾都是就事論事地討論 檢察官辦案行
為是否可受公評 沒講私德 沒造謠 沒針對
人身攻擊 這樣你都可以喊誹謗 那是不是你
本身發文hightlight我更應該被告?
再提醒你一次 誹謗和侮辱都是告訴乃論罪
當事人都沒告 你在這邊扮什麼義憤填膺的
假人設? 欸我真無言了也 原本看你一直貼
法律 好跟你講法 結果開始什麼我沒說你貼
遺照 是標題有遺照 哇塞 然後又繼續tag我
說我加重誹謗 欸 你懂不懂 我在說第四次
告訴乃論 的意思是 干你屁事
跳針還在硬拗?我說遺照構成公然侮辱,你跳針功在黨國,我回你這一樣構成加重誹謗, 你又跳針怎麼前面都沒被起訴,我回你那是因為告訴乃論,自己跳針了半天還敢誣賴別人 ,小草的臉皮真的不是普通的厚!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46:22到底誰跳針阿 遺照干我屁事阿 阿是啦 火
力弱 就開始胡搞瞎搞 搞到下不了台 就開
始鳥語連發 毫無邏輯可言 跳針冥王星不夠
跳到外星系去了
笑死,你自己一直跳針還怪別人喔!臉皮真的不是普通的厚!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47:19原來如此啊 發文內文故意不附圖 要說我是
標題那樣發遺照 來個混淆視聽 認知作戰
笑死了 手段弱智到一大堆人都看到 還可以
自圓其說 跳針活在自己世界 哇塞 無恥 真
的無恥 鳥不知恥辱為何物 就可以發廢文
讚讚
跳針王別再硬拗了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47:54還可以繼續回文耶 哇塞 腦迴路有夠清奇
我讚嘆 養出這批鳥的黨 不愧是龜頭 洗腦
洗出這些鳥
笑死,不是你在跳針的嗎? treasurehill: 就公然侮辱這麼簡單還要問? 118.233.2.206 07/04 19:35 推 DFIGHT:
https://i.imgur.com/ifeuil6.jpeg123.192.89.12 07/04 19:38 → DFIGHT: 功臣照餒 哪裡有公然侮辱 123.192.89.12 07/04 19:39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49:18哇塞 法律說不過 開始回文回幹話了笑死
自己跳針還怪怕別人?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49:57阿被戳破策略 發文不附圖 想要串接是我發
遺照一樣 被說破就惱羞一股子罐摔 隨便回
幾句去領薪水了 讚讚我的黨
還在跳? treasurehill: 就公然侮辱這麼簡單還要問? 118.233.2.206 07/04 19:35 推 DFIGHT:
https://i.imgur.com/ifeuil6.jpeg123.192.89.12 07/04 19:38 → DFIGHT: 功臣照餒 哪裡有公然侮辱 123.192.89.12 07/04 19:39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1:15連鳥鳥聯盟都不忍支持了,笑死
來了來了 開始往壞掉的收音機一樣 前面的
問話再來一次 神奇的小鳥 腦容量比正常的
鳥還要小
笑死,小草連大腦都沒有,難怪看不懂中文!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3:09
跳來跳去 跳到嗨了 就為了找對方惱羞的漏
洞攻擊 阿自己千瘡百孔 都不顧了 立場?
什麼立場 只有胡攪蠻纏 弱智發言 沒有理
智
小草看不懂中文,一直鬼打牆!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4:35
喔 還上色阿 當之前被噴不夠阿
又跳針看不懂中文了 整天只會這句話
中文有那麼難理解嗎?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5:04
還在遺照阿 就treasurehill滿口閉口遺照
讚讚 誰公然侮辱阿
人家發文就問遺照,你在跳針什麼?看不懂中文?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6:11
還繼續中文這個議題阿 阿是啦 小粉綠最會
中文了 其他人都不會啦 我知道 大家都知
道
說到這裡啊
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6:37
超速小草黨
我最喜歡流量了 政黑就是要有這種鳥 沒有
人附和 怎會有真理出現呢 需要有你這種英
雄站出來 負荷一切 我看得出你的肩膀很重
阿強大 這種不知恥辱為何物的人物 也不
失為一個英雄
還在跳?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8:18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8:37
欸越回文越上頭 越無理越更像鳥語 讚嘆我
的黨 養出這些棟樑
小草就只會鬼打牆啦!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9:11
上色阿 最會上色了 上色好邦邦
那可不,有人臉皮厚看不見!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1:59:48還繼續跳針遺照阿 遺照那麼愛? 問我幹嘛
我怎麼知道阿 你怎不問問神奇的海螺呢?
好可憐還在凹!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00:28
還在跳針阿 繼續 我的最愛 你可以入我封
神榜第三名
小草國小沒畢業?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01:51
整個黨都是法盲 看不懂 聽不懂
要討論遺照就原文討論就好啦,你這篇文就
是針對他那個功在黨國回的阿,所以我才說
你沒看清楚就回,不過看錯這是小事啦,別
理我,你們繼續吵
笑死,到底是誰看錯啊!
treasurehill: 就公然侮辱這麼簡單還要問?118.233.2.206 07/04 19:35 推 DFIGHT:
https://i.imgur.com/ifeuil6.jpeg123.192.89.12 07/04 19:38 → DFIGHT: 功臣照餒 哪裡有公然侮辱 123.192.89.12 07/04 19:39
繼續跳遺照阿 公treasurehill: 就公然侮辱這麼簡單還要問? 118.233.2.2
推 DFIGHT: https://i.imgur.com/ifeuil6.jpeg 123.192.89.12 07/04 19:38
→ DFIGHT: 功臣照餒 哪裡有公然侮辱 123.192.89.12 07/04 19:39然侮辱 看誰告阿 就
要我
123.192.89.12 07/04 22:02
發遺照 你好有事實證明可以告是嗎? 笑死
法條這樣用的 釣魚提問 當我國中就辦ptt
帳號是假的嗎? 你這種人只夠第三名 欸繼
續 我還沒喝完我的飲料
還在跳?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05:13apon在這一層 卻不知道trea在下層 淪為下
三濫手段 就是為了遺照 讚讚 喜歡玩 我最
愛玩了 政黑就是需要一個司馬 才能有諸葛
阿
要不不就是自嗨了嗎?
小草不敢面對現實只會鬼打牆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06:06
笑死 需要跳針幾次 薪水這樣領的喔 要我
我也會阿 繼續阿 我看你上色可以上色多快
自己跳針還賴人?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07:33
阿完了 要被玩壞了 腦袋開始只會說鬼打牆
三個字了 想不出字了 阿是啦 小鳥腦袋 腦
容量不高 可憐啊
鬼打牆完了沒?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07:59
所以國昌靈堂圖呢?原來是共產式雙標
笑死,連告訴乃論都不知道,難怪只能當小草!
喔 不用你發蛤 你要功臣照是嗎? 我拿給
妳啦 雖然我不知道發多少次了
不用你特地複製斷章取義阿 我幫你說 幫你
貼 看我多貼心
還在跳?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09:30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10:38
欸我就奇了 我不是編輯文章有可能吃推文
嗎? 哇塞trea爆幹強 可以一直編輯不吃耶
讚讚 是什麼原理呢?不是手機推文?
不是手機編輯文章?
笑死繼續上色 上到天荒地老
面對現實好嗎?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11:35
還扯告訴乃論阿 需要我告訴你第六次嗎?
告訴乃論的意思就是 干你屁事
來啊 繼續阿 金魚腦是嗎 只能記憶三秒鐘
下一三秒繼續上色繼續問遺照 讚讚
老天?你邏輯是不是很差? 一個是罪名,一個是訴追要件,這你你都可以混為一談,還是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14:37欸不是 我在等你上色耶! 沒火力了?
法盲小草一直自曝其短,連罪名和訴追要件都可以混為一談!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15:55然後呢? 就干你屁事阿?
喔是喔 繼續開始法律條文複製貼上嗎?
笑死,罪名就是公然侮辱,至於能不能起訴那要看被害人要不要提告,連這都分不清還可 胡扯混為一談,難怪只能當小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17:10Treasurehill 你口氣可以再衝一點沒關係
搞清楚重點 我哪裡把罪名跟訴追要件混為
一談? 你現在是自己吵一吵就演起內心戲
順便上我標籤嗎? 跳針幻想真的很會耶
我從頭到尾都知道公然侮辱跟誹謗是告訴乃
論 所以我才問 同樣的行為 如果換人做 會
不會被起訴 這問題背後是討論 檢察官執法
有沒有雙標? 是否選擇性偵辦? 我講的是
法律適用的平等性 你卻扯成我搞不清楚罪
名跟訴追條件 這才叫邏輯錯亂 阿是啦我是
法盲 丟人現眼 很可以阿 那就請你一條條
指出我講錯的法律點在哪? 別再只會嘴砲
喊人法盲 結果自己只貼條文當護身符 連解
釋都講不清 加重誹謗? 拜託 連具體不實
陳述都說不出來 是在喊什麼? 好啦好啦
你講話可以兇沒關係 但邏輯別一直爆炸好
嗎? 大家在討論的是檢察官辦案標準是否
一致 是在跟你玩律師考古題 還是說你有心
魔 已經被律師考古題搞到喪心病狂?
破防了? 哎呀那麼快就沒火力了?
法盲還在跳針? 你問我公開遺照在法律上構成何罪,我回答你就是公然侮辱,至於程序上能不能被起訴那 就要看訴追要件,這根本是不同層次的問題,你還可以在那邊混為一談胡扯,臉皮不是 不是普通的厚!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23:42誰
相同行為 不同對象 執法標準會不會不同
也就是你現在講的 能不能起訴要看被害人
有沒有提告 你既然這樣講 那更直接的問題
來了 怎麼有些圖被告 有些圖卻連提都不提
? 這不是選擇性執法?你說檢察官不能亂
起訴 但難道他們沒選案權? 選擇辦還是
不辦? 難道社會不能質疑他們的選擇邏輯
? 這不是法律101的基本問題嗎? 我沒說
你講條文錯 畢竟你都複製貼上了嘛 我也
沒搞不清楚罪名 我講的是你轉移焦點 把執
法標準是否一致 這個社會議題 硬扯成你不
懂罪名 這才是偷換邏輯 偷換概念 而且你
一邊說要看被害人提告 一邊又說我這叫加
重誹謗 那我也問問你一句話: 你是圖中人
本人? 還是你有授權代表他們? 那干你屁
事阿 第七次說這句了 這是你說的標準 怎
麼自己套不上自己? 你可以討論 但別一直
跳針搞人身攻擊 不然你貼再多法條 欸 大
家都會貼阿 笑死
回去重修法緒好嗎?不要在這邊丟臉了!
訴追要件是指檢察官或法院,在對特定案件進行追訴前,必須滿足的條件。ōo些條件確保了案件的合法性,避免濫用司法資源。饉追要件包括實體要件和程序要件。絁體要件
涉及犯罪的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能力等;程序要件則涉及告訴、告發、起訴
等程序是否合法。?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29:09你看 OEL都幫你放愛心照呢 讚讚
還在跳?
說到這裡啊如果要求遺照版
會被抓去詢問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31:21
英文都拼錯 ?是說世運時那些連taiwan都
拼錯卻整天喊抗中保台的立委嗎 ?
哇塞還可以繼續回 好啊 你繼續跳法律阿
你是不是還沒看懂我在說什麼? 我從頭到
尾問的重點根本不是 法律構成要件 這種刑
法課堂第一週的東西 還是你的腦袋只有大
學上一週的腦容量? 你一直貼309 310 314
條在說什麼會不會構成公然侮辱 但那不是
我想討論的內容吧? 我問的是 同樣的圖
同樣的風格 對象換了 法律適用是不是就不
一樣? 簡單講 就是為什麼有人貼照沒事有
人貼照就被抓? 這是關於執法是否一致的
社會問題 而不是 公然侮辱有沒有構成 這
種單一技術面問題 你繼續上色阿 所以你現
在講的罪名 V.s. 訴追要件這些區分 完全
沒有打到我們的文章內容再跳阿 只是在對
自己想像出來的問題重複答題而已 我講得
更白一點 重點不是 這是不是罪 而是 這樣
的罪 檢察官選擇辦還是不辦 標準是不是一
致? 請你也不要再混淆了 是你跳針錯棚
說我發遺照 還特地的發文 故意標題說發遺
照 然後文章內容是我 還倒打一耙說別人混
為一談? 當然啦 你也可以堅持一直跳針貼
法條 那我會建議你以後也記得貼一下 刑訴
法 第251條 起訴與否是檢察官依職權依法
判斷 這條你怎麼沒貼? 貼阿 上色阿
讚讚 繼續上色阿 三秒上色一次啊 我等你
餒
?
所以做黃國昌遺照的北檢要抓了嗎
笑死,法條都引錯還要在這邊丟人現眼? 刑事訴訟法]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啲N 第 25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41:08?????上色還可以亂碼又陛H這樣?笑
死
回去唸書好嗎? 刑事訴訟法]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啲N 第 25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
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42:29
treasurehill又繼續背教科書了? 現在是
考試週嗎? 我已經講得夠清楚了 我質疑的
不是法條本身 而是法律適用有沒有一致性
有沒有選擇性執法 你一直貼一直貼 阿西雷
感咧 貼貼樂誰不會 我小學就貼40 50頁的A
4紙交暑假作業了 你一直在講什麼訴追要件
啦 實體構成啦 程序合法啦 這些我哪裡否
認過? 複製貼上誰不會 問題是 面對相同
行為 有的人被約談 有的人卻沒事 這才是
我提出的疑問 你貼一堆法條 根本沒回答這
個核心問題 只是讓人看得更清楚你在顧左
右而言他不是嗎? 我要問的重點就是 對不
同立場的人 法律是否一致適用? 還是有雙
標? 再說白一點 我沒在問 這是什麼罪 這
恐嚇罪是非告訴乃論罪不需要告訴就可以偵查起訴,你在跳針什麼?
種入門問題 歐拜託 你只學一週法律? 也
沒說 構罪就一定該起訴 我問的是 檢察官
怎麼選擇辦或不辦? 是否標準一致? 是否
涉及政治選擇? 你對背法條有心魔沒關係
但可不可以貼完之後回到正題 回答原本的
社會現象 而不是一直貼貼樂?
笑死,連法定不起訴都不知道就不要在這丟人現眼了啦! 告訴乃論罪欠缺告訴就算檢察官開始偵查,最後也是以不起訴收場啦! 小草的法律知識那麼薄弱還要到處炫耀耍寶,真是有點自知之明都沒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50:33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52:04傻草就是免費的蚵網軍
又背法條背得很開心 心魔成這樣 我從頭到
尾沒有質疑你貼的法條內容是否存在 你一
直拿那些課本上找得到的話來證明你對 這
根本就是避重就輕 我問的問題是 為什麼面
對類似行為 有些人會被辦 有些人不會?
這是不是檢方選擇性適用法律? 你連正面
碰都不敢碰 反而繼續轉貼法務部網站講基
本常識 這就像有人質疑執法不公 你卻一直
在說法律存在喔~ 恩 然後呢??????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再貼一次刑訴第252條
也沒用 沒有人說 不能不起訴 我問的是 不
起訴的標準是什麼? 為什麼有些人可以 某
些人卻不行? 如果你真的在乎法律 欸 法
律如何被使用才是重點吧 而不是只會複製
貼上證明你會貼貼樂? 所以說白了 到現在
你還是沒回我問題 只是繼續假裝問題不存
在 不如這樣好了我問最後一次 假設A和B做
了同樣性質的行為 只有A被起訴 B卻沒事
你能接受這種標準嗎? 你覺得合理嗎? 欸
這問題很簡單很白話 連小學生 連我阿嬤
都會吧?
回去重念法緒啦,搞清楚什麼叫告訴乃論罪,什麼叫非告訴乃論罪,別再這耍寶丟人現眼 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04/2025 22:53:28法定不起訴 不是你用來跳針轉移焦點的免
死金牌 當司法標準不一致時 你貼再多條文
都只是幫雙標擦脂抹粉 我什麼時候否認
告訴乃論? 問題是這套 依法不起訴 的標
準 是不是每個人都適用? 繼續阿 繼續跳
阿 你貼的跟課本一樣 結果只是在幫雙標找
藉口而已 檢察官在不同人身上套用這條
的標準 到底有沒有一致阿? 要我問幾次
? 有些人還沒告就被偵辦 有些人即使被告
也不起訴 這你要不要講講? 好喔 法定不
起訴專有名詞都來了 卻完全答不出司法為
什麼能這麼 剛好不辦 只會複誦程序規則當
自high台詞 這才是只會貼貼樂的法盲嗎?
自知之明? 這才是真的沒有自知之明吧?
可以阿 繼續當法條複讀機阿 誰丟人現眼阿
半瓶水響叮噹耶 你是不是搞不清楚 會不
會被起訴 和 有沒有構成犯罪 是兩件事?
我問的是 這種行為有沒有可能構成犯罪 你
回我 沒人提告啦所以沒事 結果現在你自己
反過來扯法緒 真的是法律系書只讀一半欸
笑死 一句 重念法緒 能遮住檢察官選擇性
辦案的爭議? 你也只會貼法條 卻搞不清楚
現實世界怎麼運作 這才叫丟人現眼好嗎?
阿是啦 你最懂法 懂到只能當鍵盤律師 拿
告訴乃論 當萬用推拖詞 問題我要重複多少
遍 標準一不一致你不敢講 圖誰發的你不敢
碰 檢察官辦不辦你不敢質疑 一直法緒法緒
地唸 你到底要當法學入門老師還是司法護
航嘴砲兵啦? 你自己都看不清楚焦點了 還
敢笑別人耍寶 真的丟人現眼也
來啦來啦 回文不上色喔 火力弱那麼多喔?
欸我問問題都不回答也 A被起訴B沒事 到底
有沒有問題啦?
完了完了 被玩壞了 笑死
笑死 你連我手機打字都贏不過 阿也是啦
畢竟只有一隻鳥 我邊看平板喝飲料都可以
一戰 也只有八卦板才能讓我電腦和鍵盤得
已發揮 只是容易被水桶而已
還在跳,連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都分不清,一直混為一談,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
法綠人下賤讓人看不起,書唸得高還不是
要當走狗
小草愛自導自演
現在要喊書讀得少很驕傲是吧?
垃圾綠共
這種行為法律上會不會構成犯罪? 你一直
跳針回 這是告訴乃論罪沒人告所以不會辦
我混為一談 結果你從頭到尾都不敢回答為
什麼有人發合成圖秒被辦 有人發民眾黨遺
照甚至國民黨幾十位一起上照片 卻沒事 標
準是不是一致? 講不出來就老實說 不用一
直唸法緒啦 又不是要考選擇題 同樣是發圖
有人被收押 有人沒事 到底差在哪裡? 光
背法條不代表懂法律啦 不然你去跟檢察官
說他漏辦是不是你法緒背得不夠熟? 阿?
繼續念一週就可以複製貼上的東西啊 腦袋
沒有半點斤兩 跟你講啦 你再怎麼背 不會
辯論就是不會辯論 你根本搞錯學習重點了
法律本身就是一場辯論交鋒 哇靠咧你在那
邊念法條 人家拿AK 你在那邊拿刺刀 你是
不是看不懂中文? 我在討論的是 檢方標準
不一制 你一直在那背條文 這不是混為一談
是你整段都沒談進重點 我暈倒
我再說白話文一次 我問的是 構不構成犯罪
你回 沒人告所以沒辦法起訴 現在又罵我
混為一談?? 那照你邏輯 只要沒人提告就
都不算犯罪囉? 還是你其實心裡也清楚 司
法選擇性辦案才是大家真正質疑的點 你才
一直在那邊用法緒名詞蓋掉問題焦點? 講
到後面你只敢對網友叫 法盲 去念法緒 那
為啥你不問問自己的良心 為什麼同樣行為
有人馬上被關 有人PO一整排還可以笑嘻嘻
在網路上貼? 會不會你不是在講法律 而是
在維穩你信仰的檢方? 還是什麼法律人的
自尊的人設? 欸 執法雙標的問題 一直被
你拿法律程序來攪屎棍 繼續閃問題啊 我們
可以續攤續集阿
法盲還在跳針喔! 回去重修法緒好嗎?不要在這邊丟臉了!
訴追要件是指檢察官或法院,在對特定案件進行追訴前,必須滿足的條件。ōo些條件確保了案件的合法性,避免濫用司法資源。饉追要件包括實體要件和程序要件。絁體要件
涉及犯罪的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能力等;程序要件則涉及告訴、告發、起訴
等程序是否合法。
槓精的專長就是推文疊大樓但句句是廢
話
內容懶的看,但是看到中興洗學歷的一直
說別人野雞大學?
笑死,野雞大學還要否認嗎? 中興法商再怎麼不濟也還是國立,野雞大學拿什麼比? 更何況以現在趨勢台北大學早就超過政治大學成為法商排名第二,你連這點都不知道就別 出來丟人現眼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13.251 臺灣), 07/05/2025 02:09:41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2.113.251 臺灣), 07/05/2025 02:12:49推
推
推
白癡小草
哎呦 又繼續上色了耶 我最愛有人無恥回應
了 繼續阿 檢方什麼時候依法偵辦 什麼時
候選擇性不理 難道不是更該被討論的法律
問題? 如果你不敢談 那你才是真的不懂什
麼叫法緒 treahill到底是想討論法律還是
想炫耀你會複製法條? 我問的是一件圖文
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你卻一直貼訴追要件給
我看 是怎樣? 跳針王? 你以為貼法緒就
可以解決選擇性執法的質疑? 我問你同樣
的合成圖 有人被收押 有人沒事 請問標準
是什麼?
你回我 那個是告訴乃論 要被害人提告才會
處理 那我再問一次 如果這是構成犯罪的行
為 為什麼只有特定案件啟動訴追? 西雷感
咧 還是你也默認 行為本身其實都有問題
真正差別在於 有沒有被主動偵辦 要不要出
手 那這不是 選擇性辦案 是什麼? 你拿北
檢要不要辦來說嘴 哇靠類 自己打臉北檢
你反串? 別再貼貼樂了 當大家不會貼一樣
我我他媽小學就會貼了 人民在問的不是第
幾條怎麼背 而是法律是不是拿來當選擇性
武器用 你如果不敢面對這個問題 那你也別
說你在討論法律了 你在維穩而已 干你勞斯
跟中共有什麼兩樣
來啊 繼續背課文阿 大家以為我們在討論法
律嗎? 不是啦 是考小學生背課文啦 有沒
有墨水 有沒有讀書我不知道啦 但我知道小
學生背課文很會啦 阿問一個問題 只會背課
文的小鳥 能期待什麼呢? 哇塞看錯發一篇
文就算了 還可以一直上色一直回 秀下限耶
感謝你啦 然後我有一個愉快的週末 來啊
繼續背課文阿
呵呵,所以你的小腦袋裡,法律背一下課文
,事情就會完全改變嗎?
哇塞 還在那邊嘲諷別人野雞大學 人身攻擊
喔 哇塞你看看這篇 在路上說你是律師 哇
塞 和做雞的沒兩樣啦 現在誰敢在路上說自
己是檢察官 丟臉噢
來啊 繼續凹阿 我最喜歡有人附和了 政黑
就是要有你這種人才 不 天才阿
還嘲諷學歷咧 凹不過人就秀下限開始人身
攻擊 知不知恥阿 中興都蒙羞了噢 你在路
上說你的工作試試看啊
欸 大家都會對你打招呼耶 保證啦 連你親
戚都會一起問候耶
看這圖 充滿了愛心 欸 台灣就是有人情味
讚讚
還野雞大學 我的天 直接放大絕耶 欸 很會
耶 你乾脆說在座都是垃圾 我最強拉
直接戰學校喔笑死 一點水是準都沒
火力咧? 特地發一篇文 被打臉打到趴下去
還可以繼續上色背課文 繼續凹 阿是啦 小
鳥活在自己世界 背課文就好了啦 跟人聊天
直接背課文 別人就會以為你很強 阿殊不知
辯論也只會上色背課文 欸~ 我就奇了怪了
背課文就可以打贏辯論 哇塞那法官腦袋都
怎樣? 裝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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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如題啊 最新的進度阿 照片根本就是公開資訊阿 隨便在網路上能找到的東西 說到這裡啊1
推 DFIGHT: 我再說白話文一次 我問的是 構不構成犯罪 123.192.89.12 07/05 00:22 → DFIGHT: 你回 沒人告所以沒辦法起訴 現在又罵我 123.192.89.12 07/05 00:22 → DFIGHT: 混為一談?? 那照你邏輯 只要沒人提告就 123.192.89.12 07/05 00:22 → DFIGHT: 都不算犯罪囉? 還是你其實心裡也清楚 司 123.192.89.12 07/05 00:22 → DFIGHT: 法選擇性辦案才是大家真正質疑的點 你才 123.192.89.12 07/05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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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世] 手遊口角 罵人「舔狗、肥宅」無罪讀一讀報導我覺得...這報導文章所寫的情況真的很難懂 所以我跑去找了裁判書。 裁判書才像是寫給人看的東西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簡字第522號 Link:![Re: [警世] 手遊口角 罵人「舔狗、肥宅」無罪 Re: [警世] 手遊口角 罵人「舔狗、肥宅」無罪](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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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違停,現在潭水亭現在辦普渡, 10分鐘前楊瓊瓔車子停在廟門口, 跟穿賴朝國服務處背心一群人走進廟, 然後車子就停在廟門口斑馬線上。
X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判刑10月 律師葉慶元批「司法現在的狀況在於: 案件源於「自訴」,而不是「公訴」,整個過程除了法院審判期間之外,都沒有動用到公 權力處理 而且翻了下過去案例:(涉及原告部分) 一:3
Re: [討論] 綠媒在娛樂版面消費死者不用管?→ DFIGHT: 你覺得我告得成嗎? 我有一次看到YouTube 123.192.89.12 03/11 18:15 → DFIGHT: 留言有人要殺館長 殺人預告餒 我跑去警察 123.192.89.12 03/11 18:15 → DFIGHT: 局 還上網舉證給警察發連結截圖 然後後面 123.192.89.12 03/11 18:15 → DFIGHT: 也是吃案 根本沒人管 你覺得我告得成? 123.192.89.12 03/11 18:15 → DFIGHT: 然後就被開槍了 123.192.89.12 03/11 18:15![Re: [討論] 綠媒在娛樂版面消費死者不用管? Re: [討論] 綠媒在娛樂版面消費死者不用管?](https://i.imgur.com/QzYGjT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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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性騷擾申訴「又」成立了......某些族群網路上很囂張 結果進了法院縮成什麼樣子也不敢公審檢察官/法官 我分享我的例子(以下是前情概要) 被告在網路上誹謗我是某篇爆料文章的作者![Re: [心情] 性騷擾申訴「又」成立了...... Re: [心情] 性騷擾申訴「又」成立了......](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40426/1040x546_194161639528.jpg)
X
[問卦] 跑來八卦版問法律意見的八卦八卦板號稱PTT最多人聚集之板,也是最容易衝突的地方,搞到走上法庭也是偶有之事。 所以三不五時就會有人上來問自己留言太衝被告公然侮辱了怎麼辦。 而這時常有人會拿ID不等於現實人,所以不會成立的理論來說不用和解別理他。 但法院好像並不是一定這樣認定。 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整個判決書![[問卦] 跑來八卦版問法律意見的八卦 [問卦] 跑來八卦版問法律意見的八卦](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blogo.png)
Re: [討論] 柯文哲知道律師把光碟拿給黃國昌嗎?但問題是: 如果法院、地檢署有裁准「交付錄音光碟」,一般上都會同時告知「就取得之錄音內容, 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因此不管該光碟內容是真是假,基本上黃國昌該隨時作好心理準備,要被法院、地檢署處 以罰鍰了吧?
Re: [閒聊] 朋友發文請女生小心竹科工程師結果被如果PO文屬實原告應該是不會冒險提告刑法310-2(加重誹謗) 因為只要原PO在陳述提到我沒有做都是被告造謠及抹黑就會觸犯刑法169(誣告) (原告捏造自己沒有做這件事的事實誣告被告誹謗他) ※ 引述《HiLuna (月光貓咪)》之銘言: : 去年8月,朋友因為她的姊妹一段交友軟體的經歷,X
[討論] 周玉蔻新官非 結果無罪看了下版面,沒有相關討論 直接轉述臺北地方法院的「一一三年度易字第四七七號」摘要內容: 事實 被告周玉蔻未為絲毫查證而於110年4月12日以口述方式,先後去電藍硯琳與該公司編輯部![[討論] 周玉蔻新官非 結果無罪 [討論] 周玉蔻新官非 結果無罪](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