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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用6頁談「反質詢」定義 拿5綠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用6頁談「反質詢」定義 拿5綠作者
fdtu0928
(黑米)
時間推噓 8 推:11 噓:3 →:25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15/2777927.htm
: 2.新聞來源︰ettoday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黃國昌用6頁談「反質詢」定義 拿5綠委當例子:看影片更能快速理解
: 4.完整新聞內容︰
: 憲法法庭10日就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召開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詢問民眾黨立委

: 國昌「反質詢」定義,但黃未回應解釋其定義,使尤要求書面答覆。黃國昌15日於臉書
: 傳高達13頁的書狀,其中有6頁談「反質詢」定義,並以民進黨立委作為舉例,還在留
: 處放上影片,希望大法官能秉公做出決斷。

可是國昌,你的影片很爛,看完讓人反而完全不知道反質詢定義呀!

你這影片除了龍應台有官員回應之外,完全沒剪官員回了什麼。所以,你至少要把官員回應補齊,這樣老師才能判斷嘛。

再者,國昌,在你的定義裡,龍應台是合於你反質詢定義的,那你覺得要罰龍應台嗎?

“委員,你要不要針對我的報告提問呢?”

這樣罰10萬,好嗎?

最後,你臉書下面也有一個影片:

https://youtu.be/PiEPPoN8kbY?si=ohx0BZdLbRxXAmK2

像這樣的官員,費鴻泰又是主席,應該可以把官員罰飛天吧!?

國昌,你怎麼看?


: 黃國昌15日傍晚於臉書放上高達13頁的書狀,表示依據憲法法庭準備程序中大法官諭示
: 今天已提出關於暫時處分的補充答辯書,希望回應大法官的疑問,同時也重述對程序的
: 慮與疑義,「作為機關代表人,我已盡力依照要求提出書狀補充陳述,也希望大法官能
: 公做出決斷」。
: 黃國昌提及,許多朋友關心「反質詢」的定義,其實前一次的狀紙已經闡明,然而既然

: 法官希望補陳書狀,那麼作為機關代表人,自己也負責任地再提出,「不過我想相對於
: 字,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應該能對於反質詢有更清楚快速的理解。我始終
: 信,唯有透過不斷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紮深,讓民主更為深化。」
: 5.附註、心得、想法︰
: 看到政黑集體發作 就知道黃國昌又做對了什麼
: 好了啦 先吵不交作業 交了作業 又吵亂寫作業
: 一堆小鳥氣噗噗 就知道寫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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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32.4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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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en 07/15 23:44你太認真的,還浪費時間去看

harris30100 07/15 23:47沒事啦 民進黨這麼多委員講反質詢也

harris30100 07/15 23:47沒聽你們靠邀過 繼續活在綠色泡泡裡

那時就對罵兩句,現在要罰耶。 對了,你覺得龍應台回那句按黃國昌定義的確是反質詢了。那麼,要罰10萬嗎?

chunzheng 07/15 23:47要看國昌的定義請去答辯書找 想必你也

chunzheng 07/15 23:47懶得找

我都回幾篇了?笑死。 罰你去看我的文章,我看你也懶得找,對吧。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3:49:32

gogen 07/15 23:48講講只是嘴砲

gogen 07/15 23:48今天要入法處罰當然不同

pupu20317 07/15 23:48老費那個真的笑死XD 按照擴權法真的可

pupu20317 07/15 23:48以罰到飛天

對呀!然後龍應台那個也可以罰,你覺得大法官會買單嗎?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3:50:55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5/2024 23:53:25

smik 07/15 23:54你會花時間看他影片跟你致敬,他的影片就是

smik 07/15 23:54洗腦小藍教用的而已

tinmar 07/15 23:54不管定義如何

tinmar 07/15 23:54只因為官員回應有問題就要罰

tinmar 07/15 23:54根本違反比例原則

Ken7553 07/15 23:54整天活在抖音跟網路的中年男子、悲哀、

Ken7553 07/15 23:54但是小草愛

gogen 07/15 23:55小草真口年的

tinmar 07/15 23:55大法官用比例原則就能判違憲了

比例原則的確聲請方有寫。

defent 07/15 23:55你鍵盤大法官?

t21 07/16 00:01低能智障林綠狗又要集體打手槍了

rogudan 07/16 00:02確實,立法委員水準參差不齊,質詢又多

rogudan 07/16 00:02帶有政治性與作秀性質,要官員平白受辱

rogudan 07/16 00:02已經不公平,立此法案,要讓官員因言語

rogudan 07/16 00:02獲罪,實大開民主倒車

xra686 07/16 00:09低級的惡法 護航的真的有夠低能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6/2024 00:15:08

panmomo 07/16 00:21中國八掛板

i92219 07/16 00:37政黑邏輯以前無法可罰=理所當然永遠不用修

i92219 07/16 00:37法開罰

那你也得把法寫好呀! 你罰:不出席,不交資料,隱匿資料,虛偽陳述,這些較明確的都尚還有爭議(自己去看 爭點) 你罰反質詢和其他藐視國會事項,又不寫清楚,不是欠k 嗎?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7/16/2024 00:45:58

Smoltzy 07/16 01:00

Alberthou 07/16 01:12現在寫清楚了還是有人會跳針不清楚 有

Alberthou 07/16 01:12差嗎

rbull 07/16 01:16拿藍白反質詢的影片去問他有沒有就好了

antistar 07/16 01:37自慰那麼多是分清楚法規跟執行的差異了

antistar 07/16 01:37沒?

tudnste 07/16 01:52哪來的寫清楚?法盲小草不要跳出來自介

tudnste 07/16 01:52好嗎

tudnste 07/16 01:53讀理科的就不要以為會google就懂法,一

tudnste 07/16 01:53群法盲整天喇叭嘴

gogen 07/16 02:55不是有字就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