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資進黨都出這種議員啊..
這不是議員的錯
是法律制度設計有誤 加上司法迫害
社會上對民代工作的認知
就是 月薪制
你當選民代 一個月有多少 就多少 管你是否認真工作、是否出席會議
反正 你做得不好 選民自然會下架你
如果選民不下架你 那也是民意的表現 就尊重民意
但是制度上 卻巧令名目
在薪水之外 分出 通勤費、出席費、膳食費
然後再抓你沒真的出席 用貪汙罪來判你
應該像陳水扁案那樣 立刻修法 改成 之前沒出席 領這些錢 一律無罪
未來也不要分什麼出不出席
直接全灌進月薪中
選民自己決定 民代的去留就好
不需要用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事入人於罪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03.42 (臺灣)
※ PTT 網址
噓
他們本來就有月薪了好嗎?..
所以那些也應該灌進月薪 而不是特地分出來 用簽名來判定能不能領 民代本身就很忙 要做的事很多 不可能每次都出席 你要求出席才能領 根本是誘人犯罪 逼人偽造出席紀錄
→
應該全面取消雜費 那個太香了 引誘犯罪
雜費要嘛取消 要嘛灌進月薪 不該用是否出席 來判定能不能領
→
※ 編輯: yoyoflag (182.234.103.42 臺灣), 04/24/2023 13:47:27
彷彿惡魔的呢喃誘惑人簽名就有錢領
噓
直接全灌進月薪?!邏輯鬼才,不當綠師可惜了
推
其實我同意耶,像助理費也應該如此...
→
很多人因為人頭助理被法辦,當太多人的人
→
都違反同樣的規定,那規定就可以檢討...
→
取消出席費,但出席紀錄要公開並統計
→
直接給民代一筆錢,也省去核銷的麻煩
→
奇怪為什麼我不但沒有出席費,沒出席
→
還會被扣薪水,議員卻只需要簽到就可
→
以領出席費,沒出席還不會被扣薪
爆
Re: [新聞] 薪水小偷開戰 許淑華酸爆徐巧芯:當四年我猜許淑華到現在還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積非成是,所以還在那鬼扯一通。 其實她就閉嘴就好,越講漏洞越多。 因為前幾天剛好有一個新埔鎮鎮代表是類似的案例,一審判決結果出來,被判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 新埔鎮代表是提前一天簽到,沒去開會,領了出席費,兩千多元,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選民的告別式。 結果判決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爆
[轉錄] (信義)許淑華: 針對這場記者會,幾點回應(信義) 許淑華 官方FB (藍勾勾驗證) 大家晚安,我是民進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立委候選人許淑華。 針對徐巧芯議員的初選結果與稍早的記者會, 我先隨便截一張週三的行程給大家,這樣緊湊的為選民服務,幾乎是我的日常。25
Re: [黑特] 王鴻薇:議員不用每個議題都要全程坐到尾以前都是抓那種人跑出國或明明出去玩, 但是事後補簽到詐領出席費。 直到最近才有這種提前簽到卻未開會的案例, 就是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但未去開會,11
Re: [新聞] 薪水小偷開戰 許淑華酸爆徐巧芯:當四年關於「簽到卻未開會」這件事,我倒是查到一個法院判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2102號判決)中,有提到: 「內政部就「鎮民代表會召開之臨時會,該會代表有到會簽到,因故卻未開會,是否可領取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之意見,略以: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4條規定,地方民意代表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上開「依法開會期間」係指地方制度法第34條所稱定期會及臨時會而言,是以,鎮民代表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該會代表並未請假且有出席會議簽到之事實,雖因故離席未開會,是日臨時會代表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依上開條例之規定應准發給。此有內政部91年3月19日臺內中民字第0910002624號函(參偵查卷 第85頁)可稽。」 看來「有出席簽到但又離席未開會」仍然是有可能可以支領出席費的。 那什麼叫做「出席」呢?9
[討論] 提前一天和提前半小時有差別嗎?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沒去開會。 跑去做選民服務,出席告別式 一審被判詐領出席費, 貪污罪成立。8
Re: [討論] 我要幫許淑華說句公道話其實 你就不要去領那個出席費不就好了 也才2450 多1450一千而已 直接去做選民服務 跑紅白攤 故意讓事情被爆出來 選民一定很感動 下次一定能選上6
[討論] 薪水小偷這事,只是為了吵架徐小新記錄許淑華沒出席卻領出席費 浪費納稅人的錢 認真說來如果真的是關心納稅人的錢 應該去改善這個奇怪的制度 沒有出席到議程時間的一定時間3
Re: [新聞] 避免報復性罷免造成社會對立 許智傑:罷不需要 其實甚至應該取消25%門檻,直接雙方對決 不然門檻太高,根本罷不了,只要呼籲大家不要出來投票就可以躺著面對罷免案 韓國瑜當初不就天真的想利用門檻保護自己不被罷免,還叫大家別投票 這樣根本剝奪選民的罷免權力4
[討論] 許淑華以後會變成貪污華嗎?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不開會, 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告別式。 詐領出席費兩千多元, 一審貪污罪成立1
Re: [新聞] 酸徐巧芯當4年議員還不懂議會程序 許淑華: : 原來是簽到就好,真的有事情再進大會去忙,沒事就可以退朝這樣? : 確定要這樣回喔?有種小智一開始回應論文的感覺 對於許淑華這種不知悔改的民進黨政客 說什麼自己在服務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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