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法院能行政罰?
刑法的部分肯定是交給法院判
但是藐視國會立法院可以先用行政罰罰鍰
問題是立法權為什麼可以行政罰?這不是行政權的範疇嗎?
再來 行政罰都會有行政救濟 行政救濟會先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沒有獲得救濟可再向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請問立法院有上級機關嗎?這樣不符合行政救濟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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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可不可以行政罰?
小草:立法院是廣義的行政機關
司法院可不可以行政罰?
立法院裡頭也有一般行政行為,因此稱為
立法行政,其他的也叫做司法行政、監察
行政。不用謝
法院也有罰鍰權力,刑訴178。不用謝。
監察院處理違反政治獻金法案件,就有罰鍰
的權力
司法院可以行政罰 這是確定的 立法院
可以行政罰?我沒聽過
那你現在聽到了吧
要三讀了
其實就一個問題 司法行政是特別有規定
考試院監察院在三權分立制度上本就不
存在 但立法權就是基本三權之一 也沒
規範說有立法行政這種東西
修個憲兒吧 黃國昌不要亂搞
到底什麼時候出現立法行政權這種東西
黃國昌說的
查了國外的資料也沒立法行政權這種狗
屁事好嗎
釋字585指出立法院可以以罰鍰當作
強制手段,貫徹調查權
扯了半天~釋字585看看吧
具體明確 end
釋字585 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立法
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 並非毫
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
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
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之職權受憲法之保
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務範圍
。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行政
特權,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
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
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前行政特
權。
以上取自憲法法庭釋憲全文 請問行政權
有決定要不要公開資訊的權力 行使這項
權力算不算藐視國會
23樓 去看釋字633,行政官員不配合至國會
會有罰鍰,但這個做法被宣告違憲,更不用
說人民了
xxxcv臉都被打腫了還敢出來喔?
那個截圖只取585有利你解釋的部分 笑
爛 我第一段全打上去了
某樓,那篇原po解釋文根本看錯段
已經回文把他臉打回去了
行政法第一課,行政的內涵:1.組織意義行政2
.形式意義行政3.實質意義行政
好了啦 你查查看有沒有立法行政權這種
鬼東西
然後585看一下第一段我打在推文的
你自己心裡很清楚你在講什麼
大法官都叫立法院院會罰鍰你還在不能罰,是
在跳針什麼
難道5月修法把賴皮寮合法你要說行政機關侵
犯立法權?
憲法法庭直接告訴你罰鍰的前提是不影
響行政機關有效運作之資訊 藐視國會是
不報或虛偽陳述就罰 動動你的腦袋好嗎
我快笑死 賴皮寮的違建案 台灣既有違
建的法令你是不是沒讀過 是這幾年才有
的?
動動你的腦袋好嗎
人家釋憲文貼得那麼清楚 你回一堆無關的
你問可不可以罰鍰 答案就是可以 你貼一
堆發動條件範圍就文不對自己的題啊-.-
Use your brain
你叫他動404 error的東西是居心何意
賴皮寮那個5月修法合法了
什麼無關 可以罰但不是靠什麼立法行政
權好嗎
是靠釋憲讓他罰但僅限585講的範圍 哪
有定義什麼立法行政權
你的問題:「問題是立法權為什麼可以行
政罰?」答案就是可以 end
我覺得一馬歸一馬,你題目是立法院能不能罰
鍰,我貼給你也跟你說法理,答案是立法院可
以罰鍰
既有違建絕對不是5月修法修來的
我題目是立法院不能行政罰 585那也不
會是行政罰
那就不是行政罰 大哥
罰鍰不是行政罰,那是啥??刑罰??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行政法還是刑法??
他是罰鍰 但585直接講直營司法救濟 非
有行政救濟 這就不符合行政罰
行政訴訟不是司法救濟??
還是司法救濟只有民訴跟刑訴?
司法救濟不包含完整的行政救濟 行政訴
訟有 訴願沒有啊
你的賴皮寮
賴皮寮 新北市已經發聲明是既存違建
關那個修法屁事
既存違建你不去動工翻修本來就不會拆
「立法行政」有聽過嗎?
沒有 就沒有立法行政這種東西
內政部修法已經不是違建是合法建物,所以
內政部修法你怎麼不說是侵犯立法權?
賴皮寮你要靠北什麼東西我不懂 既存違
建本來就不用拆
那只是拿來舉例你說權力分立原則不能被打破
,讓你比較好思考並不是這樣,因為立法院也
有行政行為
行政命令本來就可以修啊 如果違反法律
位階的話自動失效而已
立法院可以有行政行為沒錯 但行政罰必
須要有符合行政罰的程序
我這篇一直都有提到 行政罰要符合行政
救濟原則程序 藐視國會很明顯就沒有
那你覺得教示救濟是一定要寫在法條上,還是
行政處分做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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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藍委:一般民眾被約談不服可以提行政救濟廖偉翔說「人民完全可以不到立法院」是錯的。 如果是行政罰(罰單)的形式,由於案件是「撤銷訴訟」(撤銷那張罰單), 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的「訴願前置原則」,人民必須先走訴願程序,才能去打 行政訴訟。 再依訴願法第四條:「訴願之管轄如左:(刪節)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9
[心得] 行政罰法第5條新修法的考法(含實例)看到有老師透過舊題(101高考)新解,解說6/17新生效行政罰法第5條的考法。根據新法, 以下這題答案會不一樣,剛好凸顯了修法重點。覺得很有幫助,跟大家分享! 【題目】 某甲違規,依行為時之法律得裁處五萬元以下罰鍰,而依裁處時之法律得裁處十萬元以下 罰鍰,某甲對原處分機關之裁處不服提出訴願時,法律又修正為得裁處三萬元以下罰鍰,8
[請益] 訴願管轄機關[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題目:某民間團體受內政部委託行駛公權力,該團體對甲做出罰鍰處分,甲如不服,應向 何機關提起訴願7
[課業] 不利變更禁止二、甲機關對乙裁處罰鍰 100 萬元(以下簡稱 A 處分),乙不服,循序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法院審理後,以 A 處分未依行政罰法第 18 條考量乙之資力及所得利益為由, 撤銷 A 處分。該判決確定後,甲機關重新調查事證,發現乙資力雄厚, 且所得利益極高,經斟酌後,裁處乙罰鍰 120 萬元(以下簡稱 B 處分)。 乙不服,再次循序提起撤銷訴訟,主張甲機關不得為較 A處分更不利之處分。5
[請益] 檔案送往上級機關時,被要求抽取其中幾頁?民眾不服機關處分而提起行政救濟, 我們是原處分單位,已對民眾回了復查決定。 現階段來到訴願,復查資料原卷一般直接送往上級主管機關審酌,現在原卷內的部分內容 主管口頭要求取出,不要提供。想問這動作會有問題嗎? 還是我想太多?2
[課業] 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重點解析(3)-行政罰法大家好 我是理律師 希望大家早日上岸,明天開心無牽掛地好好過中秋!! 【高普考 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重點解析(3)-行政罰法第5條之修正】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我會定期在【行政法】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一些近 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 【趨勢分析】2
Re: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引用呂老師二句 [從條文來看,廣電三法以外的法律,只要原處分機關是NCC,都不用經過訴願] [立法者並沒有區分究竟NCC當下處理何種業務,畢竟不管是什麼業務 NCC在當下都是獨立機關,因此都應該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然在實務上1
[課業] 已生效新修正行政罰第5條重點解析111年5月31日三讀通過的行政法中,修正行政罰法第5條已經於6月17日生效了。看到文章 分析本次修法,內容包含條文對照表、修法理由、修法後差異與考試會怎麼考,滿清楚的 ,跟大家分享。節錄如下(★條文對照表與修法理由在原文圖片中,原文連結: ● 修正後差異: ( ★詳細修正對照表與修法理由請參照片圖表)- 【111年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解析(12) –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得否先行裁處「 行政罰」? 】 今年高考以下這題,還滿有趣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111年新修法與重要實務見解一定是考試重點! 我會在【行政法】 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這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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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自家透天門口到底能不能停車?去提看看訴願就知道了 (一)在訴願期間內 如果人民逾法定期間未提起訴願,則行政 處分已具有形式存續力,人民即不得對此 再為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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