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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公務員行政中立問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公務員行政中立問題?作者
smallblu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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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很清楚,看起來界限就是用政府電腦/IP表達政治立場就是不行
看起來苗議員等真的要把政府IP的發言做言論審查
一個一個檢查看看有沒有表達政治立場,有就要記過了
不過這個也會影響到自己的粉絲布萊恩了

我覺得苗議員等應該被政黑女神、創世神等誤導了
政黑女神、創世神就帶個網軍的可能來起個頭,就滾動躲在後面
苗議員以為抓到網軍,但現在看起來就不是
但巳站在風口浪尖,但友軍沒有要支援
看起來沒有人要跟苗議員等搜地方政府或中央電腦/IP的發文

Ps
照U大說法三千英靈殿就不冤了!
三千英靈殿就是用國發會ip發表政治立場都有行政不中立問題
帳號被砍說不定剛好躲掉這一波言論審查行政中立的問題

Ps 謝長庭的兒子問題是穿軍服站台,這樣是違反U大第三層概念
以第9條第1項第6款應該也不行穿制服站台,還是無敵都可以穿軍警等制服?
不過這不是我想討論的,我想知道的是匿名不公開到底可不可以表達立場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之銘言:
: 我先來應用行政中立法的法律精神
: 再來評斷有沒有違反法律
: 行政中立法的核心概念(第一層)絕對是禁止事務官利用權力來幫助特定政黨
: 接下來的第二層概念,就是禁止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上面的機會幫助特定政黨,例如說在上: 班時間用國家配給的電腦以及網路,去支持特定的政黨
: 第三層概念,就是做一些會讓人民懷疑行政機關不中立的事情,例如說在候選人的競選場: 合,公開表達自己的公務員人員身份,號召人民支持某特定候選人
: !
: 依照目前法院的見解,義務役只有在軍營的時候才是公務人員,出了軍營之外就是一般的
穿軍服的話,
: 死老百姓,就算真的算公務人員,剛好有第9條第1項第6款的適用
: 里長是選出來的,並不是事務官,沒有行政中立法的適用,造謠的話又是另外一回事
: 你講的案例非常完美躲過行政中立法的適用(꼨∞)꼩
: !
: 政
: 言論自由沒這麼偉大,公務人員就是被限制住言論自由
: 拿德國學者的話來講,不爽可以不要當公務人員,不當公務人員就可以有完整的言論自由: 人
: 備
: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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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06/17 23:18鬼扯蛋,3000英靈殿是大量註冊ip被砍的

timeriver23506/17 23:18直接說都是國發會?

smallblue1106/18 02:01靠北!我是看政黑一直說4%認為國發會ip是網軍,所以

smallblue1106/18 02:01北市府ip用同樣的標準也是網軍,所以以為三千英靈殿

smallblue1106/18 02:01是這樣。搞錯了-抱歉

smallblue1106/18 02:04如果是大量註冊同ip 這被認為是網軍很正常啊,不然

smallblue1106/18 02:04怎麼解釋,一個人只能三個帳號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