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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所以你們認為中介法哪條法不妥呢?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所以你們認為中介法哪條法不妥呢?作者
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
時間推噓 3 推:9 噓:6 →:43

好啦讓我們有建設性的討論吧
你們覺得哪條法律不妥呢

1.主管機關有相關法律明文規定下可取得使用者個資
小弟個人觀點:這在說已經有別的法律可以取得個資了(如兒少性剝削條例),所以你反對這條法律的意義是?

2.法院認可下可限制(違法內容)資訊令
小弟個人觀點:所以你認為違法內容該永遠存在網路上? 如同iamtony那些文章?

3.主管機關可加註警示
小弟觀點:其實iamtony的部分文章也被加註警語了,你覺得ptt這樣在傷害自由嗎?

4.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不該有任何權力去刪除資訊
小弟觀點:所以你認為不該有自律行為? 而且你認為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從沒有刪除
或篩選內容嗎? 你沒這麼天真吧...


我是覺得這四點基本沒太大問題,理由我也附上了
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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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9.131 (臺灣)
PTT 網址

black8073108/21 10:23法條太長我懶得看

black8073108/21 10:23大便立委罵我是變態

www115ui808/21 10:24都有其他法律幹嘛疊床架屋?

刑法也有妨害性自主罪,那為什麼也有性騷擾防治條例跟兒少性剝削條例呢? 這不是問題

want15008/21 10:241.該法第3條容許聲請的主管機關太多了 請於特定法律

want15008/21 10:24修訂限制條款方符合明確性原則

www115ui808/21 10:24不加註警語會被開罰 平台人力足夠處理嗎

luciffar08/21 10:24我沒看到你講500萬啊

HinaTomo08/21 10:25特定法律規定的範圍很小且明確 誰跟你說就可以直接擴大?

luciffar08/21 10:25靠腰 啊不是大家都怕被罰500 最重要的你不講?

blessbless08/21 10:25R: [新聞] 《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www115ui808/21 10:25會不會因為怕被罰乾脆全刪文?

blessbless08/21 10:25西洽很多討論

korsg08/21 10:25死忠仔還想淡化這條惡法啊?

HinaTomo08/21 10:25這種邏輯難怪會有一群人拿性影片法案說中介法是民眾黨

luciffar08/21 10:26帶這三小鳥風向 笑死

want15008/21 10:262.法院裁定只能滿足正當法律程序 其他的違憲審查未必

want15008/21 10:26能過 況且法院專業性也要有經費支持才可行

yayaya948708/21 10:26黨說了就是

want15008/21 10:273.是的 屬於基本權對第三人效力侵害18條人格權的情形 只

want15008/21 10:27是程度可能顯屬輕微而已

zero0007208/21 10:27#不信谣不传谣政府的解释是唯一依据

want15008/21 10:284.有權力 但屬於私法自治的範疇 由行政機關直接依本法

want15008/21 10:29聲請限制的情形是否課與使用者發表言論過於不合理的負擔

want15008/21 10:30立法機關可以立法要求私人平台保障算法公正性 但是否能

want15008/21 10:30立法要求行政機關針對所有違法的情形都跳過私法自治直接

luciffar08/21 10:30你就好好分析一下平台未啥寧可刪文也不乖乖繳500充實

want15008/21 10:30介入影響輿論 恐怕爭議很大 現在換我要求你回復了

luciffar08/21 10:30國庫 這樣酸民就聽的懂啦

HinaTomo08/21 10:30妨礙性自主是強暴 性騷擾是騷擾包含職場上言語騷擾

HinaTomo08/21 10:31兒少則是針對未成年的法案 你他媽的到底範圍一樣?

藍白腦辯不過就口出穢言了XD 藍白腦最近越來越殘暴了

※ 編輯: takuminauki (114.46.49.131 臺灣), 08/21/2022 10:32:12

www115ui808/21 10:32你不知道你提的法是規範不同人跟行為態樣嗎

HinaTomo08/21 10:33辯不過? 我都說出差別還辯不過? 比起滿口糞的我很優雅了

vinc432008/21 10:33好可憐啊

bluenan08/21 10:33韓柯糞屎吃完了,只要是民進黨提的,除了消費卷嫌太少,

bluenan08/21 10:33其他全部不妥

HinaTomo08/21 10:33沒有基本法學常識被打臉還在精神勝利啊?

www115ui808/21 10:34dpp反對消費券耶

HinaTomo08/21 10:34DPP自己反消費券 結果換一個名義就發了 笑死

vinc432008/21 10:34除非民進黨未來永遠不用政黨輪替 不然這條法律遲早也會

vinc432008/21 10:34反噬民進黨 你有想過嗎?

www115ui808/21 10:36want150寫得很好 換你回他囉

HinaTomo08/21 10:36他連我那段都不敢直接回 扯口氣轉移焦點了

HinaTomo08/21 10:37你期待他能回want150甚麼正經內容?

black8073108/21 10:38這篇好多人 再送你一張

bighorse008/21 10:44堅持

lbowlbow08/21 11:10還能跳針私法自治,又在父子騎驢了,政府什麼都要負責

lbowlbow08/21 11:10但什麼都不能管

want15008/21 11:17人民是不該只要求政府擔責而不給與權限 但政府給自己加

want15008/21 11:18太多菜又是另一回事 請好好限縮適用範圍

HinaTomo08/21 11:20DPP自己偷加一堆料好意思講甚麼父子騎驢喔

netboy78908/21 11:33柯粉看不懂,明明就一堆法院流程

quint08/21 11:39我是沒什麼學識啦 但很多反對的社會賢達說的你不去看一下

quint08/21 11:39嗎 再看看自己臉有沒有腫起來

社會賢達李秉穎教授也說高端是科學而且有效的,藍白腦似乎不吃這套

※ 編輯: takuminauki (114.46.49.131 臺灣), 08/21/2022 11:43:10

KTR556608/21 12:46反送中也是處理犯罪者 為什麼要反對呢?

gimyhsiou08/21 15:51正經解釋,就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