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眾黨立委提告A先生誹謗
告很好啊,這樣增加了助理跟民眾黨的對立面,更不容易被摸頭了,而且如果A都是
照實講,也沒有什麼好怕的,這個動作政治意義比法律意義大很多,主要就是穩定支持者的信心,套我們常常說的話「不告就代表是事實」,不管如何,這幾天一定要維穩,剩下的等選後上法院再說,而且即便告不成,對方也不一定會反控「誣告」,怎麼樣都是Z大於B
民眾黨這兩天無論高,柯面對記者的回答,包含這次提告,都是最合理正確的做法,
幕僚終於腦子上線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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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A先生 A先生應該就會去找林冠年跟其他前助理 更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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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推
先上再說
推
我前一篇就說了 連被告名字都不知道 告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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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演戲的而已 還有人這麼嗨
推
聯盟一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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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民眾黨立委邱臣遠等人 今天早上到台北地檢署提告 告發在政論節目連線的前助理A先生 妨害名譽(誹謗)罪嫌 請大家搜尋中天連結 有提告的直播2
所以檢察官只能發文給電視台 要求提供A先生資料 然後電視台可以用保護來源堅持不提供來源 當然電視台硬起來 他當然可以死不提供 那民眾黨只能改告電視台造謠這樣嗎? 告所有的來賓來個法律大戰?2
又到了法律小常識的時間了 如果要告人 首先原告要負起責任說明清楚 人 事 時 地 也就是4
請問一下 你的意思是 以後電視台隨便找一個人 然後匿名說是某某某 就可以隨意的指控任何人犯法,3
鏡週刊 上報 林耕仁 等等等一堆人 你不告??? 結果跑去告吹哨者 跟大家說自己要推什麼吹哨者還是檢舉人保護法??? 然後網路上柯粉在先射箭再畫靶 說因為吹哨者造謠所以可以告??? 為什麼要告不一起告單純只告吹哨者呢?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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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眾黨這次真的處置很明快耶!剛看新聞,哈其實我都是從八卦版看轉貼新聞的啦 民眾黨已經要求該節目道歉跟撤下不實言論,否則會提告! 昨晚才播出的節目,這次民眾黨就快速處置發聲明,感覺處置很明快 畢竟事涉高達5位立委的清白,任誰都不想這樣被抹黑指控吧! 只能看發展了…如果節目等沒有後續,民眾黨就會真的去提告?!17
Re: [新聞] 譴責「鄭知道了」造謠黨內立委貪污 民眾昨天晚上鄭知道了那個A助理的電話,是被問到有一個助理薪水5萬,實領0, 我沒聽錯的話,他就直接說是人頭啊,還說民眾黨每個立委都有一個, 要用公費助理的名額,但是人是給黨團辦公室用。 那個電話的A助理,是說民眾黨去年被公督盟指控「民眾黨寄生國會」, 還被扣分什麼的,然後人頭助理也是一樣的做法,節目來賓一陣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