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新竹地檢署新聞稿:馬偕兒童醫院容積案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12820
既然有人回應560是法院判的
那這裡公視有個簡易時間軸可以看
2016年即監院認定560,但當時沒有使用都市更新方案
但從2018年開始,威京想用都市更新增加容積
那從這裡開始應該就是由 都發局 開始著手認定用怎樣的都市更新方案去增加容積了
非土木法律專業,就以當時時間的認定vs方案來看
這應該是沒有問題,560時就還沒引用都市更新的內容
就以工作幾年的邏輯來看,你不能就先前未引用的部分,延伸至後面變成無法進行額外引用
至於認定是不是都市更新,這應該是都發局的事
所以應該由各地區市府認定,你如果以監察院去認定,要確定欸
確定以後都市更新都由監察院審核???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51.100 (臺灣)
※ PTT 網址
→
還是有人可以認為560判完,就不能再外來引用其他建
→
築法條?
→
這豈不是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
以時間順序來看,當時560的判決反而是保障了下限
→
所以既然如此還在偵辦,那法院也還沒判
→
好像現在喊圖利是有點早欸
推
這篇感覺就真的無關新竹了XD
噓
京華城年限還不到20年,根本不合都市更新標準,還要
→
還需要都委會認定什麼鬼??
34
Re: [新聞] 都發局長認了!柯文哲專簽交辦 放寬京華城容積獎勵別鬼扯好不好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 引述《JinCheng5566 (金城五洗髮精)》之銘言: : : 都發局長認了!柯文哲專簽交辦 放寬京華城容積獎勵 : : 15:50 2024/05/02 中時 劉彥宜89
Re: [討論] 柯文哲:公文不能推給某一個人哪有這樣的先說我跟阿北一樣不知道 昨天才去看京華城的會議記錄 第9項附件三1091012專家學者會議 真的想了解來龍去脈,不是因為政治影響思考能力的人可以點進去看20
Re: [新聞] 新/京華城案重大進展!柯文哲列貪汙案被告560%是監察院糾正恢復的 30%是業者花44億依法購得的容積轉移 20%就是監察院稱不當參考採用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事實上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17
Re: [新聞] 李彥秀:MG149案不起訴 讓柯文哲誤會這改善一下 這20%為什麼來的 京華城的開發是威京80年去跟北市府申請工轉商 當時北市府的計畫書載明 1.整個街郭開發由威京負責10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1、北市府認為京華城案合法? 北市府9/5發的最新聲明是指北市府認為審議程序上沒有違法,但京華城獎勵20%通過理由 有沒有違法尊重法院判決。 2、京華城案到底違反了什麼法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違反了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9
Re: [新聞] 【柯府圖利京華城1】柯市府卸任前放行原文恕刪, 我自己的解讀是, 當初威京集團蓋京華城時, 法定容積率應該是560%, 加上額外20%獎勵與容積轉移後為678.91%。2X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原本台北市政府核定京華城容積392% 後來監察院糾正 京華城為商三特 基礎容積560% 京華城自己去買30%容積來換 變728% (這個合法交換) 然後柯文哲政府亂引用都更條例多給20% 變成840%1X
Re: [新聞] 柯文哲指示「快就好」積極介入!北檢約根本不是這樣好嗎 我再說一次 小草應該去了解一下監察院的糾正文跟兩位法官的羈押裁定拉 基本上監察院認為上限就是560 他們不推翻上次監察院糾正的560 但是認定560就是上限 第一個法官表態說轉移容積是合法的 但是那個20%有問題 已經讓560超過上限 第二個法官表態說 20+30都是違法的 讓京華城不法獲利兩百億以上2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這裡提到案件本身性質與「都市更新」無關,但卻準用都更獎勵制度 但是根據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 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 益,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