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firstshiva (敢愛敢恨真性情)》之銘言:
: : 因為我不是法律專業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釐清
: :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 有法條明確禁止或是有違反哪一條法律規定嗎?
: : 如果沒有 為什麼稱為違法?
: : 據我所知 法律規定都更 危老 可以給予容積獎勵 可是有規定除此之外就不能給獎勵嗎?
: : 懇請有專業知識的鄉民釋疑 感謝
: 這要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了...
: 其中提到的獎勵類型,計有:
: ┌─────┬───────┐
: │ 對應條文 │ 類型 │
: ├─────┼───────┤
: │ 第五條 │ 實施容積管制 │ ─┐
: │ │ 前合法建築 │ │
: ├─────┼───────┤ │
: │ 第六條 │ 都更地區內建 │ │
: │ │ 築違法處理 │ │
: ├─────┼───────┤ │
: │ 第七條 │ 指定社會福利 │ │
: │ │ 設施經公告得 │ ├─ 主管機關認定
: │ │ 無償登記公有 │ │
: ├─────┼───────┤ │
: │ 第八條 │ 公共設施用地 │ │
: │ │ 登記公有 │ │
: ├─────┼───────┤ │
: │ 第九條 │ 古蹟保存管理 │ ─┘
: ├─────┼───────┤
: │ 第十條 │ 綠建築證書 │ ─┐
: ├─────┼───────┤ │
: │ 第十一條 │ 智慧建築證書 │ │
: ├─────┼───────┤ ├─ 營建商得申請
: │ 第十二條 │ 無障礙環境 │ │
: ├─────┼───────┤ │
: │ 第十三條 │ 建築物耐震 │ ─┘
: ├─────┼───────┤
: │ 第十四條 │ 區分應實施都 │ ─┐
: │ │ 更地區 │ │
: ├─────┼───────┤ │
: │ 第十五條 │ 都更重建範圍 │ │
: │ │ 廣闊辦理 │ ├─ 主管機關認定
: ├─────┼───────┤ │
: │ 第十六條 │ 協議合建都更 │ │
: ├─────┼───────┤ │
: │ 第十七條 │ 違章建築辦理 │ ─┘
: └─────┴───────┘
: 至於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等,理: 論上都是在《都市計畫法》範圍之內,得由主管機關認定
: 只是案件本身性質與「都市更新」無關,但卻準用都更獎勵制度,這實在令人費解了。這裡提到案件本身性質與「都市更新」無關,但卻準用都更獎勵制度
但是根據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 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第 二 章 更新地區之劃定
第 6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優先劃定或變更為更新地區並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
一、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
二、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
三、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
四、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
五、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亟須辦理保存維護,或其周邊建築物未能與之配合者。
六、居住環境惡劣,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
七、經偵檢確定遭受放射性污染之建築物。
八、特種工業設施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
京華城用第三項來申請也可以吧? 如果如果有符合第三項,
是否可以使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另外很多人說法院說超過560%就是違法的說法
根據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 3 條
本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與本辦法所稱基準容積及原建築容積,定義如下:
一、基準容積:指都市計畫法令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
560% 就是基準容積,所以說"法院說超過560%就是違法的說法"應該是不正確的
法院的說法是
"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
意思應該是要表達560%以上的容積是以違法的方式給予
不是給予560%以上的容積就是違法
--
通案和個案的差別
京華城不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的原因是?
第三項可以的話,這條例可以廢了
生意不好?
那塊地有劃定都更?
執行法律公權力是很嚴謹,要能服人不是隨
便編個理由200億就送出去
生意不好關門就能獎勵變更?
我也想問什麼裝況是符合第三項?
沒劃定 用都計程序亂連準用都更
問ptt幹嘛 又沒幾個決策者
黨說你違法就違法
laukun說的對,沒有劃定都市更新區
所以得用才是最大問題
問題是,京華城是劃定的都更地區嗎?
移轉容積也違法?買道路用地也錯?
京華城不到30年是改建
現在哪個房子沒有獎勵與移轉容積?
101大樓也有獎勵容積20%
可是京華城是從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
這樣也不叫都更嗎??不懂好奇問一下
↗這部份沒問題,爭議在獎勵容積
所以要都委會同意呀XD,行之有年的制度
,碰到柯全部變成違法XD
爆
首Po因為我不是法律專業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釐清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 有法條明確禁止或是有違反哪一條法律規定嗎? 如果沒有 為什麼稱為違法? 據我所知 法律規定都更 危老 可以給予容積獎勵 可是有規定除此之外就不能給獎勵嗎? 懇請有專業知識的鄉民釋疑 感謝![[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https://i.imgur.com/FZs7b4Lb.jpeg)
11
這要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了... 其中提到的獎勵類型,計有: ┌─────┬───────┐ │ 對應條文 │ 類型 │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https://i.imgur.com/jdpyxlHb.jpeg)
5
? : : 懇請有專業知識的鄉民釋疑 感謝 : : 這要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了...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https://i.imgur.com/HqvV0IOb.png)
2
原文刪除.. 可能跟原文關係不大… 剛剛查了一下。 新北 某些區段 容移加增額容積 就可以90%??? 540可以直接破千欸 沒有質疑圖利還是什麼的意思.. 只是想問 所以地方法規 只要合法 想給多少都可以2
我再講一次… 監委的糾正上面寫說, 因為台北市土地分區規則 560是商3的上限,所以這個違法 檢察官說 560是商3上限 所以超過560就是圖利 第一個羈押庭法官說
你他媽的一堆蠢材 抓重點討論不會? 全部在那邊嘴,但是沒切重點。 民主國家,你認為 「量身打造」是圖利罪
就真的沒有違法阿 法律規定是說危老可給 京華城雖然不符合危老 那又怎樣 不符合危老也沒說不能給2
最好笑的是,蔣萬安現在直接回你 我不知道 合法非法給法院判 他不知道,他不敢停工,也不敢說合法 奇怪,他可以不知道 但為什麼柯一定要知道是否違法??14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第 25 條 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且容積率不得超過 其面臨最寬道路寬度(以公尺計)乘以百分之五十之積數,未達百分之三 百者,以百分之三百計。1
真的很好笑 全台灣那麼多縣市首長 就你柯出問題要講政治迫害 司法迫害 那馬英九當過北市長當過總統怎麼沒事 自己想看看自己幹了什麼好嗎![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https://i.imgur.com/3z6AKAob.jpg)
89
Re: [討論] 柯文哲:公文不能推給某一個人哪有這樣的先說我跟阿北一樣不知道 昨天才去看京華城的會議記錄 第9項附件三1091012專家學者會議 真的想了解來龍去脈,不是因為政治影響思考能力的人可以點進去看![Re: [討論] 柯文哲:公文不能推給某一個人哪有這樣的 Re: [討論] 柯文哲:公文不能推給某一個人哪有這樣的](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FBsharelogo.jpg)
3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小弟卡提諾法學者,想來跟各位大大討論一下威京這案。 都市計畫法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https://i.imgur.com/b7IGuKab.png)
23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大家都說京華城違法,沒有法源依據,先來看 都市計畫法24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 Re: [問卦] 所以京華城確定違法嗎?](https://i.imgur.com/x1gzrwqb.jpeg)
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8/360128/lg-2d47ba0c982dc1882c1e233c489a1e53.jpg)
10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1、北市府認為京華城案合法? 北市府9/5發的最新聲明是指北市府認為審議程序上沒有違法,但京華城獎勵20%通過理由 有沒有違法尊重法院判決。 2、京華城案到底違反了什麼法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違反了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8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首先,確認京華城屬於2021年3月「南松山地區發展再生計畫」的範圍內 符合都市計畫法 其次,20%獎勵容積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 法規名稱:都市更新條例 第 3 條![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https://i.imgur.com/KO1TW2Tb.jpeg)
8
[問卦] 誰知道這篇監察文在供三小?(背景)本案緣自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是在80年間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 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工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商三)」( 80年公布之都市計畫書,記載捐地後所餘七成「商三」土地之容積率是按該計畫書附件之 「面積比較表」所載560%計算,並未記載按392%計算;392%是把捐出的公園、廣場納![[問卦] 誰知道這篇監察文在供三小? [問卦] 誰知道這篇監察文在供三小?](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2
Re: [新聞] 列貪污被告! 柯文哲急發「1102字文長慎入如果你是柯粉的話 應該多少也知道柯文哲競選市長時的政見 其中就有打造進步宜居城市 一般人大概只會把這句當作喊個漂亮口號 但這人是真的認真去想辦法實踐![Re: [新聞] 列貪污被告! 柯文哲急發「1102字文長慎入 Re: [新聞] 列貪污被告! 柯文哲急發「1102字文長慎入](https://i.imgur.com/xGzLGv5b.jpeg)
5
Re: [問卦] 都更為啥會推不動啊首先天底下不會有好心人 會沒有任何好處下就無條件幫你老房子拆掉重建蓋棟一棟新房子給你的 如果看過都市更新條例的立法目的 開宗明義會寫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2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你拿出來的2條是容積不得超過560%的部份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就很清楚有說明了 跟獎勵容積沒有半點關係 如果照你的幻想來解釋 那超過560%都直接違法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