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喜傑獅開告了
https://reurl.cc/K8088j
先位聲明:確認兩造間就起訴狀附表1「訂單編號」欄之買賣契約無效。
備位聲明:兩造間就起訴狀附表1「訂單編號」欄之買賣契約應予撤銷。
搶便宜有風險 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 引述《meow1125 (菇菇)》之銘言:
: 沒聽過的品牌
: CJSCOPE 喜傑獅在臉書辦的活動
: 慶祝中華隊奪冠 累積讚數筆電就折扣多少
: 時間是算到今天晚上23:59
: 然後折扣12/31以前
: 目前讚數約400折扣沒有很殺
: 但如果剛好要買筆電可以關注看看最後有多少折扣
: https://imgur.com/a/3Xc46wK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Uo9ANjYH/?mibextid=WC7FNe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18:11更新4370讚
: 但是改規則了==
: 期限到20:55飛機落地時間
: 雖然折扣不限量 但不知會不會偷漲價
: 10:00更新
: 飛機落地20:57結算折扣1.7萬
: 期限又改成12/31了
: 感覺這間公司應該很慌
: 但商譽挺重要的應該不會下單限制太誇張吧
: 最後祝大家跟中華隊一樣順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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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流:不想認賠 對全部下單的提民
事契約無效 給箭頭
這正是為什麼選筆電應該要先選品牌
再選機型,好的品牌像華碩讓消費者
購買資訊透明,買前買後都不會有負
擔,還有第一年完美保固用的很安心
超扯
如果還要敗訴方自行負擔訴訟費就太
誇張
反正公司不賣一般消費者了,認為沒
差
所以搶到優惠還要被告??
省錢板變賺錢板,我說的是廠商
買筆電還要被告,嚇死
買筆電東西沒收到反而被告
抱歉 我文盲拉 翻譯一下
厲害了這家公司
不是買家告賣家不出貨,而是賣家告
買家契約無效,大開眼界
契約無效很難用喊的就直接無效 所
以接下來看看用啥理由 我先猜 背信
不當得利 還有當時一直質疑網友看
到的網頁 那就再加個妨礙電腦使用
好了
原來買個筆電名字會出現在被告名單
不過就買個筆電還會被告 XDDD
什麼破行銷 是拿來告買家的
苦主好多阿
以為是買划算筆電結果買到法學課程
?
笑死人了
不知道十足把握 底氣足還是想拼看
看 如果被法院認證就全都要認賠囉
神串留名,看戲買個筆電也能當被告
嚇嚇你 哈哈
太特殊的情況了~~
有鄉民中箭嗎?
我啊,300多個至少有一半以上吧
第一次看到這種操作
中獎的喊個+1
洗劫一空
還好沒買 笑死
本來都涼掉的議題,自己神操作又讓
他熱起來了
不是學DELL裝死等人來告,而是直接
告下單的人,這是什麼神操作?
但他裁判費要補繳才會受理
先優惠 搶的人沒拿到就算了還被告
這是挖洞給人跳吧
買筆電買到上法院 想想就累
這公司是甚麼神操作, 見識了
包攬訴訟之嫌疑
笑死人有夠瞎的公司
這什麼操作…
台灣電商玩出新把戲摟!!
這也太好笑了吧,沒上新聞台太可惜
,賣家自己特價,買家下訂不出貨,
還要告買家,
這篇也推一下
好誇張的店家
這店家不在乎商譽嗎
這應該要上一下新聞吧 真的顛覆三觀
我看群組已經有新聞要找人訪問了
笑死
好扯喔
笑死原來是訴訟斂財
那敗訴的話會等於契約有效法院認證
必須出貨嗎
建議那些被告直接找消保官或消基會
進行團體訴訟,把喜獅傑當初廣告的
貼文一連串貼上去,搭配消保法及民
法的誠信原則、誠信原則、內容控制
主張,誰輸誰贏還很難說!
奇文必須共賞,給推。
其實被告也是......,要告我的話,
我先反告個資,你這樣訴訟列被告,
不是大家都知道當初誰搶便宜了!這
攸關公益或我當初有讓你揭露嗎?訴
之客觀合併,不是你原告想訴訟經濟
,就可以主觀合併!應該分開起訴,
法院認必要,法院才有權合併,也要
給與被告選擇權!
真的夠誇張
玩不起的公司
所以說真的不要亂買什麼垃圾雜牌的
東西 幾百塊就算了 幾萬塊真的母湯
吉吉
突然覺得華碩大氣…鄉民各種噴都ok
爆
首Po沒聽過的品牌 CJSCOPE 喜傑獅在臉書辦的活動 慶祝中華隊奪冠 累積讚數筆電就折扣多少 時間是算到今天晚上23:59 然後折扣12/31以前![[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https://i.imgur.com/w9ubirab.jpg?fb)
爆
現在進入加賽模式了 小編覺得16990的筆電是不正常的,四萬起才是真的,圖被改過了 (但是Google搜尋隨便搜都找得到那台啊) 網站是被駭客打的,即便大家nslookup都找不到DNS也是![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https://i.imgur.com/ZQIIdsb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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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傑獅發最新聲明囉 大意就是FB那篇文被刪了 然後你各位繞過官網下單的通通保留 只有11/25前有聯絡的才算![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https://i.imgur.com/u66Q9g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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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張囉 驊哥電腦彎道超車 抽17000十位 現在加入官網會員有500元購物金 直接收割一波流量![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https://i.imgur.com/79LrOUrb.jpeg)
剛在FB看到 賣電池的 感覺是在致敬啊 笑死 有小編這麼白目的嗎!?![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https://i.imgur.com/qZMx0U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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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各位朋友們: 因中華隊奪得12強冠軍,我們在Facebook發起的活動由於活動設計思考不夠周全,以及官網伺服器崩潰所造成之種種問題,導致活動未能順利進行,我們深感非常的抱歉,真的很對不起,在此致上12萬分的歉意,行銷主編督導不周,我們的小編群在處理問題時出現失職,未能及時應對並溝通,向各位朋友們與大眾致上最大的歉意。 為了不失去幫中華隊慶賀的初衷,以及彌補各位所花費的心力,我們提出了以下幾項補償: 1. 在11月24日23:00PM起PO文至11月25日21:06PM前的每一筆官網客製化訂單將折扣NT$17,000 依約專案區訂單不得在此範圍內,敬請海涵,各位符合上述期間訂單的貴賓,我們將於11月30日起有專人與您聯絡,懇請稍候。![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11/29/0/30994743.jpg&s=Y&x=0&y=0&sw=1279&sh=853&sl=W&fw=800&exp=3600)
X
TL; DR 懶人包 1. 賴皮啦 2. 21:07 之前成立的訂單才有 -17000![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 Re: [情報] 中華隊冠軍 筆電優惠](https://www.cjscope.com.tw/images/seo/1722927438310.png)
3X
大家好,我是喜傑獅的總經理劉志煌, 2024年11月末敝公司備受爭議的折價優惠活動引發了一系列負面新聞風波, 本公司經過一個多月的內部調查、檢討, 敝人謹代表喜傑獅全體同仁, 向各位消費者以及社會大眾致上最大的歉意!
爆
[討論] 喜傑獅提告300多位買筆電的買家反正就是之前中華隊拿到冠軍的時候,喜傑獅這店家說按讚打折的活動,結果要折一萬七 就不想認帳了 用各種方式甩鍋,甚至是找假帳號抽獎![[討論] 喜傑獅提告300多位買筆電的買家 [討論] 喜傑獅提告300多位買筆電的買家](https://i.imgur.com/goMjH8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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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打過官司的就知道,台灣法官真的垃圾一堆,特別是一審地方法院,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當你親身遇過什麼叫做把白的講成黑的,先有心證後,再開始畫靶找證據寫不利你的判決 我的承辦法官曾經親口說:不想和解啊? 不要以為你有證據,我就會判給你 歷經兩年多的調解庭、準備程序、言詞辯論、證據攻防,全部都是放屁 法官根本沒鳥證據,直接copy複製貼上先前別的法官的判決書,只是把名字改一改就宣判![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https://i.imgur.com/3Rkawh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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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法官裁定攻城獅補繳12萬裁判費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補字第 195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4日 原告:攻城獅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林秉聖 被告: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討論] 法官裁定攻城獅補繳12萬裁判費 [討論] 法官裁定攻城獅補繳12萬裁判費](https://law.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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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喜傑獅開告300多位下訂買筆電的人這是因為他不想出貨 所以提起的請求確認契約無效之訴啦 不是說去告什麼所有有下單的人 你的講法會讓人覺得是廠商要報復消費者的錯覺 他訴之聲明是這樣寫的 先位聲明:確認兩造間就起訴狀附表1「訂單編號」欄之買賣契約無效; 備位聲明:兩造間就起訴狀附表1「訂單編號」欄之買賣契約應予撤銷。27
Re: [討論] 喜傑獅提告300多位買筆電的買家在隔壁板看到的回文 這是因為喜傑獅不想出貨,所以提起的請求確認契約無效之訴。 先位聲明:確認兩造間就起訴狀附表1「訂單編號」欄之買賣契約無效。 備位聲明:兩造間就起訴狀附表1「訂單編號」欄之買賣契約應予撤銷。 目的是讓這些懶得寫答辯狀的或是看到法院起訴狀的人知難而退,到時候沒回答辯狀或沒![Re: [討論] 喜傑獅提告300多位買筆電的買家 Re: [討論] 喜傑獅提告300多位買筆電的買家](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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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一言不合就開論,請收下我的膝蓋 來一起抬槓一下 先位/備位之訴(預備合併): 預備合併係指原告預慮法院就其先位請求為不利之判決,而提出「備位聲明」(又稱後位聲明),以法院認為先位聲明無理由為停止條件,審理判決備位聲明。 T板友用的是類比式闡釋![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 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https://i.imgur.com/c4IHwjA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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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物權無因性 為何又變有因?物權無因性: 物權因合意.交付.登記生效後 不受債權瑕疵影響 但這一題 甲積欠丙債務,為避免其A屋被強制執行,與乙約定假裝做成買賣,並移轉所有權。 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5
Re: [問卦] 夏男坦承:跟5億高中生是"假結婚".5億飛了112年度家調裁字第23號 主 文 確認兩造間之婚姻無效。 聲請意旨: 兩造於民國110年5月7日在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惟兩造結婚書約上之結婚證人oooxxx均未親自見聞兩造有無結婚之真意,僅在結婚書約上簽名,雖兩造嗣已於111年5月11日兩願離婚,惟兩造之結婚既違反民法第982條之結婚要件規定,係自始當然無效,故兩造間之婚姻應自始無效。為此,依法提起本件聲請。
Re: [爆卦] 喜傑獅開告300多位下訂買筆電的人這裡有一個誤解 蠻嚴重的 一造辯論判決不表示法官就只能按照 喜傑獅委任律師所提的主張與證據作成心證 法官會自己去看先位主張所涉契約雙方的真意 備位所涉是否有得撤銷之事實![Re: [爆卦] 喜傑獅開告300多位下訂買筆電的人 Re: [爆卦] 喜傑獅開告300多位下訂買筆電的人](https://i.imgur.com/YIJHbrob.jpeg)
Re: [請益] 民法考題請益原文吃掉~ 甲(買方)、乙(賣方)就第三人之 A 不動產訂立買賣契約。甲為逃避強制執行,乃與 丙通謀虛偽合意,指示乙將 A 移轉所有權登記予丙,再由丙與丁通謀虛偽合意將 A 移轉 登記為丁所有。在此同時,甲告知戊上述情事,並與其訂立買賣 A 不動產之契約。如甲 未依約將 A 移轉登記予戊時,戊得為如何之主張,請求甲將 A 移轉登記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