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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

看板C_Chat標題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作者
mcharuko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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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開論,請收下我的膝蓋

來一起抬槓一下

先位/備位之訴(預備合併):
預備合併係指原告預慮法院就其先位請求為不利之判決,而提出「備位聲明」(又稱後位聲明),以法院認為先位聲明無理由為停止條件,審理判決備位聲明。

T板友用的是類比式闡釋
簡單說,預備合併原始的概念,類似遊戲王的陷阱卡
這屬於因果論謬誤的(先後順序)的邏輯,也就是我無效你的無效

維基的舉例如下
-例如「先位聲明」請求交付買賣標的物,預慮若法院認為買賣契約根本不成立、生效,「備位聲明」請求返還價金之不當得利。此時法院受當事人訴之聲明排列順序之拘束,若認先位聲明無理由則須審理判決後位聲明,若認先位聲明有理由則毋須審理判決後位聲明。

當然從屬來用會發現順序是少了一層的,但意思疏通就好

亦即,
若當局要依兒少法裁罰,擴張解釋未有定論之條文
則「裁罰標準態樣」就會被喚起(觸發),成為第二爭執點
而這項爭執會導致T板友後面提及的實質合憲性─最小侵害原則被連帶觸發
(沒錯就是灰流麗的概念)

況且我們現在還在爭執「為何能依兒少法裁罰」,
也就是虛擬創作範疇無法符合刑法基本準則中的可預見性
T板友想提醒的就是這點
連灰流麗都還不需要交了,你交灰流麗幹嘛
我們還在討論授權母法兒少法是否適用的環節
對方還在試圖融合召喚,你還在用墓指干涉他的祭品而已

(ref: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80號
...,至釋字第五二二號解釋,本院直接處理空白刑法法規授權的問題,該號容許刑法處罰之構成要件得授權予命令為補充規定,但在授權明確性的控制上,除了一般授權明確性所要求的「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以外,尚要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也就是說,刑罰構成要件授權明確與否,較諸一般事務之授權之審查,必須思考更多的要素,一方面必須視授權母法對行政機關的政策指導是否清晰,另方面則必須從受規範者的角度去考量,母法中是否已呈現出那些行為態樣可罰。
加強對空白刑法法規授權之審查,乃在呼應罪刑法定原則的關懷。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刑罰必須由立法者以法律形式自行訂定,最一般的說法是其目的在節制國家權力,確保人民的自由權利[10]:從古典的自由主義與契約論的角度而言,只有由人民代表組成的議會,事先同意以刑法加以禁止的行為—亦即是人民自我統治下的同意,始能動用刑罰干涉人民的自由,反面敘述即是凡不屬於國家(議會)以預先制訂的法律明文禁止的範圍,都屬於人民自由行動的範圍。而預先確定刑罰的範圍,不只是確保其人身不虞遽受刑罰枷鎖所困而已,更重要的是,人們始能在不虞恐懼的條件下
,充分「開展其快樂生活的自由」[11]。...,那麼人民的某種行動自由,能否以刑罰加以侵奪的價值決定,係應由國會為之,即尚非能由行政部門所能輕易越俎代庖。
刑法的基本立場是慎刑,刑罰被定位為「能不用就不用」的最後手段,又刑法的安定往往有助於其預防功能的發揮[12],...,不過本席等並不認為釋字第五二二號解釋所提出所謂預見行為可罰的標準,是指必須規範到使人民從授權母法中即已明確知悉具體會受到處罰的個別行為的明確地步,蓋授權明確性的要求倘果真至此程度,實際上授權空間已然消逝,與要求立法者自行訂定難謂有何差別[13]。...,那麼授權母法須令人「預見行為可罰」,究竟是指必須明確到何種程度呢?...,在由行政機關補充有其需要的情況下,重要的是必須使受規範者可以從法律本身知悉其行為ꘊ釣獈B罰之風險,並且與所援引之法規命令合併觀察,可以明確判斷行為之可罰性[19]。本號解釋於重申釋字第五二二號解釋有關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之用語外,進一步補充所謂預見行為之可罰,係指「其由授權之母法整體觀察,已足使人民預見行為有受處罰之可能」,其中所稱「可能」其實即指「風險」,...」


白話,大法官釋憲文表示
「慎刑」──在可預見行為可罰的情況下,才能啟動人民經由國會(人民代表)給予行政機關的授與權利,代行糾舉懲戒。其「可預見行為可罰」並非需要詳細規定到何種行為方能觸法,否則即失去授權空間;然亦不能跳脫授權母法之立法初意,亦即「使受規範者可以從法律本身知悉其行為有受處罰之風險」。

本案系爭行為,基於國家論文系統諸多學者之登版立論、
及引鑑於我國立國至今,尚未有任一與「虛擬兒少圖、文」創作有關之已遂案件,
以受限制人民觀點而言,難認有可追溯母法立意之處。
亦即,「...,實體世界有小孩出現風險(緊急狀態),跟虛擬世界沒有直接對應個體的狀況,應該是完全不同,前者有個人法益的問題,後者的危害是非常間接的(甚至難以證明的)。虛擬世界的標準不但要不一樣,而且應該跟實體世界的認定標準完全切開,...,一個在實體世界都用不好的經驗法則,不可能放在虛擬世界用。」(沈伯洋,現任立法委員,于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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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回到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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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願望已經結束,原以為奇蹟之門再也不會向他打開,
但是──
那扇沉重的門扉,還是被女孩打開了。
究竟,幸福會不會降臨到這兩人的身上呢? 《求婚大作戰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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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ce02/26 11:20你用K語言應該看得懂的人更少(

iuytjhgf02/26 11:22K語大概幾%看得懂?

SunnyBrian02/26 11:22

CATALYST000102/26 11:23這裡是西洽 不是法律沙龍

CATALYST000102/26 11:24沒啦 我真的覺得能細心看這些法條的人很猛

redbat302/26 11:29這篇文章反而k語看不懂

Lupin9702/26 11:55

YUIatCMU02/26 12:00K語言比法學要難到底是怎麼回事www

za91827365402/26 12:02嗯嗯原來如此 看不懂

lone71402/26 12:04K語言是什麼

mcharuko02/26 12:06笑死哈哈哈 真的有人看不懂 我的錯

mcharuko02/26 12:07非常抱歉XD 簡單說就是遊戲王的處理原則

mcharuko02/26 12:11https://i.imgur.com/c4IHwjA.jpg

lone71402/26 12:29你這是對抽象概念的抽象解釋,需要對兩者都有了解的才聽

lone71402/26 12:29得懂…

XFarter02/26 14:50我看到K語言的解釋很不錯我就進來推了

tooyahaya02/26 15:17看到牌佬就先推了

megah32102/26 18:29看不懂 推

leon130902/26 19:17我覺得我得要思考很久才能懂皮毛

NekoArcueid02/27 09:53

TodomeKoichi02/27 21:21感謝補充!融合meta是壞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