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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軍加薪跳票違法?「法律人」顧立雄:

看板Militarylife標題Re: [新聞] 國軍加薪跳票違法?「法律人」顧立雄:作者
jobli
(募兵制=基層官兵消消樂)
時間推噓66 推:66 噓:0 →:442

※ 引述 《pigpigcom123》 之銘言:
: 推 st210113: 行政權沒那麼大可以直接把三讀的法案退 124.199.89.174 08/26 11:57: → st210113: 回去叫立法院改,只能提覆議 124.199.89.174 08/26 11:58: → st210113: 覆議沒過就要依法公告,除非再提釋憲並 124.199.89.174 08/26 11:59: → st210113: 由憲法法庭宣告暫時處分才能暫停法律的 124.199.89.174 08/26 11:59: → st210113: 適用 124.199.89.174 08/26 11:59: 推 s8930335: 第一次看到總統令翻盤,算是刷新三觀 27.247.0.78 08/26 13:18如果軍人加薪真的不想執行

三讀後

行政院可提覆議啊,沒種提,因為退回立法院要有1/2的立委同意
不然一樣強制通過

其實行政院有副署權啊
這次加薪的總統令,是那個造謠(X)、誤說(O)的院長親自簽名
跟都宣傳好幾個月被同黨背刺的部長簽名
他如果不爽,又不敢覆議可以不簽名副署


1992年,李登輝擔任總統,行政院長是郝柏村,當時郝柏村即不副署李登輝想要發布的人事命令案。(參謀總長陳燊齡任期屆滿,應予免職,晉任海軍二級上將劉和謙為一級上將,並接任陳燊齡,成為新任的參謀總長。)

又不敢覆議、又去找部長一起來副署
然後跳反失敗當敗類

但也沒差,一堆人會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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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不得進民宅? 軍方:八八風災後規定人不進宅、車不進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8948622
https://i.imgur.com/3R8FXYu.jpeg https://i.imgur.com/Gv1Emea.jpeg
https://i.imgur.com/5o7jHsM.jpeg
會信國防部替總統辯解的人,不是低能八成就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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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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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bing 08/26 17:38依法行政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好嘛

bbbing 08/26 17:39我還知道以前的法務部長會拒絕簽署死刑令

jobli 08/26 17:39總統自己翻車,笑死

jobli 08/26 17:39三軍統帥鬥國軍

afv 08/26 19:51提覆議在現行憲法制度下,算是一種有窮盡手段

afv 08/26 19:51的政治作為,後續提釋憲會比較有利

afv 08/26 19:53要吵的話,就是六月修法後,行政方沒有即時

afv 08/26 19:53提出覆議跟釋憲、憲法暫時處分的表態

afv 08/26 19:55中間猶豫兩個多月,也沒先向國防部說明這塊三

afv 08/26 19:55萬元加薪的宣傳先不要說,主要是政治上有問題

afv 08/26 19:55,法律上反倒可能沒有問題

jobli 08/26 20:07就是政治鬥爭希望國家亡啊

afv 08/26 20:19至於申請憲法法庭暫時處分,來防止法律實施,

afv 08/26 20:19就這次的軍人待遇條例加三萬元這件事,其實

afv 08/26 20:19”這個規定要到明年才會生效”,所以變成”

afv 08/26 20:19今年提出預算”時,沒有這個預算的編列,到

afv 08/26 20:19底算不算違法也是可以研究的?

jobli 08/26 20:42韌性預算也是臨時的...

jobli 08/26 20:42編了沒?

jobli 08/26 20:42想鬥爭就直接講還比較不會被看不起

afv 08/26 20:46特別預算情況是,它是先有立院通過特別預算

afv 08/26 20:46”條例”(法律案),再進行相關特別預算編列

afv 08/26 20:47然後特別預算條例,比較像是立法院發一張有

afv 08/26 20:47限額度的信用卡給行政院刷,但行政院要不要

afv 08/26 20:47刷完是行政院的選擇

jobli 08/26 21:06法案總統簽過了,你有錢你不花?

afv 08/26 21:14先不說韌性特別預算還沒三讀通過,畢竟特別預

afv 08/26 21:14算條例是行政院配合其特別預算法源需求提出

afv 08/26 21:14的,本來就是行政權在憲法賦予的權限內提出

afv 08/26 21:16三萬元普加是反過來由立法院提出,而且不是

afv 08/26 21:16授權三萬元加薪額度的寫法(亦即行政院可在0

afv 08/26 21:16到3萬元內決定數字),而是寫死一定要加三萬

afv 08/26 21:16元,這就有實質增加預算的違憲問題

afv 08/26 21:18特別預算條例:立法院發一張有限用途的信用卡

afv 08/26 21:18讓行政院刷

afv 08/26 21:20軍人待遇條例寫死三萬元:立院主動要求一定要

afv 08/26 21:20”增加”加薪三萬元所需的”預算”的法律

forgiveus 08/26 21:21某板不是這麼看的喔,不是這樣喔

afv 08/26 21:22知道軍人待遇條例除了這次三萬元修法有寫死

afv 08/26 21:22金額以外,原版只有寫俸點,俸點值多少台幣是

afv 08/26 21:22行政院自己定的喔

peterlee97 08/26 21:31https://i.imgur.com/AH5oWzr.jpeg

peterlee97 08/26 21:31岔題一下 某些人喊給太多 但國防部這

peterlee97 08/26 21:31麼回耶

peterlee97 08/26 21:32另外 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大院要反加薪

peterlee97 08/26 21:32 不是要增加國防預算 這筆也就大概300

peterlee97 08/26 21:32E 這錢還能留在國內 對外也能有交代

peterlee97 08/26 21:32 還能刺激招募 反對的邏輯到底是蝦小

peterlee97 08/26 21:32

design0606 08/26 21:34因為綠甚麼都對 藍白甚麼都不對

afv 08/26 21:35300億元的話,這次買M1戰車108輛,也只多了一

afv 08/26 21:35百億(總額四百億元出頭),上次被取消的自

afv 08/26 21:35走砲案是7.5億美元,不到300億元,說多不多,

afv 08/26 21:35說少不少

jobli 08/26 21:36總統簽名當沒有

afv 08/26 21:37國會職權法案公佈,也有總統跟院長簽名XD

design0606 08/26 21:38裝備獲得是裝備獲得 人事支出是人事

design0606 08/26 21:38支出 你買裝備結果沒人有用?

design0606 08/26 21:38就像以前有人笑怎會有人拿營養午餐換

design0606 08/26 21:38算軍購

design0606 08/26 21:39人員短缺 你湊不出中高專 你買百門

design0606 08/26 21:39千門火砲誰用?

design0606 08/26 21:40不要跟我說買裝備可以引誘軍武宅從軍

design0606 08/26 21:40報國

design0606 08/26 21:41雖然我也很討厭招募重點放在月領多少

design0606 08/26 21:41但以中華民國目前的態勢 待遇真的就是

design0606 08/26 21:42主要誘因

afv 08/26 21:43先不說行政權本身就有提過自己的加薪與加給

afv 08/26 21:43調整方案,以釋字391號的解釋文來看,預算案

afv 08/26 21:43編列是行政權專屬,就實際本國憲法法理上,

afv 08/26 21:43立法權用法律案造成增加預算編列,就有違憲

afv 08/26 21:43的問題

afv 08/26 21:47要戰的話,只剩行政院加薪案(志加增加五千、

afv 08/26 21:47戰加增加七千、四千、以及戰航管加給增加一千

afv 08/26 21:47至三千、電偵加給增加一千至七千),跟立法院

afv 08/26 21:47的只有志加一次調至三萬元,何者比較好的問題

design0606 08/26 22:00你能代表大法官? 你說違憲就違憲?

afv 08/26 22:05我記得藍白上次在國會職權修法也是這麼說,

afv 08/26 22:05哪怕319真調會釋憲的前例及其憲法法理就擺在

afv 08/26 22:05那,後續釋憲結果還真的重演319真調會的覆轍

MnWolf 08/26 22:08有沒有違憲我書讀的少不知道,有人開始後

MnWolf 08/26 22:09悔抽單讓長官跳腳倒是蠻明顯的

albert8395 08/26 22:11大家可以繼續爭論有沒有違憲 但留營

albert8395 08/26 22:11率跟招募成效不會騙人

afv 08/26 22:12這就綠營要扛的苦果,六月沒先說暫時不宣傳三

afv 08/26 22:12萬志加,現在就要吃後座力了

albert8395 08/26 22:13真的重視國防就會普發一萬 行政院自己

albert8395 08/26 22:13提案了啦 程序都是假的 要不要做才是

albert8395 08/26 22:13真的

peterlee97 08/26 22:15https://i.imgur.com/OpFK2wJ.jpeg

peterlee97 08/26 22:15391長這樣 確定?

afv 08/26 22:23理由書那邊看一下,當初的核心概念是認為,

afv 08/26 22:23調整預算項目,即時總預算金額沒增加,也是造

afv 08/26 22:23成施政項目變化,影響行政院的政治責任建立

afv 08/26 22:24當初也是立院迴避預算案本身,以另外提案的

afv 08/26 22:24方式去影響預算案

st210113 08/26 22:31391是針對行政院提的預算內容做移動吧

st210113 08/26 22:34本來編列100億買坦克,立院決議砍掉50億

st210113 08/26 22:34改拿50億來買戰鬥機,這樣就違憲

afv 08/26 22:37這在當時會申請釋憲,也是憲70條白紙黑字只

afv 08/26 22:37提到立院不能對預算案提出增加支出,沒說那

afv 08/26 22:37立院不增加支出,只是改變預算的分配呢?

st210113 08/26 22:37憲法70條是立院對行政院提出的預算不能

st210113 08/26 22:38有增加支出的提議

st210113 08/26 22:39待遇條例修法是提高法定待遇,又不是要

st210113 08/26 22:40行政院拿其他項目的經費來幫軍人加薪...

st210113 08/26 22:41如果立院提案是要求今年加發一個月年終

st210113 08/26 22:41這才有違反憲法70條的問題

afv 08/26 22:42那這樣就變成,以後立法院可以用法律案形塑

afv 08/26 22:42行政院的預算編列,形同繞過憲70條規定的精

afv 08/26 22:42神:立院應該是負責砍預算,不是加預算

afv 08/26 22:45要說法定待遇的話,之前軍人待遇條例完全沒

afv 08/26 22:45有規定到任何實際金額,形同由行政院規劃軍人

st210113 08/26 22:45待遇條例修正公告明年生效,那就屬於法

afv 08/26 22:45待遇水準,此時立法院提出具有增加未來預算

afv 08/26 22:45支出效果的法律案,就有跟憲70條及解釋文精

afv 08/26 22:45神衝突的可能

st210113 08/26 22:46定支出,行政院在編列來年預算時就要依

st210113 08/26 22:46法編列,除非憲法法庭有先裁定暫時處分

st210113 08/26 22:47或者已經釋憲裁定違憲

st210113 08/26 22:47如果照你的邏輯,立法院提的修法只要行

st210113 08/26 22:48政院執行時需要多花一塊錢都違憲???

ja23072008 08/26 22:48其實憲訴法修法,憲法法院實質凍結後

ja23072008 08/26 22:48的狀況。行政權就面臨只要不編列預算

ja23072008 08/26 22:48,就會被批評“違憲”的攻擊。只是選

ja23072008 08/26 22:48擇在六月提早拆彈承受傷害,還是賭一

ja23072008 08/26 22:48波,但拖到八月炸得更大更嚴重的現況

ja23072008 08/26 22:48

afv 08/26 22:48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若法律案的可能違憲部

afv 08/26 22:48份,涉及明年才生效,以及明年度預算案時,

afv 08/26 22:48今年編列時是否有暫時處分之必要?

ja23072008 08/26 22:50但一般人對政局與法規理解不會有組合

ja23072008 08/26 22:50拳概念跟全面理解。所以任意拿一個點

ja23072008 08/26 22:50卡住就很方便做攻訐。

afv 08/26 22:51畢竟國會職權修改法案要暫時處分,是即將就要

afv 08/26 22:51生效,國會可要人來接受調查,才需要暫時處

afv 08/26 22:51分凍結,爭取時效,預算案編列是否有需要這

afv 08/26 22:51麼緊急,就是一個問題了?

st210113 08/26 22:52如果這次修法違反391,那只有在行政院已

st210113 08/26 22:52經提了明年的預算送立院審議,立院才通

st210113 08/26 22:52過加薪三萬「且要求明年度馬上生效」

ja23072008 08/26 22:53像預算法91條的問題,很關鍵但未被明

ja23072008 08/26 22:53文詳細規範。立院增加預算“應”徵詢

ja23072008 08/26 22:53行政院意見並列出預算來源。違反這點

ja23072008 08/26 22:53還是可以修法立法,但行政院就一定要

ja23072008 08/26 22:53遵守?

afv 08/26 22:53應該說立院提的法律案,有強制行政院需增加多

afv 08/26 22:53少金額的預算支出(例如明訂金額),就有這

afv 08/26 22:53種違憲可能

ja23072008 08/26 22:54再加上憲法法庭癱瘓,結果就變成各執

ja23072008 08/26 22:54一詞,無法解決的僵局。

afv 08/26 22:55說句實話,如果立院法律案造成的支出沒特別

afv 08/26 22:55提到一定要花多少金額在哪裏,可能還能躲過

afv 08/26 22:55憲70條

st210113 08/26 22:55我是認為有明訂金額這個如果有造成行政

st210113 08/26 22:55院必須在已經提出的預算案中再增加支出

st210113 08/26 22:55才算違憲

st210113 08/26 22:56有明訂金額這不是第一條,老農津貼早就

st210113 08/26 22:56發生過了

st210113 08/26 22:59預算法91條立院應徵詢行政院意見,這個

st210113 08/26 22:59要去翻立院公報看協商的時候有沒有行政

st210113 08/26 22:59院的代表與會

ja23072008 08/26 23:01不完全如此,因為比照軍人待遇條例修

ja23072008 08/26 23:01法前後,以及本來的立法理由。

ja23072008 08/26 23:01https://i.imgur.com/4oNkV9q.jpeg

ja23072008 08/26 23:02志願役加給修法這點,代表此後金額調

ja23072008 08/26 23:02整只能透過修法,而且拔掉本來規定各

ja23072008 08/26 23:02項加給,由行政院訂之的權責。

forgiveus 08/26 23:03法律案跟預算案一直扯在一起講,某族

forgiveus 08/26 23:03群獨特見解只要花錢的都叫預算案,但

forgiveus 08/26 23:03憲法白紙黑字就只講預算案,還一直在

forgiveus 08/26 23:03凹。現在沒有憲法法庭裁定該法暫緩或

forgiveus 08/26 23:03是違憲,那根據總統令它目前就是合法

forgiveus 08/26 23:03適憲,結果行政院厚著臉皮不編預算,

forgiveus 08/26 23:03還可以護航

st210113 08/26 23:06修法有授權行政院可以依照物價指數調整

st210113 08/26 23:07並非以後要調整金額只能修法喔

ja23072008 08/26 23:07然後老農津貼不適用這點,在其他地方

ja23072008 08/26 23:07講過很多次了。一則是老農津貼暫行條

ja23072008 08/26 23:07例,從民國84年立法之初,就把金額寫

ja23072008 08/26 23:07進法條,不是之後修法才變動。

ja23072008 08/26 23:07https://i.imgur.com/Fu425OV.jpeg

ja23072008 08/26 23:07二來是修法造成增加預算,一樣要由行

ja23072008 08/26 23:07政院提出預算案交付立法院審議,並說

ja23072008 08/26 23:07明財源。

ja23072008 08/26 23:07https://i.imgur.com/j6ETtZa.jpeg

ja23072008 08/26 23:08你沒有看志願役加給限定金額的部分。

SilverRH 08/26 23:09禁伐補償編了但是軍人不編給個合理的理

SilverRH 08/26 23:09

ja23072008 08/26 23:11法律案跟預算案不同沒錯啊。但具有高

ja23072008 08/26 23:11度預算案性質的法律案,例如特別預算

ja23072008 08/26 23:11條例,不必受到限制立院影響預算案的

ja23072008 08/26 23:11要求?影響總預算案規模達到數百到數

ja23072008 08/26 23:11千億,也不必受到任何限制、條件要求

ja23072008 08/26 23:11

ja23072008 08/26 23:11問題就是沒有所謂憲法“白紙黑字”的

ja23072008 08/26 23:11規定,現況是這段相關規範與權責釐清

ja23072008 08/26 23:11是空缺的,

st210113 08/26 23:12老農津貼由立院黨團提案增加1000元,一

st210113 08/26 23:12樣是修法變動金額,跟國軍加給有何不同

ja23072008 08/26 23:13禁伐補償條例就跟老農年金情況類似,

ja23072008 08/26 23:13所以法理上幾乎沒有違憲空間。

SilverRH 08/26 23:13原住民的憲法不是憲法但是軍人的是?

st210113 08/26 23:13兩者同樣都是由立法院提案增加固定金額

st210113 08/26 23:14支出,如果志願役加給違憲,那老農津貼

st210113 08/26 23:14加錢的部份也是違憲的法案了

ja23072008 08/26 23:16一個是立法之初就是納入金額。另一個

ja23072008 08/26 23:16是修法後才改成立法院修訂權限。

ja23072008 08/26 23:16再來是若沒有獲得行政院配合,拒絕提

ja23072008 08/26 23:16出預算案,那如何處理?強行推動立法

ja23072008 08/26 23:16是否具有效力?這點就是目前制度空白

ja23072008 08/26 23:16之處。

ja23072008 08/26 23:16sliver不看法條靠感覺這招有用的話,

ja23072008 08/26 23:16就不必來瞎幫腔了。

st210113 08/26 23:17老農津貼後來有經立法院提案增加1000元

st210113 08/26 23:17這增加的部份不是行政院本來就有寫的吧

SilverRH 08/26 23:18預算法54條你還要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收

st210113 08/26 23:18還是說行政院本來有寫固定發4000,立法

ja23072008 08/26 23:19志願役加給修法若要留象徵性轉圜餘地

ja23072008 08/26 23:19,規避違憲爭議,修法改成樓地板,還

ja23072008 08/26 23:19能辯駁說留給行政權調整空間。但訂死

ja23072008 08/26 23:19金額就沒什麼好說的。

afv 08/26 23:19要說的話,就憲法層面來說,任何有”實際支出

afv 08/26 23:19金額規定”的法律案,在運作上都要看行政權願

afv 08/26 23:19不願意配合來達成合憲,不然立法權透過法律

afv 08/26 23:19案強加,持續沒取得行政權接受,就變成立法權

afv 08/26 23:19的法律案違憲的疑慮了

st210113 08/26 23:19院提案修法每個月加發1000,這樣就沒有

st210113 08/26 23:19志願役加給那些違憲的問題了?

SilverRH 08/26 23:20現在法規沒有失效就是要履行法定義務

SilverRH 08/26 23:20不是說可能違憲我就可以先不用發

SilverRH 08/26 23:21還有三個月趕快先違憲憲訴法嘛

st210113 08/26 23:22行政院不願意配合接受就有違憲疑慮??

forgiveus 08/26 23:22預算法91條說立院應徵詢行政院,但沒

forgiveus 08/26 23:22說必須徵得行政院同意。再來,立法院

forgiveus 08/26 23:22三讀完總統公布的法律,行政院原來可

forgiveus 08/26 23:22以不一定要遵守?今天可以不遵守軍人

forgiveus 08/26 23:22待遇條例,明天可不可以不遵守刑法?

ja23072008 08/26 23:22我截圖不就貼了,推文不也講了?

ja23072008 08/26 23:22老農津貼暫行條例在民國84年立法之初

ja23072008 08/26 23:22,第四條就規定每個月三千元額度。

SilverRH 08/26 23:23大部分違憲的法律都是被公告執行過的

afv 08/26 23:23一般來說,行政權也不會把這種金額寫死在法

afv 08/26 23:23律案上,會比較傾向授權式寫法(例如法律上開

afv 08/26 23:23一個支出項目,以及支出最高額度,行政權決定

afv 08/26 23:23怎麼逐步達成最高額度)

SilverRH 08/26 23:23現在公告了還可以說我覺得違憲我不做

ja23072008 08/26 23:24嘖嘖,很多噴子都沒在看推文。是不是

ja23072008 08/26 23:24忘記這篇一開始就講,憲法法庭癱瘓後

ja23072008 08/26 23:24,只要不編預算,就會遭到違憲批評的

ja23072008 08/26 23:24情況。

afv 08/26 23:24普加至三萬元這件事,就法律上還沒生效吧XD

st210113 08/26 23:25預算案經立院審議通過後就具有法律形式

afv 08/26 23:25所以現在情況變成,法律案、預算案均未生效

afv 08/26 23:25產生法律效力的局面

SilverRH 08/26 23:25自主癱瘓不叫實質癱瘓好嗎

afv 08/26 23:25那115年總預算案審議通過了嗎XD

ja23072008 08/26 23:26是啊,預算法91說‘’應‘’徵詢行政

ja23072008 08/26 23:26院,但沒說行政院不同意,還能不能立

ja23072008 08/26 23:26法影響預算,對吧。同樣也沒說行政院

ja23072008 08/26 23:26一定要接受立法院,未經同意就修法增

ja23072008 08/26 23:26加預算的要求。那結果自然只剩憲法法

ja23072008 08/26 23:26庭裁決。

afv 08/26 23:28所以變成今年編列明年預算案,未納入明年生

afv 08/26 23:28效的法律案待遇支出,而預算案亦未審議通過下

afv 08/26 23:28,今年的編列行為本身,是否算違反了明年生

afv 08/26 23:28效的法,也算一個新的問題吧

st210113 08/26 23:30最大的問題就是條例沒被強制處分跟宣告

st210113 08/26 23:31違憲,且經總統公告的情況下,行政院在

ja23072008 08/26 23:31sliver要不要先去了解一下憲訴法修法

ja23072008 08/26 23:31前後,關於違憲判決與暫時處分的門檻

ja23072008 08/26 23:31比較差異。

st210113 08/26 23:32編來年預算沒有編列這筆這樣等於是在預

ja23072008 08/26 23:32公告之後就算執行了,會影響今年度編

st210113 08/26 23:32告我明年不打算遵守這條法律了

ja23072008 08/26 23:32列的明年度預算案。不是等到預算案通

ja23072008 08/26 23:32過,afv這點認識有錯誤。

SilverRH 08/26 23:35暫時處份當初就是599憑空刻出來的

ja23072008 08/26 23:35我只能講,就算六月時把覆議釋憲暫時

ja23072008 08/26 23:35處分,全數表態送出,想噴違憲的人還

ja23072008 08/26 23:35是會噴。差別只在於政治影響。

SilverRH 08/26 23:36只要八個人敢馬上解釋一個814憲訴無效

SilverRH 08/26 23:36馬上就解套了

ja23072008 08/26 23:40造成憲法法庭實質癱瘓的問題不是大法

ja23072008 08/26 23:40官人選被封殺這種立法權合理制衡的制

ja23072008 08/26 23:40度設計。而是再加上憲訴法修法第30條

ja23072008 08/26 23:40的人數門檻。

ja23072008 08/26 23:40https://i.imgur.com/XXKoRiZ.jpeg

SilverRH 08/26 23:41修憲訴是先決問題

st210113 08/26 23:42我提老農條例的部份是指94年立法院提案

st210113 08/26 23:42通過明確寫到老農津貼從4000元提高到50

st210113 08/26 23:4200元,跟增加志願役加給30000元是一樣

st210113 08/26 23:42的情況

st210113 08/26 23:42還是說老農津貼條例原本有寫4000元,立

st210113 08/26 23:42法院通過要求每個月增加1000元這樣沒有

st210113 08/26 23:42違反憲法70條的精神

st210113 08/26 23:42但是軍人待遇條例本來沒有志願役加給30

st210113 08/26 23:42000元,立法院通過要求每個月增加30000

st210113 08/26 23:42元就違反憲法70條的精神了?

st210113 08/26 23:42兩者修法不都是經由立法院提案通過明定

st210113 08/26 23:42要求增加固定金額支出嗎

SilverRH 08/26 23:42被動守法當然合法,主動解釋也不是違憲

ja23072008 08/26 23:52憲訴法2025年一月就公布修正了。請問s

ja23072008 08/26 23:52ilver要怎讓2025年六月才公布修正的軍

ja23072008 08/26 23:52人待遇條例適用舊法?

ja23072008 08/26 23:53st你還看不懂修法立法邏輯有衝突這點

ja23072008 08/26 23:53,我也覺得很奇怪。

SilverRH 08/26 23:56今年第一件成立的釋憲案就是柯建銘領銜

SilverRH 08/26 23:56的憲法訴訟法

SilverRH 08/26 23:56裡面意見書可以參考一下

SilverRH 08/26 23:57要不要解釋憲訴法不會是程序問題

SilverRH 08/26 23:58明知憲訴法有問題還抱著不放的論點是?

ja23072008 08/26 23:58老農條例是從“一開始”立法,就寫明

ja23072008 08/26 23:58金額,後續改動自然只能透過修法,而

ja23072008 08/26 23:58非行政機關自行調整。

ja23072008 08/26 23:58但軍人待遇條例不要說原本法條內容就

ja23072008 08/26 23:58載明“各項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訂之

ja23072008 08/26 23:58”。原本條文甚至沒有“志願役加給”

ja23072008 08/26 23:59這個項目,更不用說訂定具體金額。軍

ja23072008 08/26 23:59人待遇條例違憲爭議的兩大重點,除了

ja23072008 08/26 23:59預算法91條效力及憲法70條細節規範要

ja23072008 08/26 23:59如何界定。再來就是立法院能否主動剝

ja23072008 08/26 23:59奪,原本屬於行政權權責範圍內的薪資

ja23072008 08/26 23:59訂定能力。

st210113 08/26 23:59衝突的點是什麼? 拍謝小弟法盲不懂

ja23072008 08/27 00:00我講憲法法庭癱瘓,是指‘’暫時處分

ja23072008 08/27 00:00‘’與‘’判決‘’無法做出,你講“

ja23072008 08/27 00:00受理”?不要出來搞笑好嗎?

SilverRH 08/27 00:06http://i.imgur.com/L6Z5Wj5.jpg

SilverRH 08/27 00:08如果你認為現在就是硬性絕對沒辦法做解

SilverRH 08/27 00:08釋,ok你是對的希望立法院繼續幹幹的好

st210113 08/27 00:09我個人是覺得這個部份在釋憲之前就各自

st210113 08/27 00:09解讀了,牽涉的層面太多

SilverRH 08/27 00:1051個跳樑立委跟8個大法官都在演戲

SilverRH 08/27 00:11反正早就領不到軍餉了領多領少都好

ja23072008 08/27 00:17我在講的是憲法法庭實質癱瘓,無法對

ja23072008 08/27 00:17軍人待遇條例修法做出判決,以及暫時

ja23072008 08/27 00:17處分。導致不編列預算肯定造成被批評

ja23072008 08/27 00:17“違憲”的死結。

ja23072008 08/27 00:17結果你還在跳針“受理”?不然我問sli

ja23072008 08/27 00:17verRH一個問題就好。現行法規下,憲法

ja23072008 08/27 00:17法庭能不能做出暫時處分裁決?

zeumax 08/27 05:49要嘛跟禁伐老農一樣乖乖走程序繼續編,要

zeumax 08/27 05:49嘛程序上送釋憲推翻再來,現在不敢又刻意

zeumax 08/27 05:49卡在哪不作為

zeumax 08/27 05:50就是不想承擔惹惱軍人的責任,就叫你去找

zeumax 08/27 05:50總統讓你去指導法盲阿兵哥們什麼叫違憲了

zeumax 08/27 05:53你自己清楚現在走違憲程序遲很多,但也不

zeumax 08/27 05:53是來不及,但府簽核院不執行又不實際做釋

zeumax 08/27 05:53憲就是繼續想搞鬥爭。可你最終鬥的是現役

zeumax 08/27 05:53軍人,不是我們這些退伍軍人,還在野的

zeumax 08/27 05:54這麼愛講法盲,你給我每個部隊進去宣達

joh 08/27 12:44反正都要別人簡樸過日子,跟兄弟象一樣,到最

joh 08/27 12:44後不驊變才奇怪

peterlee97 08/27 13:51現在的臺灣人懶懶地 不太可能嘩變啦

ppt123 08/27 21:31我贊同job的理念:(功能只剩)吃飯睡覺的

ppt123 08/27 21:32步兵旅,不該加薪,其他戰鬥單位,任務重

ppt123 08/27 21:32工作量大,才應該加,而且要狂加。狂加的

ppt123 08/27 21:32資金來源,就是把原本浮濫替步兵旅加的

ppt123 08/27 21:33部份,依照公平的原理本就不該加、該收回

ppt123 08/27 21:33然後一股腦狂加戰鬥加給或其他艱苦加給的

ppt123 08/27 21:33額度。以及,檢討戰鬥單位的認定(job也說

ppt123 08/27 21:34過,前政府竟然浮濫認定,極為不公不義)

ppt123 08/27 21:35戰鬥單位的新兵月領10萬我都沒意見!

ppt123 08/27 21:35至於job說的吃飯睡覺步兵旅新兵,月領4萬

ppt123 08/27 21:36是天公地道(因為整天沒啥事幹,爽領錢)

ppt123 08/27 21:39噴賴政府是噴他們「前後數個月邏輯自我矛

ppt123 08/27 21:39盾、自打嘴巴」,這本身就是該批政府搞笑

ppt123 08/27 21:39政府相關官員應該道歉。這是一碼。

ppt123 08/27 21:40但是要將苦單位涼單位的收入差距擴大(是

ppt123 08/27 21:40替苦單位狂加、再加薪),不是讓涼單位搭

ppt123 08/27 21:41便車,爽還要更爽,造成苦單位CP值不如涼

ppt123 08/27 21:41單位,打擊士氣(因為不公不義至極)

design0606 08/28 09:12護航三巨頭出現 可見專業版已洗地完畢

peterlee97 08/28 09:52某版的某群體洗地失敗阿 有幾個想洗

peterlee97 08/28 09:52 結果被更多人瘋狂尻臉 然後就神隱了

peterlee97 08/28 09:53不死心的出來 被尻一下馬上又縮回去

peterlee97 08/28 09:53 超慘

jobli 08/28 10:11超買案走私也說違憲

design0606 08/28 10:22甚麼都違憲 違憲超好用

design0606 08/28 10:45真應該派三巨頭去幫主計總處護航

ppt123 08/28 12:49違憲的「這個說詞」當然很瞎,這是一碼

ppt123 08/28 12:49job前陣子在專業板也批評過浮濫普加,讓

ppt123 08/28 12:50(job口中的只知)吃飯睡覺步兵旅也跟著加

ppt123 08/28 12:50是很蠢的方案。這是另一碼。這難道也算護

ppt123 08/28 12:51航的第四巨頭?坊間論事要知道一碼歸一碼

ppt123 08/28 12:51今天我批判政府,乃是鄙夷政府的前後自打

ppt123 08/28 12:52嘴巴(然後「說詞」還爛,讓人聽不下去)

design0606 08/28 12:52又是拉J大來護航你的說法

design0606 08/28 12:52爛方法用久還是爛方法

ppt123 08/28 12:52但是就「浮濫普加」這方案,若還支持,那

design0606 08/28 12:53J大現在是反對齊頭式加薪嗎?J大是質疑

ppt123 08/28 12:53將手指指著自己(也是「護航的巨頭」囉--

ppt123 08/28 12:53只是「護航」的「標的」是蠢普加方案罷了

design0606 08/28 12:53總統/行政院簽署命令後說話不算話吧

design0606 08/28 12:53三巨頭就是三巨頭

ppt123 08/28 12:54笑死。你急了?我還沒全部打字完,你就跳

ppt123 08/28 12:54進來?我上方幾行不是完整說明了?

ppt123 08/28 12:54此外,「舉實例」是一個常見的論證方法,

design0606 08/28 12:54本篇就是在質疑可覆議為何不覆議

ppt123 08/28 12:54job「確實說過(還說了好幾次)」那些論點

design0606 08/28 12:55你還在那邊說J大反對齊頭式加薪 張飛

design0606 08/28 12:55打岳飛?

ppt123 08/28 12:55怎麼?不能「引用」(又沒栽贓他沒說過的

ppt123 08/28 12:55),你的腦袋能想成這是「拉人背書」,你

ppt123 08/28 12:55腦中向來是存著「拉幫結派」觀念嗎,所以

ppt123 08/28 12:56以己度人嗎?

design0606 08/28 12:56因為閣下完全在竹竿湊菜刀啊

ppt123 08/28 12:56註:同理,我在本板或隔壁板但凡發言過的

design0606 08/28 12:56當事人質疑的東西 你不看然後說當事人

ppt123 08/28 12:56主張,你們其他人在本板或其他板推文指出

design0606 08/28 12:56之前怎樣怎樣

ppt123 08/28 12:56我p某人講過,我都不會渾身不舒服啊,因為

ppt123 08/28 12:57「引用」本來就是網路的規則,少見多怪幹

design0606 08/28 12:57引用結果連當事人質疑的東西都可以無

design0606 08/28 12:57

ppt123 08/28 12:57嘛?你們沒這習慣那你們不引就好了,管到

ppt123 08/28 12:57別人(合乎規則的)引用來說嘴幹嘛?

design0606 08/28 12:58我質疑某人是太監 結果某人生小孩且

design0606 08/28 12:58DNA鑑定的確是親生的 我還能質疑對方

design0606 08/28 12:58是太監?

ppt123 08/28 12:58job前陣子在軍事板發文講過齊頭普加的話,

ppt123 08/28 12:58吃飯睡覺步兵旅也跟著爽,這什麼蠢方案..

design0606 08/28 12:58J大反對齊頭是加薪 但三讀過了 政院

ppt123 08/28 12:59云云的意思(我偶爾逛本板,job確實沒在本

design0606 08/28 12:59不提覆議 總統簽發總統令後才說有違憲

ppt123 08/28 12:59版寫這論點,所以你們不清楚很正常,job是

design0606 08/28 12:59你到底懂不懂J大現在在質疑甚麼啊

ppt123 08/28 12:59發在軍事板那邊)

design0606 08/28 12:59不懂去找其他二巨頭教你好嗎

design0606 08/28 13:00反對齊頭式加薪 跟質疑行政院總統府

design0606 08/28 13:01發布法令不執行單方面說違法違憲是兩

design0606 08/28 13:01件事 懂?

design0606 08/28 13:02護航二巨頭預計即將抵達戰場

ppt123 08/28 13:02啊廢話,所以你上方講的跟我一樣啊,我也

ppt123 08/28 13:03批評政府啊,昨晚21:39,剛剛的12:51為證

ppt123 08/28 13:03我不是也批判政府了?而且我講出癥結了:

ppt123 08/28 13:03一碼歸一碼,所以job前後並未矛盾、我前後

ppt123 08/28 13:04也並未矛盾,結果你看句意不仔細自己搞混

ppt123 08/28 13:04以為我在護航「這次政府說違憲說得對」?

ppt123 08/28 13:06job(及我)先前不苟同政府浮濫普加,近日

ppt123 08/28 13:06他(與我)同樣對政府的拿「違憲」的狗屁

ppt123 08/28 13:07說詞公然出爾反爾自打嘴巴,予以批判政府

ppt123 08/28 13:08你要不要往上重新仔細閱讀我推文的句意?

ja23072008 08/29 09:32加薪跟違憲硬要綁在一起的操作很多人

ja23072008 08/29 09:32買單,就可見很多人心目中政府行事準

ja23072008 08/29 09:32則,不需要合憲合法。

ja23072008 08/29 09:32像禁伐老農,可沒有送違憲申請。結果z

ja23072008 08/29 09:32eumax認為新法修法立法違憲,還需要

ja23072008 08/29 09:32照編預算?要不要回想一下國會職權法

ja23072008 08/29 09:32修法,從6/24公布修法,並送違憲申請

ja23072008 08/29 09:32,到7/19宣判暫時處分之間,該法律處

ja23072008 08/29 09:32於什麼狀態,要不要執行?

ja23072008 08/29 09:32有沒有想過,照編預算後,被判違憲的

ja23072008 08/29 09:32處理更麻煩,反彈更大?回溯現役及退

ja23072008 08/29 09:33伍人員追繳很困難,擾軍擾民,很難執

ja23072008 08/29 09:33行。更可能就是默認這段時期溢領。

ja23072008 08/29 09:33回到源頭,政府操作失敗的問題只有一

ja23072008 08/29 09:33個,就是不照法理規則,乖乖的在六月

ja23072008 08/29 09:33立刻提出申請。

ja23072008 08/29 09:35還有D賽0606甚麼時候願意分享法律公

ja23072008 08/29 09:35布前可送釋憲的案例?

ja23072008 08/29 09:35https://i.imgur.com/5iaeQrU.jpeg

ja23072008 08/29 09:43問題就在於一般人對法律缺乏基本概念

ja23072008 08/29 09:43,才會傻傻被騙,沒發現最早把國軍加

ja23072008 08/29 09:43薪當成議題攻防目標的,其實是KMT

ja23072008 08/29 09:47修法內容造成預算增加的違憲疑慮無法

ja23072008 08/29 09:47避免,這點在操作上無可避免。但其他

ja23072008 08/29 09:47層面呢?

ja23072008 08/29 09:47https://i.imgur.com/K8AEskJ.jpeg

ja23072008 08/29 09:48不要跟我說KMT全黨上下,上自立委總召

ja23072008 08/29 09:48,下至法案助理跟一般黨工,沒有人意

ja23072008 08/29 09:48識到這樣的修法內容是額外製造爭端,

ja23072008 08/29 09:48刻意侵奪原有行政權範圍。

ja23072008 08/29 09:53還是很多人真的相信立委修法,完全不

ja23072008 08/29 09:53必在意內容是否合法合憲?沒有人提醒

ja23072008 08/29 09:53過這樣的修法內容會有問題,怎樣改比

ja23072008 08/29 09:53較好?

ja23072008 08/29 09:53非得訂死加給金額,而不是以樓地板,

ja23072008 08/29 09:53象徵性給予行政權空間,規避爭議。

ja23072008 08/29 09:53非得要排除行政權調整,規定志願役加

ja23072008 08/29 09:53給從此只能透過修法改變?

ja23072008 08/29 09:55多數人還是易騙難教,只想要選擇自己

ja23072008 08/29 09:55想要相信的部分。就完全看不到這次修

ja23072008 08/29 09:55法刻意製造違憲爭議,將軍人普加操作

ja23072008 08/29 09:55成政治議題的背後用心。

zeumax 08/29 18:59講這麼長,還是不釋憲!進部隊跟阿兵哥講

design0606 08/29 20:08三巨頭:總統跟行政院一定是對的 跟

design0606 08/29 20:08阿兵哥講幹嘛 洗地才有人看的到

ppt123 08/30 06:37design0606也是某方巨頭吧XD

ppt123 08/30 06:39明明這個議題有很多角度,一碼歸一碼,

ppt123 08/30 06:40不是非黑即白。奈何有人夯不嚨咚認為(各

ppt123 08/30 06:41角度)一定執政/在野黨觀點「一律」正確?

ppt123 08/30 06:42總統/行政院長自我矛盾、自打臉,該道歉;

ppt123 08/30 06:42但浮濫普加方案「本身」,並不是合適方案

ppt123 08/30 06:43只是政府錯在當初不覆議,現在事後喊違憲

ppt123 08/30 06:44政府讓人不齒而已(但要提釋憲案就去提吧

ppt123 08/30 06:45不過總統/行政院長失信,是「政治」責任面

ppt123 08/30 06:45釋憲,是法層面。也印證了前述有多碼可歸

ppt123 08/30 06:46一碼歸一碼,才不會各方交談起來混成一團

design0606 08/30 08:41合不合適也不是三巨頭說得算啊

design0606 08/30 08:42提案立委+30席立委安全下庄 如果你要

design0606 08/30 08:43扯政治立場 代表這些立委背後的選民不

design0606 08/30 08:43認為這些立委表現是不對的 願意背書

design0606 08/30 08:43誰對誰錯?三巨頭比得上這些立委身後的

design0606 08/30 08:43公民?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