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綠畜集體自慰立法院三讀不用執行?
笑死,藍白法盲連我國憲法第37條明定的行政院長副署權都不知道,難怪一直跳針,還複決哩!!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第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高中公民與社會
副署制度
元首為虛位元首,無實質權力與責任,公布法令須由閣揆及閣員副署,以示負責。
總統在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時,通常需經過總理副署,為其負責。
但和內閣制不同處在於有關任免總理、提請公民複決、解散國會和發布緊急命令等事項上,不必經總理的副署。
※ 引述《v40316 (v40316)》之銘言:
: 下午知道可以碾壓民進黨之後就沒在看了
: 剛剛一看版上討論行政院長複決權
: 這個是憲法法庭被癱瘓的前提嗎?
: 如果立法權被行政權沒收
: 台灣還算是民主國家嗎?
: 果然綠畜挺戒嚴是真的
: 大家知道希特勒也是總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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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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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法盲
笑死,我台大法研,律師高考及格,最高法院法官助理,請問你哪位?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3.92 臺灣), 12/21/2024 01:19:34藍白的確都是法盲沒錯
這一條是扣著行政院覆議權,行政院沒覆議
就應簽署
笑死,完全不同條文,你也可以胡扯?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3.92 臺灣), 12/21/2024 01:20:22不副署大概只能倒閣了…
你就不要簽看看、看誰法盲
法盲不要耍寶啦!跟法律系論法?你還未夠般哩 第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 、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 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 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第3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 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 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 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 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3.92 臺灣), 12/21/2024 01:23:10台中 雲林 新北很多都55波,台東那席也是
這一條是限制總統,你要等行政院長要不要
覆議、不要他還沒決定你就發布
你就繼續法盲
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連公布權限都沒有,要覆什麼議?你連不同條文都可以混為一談, 還要扯什麼? 再來你考上律師了嗎,取得法律系文憑了嗎?有什麼資格說人法盲?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3.92 臺灣), 12/21/2024 01:26:33話說副署跟覆議兩個字差滿多的可以扯在一
起?
笑死現在才發現原po把副署講成複決
毫無憲法常識,整天對憲法問題發表謬論
每天喊戒嚴笑死人,不簽字你就沒輒
藍白仔真好笑
你直接說自己是青鳥就好,其他就少唬
爛了
笑死,我拿出證書來你要不要公開下跪道歉啊,還是要繼續龜?
法律人不食人間煙火的程度 真悲劇
藍白挑燈夜戰的法律反而給綠營作嫁粧,
真悲劇
可悲藍白法盲
原po太聰明了 趕快請民進黨小編發一篇
別想動搖卡提諾法學院
:這跟我在卡提諾學的不一樣
副署還沒有限時間,院長壓公文可以壓
到天荒地老
卓榮泰以後進到立院只要一句叫小賀就
倒閣啦,藍白就沒戲了
好棒,都DPP說了算,綠粉民主=DPP
被你的DPP鐵拳打哭的時候就不要叫
我比較想知道雙方這樣耗著最後有可能的
結局,直接耗到下次立委選舉?
耗到2026就可以知道誰會總崩了
還真的有法律畢業的,中研院的,現在是法
盲。某假老二黨雄性畜牲立委就是
行政院應該是會照總預算執行,其實沒
什麼影響
推專業
推法律專業,打臉藍白畜生 真爽
雜草又出來給人洗臉了
真的有效應該國會改革法案就會用了;行
政部門有這麼霸王的條款DDP早用了,不會
藏這麼久
這題是政治題不是法律題 憲法說行政院長
有副署權 但要不要行使 還是先從政治攻
防角度考量 講行政院長一定會副署或一定
不會副署 都只是個人主觀看法罷了
白癡柯粉在跳針
專業的
法律人有兩種
一種是為法努力
一種是為黨意打抱不平
律師或綠師
大家看了就知道
法律條文很重要? 黨意才重要
樓上不要這樣講黃國昌嘛
推專業,其他亂引用法條的才是法盲
專業
推專業
專業給推
推專業
牠們真的就一群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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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憲法37條 寫在總統 怎麼看 都是在限制總統權力 怎麼被解釋成總統可以制衡立法院....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27
[轉錄] 周軒:有人相信行政院長不副署可以解決好啦,有人一直在相信行政權,相信行政院長不副署,可以解決問題。 今天心情很差,我就來講故事。 上一次用過這招的不是別人,就是馬英九。 當年馬英九在卸任前六天,說他要圈選新的中研院院長,按理總統發布人事命令,除了經立18
Re: [新聞] 提行政院「不副署」阻3惡法施行 林俊憲:創憲請問一下 總統依法必須於10日內公布法律 且需要政院副署才可以公布 但照這新聞說的 政院並沒有一定要副署 當作沒看到就好不是?8
Re: [討論] 尚毅夫說藍白玩死自己查了一下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高中公民與社會 - 副署權X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人副署是一個全新的概念 或者說是一個全新的招術 今天平秀琳在自己的廣播節目上 很顯然是搞錯副署的意義 她把講成是覆議之類的東西5
Re: [閒聊] 總統能否免職行政院長?: 我自己的理解是這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規定: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 ,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Re: [閒聊] 總統能否免職行政院長? Re: [閒聊] 總統能否免職行政院長?](https://img.youtube.com/vi/p7Btxx3-iG0/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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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cloudeda版友請進剛看了你在我文章底下的推文 推 cloudeda: 依據憲法“總統”就是機關,總統府只是 42.76.181.120 03/09 07:54 → cloudeda: 她辦公的地方 42.76.181.120 03/09 07:54 這是中華民國憲法關於總統條文2
[轉錄] 黑暗流浪者FB 支持卓院長拒絕副署三惡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黑暗流浪者 臉書粉絲專頁 2024/12/20 13:17 發文 3.轉錄內容︰3
Re: [轉錄] 周軒:有人相信行政院長不副署可以解決很多人把副署想成是覆議 其實兩者應該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副署的署有簽署的意思 主署是總統 副署就是閣揆1
Re: [討論] 憲法法庭停擺,總統是不是可以不公布法律其實根據憲法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所以行政院不副署就行,然後逼倒閣,大家重選,這是一條路。 但是如果要玩更兇一點,賴清德先公佈憲訴法,接下來的法案,賴當做沒“收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