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越站乘車的規章
最近因為潮洲副站長的事件,回想了下記憶中越站乘車是發現坐過站後
在車上立即找列車長處理,應該就不用支付「過站區間」和「回送區間」
的車資。現在如果坐區間車大多都是用悠遊卡上下車,不會碰上這類問題,
是只有坐對號車,票面有記載車次、乘車區間,才有這種情況。
翻了一下台鐵最近常被拿來解除的旅客運送契約:
柒、旅客乘車規定:
二十三、 旅客乘車時,應依規定持用本局認可之有效票證......
......
(三)旅客越站乘車(含折回乘車)之行為,於越站乘車、折
回乘車區間內按無票規定補票,無正當理由者得加收百
分之五十票價。但有效區間與越站乘車區間(含折回乘
車區間)合計之總票價等於或小於原票同級列車所載票
價時,經列車長簽註其下車地點得免補票。未經簽註
者,下車出站時仍補收越乘區間票價。
這段我的本來的理解是,如果坐過頭裝死沒有當下找列車長簽注,自己
在最近停靠站下車,然後不出站上反方向列車,但在出站前被發現,就是
過站區間、回送區間的都要補;但如果在車上就找列車長處理,當過站、
回送區間的同級列車車資加起來小於手持票面車資,就不用補。
等等,再看了一下規章,發現怎麼可能不補票,因為「(原票)有效區間」+
「越站乘車區間」的合計的總票價,不可能小於原票的票價吧(不用加折回了),
那我本來的理解就不對了,不管你找誰簽都要補錢。但請教在台鐵工作的大大,
是真的是實務上越站乘車可以免收越站、折回區間的處理方法嗎?
因為我記得過去的文本大概是這樣:
越站乘車後,得經由列車長簽注,於最近停靠站下車並搭乘
最近一班反向列車於原票面標載之車站下車出站。
似乎沒有提到這樣還要補收兩區間車資的事情。還是以前真是這樣規定,
但後來給人亂玩不當乘車所以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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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你快樂 我也自由
給你的逃亡 無限寬廣 而我也自由
~~FROM 劉若英 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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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另一班折返」的推文有大大說明了,已無免費送回
還是有可能等於或小於,比如台北->台中,但中途新竹折返桃園
如果新竹下車就算是餘程無效,再進站回桃園就還要付錢
但若新竹前找列車長簽注,下車搭反向回桃園就可以free
但好像和越站乘車就沒什麼關係了,因為根本沒越站
折返喔,下車不是出站吧
那一段是講一併解釋越站跟折回
下車出站該是餘程無效了
下車就算出站?
從結果來說算是,車票刷出站自然餘程無效,再坐下一班
對號車該算是無票搭車(當日當車次有效)
為什麼下車一定要刷出站? 換著月台折回不行嗎?
況且這個規章又不是只限定對號座
以前不知道,以後不用補了啦,因為站員要尊重旅客,旅客說
怎樣就是怎樣,不然記申誡喔
有人在去脈絡化囉
最新的聲明說沒有違反風氣良俗等規定,沒有資格拒絕運
送,還有一句「根據台鐵運送規章,應是要求乘客補5成
區間的票價後,「要免費載送回去」,和我看的有些不同
她那班強制加收 最多就補完票免費迴送
全程都在起碼里程之內就是你著色的那種狀況啊
在於引用運送契約23-3或是29的差別
之前做法都是補票後憑補票免費迴送 難道一直都是錯的
23-3和29怎麼會同時成立 一個是
沒搭錯車 另一個是搭錯車的情形
對啊 後來想想怎麼可能23-3跟29同時成立
我以為超過的部分一定要補(要不要加收看人家怎麼認定 畢
竟正當理由是什麼沒寫),但是免費送回原目的地.
簡單講就是乘客認為跟捷運一樣以出站算 坐過頭坐回去就沒
事
買屏東到新營自強,到新營後沒出站再搭區間往南回林鳳營,
問:新營到林鳳營這一段的區間該不該補票
旅客會覺得我票買到新營耶,林鳳營不算坐過頭啊,為什麼要
補
當然你會說這狀況不一樣啊,但旅客就說會在那邊拗說這就是一
樣,為什麼要補票
以前的確不用補,後來有改
對號車票才會有過站問題,用悠遊卡誰能說是過站。
規定是要補啊,姑且違章行事換來的結果就是以下啊‘為什
麼之前可以,現在不行?’
違章就算了,乘客也不會看得起你
如果新聞報導確定台鐵真的有派人聲明
是懷疑是不是臨時找的工讀生啊XD
我超想說的 大處最擅長找第一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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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這款心態!睡過頭過站想搭「另一班折返→ jasonpig: 高鐵本來就不用阿 190.197.56.62 06/05 06:31 你確定? 根據高鐵旅客運輸契約19
Re: [新聞] 這款心態!睡過頭過站想搭「另一班折返我之前搭台北捷運 從新埔要到忠孝復興 不小心搭過頭到忠孝敦化 還出站才發現搭過頭了 跟站務人員講 他直接幫我開一張票 請我免費搭回去就行了 台鐵那麼屌 還要補票並加收50%票價? 我特別去查了台鐵旅客運送契約的規定:18
Re: [問卦] 驚!台鐵不挺副站長 沒資格解除契約--------------------------------------------- 不用吵說幾條了 乘客有票 票上面有車種班次 搭乘非票上面的班次 是誤乘其他列車 最可能情況剛好在同站有南下北上都是自強號16
Re: [問卦] 都沒人投訴潮州站副站長嗎?為什麼不換個角度想? 副站長確實是依照規定辦事 是旅客想省那點小錢逃票 奇怪了不是經濟20最好嗎 為什麼要逃票? 拜託台鐵車票已經夠便宜了14
Re: [新聞] 搭錯火車坐過站 回頭車免補票十三、旅客乘車時,應依規定持用本公司認可之有效票證,並依票證規定或票證記載資訊 乘車。未持用有效票證者,應於乘車前依本契約辦理乘車變更或退票。本公司發現旅客無 票、持用失效票證乘車者,得拒絕旅客乘車。 前項旅客已進站乘車者,應補收相當票款,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原持用之車票、票證已 使用或逾退票期限者,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辦理退票。補票依以下規定辦理:16
Re: [問卦] 都沒人投訴潮州站副站長嗎?我昨天也有寫一封 今天就收到站長回覆 覺得站長很認真且效率很棒 以下是站長回覆 ———————————————7
Re: [新聞] 這款心態!睡過頭過站想搭「另一班折返根據旅客運送契約 二、本契約用詞定義如下: 越站乘車:旅客在所持車票、票證所載之有效區間以外乘車。 跟出不出站沒有任何關係 沒出站被驗到一樣要補票 二十三、6
Re: [新聞] 這款心態!睡過頭過站想搭「另一班折返越站乘車:旅客在所持車票、票證所載之有效區間以外乘車。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旅客得在車票有效期間內,於車票所載起迄區間內之任何停車站乘 車;其未乘區間票價,不予退還。 有時候就是很簡單的事情硬要搞的很複雜 越站乘車很明顯就是想去抓你拿台北到板橋的車票去搭台中到台南這種X
Re: [問卦] 副站長:連越站乘車的法治精神如果要討論法治,就要就法規討論 這串很早就有人講答案了 副站長主張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運送契約 23(3)旅客越站乘車(含折回乘車)之行為,於越站乘車、折回乘車區間內按無票規定補票- → sammy98: 114.137.239.150 06/05 07:04 → jasonpig: 190.197.56.62 06/05 07:42 你們要吵架是沒意見 但是要貼圖不要故意截掉上面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