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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當天通知資遣就得走是合法的嗎?

看板Salary標題[問題] 當天通知資遣就得走是合法的嗎?作者
baitul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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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有聽聞公司打算裁員,結果上週五有我和其他7位同事一同被資遣了,而當天通知資遣就叫我們當天走人,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法條11-2)和20天預告薪資,疑惑的是以前公司要資遣員工要經過PIP,這次是名單保密到最後一刻才告知,中間過程全部省略,想問問這有合法嗎?
有同事甚至是上班到下午五點才被叫進小房間...
主管跟我面談時再三強調這次資遣跟個人表現和KPI都無關,白話翻譯就是公司不需要這職位了,這兩年多(差幾天就三年,公司真夠賤),績效都不錯,去年才剛加薪,現在都要過年了叫你東西繳一繳就滾,想起來真的是非常不爽,不曉得還有沒有什麼權益可以自救的?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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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0.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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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itul (61.224.50.10 臺灣), 12/20/2024 22:00:05

jonse12/20 22:18法條11-5才需要PIP,11-2是公司虧損或業務緊縮

jonse12/20 22:21老實說,公司只要有虧損事實,有給你法定資遣費,你也沒轍

wwwwwwww12/20 22:36縮編跟表現無關,單一個人被資遣可能是工作表現,有得爭

wwwwwwww12/20 22:36取,理由提報虧損跟業務縮編就不是表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