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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地下停車場貼牌問題

看板SuperBike標題Re: [問題] 地下停車場貼牌問題作者
szto
(新手拔拔進行式)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4

※ 引述《jim1538 (弘樹)》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準備要買一台通勤用的忍4 但遇到一點問題
<恕刪>
管委不見得閒閒沒事,有不少都是很忙,但是為了小孩/利益,願意為社區出一點心力…
我是為了小孩,今年當上社區的副主委

1. 既然是新大樓,通常社區會有總幹事
不用找主委,找總幹事,真正負責執行的是他。

2. 要反應問題也找總幹事,寫意見單,不用親自去面對主委,省麻煩。而且寫了意見單,除非管委會怠惰,一般來說管委就要在下次例會討論,公告進度或結論出來回應。

3. 新大樓一定會有社區規約,停車場使用辦法這種文件,先找出來研讀一下。

3.1 一般這種社區規約/停車場使用辦法,建商在第一屆區權人大會,會有初版,初版一般不會限定細部的車種,例如“重機不能停汽車/機車格位“,這種條文通常不會有。 只要沒有寫,就可以停…總幹事/管委說要罰,就拿出規約。

3.2 如果發現停車場使用辦法有被修改過,有出現“禁止大重停汽車/機車位“,就要再去追查,該更變有沒有經過區權人大會同意。沒有就是無效,可以要求管委不得限制。

3.3 社區規約這些,依照慣例,是要通報到區公所的,所以鎮公所也會有紀錄,總幹事應該

如果這些限制真的有合法的寫入規約…
抱歉,真的就只能在區權人大會提出增加重機車位,或是取消限制的議案。走這條路,最好

附上大重版人權圖…
http://i.imgur.com/4al8Ka0.jpg


再加個大重相關點…
結婚前兩年買的車,老婆也在婚後跑去考了大重駕照
結果婚後一年就懷孕……
為了懷孕的太太,及後來出生的女兒/兒子,乖乖的買車,當司機…
現在Nikita變成純市區代步,接送女兒上下學和買便當的代步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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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zto (1.169.219.150 臺灣), 08/23/2024 23:40:20

s25g5d408/24 00:07

sky98032708/24 02:05推詳細

Nafusica08/24 05:06推這篇,遇到寡不敵眾的情況,走程序問題才有解

Nafusica08/24 05:07規約沒紀錄至少還可以凹到下次區權會

kenlinxp08/24 07:18這篇算是守秩序的經典了,坐等不按牌理出牌的經典

kenlinxp08/24 07:18怪招來留存

BDmaple08/24 08:09推正途,小眾還不照規定硬碰硬只會更慘

a90192200108/24 09:57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抵觸規約都不行

nrsair08/24 11:39程序正義

blackbrid08/24 13:15

louis102108/25 09:48當主委真的很辛苦,無給職事情又多,自私奇葩的住戶一

louis102108/25 09:48堆,沒熱忱還真的做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