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管委會有權禁止電動車停地下室嗎?
那個 要先看你朋友 所擁有的停車位的性質
依內政部函釋,停放機車、腳踏車等主要是涉及大廈空間管理,不涉及使用執照的變更,因此擁有獨立權狀的車位,所有權人可以自己決定如何使用停車格,可以另停放機車或腳踏車。但若車位是屬於「法定停車位」,就依社區大樓是否有訂定「停車位不可放機車或腳踏車」的相關規約規範。違者管委會可加以制止,經制止但不遵從,各縣市主管機關可要求回復原狀,並處4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簡單來講法定停車格 就是是公設的一部分 你也無法單獨出售
這種的管委會就可以透過住戶規約限制使用方式
如果是增設停車位 管委會就不能限制你的用途
若建商在法定停車位之外,有多餘的樓板面積可以自行增設的車位,這種就被稱為「增設停車位」。通常也是透過約定專用方式提供住戶使用。增設停車位還是有分成登記為「公共設施」或「獨立產權」兩種形式,若增設停車位符合「獨立出入口」、「有編列門牌」及「獨立區域」三條件,則可登記為有獨立產權的專用部分並移轉出售給任何人。
就像禁止飼養寵物的規定 目前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還是可以透過區權會通過
規約限制 法定停車位 算是約定專用部分 所依照該條也是要透過規約限制
如果規沒寫不能停電車 是管委會自己說的 那就可以不鳥他 但是規約有寫就只能吞
不然就是下次區權人會議的人 提案廢止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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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規定,所以其實停車位可以用來飼養寵物
不能停電車的依據是什麼? 基於哪條法律
就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阿 前面不就貼給你看 停車格大樓限制只能停汽車不能停機車 現在是限制不能停電車 又不是完全不給你停車 你還可以停油車阿
依據他自己的腦補
我都舉輕以明重了 不就跟你說法定停車位 跟 增設停車位不同嗎 還腦補 不然以為 所有停車位 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都不用管住戶規約?
所以電車忽然就不是汽車了 讚喔 以後可以停機車格
了
汽車也是有分種類 果然真的一堆法盲 你知道機車在道路管理處罰條例也算汽車嗎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 路之動力車輛
可以聽汽車,限制不能停機車腳踏車,然後就變成電
動車不能,這個不是腦補是什麼?還是你的電動車=機
車或腳踏車?
這叫舉輕以明重 如果有規約寫在上面 可以去告管委會看看阿 打規約無效之訴阿 意思就是 區權人大會通過的規約 可以限制你法定停車格的(約定專用部分)使用方法
※ 編輯: freeclouds (180.217.37.155 臺灣), 11/28/2023 21:27:00人都是自私的,當初反對的人,當日後自己需要時,
就會義無反顧的打臉自己了
區權人大會大家都可以提案阿 不過好像很少人喜歡參加這種會議
※ 編輯: freeclouds (180.217.37.155 臺灣), 11/28/2023 22:02:15好了啦 所以你是說電動車不規範在汽車對嗎 法盲
管委會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訂規約的效力並不同
所以停車格可以停垃圾車嗎?我家收垃圾的為什麼不
能停?一直叫人家法盲,有點常識好嗎?
怎麼會有人一直狂噓阿,電車車主?
有隻电車巨嬰一直在那哭
這篇講的是對的啊~無獨立產權的停車位依照大樓規約
像是現在大樓冷氣不能亂裝,也是規約約定在前居多
每坪+10萬去買可以裝可以停的 不用浪費時間
政策就是這樣走 還跟這些人講道理幹嘛
你的社區多高級? 人家101 5星飯店下面都有充電樁
擴大解釋 != 舉輕以明重
國產電車出來了 各種政策蜂湧而出 爽啊刺啊
這系列討論真的超讚,管委會違法代表重機可以停沒
問題
透過電車終於讓大眾了解到少數人受到的多數暴力
區權會提案的題目要寫“是否同意禁止停電動車”
那可以限制只能停勞斯萊斯嗎
回樓上,可以,只要管委會通過區權會通過以後法定車
位只能停勞斯萊斯就可以,但如果有人去告,八成會贏
現實中區權會根本過不了
一堆噓的是不是看不懂樓主要表達的,法定車位規範就
是區分所有權人自行規範,他要規定你只能停油車不能
停電車是可以的,不服就去告,看看法官怎麼裁定是否
有違反所有權人行使他的權利
法盲我問個 管委會可以規定 但是去告又大概會贏 這
是什麼邏輯
代表這規定是自己寫爽的?
法律有位階啊 你對公約有意見當然有權往上走行政訴
訟
不代表你可以不甩公約
有意見就是打官司沒錯
回38樓,管委會可以規定很奇葩的規約,你不符就只有
兩條路,透過區權會推翻或直接走訴訟,法官會判定規
約是否有效/無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者是多數暴力
下的產物
我法盲都能看懂原PO的解釋了
有人自己看不懂又講不出道理 還一直噓人法盲XDD
噓的人應該開電車的吧,他就認為為什麼規定可以停「
汽車」,「電車」就不行,不是啊,管委會透過區權會
可以制定「油車」可以停,「電車」不能停啊,就這麼
簡單的邏輯,至於規約有沒有合法性、正當性,告下去
就知道了
就好比管理費不能亂收一樣,要通過區權會修訂,營業
用跟一般住戶用的管理費又會不一樣,假設營業用你社
區收一坪200,可是周遭其他社區收150,該營業戶去提
告是搞不好有可能可以調降的,管委會要拿出依據為何
本社區要收比其他社區高價
什麼爛社區
電動車本來就不是汽車啊,不然澱粉解釋一下汽這個
字啊?
樓上,電動車燒起來會有毒氣啊,也算是會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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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補充說明: 車位有獨立權狀的 非公設車位 電梯的載重為2噸 ( model 3, EV6, BZ4X應該都可以) 朋友社區的管委會以以下理由 禁止電動車停在社區停車場4
沒有 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對與於電動車使用室內 停車場而額外立法,因此委員會不得單方面 禁止停車位所有權人使用車位停放車輛。 不過,由於社區使用屬於所有權人自治,就算60
管委會這種做法是完全合法呀~ 這個最主要是大樓自治的精神啦 基本上政府不會介入大樓自治 只要管委會合法開會投票 做成的決議 也可以是當做是有經過法律授權51
如果是約定專用性質的車位 就是這片區域本來是共用的 經過大家同意約定給特定的區分所有權人使用 約定專用的規定: 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9
電動車屬於我國法律上的汽車, 縱火慣犯老王在我國法律屬於自然人, 我能在社區規約規定老王不能住進社區嗎? ※ 引述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之銘言: :20
其實f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 首先討論到法律要有一個概念: 一個規範必然有「原則」 然後有原則就會有「例外」 甚至例外又可能會有「例外中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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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新成屋的規約沒有罰責,一定要遵守嗎?如題 簡要是 建設公司規約草約規定不能汽車格停機車,應該要等到管委會開會投票後所有權人同意才執行 看過建設公司規則草約,並沒有相關罰則,那物業還可以做甚麼? 非常想知道 謝謝大家11
[請益] 停車位專有專用?想先說明一下社區汽車停車位分佈在B1/B2, 我的車位在B2有獨立權狀, 但是社區管委會禁止機車進入停車場, 因為我們這邊是多雨地區, 我想買新機車但又不想放在外面淋雨,13
[請益] 管委會欲私設臨時停車位出租問題如題,目前住新北某社區約20年華廈 本社區地下兩層停車場屬於法定停車位,非獎勵或增設停車位 據聞很早以前社區有自己畫四個臨時停車位提供月租,租金納入管理費 聽前屋主說約莫五年前被人檢舉到新北市工務局說不符合規定因此被開罰塗銷 最近在看管委會會議紀錄又再提議要回復設置臨時停車位13
Re: [問題] 社區的機車停車位雖然899的ID令人覺得討厭,但幹話講的正確也不能全盤說人家不對 我目前也是遇到相同狀況,板橋浮洲橋附近的社區 這樣講應該算很明白,就不特別指明哪個社區 規約大部份都會是一個草案,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受權管委會來訂定,實際做法不可 能逐條投票來表決11
Re: [新聞] 輪椅疑遭塗3秒膠…身障夫爬50公尺進電梯看到這則新聞,小弟所住的社區去年也有遇到停車場的爭議,剛好家中有人擔任委員 所以瞭解了一些規範,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 *以下是個人經驗分享,如果有錯誤還請指正 1.現在「大多數」車位都是法定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只是「約定專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五、約定專用部分:6
Re: [請益] 預售屋的停車位無法登記問題有啦,請google約定專用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3 條 五、約定專用部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6
Re: Fw: [新聞] 輪椅疑遭塗3秒膠…身障夫爬50公尺進電梯車位實際上有分好幾種 比較常見的就法定車位跟增設車位 先不講獎勵車位 法定車位的使用限制由區權會決定 或是區權會授權管委會制定管理辦法4
Re: [請益] 台灣現在的車位有幾種計價方式?你這個問題不根據法規分開討論會亂掉 也就是常見的法定、增設、獎勵三種車位 法定車位其實產權屬於公設 買賣的是約定專用的使用權利 而且是附屬於建物分割單位的權利- 法定汽車停車位一般屬於約定專用面積, 不是住戶自由使用獨立產權,使用上還是 汽車停放使用,並回歸社區規約規定, 管委會有管理之權利 法定機車位一般為所有權人共同持分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