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
分享我的朋友被送校事會議,決議啟動調查,後來又不調查簽結的過程。
------以下故事主文 第一人稱敘事方便閱讀------
班上有家長認為孩子在校遭受霸凌,多次透過各種管道向學校反映未果。行政部門因應壓力,"建議"學校啟動學生間互動調查程序。隨著調查展開,參與調查的資深人員在訪談後向行政端提出一項「口頭建議」:導師也應納入調查。
這位資深人員在”霸凌調查界”頗有聲望,加上事件早已傳至校外,在缺乏正式檢舉書與
明確事證的情況下,校方於上級建議下,決議召開內部程序會議,以處理這項「建議」。
於是,我成為該校第一位送進校事會議程序的教師,事由「疑似師對生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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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加上主責承辦校事會議的是新手行政,程序混亂可想而知。經過多方爭取,我才取得該位調查人員轉述之指控內容,得以於會議中自我辯護。我花了數晚整理出數千字的書面答辯,列舉事實、時序、並檢附相關紀錄。
會議上校長不在乎這些,極力安撫我,說當然相信我,不過 ”送調查才能證明我的清白
”,讓家長服氣;並保證會選擇最公正、最友善的單位來調查,若調查結果對我不利,學校也會設法「彌補」。
我反問:是否確認家長真有意對我提出指控?若有任何懲處決議,我將循程序申訴,必要時訴諸司法。
後來我被請離,留下與會者表決。據轉述,票數為3比2,決定交由調查小組處理,其中校長、社會公正人士、教師會代表贊成,行政代表和家長代表反對。對,你沒看錯,教師會代表贊成送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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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家長有事跟我聯絡,我回應不宜再有私下聯繫,因為我已經被送校事會議調查了。
家長很吃驚,他以為所有的霸凌調查是絕對保密的,不會有人知道,班上同學不知道,導師不知道,更沒想到會牽扯到老師。
家長簡訊道歉,來電口頭道歉,還想要到校當面跟我解釋。我淡淡的說不適合。
從家長開始四處”陳情”至此,已經數個月了,我在班上一直裝沒事,部分同學有耳語,
我也裝作不知,要他們保密不要談論。
接下來事情往更糟的方向發展,孩子開始拒學,家長質疑為何導師會被納入調查,為什麼班級有同學知道他們投訴生對生霸凌。
我無心理會這些事,要會考了,有更重要緊迫的事情需要處理。校事會議決議要送調查,就讓他們送吧,剛好借坡下驢,完全不用再管這些紛紛擾擾,班上只有部分同學知道他們投訴被生對生霸凌,沒人知道我也被調查。從初入班開始,為了這個孩子和家長,我付出的心力和時數相當可觀,雖然事情演變至此結局是糟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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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沒有往好的方向發展,紛擾繼續產生,攪動班級氣氛;調查小組遲無法成立,據說沒人有意願要接。
會考過後,我心想再幫一把,希望讓孩子和家長和解釋懷,在畢業前完滿此事。我向長官表達說希望能召開協調和解會,大家坐下來在公證人前好好的把事情講開來。家長先前的處理模式是不斷的向其他人控訴,在B面前控訴A,沒有效果後就在C面前控訴B和A,依此類推。我覺得把A、B、C和家長一起找來,在公證人面前處理才是治本之道。
長官說他不適合扮演這樣的角色。我後來才懂,原來他也是被控訴的E。局處端是被控訴的F,還有議員G、教育部H等。
經過多番協調,終由學生事務單位出面召集會議。過程中,家長數次向我致歉,我亦坦承未能即時理解其焦慮與處境,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初步共識。
最終,家長簽署文件,表明無意願檢舉師對生霸凌,我亦提交完整答辯說明書給校事會議,內容涵蓋三年來相關互動、溝通紀錄,總計逾六萬字。
會議再次召開,確認不進入調查,無任何懲處,正式結案。
至於學生間的衝突調查,據說拖了近一年仍未終結。家長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仍持異議,持續申訴。
最難熬的,不是那些文字,也不是答辯本身,而是在孩子人生重要階段,我卻不得不將時間與心力投注在防守、澄清與制度應對上。
----------以下我聽完後的感想--------
1. 根據《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啟動正式調查應有「檢舉書」與「具體事證」作為前提,且理論上「具體事證」應由提出控訴者準備,而此案兩者皆無。
2.為何會進入調查?「局端建議」和「校長指示」是關鍵。那都是政治策略,與事實如何無關。別人有沒有這樣,承辦人員忙不忙都不是重點,是否符合程序正義也沒關係,火不要燒到自己身上最重要。
3.校內教師組織搞不清楚狀況,不瞭解法規,調查程序法理,認為交由習慣有罪推定的調查小組,就可以證實清白,但此種「被動服從」實質上助長了濫權。
4.被指控的教師如何應對?請參考前一篇 chen2323 冷凍魚大的文章,我的朋友可以提供數萬多字的溝通記錄,基本上就立於不敗之地。補充一點,更重要的是,教師要主動瞭解法規,注意被控過程的程序問題,事實總是難以釐清,程序才是關鍵。細看《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如果完全符合程序,也不是什麼惡法,問題是執行的人不守法,不按照程序規則,便宜行事的處理,才會讓校事會議變得濫開,家長變得濫訴。
5.延續上一點,選擇性辦案的原因很多,但多數濫啟程序不是為了整肅異己,而是行政對風暴的本能反應。真正促成收場的,並非體制良善,而是當事人不願吞下去、堅持到底,讓行政單位覺得繼續拖延反而代價更大。
先分享故事到這邊,大家有什麼問題或看法的歡迎留言,我的朋友滿樂於回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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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端建議」和「校長指示」是關鍵。那都是政治策略
這句也是我聽到的不少學校都是這樣 長官自保而送件
而且可能都是在開校事會議表決前 早就先喬好
"交由習慣有罪推定的調查小組" 就是為了自保上級
而就像這篇所言 最終不成案後 師生早就心力交瘁
該被亂講亂傳的八卦早已貼好貼滿各班了...
法規的訂定就是朝有罪推定的方向進行,要調查小組大費周章後說無罪, 就等於要檢察官調查局查半天後說查無不法不起訴。 這跟檢察官調查局設立的宗旨違背,所以有罪推定是可預期的。
家長濫訴的成本太低, 上級行政怠惰無責
有罪推定的調查, 這三個才是校事會議的最大問題
如果認同這樣的校事會議, 就像警察開槍擊斃逃犯一樣
反正逃犯就是有罪, 打死一個算一個
家長的指控必須要有明確證據,審查這個證據的是校事會議。 所以能避免進入有罪推定的調查程序的,就是校事會議的討論與決議。
有罪推定的調查
請問全糖市目前是不是有被投訴的老師都會啟動調查
?(我自己&身邊的同事以及聽過的例子都是這樣)
朋友的故事發生在大媽市。大媽市局端對於這類情事的標準滿詭異的, 個人判斷是,只要有可能上新聞,一律斬殺。
很想知道,事後證明教師無任何不當行為,可以透過司
法找回公道嗎?
很難吧。我只想到民法上侵權的概念,前提是必須證明對方的故意, 以及與自己損害間的因果關係。
親身經驗,票數為3比2有時是商量好的XD 不過通常教
師代表在認為有疑慮的狀況下會投反對票,而由家長代
表投贊成票。
以此例來說,確實比較特別
行政與家長代表被朋友說服,教師代表被校長說服。 社會賢達是校長邀的,當然配合校長,所以3:2。
另外,曾參與過一個case,教師被指稱有體罰行為,用
某物敲頭(不是「打」的動作),調查中經過大規模訪談
,不少學生眾口一詞「有」,然後就被認定有了。
我想到的問題是,體罰的認定需不需有驗傷證明才算數
不需要。體罰認定很寬鬆的。
教師法有規定 停聘期間若不支薪 若是由消滅 可補發
第二十五條
一直是有罪推定
真的,調查委員很容易先入為主,進而有罪推定。在
校事會議上過半數反對此份報告的推論,他還是堅持
認定老師有問題。
眾口鑠金,三人成虎,根本不須有事實即可構成體罰
感謝分享
校園事件都採有罪推定,老師要證明自己沒罪,投訴的
只要哭一哭就有人信了。
停聘補發還是虧
考績年終等是另一個奇怪設計
大家在的職場到底是有多黑 難道我才是幸運的那個
朋友的故事告訴我們,不是黑不黑的問題,而是「明哲保身」或其他「私利」在前時, 別人的死活並不重要。 朋友之前還被校長多次邀請擔任主任,在校長期擔任教評考績委員,資歷備份都很高呢。 說送就送。校長不送就等著自己被投訴(其實已經被投訴沒積極處理了)。
※ 編輯: zamp (61.224.146.41 臺灣), 05/09/2025 12:26:57推
Curran說不理他就好 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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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了解現在的制度如何 但就新聞的內容來看 校事會要求成員外聘我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學校老師流動率不太高 很多一待都七八年以上29
全文摘要: 1.平時自保與溝通技巧: 對學生與家長應以柔和語氣與善意溝通,避免激化衝突。 行為處分應符合比例原則,預防不當處置導致投訴。 2.遭投訴時的應對方式:4
有關校事會議是否可以隨意啟動調查或者可以拿來當作對付老師的武器 我相信在上一篇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正常情況下來說 根本不會有人想淌這渾水 不管校長、委員甚至是行政人員,X的事情都做不完了,還給你搞這個!!! 多數人都沒有參與過校事會議吧 校事會議成員有五人12
正常人的卻不會想要啟動調查,除非: 1.教育局在看過你的校安通報後,要學校調查。 2.教育局收到1999檢舉,為了師對生的公益性逕而發文至學校,由局端擔任檢舉人。 (解聘辦法第五條) 3.紙壓不住火,已經上媒體了。2
看了連續幾篇的推文,有一些想說的。 開校事會議對學校內部是個大內耗是板友們有共識的,但討論到為何還是頻繁召開? 大家的看法明顯就有分歧。 有些人覺得那一定老師做了什麼,才會被投訴,學校才會「被迫」召開。而我覺得極有 可能是,土皇帝般的怕事爛校長,將「已召開校事會議移送調查小組」當成擋箭牌。2
全文摘要: 一、校事會議機制失衡現象 接獲投訴即開會,校長壓力大,態度難以中立。 尚未調查即造成受調查者損害,機制成為壓力來源。 二、調查結果難以認同10
承上篇,如何破解召開校事會議,最終被定罪的框架? --------------- 先複習一下召開校事會議到終局的常見類型: 有老師被投訴,怕惹火上身的長官說「開校事會議討論」, 然後「會議上決議調查」 → 「調查小組推定有罪」 → 「可改善,進入輔導程序」→![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 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5/05/10/32014324.jpg&s=Y&x=105&y=0&sw=1068&sh=713&sl=W&fw=80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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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陳培瑜: 松山高中黃萬隆體罰的書面報告立委陳培瑜的FB 上個月,我在立法院的質詢中,跟教育部鄭英耀部長提示了當時在籃球社群中被廣為討論 的松山高中籃球隊疑似有長期不當對待的事件,並建議教育部應該要主動啟動調查,對社 會揭示教育部「霸凌零容忍」的立場不會因為遇到體育班事務或是冠軍球隊而去避談。![[討論] 陳培瑜: 松山高中黃萬隆體罰的書面報告 [討論] 陳培瑜: 松山高中黃萬隆體罰的書面報告](https://i.imgur.com/TRlRzQl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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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離譜幼師打包過量午餐被檢舉 竟報復學童我們幼兒園前幾年才剛解聘一個正式教師, 走的也是不適任程序, 先不討論我們這個當事教師自己本身的行為問題, 不適任教師的解聘條件簡單說有兩條 1. 明確違法事實,教評會通過直接解聘4
Re: [請益] 遇到愛指揮老師做事的家長應對方式我處理過幾次這類糾紛 第一步就是先詢問雙方當事人 發生甚麼事情, 然後用先同一份文字訊息告知雙方家長發生剛剛什麼事情, (文字告知是留下證據證明導師有通知家長,也保留通知的內容) 告知雙方家長彼此的權利義務。3
Re: [新聞] 新北國小驚傳小二生遭學長3打1 男童心提供一些其他的觀點: 文中所說的”霸凌需屬長時間且持續”這點是沒錯,但這個事件是否屬霸凌請問是誰認定 的,為什麼他可以知道這件事是非”長時間且持續”,這應該由學校的霸凌小組認定才是 ,除非爸爸已經提出申請,並由學校正式回函才算。 理想的做法應該是,學校老師於知悉疑似霸凌事件應該進行校安及社政通報,且需於24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