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育嬰假後接行政的休假
請問大家育嬰假到7/31
8/1接行政
之前的行政年資是不是都不計
只剩7天休假了?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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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計的..育嬰留停的年資計算有延續喔..留停唯一
教師請假規則第九條
喔喔喔!我立刻去看看
前一學年沒上班,復職接行政,休假日數就相當於初
任教師喔......
樓上資訊有誤,育嬰留停是例外的喔!
休假日數跟年資有關,跟前一年有沒有請假無關
留職停薪的有影響 育嬰沒有 教師請假規則有寫
我的人事是說他妹妹之前留停唸書休假歸零所以覺得
我也沒有
念書留停是歸零沒錯,育嬰跟侍親是例外,法條有寫
啊,拿法條給人事看,不是感覺
人事看了法條不太懂哈哈說我再研究我該怎辦
那就打給教育局問,請他回電給人事
有關,因為休假年資要在8/1前有一整年年資且要到7/3
1,這樣之前的所有年資才會併計,因此留停會導致復
職馬上接行政會沒休假,但是下一年就會照常恢復計
算之前所有年資,不過看這篇我也才知道原來育嬰和
侍親是例外,那看來會造成中斷的只有進修?
請問是九條二回到八條三再回到八條一嗎?人事不太
懂按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要怎麼看
回覆第9組提問:教師A兼代學務主任如暑假期間7/15~7
/29依規定請假11天,由B組長代理,那A兼代主任7/15~
7/29這段期間,可以支領主管加給嗎?
一、查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
給基準第2點規定略以,教師兼任主管職務者,依規定
給假期間,其本人及所兼主管職務之代理人之支領主
管職務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規定辦理。
二、次查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規定略以,職
務代理人例假日因公出差、業務輪值出勤或奉派加班,
如係執行被代理人職務上之業務,得併計工作日;職
務代理人奉准給假期間視為代理連續,但不予計入工作
日。
二、復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3月26日臺教
國署人字第1030026190號函略以,教師在未具受聘主
任之資格前,如經校長聘其兼任職務,應為代理主任,
亦即代理該兼任性質之職務;至主管加給之支給,請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90年5
月23日90局給字第210731號函之規定,該職務代理人
於代理期間請假,復經權責機關依規定核准由第二職
務代理人代理該主管職務,則該第二職務代理人如連
續代理該主管職務達十個工作日以上,得依規定支給主
管職務加給。至原職務代理人因代理原因業已消滅,且
無代理之事實,自不合繼續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三、綜上,本案教師A兼代學務主任7/15-7/29期間請
假11日,依上開規定,不得支領主管加給。
老師兼任行政和學校行政人員(公務員),育嬰留停
後的休假算法不同。
教師兼行政休假日數和年資有關,前一年育嬰留停不影
響。我去年有去問過,也是相同狀況,差點休假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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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育嬰假相關幫問 簡單說就是朋友預計6/11預產期 然後告知公司會於產假後(預計7/18)復職2週,然後請半年育嬰假。 (他公司額外給2週帶薪產假) 然後就被人資請去面談(全程客氣、隨和而且詳盡)告知權益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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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想請問行政老師休假天數問題我與原po有一樣的問題,但我是在國立學校, 原文底下的回覆,有人說休假年資跟敘薪年資一樣, 我詢問學校人事,她說是滿完整一年(8/1~隔年7/31)才能算休假年資, 我說有些學校作法是休假年資跟敘薪年資一樣,她叫我自己去問國教署, 我打去國教署,他們剛換承辦業務,好像也不清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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